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炳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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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炳(?—?),山西平阳府解州安邑縣軍籍。

生平

杨学诗,万历十年举人,官广平知县、保定府通判。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山西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進士,筮仕滋陽知县,平妖有功[1][2],行取兵科给事中[3],五年二月疏参顺天巡抚邓渼贿结汪文言,推升太速,并紏盗饷何栋如,渼降三级调外任用,栋如著锦衣卫差官旗扭解来京。著有《平妖录》[4]

参考文献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二》:天啓二年五月己未,妖贼攻兖州滋阳县,知县杨炳御却之。
  2.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八》:天啓二年十一月,山东巡抚赵彦以滋阳知县杨炳保障危城,请旌卓异,以酬劳绩,章下所司。
  3.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五》:天啓三年六月,考选拟卢时泰、李恒茂、王维周、丁一鸣、薛国观、范绍序、李鲁生、杨炳俱北科给事中,候缺填补;馀珹、龚萃肃、李光春、熊则祯、李乔仑、张言□丙、赵延庆、林汝翥俱北道试御史,候缺填补。
  4. ^ 《解州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