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发。

主要领导
局长
副局长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机构类型 国务院办公厅内设职能局
行政级别 正司局级
组织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内设的一个职能局。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负责办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农业、商务、银行、审计、国资监管、海关、税务、工商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林业、旅游、气象、证券、保险、电力监管、扶贫、供销、贸促及港澳经济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1]

工作职能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主要负责办理以下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察工作:

  • 发展改革
  • 工业和信息化
  • 财政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自然资源
  • 生态环境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交通运输
  • 水利
  • 农业农村
  • 商务
  • 审计
  • 国资监管
  • 海关
  • 税务
  • 市场监管
  • 统计
  • 气象
  • 供销
  • 贸促及港澳经济

参考文献

  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0号)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www.gov.cn. [2023-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9). 
  •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0号)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