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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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可及(1585年—1658年),字允升,號若溪雲南鹤庆府剑川州民籍,江西泰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資敏慧,苦志篤學。登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雲南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知河南涉縣,調臨漳,俱有惠政。天啓四年甲子河南同考,拔周士美於别房黜卷中,薦第一,歸獲玉璽漳河,進御前,膺重賞。

兩舉卓異,天啓五年四月考选為陕西道御史,疏参广西巡抚董元儒、太仆寺少卿倪应眷,并削夺。巡视西城,管节慎库,差巡七省漕运,兼理河道,有能聲。条上三议:一议剥运以放空船、一议留津以速空船、一议委官以催空船。七年八月与漕司诸臣议于济宁河乾为魏忠贤建表勋祠。寻以殿工加恩,升太仆寺少卿,照旧管事。魏忠贤倒台后,请辞少卿加衔。

崇祯元年(1628年)二月,疏言受抑诸臣:原任天津兵备副使杨廷槐强项不屈,见忤于李明道,遂以门户削夺;原任崇仁县知县崔世召祗以充运辽粮,不餍官旗之欲,捏称未完,崔文昇紏参削夺提问;原任沐阳县知县何大进漕粮业经足数,贪弁横索罗织削职,又行提问,致大进惧祸投缳。旨令分别恤录。寻差巡盐两浙。值海嘯,鹽場漂蕩,以狀聞,蠲免二十餘萬,兼題修海防,商民頼之。歴任九載,題請八十餘疏。

年四十六,去官退居林下,事父及繼母至孝,友愛昆弟,周恤鄉黨,以詩文自娯,當路欽為典型。崇禎六年(1633年)大饑,傾儲作糜賑濟,州民多頼以活。卒年七十四[1]

参考文献

  1. ^ 《云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