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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偉 (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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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偉
大明浙江處州府知府
籍貫直隸河間府景州故城縣
字號字廷彥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子)馬中錫
出身
  • 永樂二十一年癸卯科舉人

馬偉(?—?),字廷彥直隸河間府景州故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永樂二十一年(1423年)癸卯科順天鄉試舉人。初為山西絳州訓導,歷官唐王府長史,因直諫得罪唐王,被押送京師。其子馬中錫時年尚幼,得以免罪,奔訴巡按御史。御史向唐王求情,馬偉因此得釋[1]。升浙江杭州府同知,升處州府知府,皆有善政。天順七年(1463年)致仕[2]

著作

著作甚豐,有《武侯忠武錄》《岳飛精忠錄》《藏春集》《甘陵志》《馬氏族譜》《家規輯略》《示子編》《戒子箴》等。

家族

季子馬中錫

參考文獻

  1. ^ 《明史》(卷187):馬中錫,字天祿,故城人。父偉,為唐府長史,以直諫忤王,械送京師,而盡縲其家人。中錫以幼免,乃奔訴巡按御史。御史言於王,釋其家。復奉母走京師訴冤,父竟得白,終處州知府。
  2. ^ 清雍正五年刻本《故城縣志·卷之二》:馬偉,字廷彥,永樂癸卯舉人,任山西絳州訓導,累官浙江處州知府。所至皆以賢稱。嘗爲杭州府貳,決海寧疑獄,弭富陽虎患,濬西湖而民利。以興建岳飛祠而忠重,以及種種善政,載之杭志。及官處州,鑛盗竊發,單車詣撫,民賴以安。癸未致仕,以子中錫貴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爲人耿介古直,篤信好學,所著有《武侯忠武錄》《岳飛精忠錄》《藏春集》《甘陵志》《馬氏族譜》《家規輯略》《示子編》《戒子箴》等書。弘治八年題祀鄕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