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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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检徽

主要领导
检察长 沈涧 二级大检察官
副检察长 丁霞敏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组织上级机构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甘肃省法律监督机关
行政级别 副省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组织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電話號碼 +86 (0)931 2369000
對外官網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机构沿革
前身 甘肃省人民检察署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检察机关,最早成立于1950年9月。

历史沿革

1950年5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指令省公安厅、省人民法院共同筹建甘肃省人民检察署。时任公安厅长李甫山兼任检察长,焦胜桐任副检察长。同年9月15日,《甘肃日报》通告正式成立甘肃省人民检察署,办公地址设在兰州市民国路170号(甘肃省人民法院里院)。下设办公室、第一处、第二处。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1954年12月4日的通知,1955年1月3日,甘肃省人民检察署改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委员会议改为检察委员会。设置办公室、一般监督处(一处)、侦查处(二处)、侦查监督处(三处)、审判监督处(四处)和人事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甘肃省共有94个检察院和1个劳改检察组,710名检察干部。同年12月,所有检察机关一并撤销。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三条,规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1979年7月25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人民检察院。经过3个月的筹备,11月6日正式开始办公,地址设在兰州市庆阳路36号省公安厅院内。内设刑事检察处(一处)、法纪检察处(二处)、监所检察处(三处)、经济检察处(四处)、办公室。1981年,增设研究室和第五处(信访处,1985年改称控告申诉检察处)[1]

历任领导

历任检察长
姓名 任期 备注
李甫山 1950年9月-1953年11月
赵文献 1955年4月-1964年9月
王国 1980年2月-1983年5月
洛林 1983年9月-1988年3月
陈守谦 1988年9月-1988年5月 [2]
杜仲德 1988年7月-1989年7月 代理
王平 1989年7月-1993年2月 [3]
李德奎 1993年2月-2003年1月
蔡宁 2003年1月-2007年12月
乔汉荣 2008年2月-2013年1月 [4]
路志强 2013年2月-2018年1月
朱玉 2018年1月-

参考文献

  1. ^ 甘肃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甘肃省志·检察志》. 甘肃文化出版社. 1995年12月. ISBN 7806081747. 
  2. ^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的名单. 人民日报. 1988年3月13日: 第4版. 
  3. ^ 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的名单. 人民日报. 1989年7月7日: 第4版. 
  4. ^ 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历.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8-02-01 [2020-03-28]. [失效連結]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