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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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加挂牌子 上海市文物局、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对外保留牌子 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1]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局长 空缺
副局长 程梅红 褚晓波
张旗
金雷 罗毅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文化和旅游部
组织上级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省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 正地厅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市政大厦7-10层
對外官網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上海市文物局(2010年9月1日掛牌)[2]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牌子,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中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以及文物保护的主管机构。2018年11月23日,依据《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该机构的电影管理职能并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旅游职能并入该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 财务处(审计室)
  • 信息科技处
  • 艺术处
  • 重大活动办公室
  • 市场管理处
  • 产业发展处
  • 资源开发处
  • 宣传推广处
  • 安全和应急管理处
  • 公共服务处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 传媒机构管理处
  •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 电视剧处
  • 文物保护管理处(社会文物管理处)
  • 博物馆管理处
  • 革命文物处
  •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

参考文献

  1. ^ 《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二款保留了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设立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文物、历史、文化、艺术、规划、建筑、房屋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人士组成,为本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2. ^ 上海市文物局正式挂牌成立. [2021-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