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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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法系刑法
三階層論
構成要件該當性

行为作为 · 不作为
結果
主觀要件(故意 · 過失 · 意圖
構成要件錯誤德语Tatbestandsirrtum · 不能犯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
继续犯 · 狀態犯德语Zustandsdelikt

違法性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 · 緊急避難 · 自救行為

罪責(有責性)-

心神喪失 · 精神耗弱
原因自由行為 · 責任能力
期待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假想防卫
法律認識錯誤 · 許可認識錯誤德语Erlaubnisirrtum

參與論
正犯間接正犯 · 共同正犯 ·
共謀共同正犯
共犯教唆犯 · 幫助犯
罪數論
想像競合

吸收原則德语Absorptionsprinzip

實質競合德语Tatmehrheit

数罪并罚 · 连续犯
加重原則德语Asperationsprinzip · 累加原則德语Kumulationsprinzip

-法條競合-

特別法原則 · 輔助性原則 · 吸收犯
牵连犯

刑罰論
法定刑日语法定刑

死刑

無期徒刑 · 死刑缓期执行
有期徒刑 · 拘役
沒收 · 從刑
罰金 · 科料(小额刑罚)

褫奪公權 · 剥夺政治权利

處斷刑

自首 · 累犯

宣告刑

自由裁量權

-執行刑-

数罪并罚
易科罰金 · 缓刑
假釋 · 减刑

保安處分
保護管束 · 驅逐出境 · 终身禁业
法律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 · 罪責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 ·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 平等原則
刑事訴訟 · 刑事政策
其他學說
四要件論
犯罪主體

責任能力
刑事責任年齡 · 精神障碍

犯罪客體

法益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 · 緊急避難

犯罪的主觀方面

故意 · 過失
目的

犯罪的客觀方面

危害行為作为 · 不作为
危害結果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

二階層論

危害结果,是一类刑法学的概念,是指由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

它包括危害行为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同时也包括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和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狭义的仅仅是前者,也就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在刑法意义上的危害结果,只是实际的损害[1][2]

未触犯刑法,但根据民法或行政法的规定,构成危害结果的也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或行政法律责任[3]

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类型的犯罪中,罪行的确定并非要求危害结果成为犯罪客观要件[4]

参考

  1. ^ 渎职与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实证分析. 新浪网. [2014-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2. ^ 犯罪客观要件. 新浪网. [2014-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3. ^ 无危害结果不得处罚. 华商晨报. [2014-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4. ^ 两女子偷了客人钱 虽主动还钱仍涉嫌盗窃. 嘉兴在线-南湖晚报. [2014-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5. ^ 冀中星缘何被判定系故意引发爆炸. 成都搜索新闻. [2014-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6. ^ 从案例中看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的区别. 光明网. [2014-11-26].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