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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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维持(?—?),字尔调南直隶镇江府金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進士,泰昌元年庚申(1620年)任香山县知县,樂易親民喜造士,設仁山書院,課諸生,有《仁山會課稿》。天啓元年辛酉邑舉鄉薦五人,一解額、一連榜進士,皆仁山首擢士。五年四月考选,陞贵州道監察御史,条陈二款:其一在晣品格以清仕路,言最可恨情面门户四字,其一在昭罪案以明国是,言奸邪植党煽惑,乞将党人旧日凡有倡建书院,不论省直州县立时改毁。又言兵部尚书赵彦纵子昌胤公开贿门,乞夺昌胤袭以谢天下。又言张问达招引王之采以结党煽惑,周嘉谟护庇王安以蔑旨罔上,刘惟忠白所知依附权奸俱宜立赐摈斥。疏纠文选司官刘行义与其同官王任杰大开贿门,赃私狼籍,俱各革职、削夺、闲住。以兄應秋在位,引嫌歸。崇禎初,起陕西道御史[1],巡按浙江,被劾罷。兄弟並立逆案[2]

家族

周应秋,吏部尚书。

参考文献

  1. ^ 《崇祯长编卷之八》:崇祯元年四月,起补原任御史周维持为陕西道御史,池州兵备副使王公弼、苏松兵备按察使张孝各加左布政使,仍管道事。
  2. ^ 《金坛县志》
  • 明史.列傳 ,30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