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起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沈起元
沈起元

孔继尧绘,石韞玉正书赞,谭松坡镌《沈起元石刻像》,为《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一。


大清光祿寺卿
籍貫 江蘇太倉州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子大,一字子火,號敬亭
出生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
江蘇太倉州
逝世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
江蘇太倉州
出身
  • 康熙六十年(1721年)辛丑科進士出身

沈起元(1685年—1763年),子大,一字子火敬亭江蘇太倉州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1]

生平

康熙六十年(1721年)登辛丑科進士,選庶吉士,改吏部主事。擢員外郎,被派往福建出任福州府知府[1]。歷攝興化府台灣府事。雍正十三年(1735年)由台灣府知府護理福建分巡台灣道。沈在福州因處理冤獄時得罪按察使潘體豐,被體豐以其他事指控,降職四級,遂辭官歸家[1]高宗即位後,沈被起用為江西驛鹽道副使。乾隆二年(1737年),擢河南按察使。乾隆七年(1742年)遷直隸布政使。乾隆九年(1744年)入京任光祿寺卿乾隆十三年(1748年)因病離任回籍[1]

著作

著有《周易孔义》、《敬亭诗文集》等。

註釋

  1. ^ 1.0 1.1 1.2 1.3 《清史稿》列傳八十七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00》,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張炳楠(監修),李汝和(主修),《台灣省通志》,台灣省政府,1961年。
  • 李騰嶽等(監修),王詩琅(纂修),1981年,《台灣省通志稿—人物志》,台北市,成文出版社。
官衔
前任:
任煥
兴化府知府
雍正五年-六年
(1727-1728年)
繼任:
楊際雲
前任:
倪象愷
臺灣府知府
雍正七年(1729年)上任
繼任:
王士任
前任:
張嗣昌
福建分巡台灣道
雍正十三年(1735年)上任
繼任:
尹士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