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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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噶爾道,全稱為分巡喀什噶爾兵備道,是清代末年至中華民國初年新疆省下設的一

清朝光緒八年(1882年)置,道員疏勒府恢武城(今喀什地區疏勒縣)。喀什噶爾道“轄境遼遠,緊接疆,所屬水利屯垦,錢糧刑名暨通商事件,政務殷繁”[1]。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喀什噶爾道轄二府、一直隸廳、一直隸州

喀什噶爾道(1908年)
府、廳、州 治所 領縣數 所領廳、州、縣
疏勒府 恢武城
疏勒
2 疏附縣
伽師縣
莎車府 莎車
葉爾羌
4 蒲犁分防廳
巴楚州
葉城縣
皮山縣
和闐直隸州 和闐
額里齊
2 于闐縣
洛浦縣
英吉沙爾直隸廳 英吉沙爾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民國成立後,北洋政府於1913年廢除府、州,以道領縣,改道員為道尹馬福興出任喀什噶爾道尹。1920年,分喀什噶爾道所屬和闐、洛浦、于闐、墨玉、皮山、葉城諸縣置和闐道。此後,喀什噶爾道轄九縣:

1924年,中華民國內務部通令廢道,以省領縣。喀什噶爾道裁撤。1929年,新疆省政府設立喀什行政區,長官為行政長。1932年1月,國民政府設新疆省第七行政督察區,改行政長為行政督察專員

道員、道尹

注釋

  1. ^ 《劉襄勤公奏稿》卷九,光緒十一年四月十二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