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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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6年11月启动的一项教育工程,也称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该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支持建设、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等政策扶植,建立百所高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1]

简介

示范院校通过此政策支持,享受设置专业的灵活条件,并可以逐步扩大跨省份招生规模,并享有比例不低于30%的招生规模。此外中部和东部地区示范院校,对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不低于10%。国家也通过此次项目,扩大对贫困生的资金资助力度[2]

至2015年,共有三批共109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列表

北京(4所)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上海(4所)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4所) 天津职业大学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3所)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4所)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1所)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内蒙古(2所)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4所)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3所)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4所)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大庆职业学院
江苏(7所)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6所)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3所)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2所)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1所)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6所)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西(1所)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4所)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4所)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5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4所)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2所)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6所)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2所)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贵州(1所)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3所)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2所)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3所)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1所)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2所)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1所)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西藏(1所)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

  1.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凤凰网. [2015-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2). 
  2. ^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名单(109所). 新浪教育. [2015-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3).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