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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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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清朝
1907年—1912年

红色部分为1911年清朝版图中的黑龙江省
政府駐地龍江府
歷史 
• 成立
1907年
• 废除
1912年
前身
继承
黑龙江将军
黑龙江省 (中华民国)
今属于 中國黑龙江省
 中國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

黑龙江省滿語ᠰᠠᡥᠠᠯᡳᠶᠠᠨ
ᡠᠯᠠ
ᡤᠣᠯᠣ
穆麟德轉寫sahaliyan ula golo),为清朝东三省的一个省。

沿革

此地为黑龍江將軍辖区。雍正年间,官方文件即提及东三省,“塔尔岱着授为黑龙江将军,统领军营东三省兵丁。”道光年间奏折中,出现黑龙江省的名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三省正式建省,设置黑龙江巡抚一职[1]: 19 

黑龙江巡抚衙门设民政司、提学使、度支司、提法司。宣统元年(1909年),裁撤度支司,省会在齐齐哈尔(龍江府)。

行政区划

参考文献

  1. ^ 侯杨方. 清代十八省的形成.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师范大学). 2010, (2010年第3期): 17–28. ISSN 1001-5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0) (简体中文).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前任:
 大清黑龙江将军辖地
 大清黑龙江省 繼任:
 中華民國黑龍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