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领导人汉口住地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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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领导人汉口住地旧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湖北省武汉市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27年
编号7-1804-5-197
登录2013年

中共中央领导人汉口住地旧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天津街12号,是部分中共中央领导人于七一五事变后的临时住所。该旧址所属建筑原名德林公寓,于1925年建成,是一幢西式公寓楼房,底层商用,楼上为公寓。2013年,中共中央领导人汉口住地旧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中共中央领导人汉口住地旧址所在建筑原名德林公寓,由华侨王光于1925年出资兴建,设计方为景明洋行,承建方为汉协盛营造厂[1]。1927年,七一五事变后,中国共产党的活动被迫转入地下,当时尚在武汉的中共中央军委书记周恩来及其夫人邓颖超曾在此德林公寓靠近湖南路口的单元居住,当时的门牌号为德林公寓2号,即今天津路12号[2]:120。选择此处居住的原因,是因为这里属于刚刚收回的汉口英租界,国民政府尚不能完全控制这里;同时房屋规模较大,距离当时的中共中央机关驻地较近,便于开展工作[3]。随后周恩来赶赴南昌领导南昌起义,邓颖超也随即转移至武汉市郊,瞿秋白杨之华夫妇以及李维汉邓小平秘密搬入居住。在此期间,该住地内曾举办多次重要会议。1927年9月,中共中央迁回上海,全体人员搬离该住所[2]: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建筑一度为武汉市供销总社的办公楼和宿舍,后来为武汉市蔬菜公司等单位所使用[3]。1983年,该住所以“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领导人住地”一名列入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2]:121。2013年,中共中央领导人汉口住地旧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

结构

德林公寓为一幢西式三层公寓楼房,坐南朝北,钢筋混凝土结构。整栋楼分为五个单元,底层为商业用房,上层为住宅用房,楼顶外加一层气屋[註 1]。总长75米,宽25米,每套房屋均有卧室、客厅、厕所、厨房及佣人用房。为节省空间,房门均为梭门。当年中共中央领导人所居住的房屋位于德林公寓2号的二楼,面积225平米。当年二楼走廊前方左侧为会客室,右侧为警卫人员值班室。此外该层另有瞿秋白、杨之华、李维汉、邓小平、周恩来等人的住房兼办公室。[2]:121[1][5]:97-98

注释

  1. ^ 故也有意见认为该楼共有四层[3]

参考文献

  1. ^ 1.0 1.1 中共中央领导人汉口住地旧址.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5-08-04 [2018-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9) (中文(中国大陆)). 
  2. ^ 2.0 2.1 2.2 2.3 武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武汉市志·文物志.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0-02-01: 245. ISBN 7-307-00692-8. 
  3. ^ 3.0 3.1 3.2 德林公寓曾是中央领导住地. 长江商报. 2011-05-26 [2018-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9) (中文(中国大陆)). 
  4. ^ 我省新增3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 2013-05-06 [2018-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中文(中国大陆)). 
  5. ^ 郑自来、郝钢以 主编 (编). 武汉革命胜迹. 武汉: 武汉出版社. 2001-05-01: 162. ISBN 7-5430-2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