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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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教育令
日本國政府國章(準)
日本法律
編號昭和20年5月22日勅令第320號
種類教育法日语教育法
效力廢止
成立昭和20年(1945年)5月22日
公布同上
施行同上
內容戰時中之教育規定

《戰時教育令》昭和20年5月22日勅令第320號)為太平洋戰争末期昭和20年(1945年)5月22日所公布之勅令(勅令320号)。事實上這是大日本帝國教育法規的全面停止措施。

概述

條文全文共6條。規定在戰爭期間,學生應忠於適當的職責且教職員工應主動在各個學校的基礎上組建學生團,以增加糧食產量、軍需生產、防空防衛和重要研究之處理[1]。 如果受文部大臣徵招之學生因此而無法正常上學(包括戰死及負傷),依職權授於其畢業生身份;依該法授於臺灣總督朝鮮總督滿洲國駐箚特命全權大使南洋廳長官同等之權限[2]

根據昭和20年(1945年)3月18日發布的《決戰教育措置要綱》,國民學校尋常科日语尋常科以外的其他課程於昭和20年(1945年)4月1日起停課一年,且正式法制化後並沒有規定此措施的終止期限,進一步引用《教育勅語上諭來要求學生參加本土決戰來當作對國家最後的奉公英语滅私奉公義務。

昭和20年(1945年)10月6日降伏後,因《戰時教育令廢止件日语:s:戦時教育令廃止ノ件》(昭和20年10月6日勅令第564号)而廢止。

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