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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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法系刑法
三階層論
構成要件該當性

行为作为 · 不作为
結果
主觀要件(故意 · 過失 · 意圖
構成要件錯誤德语Tatbestandsirrtum · 不能犯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
继续犯 · 狀態犯德语Zustandsdelikt

違法性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 · 緊急避難 · 自救行為

罪責(有責性)-

心神喪失 · 精神耗弱
原因自由行為 · 責任能力
期待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假想防卫
法律認識錯誤 · 許可認識錯誤德语Erlaubnisirrtum

參與論
正犯間接正犯 · 共同正犯 ·
共謀共同正犯
共犯教唆犯 · 幫助犯
罪數論
想像競合

吸收原則德语Absorptionsprinzip

實質競合德语Tatmehrheit

数罪并罚 · 连续犯
加重原則德语Asperationsprinzip · 累加原則德语Kumulationsprinzip

-法條競合-

特別法原則 · 輔助性原則 · 吸收犯
牵连犯

刑罰論
法定刑日语法定刑

死刑

無期徒刑 · 死刑缓期执行
有期徒刑 · 拘役
沒收 · 從刑
罰金 · 科料(小额刑罚)

褫奪公權 · 剥夺政治权利

處斷刑

自首 · 累犯

宣告刑

自由裁量權

-執行刑-

数罪并罚
易科罰金 · 缓刑
假釋 · 减刑

保安處分
保護管束 · 驅逐出境 · 终身禁业
法律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 · 罪責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 ·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 平等原則
刑事訴訟 · 刑事政策
其他學說
四要件論
犯罪主體

責任能力
刑事責任年齡 · 精神障碍

犯罪客體

法益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 · 緊急避難

犯罪的主觀方面

故意 · 過失
目的

犯罪的客觀方面

危害行為作为 · 不作为
危害結果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

二階層論

犯罪客体,是一个大陆法系刑法概念,是指本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亦即受侵害的法益。犯罪客体作为犯罪四要件理論中的要件之一,说明犯罪行为危害或侵犯了什么利益或权利,是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这一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任何一种犯罪,都必然要侵犯一定的客体[1]

在一些犯罪行为中,犯罪人会同时触犯两类或以上的犯罪客体。比如抢劫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立法者着重保护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而将本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一章之中,公私财产所有权就是本罪的主要客体。

参考

  1. ^ 彭文华. 犯罪客体:曲解、质疑与理性解读 ——兼论正当事由的体系性定位. 《法律科学》2014年第1期. [2014-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