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为生产建设兵团,是以垦植橡胶等热带作物为主的屯垦戍边部队,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建制,受广州军区和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机关驻广东省海口市(今属海南省[1][2]

沿革

1969年3月19日,根据中央军委2月7日关于在广东省海南湛江组建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广州军区和广东省革命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成立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指示》,把广东省海南岛、湛江两地的国营农场改建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归广州军区建制,受广州军区和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所辖部队番号为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第一至十师。3月21日,在海口成立兵团领导机关,机关以海南农垦局为基础组建。各师师部由广州军区自各部队抽调干部组建。师属各团都是由各国营农场改称。团以上领导及机关主官大部分为军队干部;作业区及连队干部全部为原农场干部。第七、八、九师驻湛江地区,其他各师驻海南岛。兵团是以垦植橡胶等热带作物为主的屯垦戍边部队,对稳定文革期间农垦混乱局势、保证橡胶等热带作物生产发挥了作用。1974年6月,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番号撤销,军队干部大部分撤回部队,各团恢复原国营农场名称,改归地方农垦部门领导[1]

编制

机关部门
  • 司令部
  • 政治部
  • 后勤部
  • 生产部[1]
所辖部队
  • 第一师:师部驻琼山县道美。辖第一至十四团
  • 第二师:师部驻万宁县兴隆。辖第一至十二团
  • 第三师:师部驻通什镇。辖第一至二十团
  • 第四师:师部驻昌江县石碌镇。辖第一至十五团
  • 第五师:师部驻临高县加来镇。辖第一至十四团
  • 第六师:师部驻琼中县营根,后迁牙挽。辖第一至十九团
  • 第七师:师部驻海康县龙门镇。辖第一至十四团
  • 第八师:师部驻湛江市霞山。辖第一至十九团
  • 第九师:师部驻高州县城。辖第一至十七团
  • 第十师:师部驻儋县雅星鎮八一农场。辖第一至三团[1]

历任领导

参考文献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广东省志·军事志. 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9年: 383–385. 
  2. ^ 为了不可忘却的军垦记忆. 凤凰网. 2017-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08).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