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法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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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法》(日语:どうろほうDōro Hō,1952年昭和27年6月10日法律第180號)是日本有關道路法律

負責的政府機構為國土交通省,本法規範了日本道路的定義、整備手續、管理費用負擔、罰則等各項道路相關事項。現行的《道路法》公佈於1952年6月10日的法律第180號,法律對象為高速自動車國道一般國道都道府縣道市町村道共4種類(本法第3條)。

舊《道路法》(舊法,1919年大正8年法律第58號)定義道路為國有公物。現行法則只有國道(高速自動車國道及一般國道)是國有公物,而都道府縣道市町村道分別為都道府縣市町村的公物。

相關法令有道路交通法高速汽車國道法道路構造令車輛限制令。1958年以前還有街路構造令存在。

構成

  • 第1章 總則
  • 第2章 一般國道之意義並及其路線指定與認定
    • 第5條(一般國道之意義及其路線指定)
  • 第3章 道路之管理
    • 第1節 道路管理者
    • 第2節 道路之構造
    • 第3節 道路之占用
    • 第4節 道路之保全等
    • 第4節之2 道路之立體區域
    • 第5節 快速公路(日语:自動車専用道路
    • 第6節 自行車道等(日语:自轉車専用道路
  • 第4章 道路相關費用、收入及其效用負擔
  • 第5章 監督
  • 第6章 道路審議會
  • 第7章 雜則
  • 第8章 罰則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