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中国航空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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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請求 2022-06-10

请求已拒绝---- ★WPTO★ 2022年8月4日 (四) 06:59 (UTC)[回复]

將條目開首的「中航在1949年的兩航事件後解散,其人員與設備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接收。」改成「中航在1949年的兩航事件後解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接收了投誠人員及所攜帶的設備。」,從而反映兩航事件條目中提到中航於兩航事件發生後仍有31架飛機留在香港並於及後轉移到美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僅接收了與另一家航空公司的器材加起來共12架飛機,並不能說大部分或全部設備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接收,而只能說接收了其中一部分。--——C933103(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0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2-06-10

请求已拒绝---- ★WPTO★ 2022年8月4日 (四) 06:59 (UTC)[回复]

  • 於「重大事故」章節,加回[1]此修訂中提及的「*1931年11月19日,[[濟南號空難]],名詩人[[徐志摩]]罹難。」
  • 將「{{提示|中國國際航空|中航工业}}」改為「{{提示|中国航空集团|中國國際航空|中航工业}}」,以該易混淆不同條目的存在
  • 將年表中1930年的部分,「隶属国民政府交通部航政司」,改為「隶属[[中華民國交通部|国民政府交通部]]航政司」,從而提供內部連結
  • 將年表中1938年8月的部分,「專門挑選天氣不好的夜晚飛機」,改為「專門挑選天氣不好的夜晚飛行」,從而修正誤字
  • 將年表中1940年的部分,「從廣東南雄把運到香港。」和「發展從緬甸臘戌-昆明的惟一國際航線。」中的「南雄」和「臘戌」加上內部連結以方便讀者,並刪除「內容包括購買更多運輸機提供中航經營使用 ,」此句中在逗號前的多餘空格
  • 將年表中1941年的部分,「每周飛重慶-臘戌航班3從」,把「3從」改成「3次」,以及把「美國陸國航空隊空運部」的部分,修改為「[[美國陸軍航空軍|美國陸軍航空隊]]空運部」,並將「CBI戰場」修改為「[[中緬印戰區|CBI戰場]]」,以修正誤字,並提供內部連結--——C933103(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48 (UTC)[回复]

@C933103保护已被解除可自行编辑-- ★WPTO★ 2022年8月4日 (四) 06:59 (UTC)[回复]

請求關注Talk:中国航空集团的討論

中国航空集团條目此前不當地將其所謂“前身”公司的内容寫入條目當中,因此我進行了兩次分拆操作,然而兩次操作均被Patlabor Ingram强行回退,而Patlabor Ingram更故意牽扯其他條目的情況以意圖威脅不同意其意見者放棄自身想法,使相關條目的正確性嚴重受損。請各位密切關注並參與Talk:中国航空集团的討論。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22日 (日) 14:03 (UTC)[回复]

属于、不属于,拆分、合并写,都非中立观点。建议阐明“主张”并简述历史、章节中{{see}}前身。另外,该版本的消歧义我认为无可读性。--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4:23 (UTC)[回复]
我覺得應該要先釐清一下這一批條目的編輯歷史,目前這樣實在無法解析各種合併或拆分操作的合理性如何,難以正確置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22日 (日) 14:43 (UTC)[回复]
阅,Patlabor Ingram说得很有道理。既然中航自称其历史始于1930年,且没有其他任何来源反对这一声称,那么就应该把中航历史追溯到1930年。否则,就是原创研究而已。Fire Ice 2022年5月25日 (三) 15:10 (UTC)[回复]
利用參見功能也能完全達到相同的目的。此外,目前條目各時期篇幅比重明顯不均,並非理想狀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26日 (四) 13:05 (UTC)[回复]
查了一些资料后我的看法改变了,认为该条目应从2002年写起。中国大陆资料都以2002年为正式成立。Fire Ice 2022年5月26日 (四) 15:22 (UTC)[回复]
(:)回應:2002年是原中航总公司与中国西南航空合并重组为中航集团的时间。与中航集团将历史追溯到1930年不矛盾。可参见香港中联办的描述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3日 (五) 03:17 (UTC)[回复]
我覺得將國府中航視為「中航集團」之前身與否,不影響維基百科根據條目內容篇幅進行拆分。比方說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遷往雲南後,即使名稱未變,以其歷史之豐富,仍然可以拆出一個時期的獨立條目。重點是透過參見等功能,將國府中航與今日之「中航集團」兩條目連結起來,並在其中以適當篇幅描述對方,而不割捨二者精神上的承繼關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3日 (五) 06:36 (UTC)[回复]
若参照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 (垒允时期)之往例,我愿作妥协:以中国航空(内容包含民国与共和国时期)为主条目,拆分出中国航空公司 (民国时期)(或命名为中国航空公司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我同意这样的拆分。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7日 (二) 04:37 (UTC)[回复]
個人舉出上述例子只是表明拆分的合理性。就標題而言,我是認為拆分成中國航空集團跟中國航空比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2日 (日) 10:41 (UTC)[回复]
(※)聲明:Sanmosa声称本人“更故意牽扯其他條目的情況以意圖威脅不同意其意見者放棄自身想法”,Sanmosa指控本人“意圖威脅”之说法严重违反WP:礼仪指引,在此表达强烈抗议,并保留提报的权利。
Sanmosa的拆分从未经过任何讨论及共识,反倒打一耙,本人深表遗憾。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3日 (五) 03:17 (UTC)[回复]
我覺得就算是隨便一個正常人去看你的留言,都能夠正常推斷你就是在做這樣的事情,畢竟我在幾年前開始就已經看過這種語調了,我認為我的判斷不會有錯。如果你不認為那是「威脅」,那就是你的問題,並請你認知到這種情況確實是「威脅」且不被容許。我認為整個討論從一開始其實就只有你一個人在堅持只能有一個條目,越是這樣討論下去,我就越有一種你在死纏爛打的感覺,這種情況叫作「傾向性編輯」,當然你也不是第一個有這樣的情況的人就是了。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3日 (五) 13:48 (UTC)[回复]
(1)原来维基人对条目编辑持有看法都算作“威胁”啊?我反对阁下这样的人身攻击。从几年前开始您就是这样,我一直认为,您这种人身攻击对讨论的正常开展没有任何帮助。(2)“我覺得就算是隨便一個正常人”?您如何能代表公众的观点?民意调查?参考文献?(3)若说到“倾向性编辑”,我只倾向于参考文献,也希望阁下拿出参考文献一起交流。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6日 (一) 00:50 (UTC)[回复]
我覺得你説的話確實帶有威脅發起編輯戰的意思,畢竟這種事情不是沒有先例,Jarodalien老這樣做了,這點你大可以去找他的封鎖紀錄,而且我深信我一直以來已經盡可能克制自己的用語。如果說實話屬於“人身攻擊”的話,那維基百科不可能有文明,但事實並非如此。無論如何,你確實是到了現在還在堅持要把兩段不相干的歷史寫在一起,而且在其他人都提出了不同的來源證明你的主張有誤的情況下仍然如此,並從未考慮過讀者被誤導的問題。恕我仍然無法認可你的討論態度,不然我也用不著在這裏開討論求關注。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6日 (一) 06:21 (UTC)[回复]
对于他说“则需要检讨……”,我不认为算是“也必须修改”其他条目的威胁破坏,而只是提醒参考其他条目的做法(不论是否为闯红灯)。另对于您在客栈该议题及原公告中的行文语气,我认为欠妥、中立性不足,希望您推定善意。--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6:52 (UTC)[回复]
不好意思,但我是在對相關措辭比較感冒,畢竟如我所説,借這個名頭來威脅發起編輯戰並非沒有先例。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6日 (一) 08:16 (UTC)[回复]

总结

总结Ericliu1912等的讨论,现本人建议参照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 (垒允时期)之往例,以中国航空(内容包含民国与共和国1930-2022各时期)为主条目,并拆分出中国航空公司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着重叙述1949年以前之历史)。现予公示。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2日 (日) 03:59 (UTC)[回复]

怎麼看都是拆分成「中國航空集團」跟中國航空比較好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2日 (日) 10:39 (UTC)[回复]
本人认为有一个主条目叙述中航1930—2022年各时期的历史。不论是轮船招商局系列条目模式,还是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系列条目模式,都有一个主条目承载整体历史。拆分成中國航空集團跟中國航空两个条目,现存经营主体反而被挤到一边,个人认为不妥。因此为避免割裂历史,依据类似条目情况,我认为本条目有两种解决办法,供各位商榷:
  1. “垒允模式”(将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拆分为独立子条目):
    中国航空(内容包含民国与共和国1930-2022各时期)为主条目,并拆分出中国航空公司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着重叙述1949年以前之历史)
  2. “招商局模式”(按法人主体拆分、一主多子):
    中国航空(内容包含民国与共和国1930-2022各时期)为主条目,并拆分出中国航空公司 (1949—1952年)(着重叙述1949—1952年之历史)中国航空总公司(着重叙述1988—2002年之历史)中国航空集团(着重叙述2002年以后之历史)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2日 (日) 12:19 (UTC)[回复]
現在的問題就是,以前那中國航空跟現在這「中國航空(集團)」,能算是一個東西麼?是不是不一定要存在一個「主條目」,而中國航空與「中國航空集團」這倆頁面其實本來就都各是自身的「主條目」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3日 (一) 10:06 (UTC)[回复]
中國航空作消歧义不好吗,作主条目,恐怕有歧义、演变成航空业、航空工业等内容的概述性条目。个人建议各条目的序言或小章节简述+内链。--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15:51 (UTC)[回复]
這也是一個選項,拆分成「中國航空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與「中國航空集團」,消歧義頁面還可以容納其他義近條目,並將「中國航空公司」等亦有歧義之頁面重新導向至此。我覺得十分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5日 (三) 03:17 (UTC)[回复]
若是此一方案,倒是也可接受。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7日 (五) 11:20 (UTC)[回复]
  • 暂时(-)反对公示。查看上方讨论後还是不理解。先解释为什麽要做两种拆分?比如招商局模式拆分成4条目?就目前看来似乎没有大幅扩充的可行性。另外,我反对以「中国航空公司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这样的称呼,有更好的代称。--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6月15日 (三) 11:54 (UTC)[回复]
要大幅扩充还是有机会,不论是相关地方志还是国航公司志等专著,都可以作为大幅度扩充的资料,这个无需担忧。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7日 (五) 10:56 (UTC)[回复]
既然臺灣時期無同名組織,消歧義字眼用中華民國就行。--紺野夢人 2022年6月15日 (三) 12:08 (UTC)[回复]

參酌Yumeto君之意見,現建議將「中國航空」作為消歧義頁面,將原中國航空條目移動至「中國航空 (中華民國)」,而「中國航空集團」條目維持原標題不變。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19日 (日) 23:02 (UTC)[回复]

@Patlabor Ingram:如何?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6:52 (UTC)[回复]
无异议。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27日 (一) 14:06 (UTC)[回复]
已進行移動。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06: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