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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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或勤工俭学勤工儉讀)指在学习的同时通過兼職或假期工作,获得报酬以资助自身的学习和生活。

台灣稱之為「工讀」,此類學生即「工讀生」(半工半讀學生)。在香港則稱為「半工半讀」或「半工讀」。

沿革

留法勤工儉學運動興起於辛亥革命後不久,是由蔡元培吳玉章李石曾等倡導和發起[1]:31。他們希望動員有志青年到法國去學習先進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輸入西方文明,實行「科學救國」、「實業救國」和「教育救國」[1]:31。民國元年(1912年),李石曾等在北京發起成立留法儉學會和第一所留法預備學校,並制訂《留法儉學會簡章》[1]:31:「惟西國學費,宿稱耗大,其事至難普及。曾經同志籌思,擬興苦學之風,廣闢留歐學界。今共和初立,欲造成新社会、新国民,更非留学莫济,而尤以民气民智先进之国为宜」[2]汪精卫、李石曾、蔡元培、吴玉章等人发起「留法俭学会」。

1916年6月,蔡元培等在法國巴黎成立華法教育会[1]:31-32。該會的宗旨是:「發展中法兩國之交通,尤重以法國科學與精神之教育,圖中國道德、知識、經濟之發展。」[3]主要任務是在法國創設中文學校,出版中法文書籍、報刊,介紹學生留法,組織華工教育,聯絡中法學者諸團體,幫助法人遊學中國等[1]:32。帮助更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学习西学,掀起一股「勤工俭学」留學法國的風潮[4]。1917年,蔡元培、吳玉章成立北京華法教育會和留法勤工儉學會,作為經辦全國赴法勤工儉學之總機關[1]:32。到1919年,在上海、四川、湖南、廣東、直隸、山東、福建等省市相繼成立華法教育分會,並陸續開辦留法預備學校20多所[1]:32

中国大陆

此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4号)等文件、指示及办法而被确定。

從1919年初到1920年底,已有1,600多名學生遠涉重洋,到達法國勤工儉學,留法勤工儉學運動在全國形成熱潮[1]:32。在留法勤工儉學運動中,四川和湖南青年最積極;四川勤工儉學運動由吳玉章組織,四川赴法人數居全國各省首位[1]:32。参加勤工儉學運動的中国留学生,包括周恩來邓小平张振华等著名人士。早期的勤工俭学和爱国救国活动联系一起,爱国人士为求改变中国弱势和引进西方科学文化。

隨勤工活动对象逐渐从留学学生回归到大多数的国内学生中去,勤工俭学日渐成熟。社会、学校倡导「生活节俭,课余勤工」的勤工俭学思想,并通过国家助学金,帮助学生安心学习。其针对的,是那些经济困难,但想通过勤工來继续求学的贫困学生。勤工活动使得众多学校成立了勤工组织,從而對大量学生继续求学,有着巨大作用。

由于目前中国大陆生活条件的迅速提高,和国力的迅猛发展,逐渐形成「勤工者未必俭学者」的转变。继承了勤工俭学的内涵,勤工俭学的发展,而跳出了原先陈旧的体制和形式结合实际、实践的一种改进。随着其需求增加,大多高校都设置了专门管理勤工助学的部门,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针对补贴贫困生。[5] 学生不仅希望改善生活,实际上都希望得到锻炼,带来实践的提高、思想的磨砺,增強對社会认识。对于勤工助学的勤工俭学活动及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有亦对之作出一些原则性规定[6],以求保障学生和保证学生的安全。勤工助学隨发展,除將成为社会实践形式之一,也将原有「俭学」内涵,完全更新成「助学」,帮助学生在校的学习、知识的学习、能力的学习、实践的学习等,及增加学生的创业活动。

參見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楊勝群主編,劉金田副主編 (编). 《鄧小平傳(1904-1974)》上卷 香港第一版. 香港: 中和出版. 2014. ISBN 978-988-8284-56-6. 
  2. ^ 《赴法勤工儉學運動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版,第168頁
  3. ^ 《留法勤工儉學運動簡史》,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6頁
  4. ^ 《勤工助学的历史考察及现状分析》,罗建国,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3年02期
  5. ^ 如何让大学生勤工助学两全其美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教育报》,2007年02月16日
  6. ^ 勤工助学酬金不能低于所在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教育部2007年第12次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