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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若」。
劉夢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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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西按察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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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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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府同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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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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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國壮,號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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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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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二年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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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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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五年壬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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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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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潮(1568年—1632年)[1],字國壮,號海若,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少孤,守约奉母命。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福建鄉試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知南昌县,设法捕盗,旁邑以寧,改北京武學教授,著孫子十三篇注解。擢禮部儀制司郎中,轉主客司。朝鲜入貢,贈送一块璞玉給他,值五百金,推辞不受。崇禎三年(1630年),升廣西蒼梧道副使,以廉洁兼署學政,有家門宿怨为蒼梧属吏,夢潮以直報之,自是释憾修睦。邑里稱为長厚君子,卒于官。著有《易義畫前稿》行世,祀鄉賢。
家族
父劉存德,廣西副使。兄劉夢松。
子劉霖任,舉人。孫劉望齡,進士[2]。
参考
- ^ 《明赐进士广西宪副海若刘公暨配恭人林氏合葬誌銘》
- ^ 《同安縣志》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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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爾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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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昌县知县 1619年-16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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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賴萬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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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福建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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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舉人 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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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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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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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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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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