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大清
清朝政府
1636年—1912年
清朝政府國旗
国歌:鞏金甌
首都北京
常用语言漢語
政府君主專制
皇帝 
• 1616-1626
太祖高皇帝努爾哈赤
• 1636-1643
太宗文皇帝皇太極
• 1643-1661
世祖章皇帝福臨
• 1661-1722
聖祖仁皇帝玄燁
• 1722-1735
世宗憲皇帝胤禛
• 1735-1796
高宗純皇帝弘曆
• 1796-1820
仁宗睿皇帝顒琰
• 1820-1850
宣宗成皇帝旻寧
• 1850-1861
文宗顯皇帝奕詝
• 1861-1875
穆宗毅皇帝載淳
• 1875-1908
德宗景皇帝載湉
立法机构資政院
历史 
• 建立
1636年5月15日
1644年4月18日
1911年10月10日
1912年2月12日
• 解散
1912年3月10日
货币方孔錢寶鈔銀元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民國
 阿富汗
 不丹
 印度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蒙古
 緬甸
 尼泊爾
 朝鲜
 巴基斯坦
 俄羅斯
 塔吉克斯坦

清朝政府,或称清政府清廷,是指清朝統治機構,以皇帝最高領導人,身兼國家元首政府首腦軍事統帥,其範圍亦隨皇帝授權而定。清朝政府始于后金政权,長達296年,至1912年宣统帝退位後终结,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帝制政府。最初是仿效明朝建立的君主集权体制,不设宰相,先后由清朝皇帝主导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军机处掌权。清末新政实施后,仿效西方国家实行君主立宪制,置责任内阁内阁总理大臣,卻因革命黨反對而失敗。

中央政府机构

后金时代

沈阳故宫中的东路建筑,中为大政殿,两侧的十王亭是清初左右翼王和八旗办公的地方

清朝政府最初的行政架构始设于后金皇太极时期,天聪五年(1631年),设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天聪十年(1636年)设立都察院崇德二年(1637年)设立議政王大臣會議,这是后金时期和清初重要的决策机构。

入关至清中期

順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后,国都盛京城迁至北京城,并增设多个中央行政机构。顺治十五年(1658年)又仿照明朝内阁制度设立内阁[註 1],由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等组成,负责起草、传达诏令,进呈题疏,代批拟旨等。清朝的内阁名义上居中央辅政机构之首,但没有明朝中后期内阁那样的实权,内阁的最高长官大学士,虽然品极位崇,实际上只是皇帝的私人秘书,为皇帝缮写文书和谕旨而已。康熙十六年(1677年),在内阁外另设立南书房,使之成为决策中心。雍正十年(1732年),正式定名的办理军机事务处(简称军机处)成为清中后期为皇帝服务的国家决策中心。至此,议政王大臣会议名存实亡,至乾隆晚年始废除。

晚清时期

晚清时期,国内外环境剧变。咸豐十一年(1861年),恭親王奕訢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處理與西方列強的交涉問題。清文宗駕崩後,穆宗繼位,東太后鈕祜祿氏慈安太后)與西太后葉赫那拉氏慈禧太后)共同聽政,支撐滿清政權。慈安太后死後,慈禧太后獨掌大權,成為晚清的實際統治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变后,清朝政府开始推行新政。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9月,政府下诏订定新中央官制,改六部为十一部宣统三年(1911年),成立一个以总理大臣为首的责任内阁。末帝溥仪在1912年2月12日退位后,在北京紫禁城中依然保持着一个“逊清皇室小朝廷”,直至民國十三年(1924年)11月5日被迫出宫结束。

参见

注释

  1. ^ 清朝内阁紫禁城东华门文华殿南边的内阁大堂办公。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