义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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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解放軍的制度类似,图中爲武警上等兵,屬於義務兵。

义务兵,是新战士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后的第一个服役阶段,为期两年。義務一詞並不表示為徵兵制,目前現行還是自願入伍募兵制,但此一兩年階段還是被稱為义务兵,預留必要時採取徵兵制的可能。

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在两年义务兵服役期完成后,军队会根据需要及战士个人意愿予以区分,大部分会退伍转入预备役,一部分会继续服役进阶为一级士官。也有少数特殊情况,如参军期间报考军校、因疾病或其他原因未完成两年服役期而提前退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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