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小说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微型小說又名小小說袖珍小說極短篇小說等,是英文「Flash Fiction」的直譯,原為短篇小說的分支,是順應現代人繁忙生活而發展成一種篇幅短小的小說,約1000字到3000字之間。

微型小說跟一般小說一樣重視故事背景、個人形象、人物心理、敘事節奏,可以是轉折雖少意境深遠,或轉折雖多卻清晰動人,讓人有接近中篇小說感想的作品。美國文學批評家羅伯特·奧伯佛斯特 (Robert Oberfirst)提出:微型小說應具備三大要素:構思新奇、情節完整、結尾出人意料,所以優秀的微型小说常會在文末冒出一大出人意表的結局。

微型小說發展初期曾引起大量文人投入,因而手法並不固定,算是新興體裁。但也因篇幅太小,不好發揮,使不少作家放棄。現代有學者認定神話傳奇變文靈異故事和字數少的話本等屬於小小說。但也有人認為微型小說是近代名詞,是短篇小說分支,受過現代長篇小說影響。若做學術討論並不適合概括神話、傳奇、話本小說等具有早期發展特色作品。

微型小說爭議除了學術定位,還包括字數。對於漢語文化圈而言,由於微型小說是歐美傳入的觀念,從一開始與盎格魯世界相同的1000字以下,到考量漢語白話文敘述的3000字都有人提出。在華語文學中,一般要求出版社或書局會要求微型小说篇幅至少要在3000字內,一般多為2500字內,以避開短篇小說(3000字)爭議,較嚴謹的出版商可能會要求在1500字以下。

作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