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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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位[註 1](英語:grapheme)又稱形素字素,是最小的有意义书写符号单位;此術語是由语音学里的“音位”(音素)类推到文字学的。[1]拼音文字系统当中,“字位”是最小且数量最少的区别性单位,也是一个抽象单位。例如:字位<a>,无论任何字体字形是A,a,或是ɑ,都属于同一个字位,它们的意义都相同(同位异形)。[2]象形文字系统当中,“字位”就是最小且有意义的区别性单位,中文即将同一个字的不同写法(正体字、简体字、二简字、异体字、新字形、旧字形、讹字、缺笔字等)计算为同一个字位,而不是分别计算为不同的字位。

计算一个文字系统的规模时,是以字位这个最小单位来计算的,而不是以字位变体。如:英文字母表当中虽然印有52个大小写变体,但是仍然说英文字母有26个,即26个字位。

计算汉字数量时,大型字典会按照字形总数来计算,即将一个代表相同语音语义的简化字、繁体字、异体、新字形、旧字形等等视为不同,而分别计算;这种计算方式实为是在计算变体。所以,长期以来错误地把大型字典里收入的“字形数”看作是汉字系统“字位数”的规模。

2004年德国有人对几本大型汉语字典收录的变体数量进行了研究,得出的结果是:[來源請求]

  1. 经过几千年的积累,汉字系统的规模(总量)为:26,000左右个单位(类似拼音文字系统的字位单位)。[來源請求]
  2. 康熙字典》(42,171字(不包《备考》里的音义不详字))、《汉语大字典》(54,709字)、《中华字海》(85,586字)、台湾教育部《异体字字典》(116,000多)收字数量的差别在于:后出版的字典大量地增加变体,及不应该算作字和汉语汉字的符号(不成字的部件;日、朝、越及中国少数民族仿汉字造的字符等等),而字位单位数量并没有增加多少。这四本字典的核心部分(字位单位数)是基本相当的[多少?],《康熙字典》只少约1,000个。[來源請求]

備註

  1. ^ 相對於音位,且不同於字形(glyph)、字型(font)或字體(typeface)。

註釋

  1. ^ Coulmas, F. (1996), The Blackwell's Encyclopedia of Writing Systems, Oxford: Blackwells, p.174
  2. ^ Altmann, G., & Fengxiang, F. (Eds.). (2008). Analyses of script : properties of characters and writing systems. https://www.degruyter.com/view/product/3431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ISBN 978-3-11-02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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