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總司令命令岡村寧次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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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總司令命令岡村寧次投降》是1945年8月15日以“中國解放區抗日軍總司令朱德”的名义向大日本帝国陆军支那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发布的投降命令。该命令发表在1945年8月16日的《解放日报》上。中共宣称中國國民黨消極抗日,無權代表中國接受日本投降,唯有中共才有此權利。

背景

1945年8月1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宣告無條件投降。同日15时,朱德自稱“中國解放區抗日軍總司令”,致電岡村寧次,飭其命令所屬向中国共产党武装力量投降[1]中国共产党发布《朱總司令命令岡村寧次投降》,要求侵华日军领导向八路軍新四軍華南抗日縱隊投降。其意图在于挫败此前國民政府当局发布命令阻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受降的企图。中国共产党方面同日还向美国英国苏联发出说帖,希望得到三大国的支持,并着眼于战后中国国内政治局势,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

命令内容

朱總司令命令岡村寧次投降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2]

南京岡村寧次將軍:

一、日本政府已正式接受波茨坦宣言條款宣布投降。

二、你應下令你所指揮下的一切部隊,停止一切軍事行動,聽候中國解放區八路軍新四軍華南抗日縱隊的命令,向我方投降。除被國民黨政府的軍隊所包圍的部分外。

三、關於投降事宜:在華北的日軍,應由你命令下村定[註 1]將軍派出代表至八路軍阜平地區,接受聶榮臻將軍的命令;在華東的日軍,應由你直接派出代表至新四軍軍部所在地天長地區,接受陳毅將軍的命令;在鄂豫兩省的日軍,應由你命令在武漢的代表至新四軍第五師大悟山地區,接受李先念將軍的命令;在廣東的日軍,應由你指定在廣州的代表至華南抗日縱隊東莞地區,接受曾生將軍的命令。

四、所有在華北、華東、華中、及華南之日軍(被國民黨軍隊包圍的日軍在外),應暫時保存一切武器、資材,靜候我軍受降,不得接受八路軍、新四軍及華南抗日縱隊以外之命令。

五、所有華北、華東之飛機、艦船,應即停留原地;但沿黃海渤海之中國海岸的艦船,應分別集中於連雲港青島威海衛天津

六、一切物資設備,不得破壞。

七、你及你所指揮的在華北、華東、華中、及華南的日軍指揮官,對執行上述命令應負絕對的責任。

中國解放區抗日軍總司令

朱德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十五時

致美英苏说帖

同日发出的《中国解放区抗日军朱总司令致美英苏三国说帖》称:

后续

此后,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制定了《一般命令第一號》,經美國總統杜魯門于1945年8月17日核准,授權美國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在1945年9月2日受降儀式上對戰敗國日本發佈。该命令要求“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北緯十六度以北之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本高級將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附屬部隊應向蔣介石将军投降。”1945年9月9日,中国战区受降仪式南京举行,中國陸軍總司令部總司令何应钦接受了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无条件投降。

此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各自领导的军队,在受降问题上发生激烈争夺,爆发1945年国共冲突。由于《一般命令第一號》规定满洲(即中国东北)在蒋介石受降范围以外,由苏联受降,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部队于1945年进入中国东北,此后国共双方在东北地区迅速爆发内战。

注释

  1. ^ 下村定(1887——1968),時任大日本帝国陆军中國派遣軍華北方面軍司令官。

参考文献

  1. ^ 李守孔 著:《中國現代史》,台北:三民書局,1973年9月,第147頁,ISBN 9571406635
  2. ^ 〈朱總司令命令岡村寧次投降〉,延安:《解放日报》,1945年8月16日
  3. ^ 〈中国解放区抗日军朱总司令致美英苏三国说帖〉,《解放日报》194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