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施政大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宾夕法尼亚施政大纲(英語:Frame of Government of Pennsylvania)是宾夕法尼亚省的原始宪法,由威廉·佩恩于1682年主笔,该文件给予宾夕法尼亚代议制立法机构,还给予了殖民地公民政治自由。因此,宾夕法尼亚施政大纲在美国及世界民主制度发展上有着深远影响。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