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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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人物画像
王守仁,知行合一思想开拓者

知行合一,简称知行,是明朝政治家、哲学家王守仁阐述的一种哲学与世界观的方法,为心学的核心理念之一[1],在中国思想史上认识客观世界的脉络中占据不可磨灭的地位。

知行合一将心的知觉与行为活动在本质上视为一致;更重要的是,王守仁对人作为个体的价值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承认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并且将这一能动性纳入道德的轨道上,既省察过往,也克治当下,构成了一套能务实有效地指导实践的原则。

背景

正德四年(1509年),王守仁因直言触怒权宦刘瑾,被廷杖下狱,之后贬谪贵州龙场驿。在困境中,他意识到以往从见闻经历中寻求万事万物的道理,存在方向性偏差,不如承认“吾性自足”,从自身价值中寻求道理更为直接。于是,他针对以往知行观的疏漏,从关注个人的主体性入手,重视人的个体经验,承认差别,关心实践,开始了新的探索之路。第二年,王阳明接受贵州提学副使席书的邀请,到府城的书院讲学,开始了他对“知行合一”的系统阐释。

概述

王守仁繼承陸九淵強調「心即是理」之思想,反對程頤朱熹通過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因為事理無窮無盡,格之則未免煩累,故提倡從自己內心中去尋找「理」,認為「理」全在人「心」,「理」化生宇宙天地萬物,人秉其秀氣,故人心自秉其精要。

在知與行的關係上,王守仁從「天地萬物本吾一體」出發,強調要知,更要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所谓“知行合一”,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则不能算真知。[2]

“知行不可分作两事”

王守仁反对朱子学者“知行相须” 的主张,认为知行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由此及彼。他坚持“知行不可分作两事”(《王阳明全集·语录一》),这并不是让“知”和“行”两个元素机械合并,而是主张两者应该互相依存,彼此共同构成周而复始并有所提升的完整认知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一方面,“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和行之间既存在因果关系,也相辅而成。另一方面,“学、问、思、辨、行”的过程,并不是王阳明所说“知行合一”的全部。他主张,“知是心之本体”,由心发动,开启了意识活动与实践活动。也就是说,在本然状态下,知和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在《传习录》中,王守仁通过这样一个例子,对知和行的关系作了说明:一个人看见父亲,自然知道要孝顺,这就是知;孝顺父亲的行动和表现,便即是行。两者之间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并非此消彼长。

“凡谓之行者,只是着实去做”

王守仁认为,即使走上了歧路,“有疑便问,问了又走”,通过实践修正,也能达到理想中的境界。如果踟蹰不前,“只管闲讲”,就什么目的也达不到(《王阳明全集·语录一》)。于是,王守仁有针对性地提出通过“省察克治”之功来追求天理

王守仁批评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全不思考就动手行事,结果是“冥行妄作”没什么意义;另一种是仅仅停留在空想的阶段,不去实践,结果一事无成。在他看来,这两者都是没能做到“知行合一”的错误做法。尤其是后者,知而不行,绝不是真知。对于“行”,他解释道:“凡谓之行者,只是着实去做。”正确的知行观,应该是慎始善终,念头一动就要端正方向,力保正确,而后躬行实践,才能取得好的结果。

“事上磨炼做工夫”

王守仁在朱熹“格物之学”的基础上,提出要充分认识人作为主体的价值,将人的主观能动性与知行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于是提出了“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的主张(《王阳明全集·答顾东桥书》)。

其次,对于知和行,王守仁坚持在过程中要提升个人的道德水准,克服一己私欲,实现理想和实践的统一。如此一来,王他的思想在道德修身的整体观照之下,侧重知行的一体性色彩十分明显。这就是他所强调的“事上磨炼做工夫”。倡导知行合一,在他看来正是要恢复人的本体,通过实践,将人心合乎天理。如此,意识端正了,一旦作用于实践,就能在社会范围内收到良好的效果,也就能合乎世界本然的道理。

王守仁所说的本体是指能对应天理的本心,能够超越私欲,但是要落实于实践而不任意妄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其中的关键环节是要用工夫。他认为,要在事上做工夫,才能达到对人在视、听、言、动上提出高标准的道德要求。工夫的开端是要端正知,得了真知,才能去做好行的工夫。在这个意义上,知的工夫既能引导行的工夫,也能成为行的检验。但同时,他又坚持,如果没有躬行实践,就永远不会达到真知的境界。因此,他特别强调“知行工夫本不可离”,使知行成为一套完整的修身工夫的必需要素。

“知行合一”的现实意义

  • 提供了一种科学务实的思维方法和精神动力。“知行合一”虽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道德修养论与道德实践论,但又是一种政治学说。王守仁所讲的“知行合一”,从现代扩展的意义而言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 有助于传承和发展人类优秀精神文明。王守仁的“知行合一”学说,重点放在“行”上,奉行的是文德教化理念,强调的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对于推进全人类教育素养的提升能起到表率作用。
  • 对于反腐倡廉具有警示作用。“知行合一”是有必要提倡的一种思维,对启迪官员的道德良知,推行透明政治,都是有积极作用的。[3]

涉及“知行合一”的出处

参考

  1. ^ 王守仁:始创“知行合一”. 华东师范大学. [2012-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5). 
  2. ^ 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思想--旗帜网. www.qizhiwang.org.cn. [2022-04-30]. 
  3. ^ “知行合一”的内涵与现实意义--理论-人民网. theory.people.com.cn. [202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