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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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唯一的证据就是下面的一个网站的连接?

这种文章应该删掉吧?连讨论的必要都没有…… 这种所谓“机密”的类似街头小报的东西,不应该在wiki存在的。

讨论请签名。第三次世界大战连影都见不到,是不是也该被删除?不能因为610的存在可能只是法轮功的一面之词(前段时间不是有一个天津610的跑到澳大利亚了吗?),就断定它不存在。你可以说这篇文章NPOV,但我想他并不符合被删除的条件。--67.15.34.248 11:33 2005年8月9日 (UTC)

第三次世界大战是在事实基础上的推论,例如当年古巴核危机就差点引发世界大战。而这个610……有什么可靠的客观事实可以支持它?有什么著名的媒体有披露过?这个页面已经存在有一段时间了吧,没看到有什么有力的证据……昨天才刚刚学会签名,补签一个--Andylong 02:13 2005年8月10日 (UTC)

前面不是已有網友說明了嗎? 那一位在澳洲尋求政治庇護的大陸官員已承認了610辦公室的存在啊... --218.188.0.150 02:17 2005年8月10日 (UTC)

610办公室的确存在,实际上中国现在的健身气功方面的管理都在其下,但是部门设置上和体育总局重合,我曾亲自见过其编写的应急预案手册。但其有关法轮功方面的管理职能我不是非常清楚,但是610办公室的存在是肯定的,其他过于具体的资料就不能提供了。

8月10日到现在了,谁给出点确实的证据来呢?--Andylong 09:27:41 2005年8月31日 (UTC)

陈用林郝凤军(这位就是610天津地区的负责人之一)都证明有610存在,你信不信就是另一回事了。--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09:44 2005年8月31日 (UTC)


我现在相信了...因为我想找这两个人物的资料时就...现在连在这里留上言也是用了无界浏览才连接到.不过历史老师说公产党还是值得信赖的(他不是党员)-----ufoismey3k 16:55 2005年10月13日 (UTC)

谁都知道610的确存在,而且是一个整合的办公室。但关键是性质。性质并非向 陈用林、郝凤军 之流所说。我妈的一个朋友在610办公室,工作就是天天整理文档。我的同学的妈妈在610办公室,她是医生,所以职责就是管住那些练功的人不能让他们自残,还要跟求tmd大爷一样让他们吃饭。吃好的住好的,还要定期检查身体。当然,因为怕他们自残,肯定没有很大的自由空间给他们。但是在大陆有很多人在贫困线以下饭都没得吃的时候,他们这些练功的人吃好的住好的,有人伺候,委屈了他们了么?

被綁架到勞教所的法輪功修煉者是不會自殘的,頂多是絕食抗議中共的暴行,但這跟你說的所謂自殘是不同的概念。至於你說勞教所裡法輪功修煉者吃的好、住的好,這種荒唐的謊言你也信?請別被中共騙了。--Elegance留言) 20:47 2006年3月4日 (UTC)

至于陈用林、郝凤军,我没有目睹什么,但有耳闻。只希望大家用用大脑想想,他们不把610或者公安机关说成那样,他们怎么混,谁来给他们支持?没有中国的支持,他们只有依靠其他的力量,那么怎样才能让其他的力量能看的上眼呢?60.240.141.26

有名有姓有照片,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被他们给害死了,还要什么证据呢?User:84.5.65.179

不要证据就可以给别人安一个害死成千上万人的罪名,法轮功真是厉害。--日蚀 01:09 2006年1月13日 (UTC)

610办公室没有什么神秘的,是设在各级党委下面政法委里面的一个职能办公室,这个办公室的存在从来都不是秘密,不属于《保密法》里规定的三级秘密之类。这个办公室是一个文职办公室,一般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几名,其他都是科员,和政法委里其他部门没有什么两样,加入这个部门也不需要更特别的审查和训练。主要工作就是收缴和管理有关法轮功的书籍和活动,在处理突发事件事,也需要参加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在处理扰乱社会的事件时,他们派不上用场,他们不是警察。

至于610部队,根本就不存在,也没必要存在,法轮功是法定的违法组织,为什么要用秘密警察来管理呢?公安局就可以处理这些事情,至于对法轮功学员,一般是采取说服教育,顽固的送到劳教所劳教,组织者触犯刑法的才起诉到法院定罪,而且他们也可以请律师辩护。至于劳教问题,是另一个问题。

国外对中国情况的无知,有时候令人吃惊,有个香港朋友问我,共产党是不是秘密组织?党员身份是不是保密的?我当时就把饭吐了一地,共产党员为什么要保密啊,共产党是目前中国合法公开的执政党,仅此而已,只是共产党不允许其他人来挑战他的统治地位和损害国家民族利益,其他也没什么。

现了解一下国内情况,在评论吧。-user:211.152.33.116

其實我覺得以上這一段如果可以整合到內容裡的話會更好。當然,上面各位的意見也很有用。不過,我覺得要重寫這條目,目前有三個難題:
  1. 它倒底是甚麼、不是甚麼?
  2. 它在做甚麼?
  3. 有沒有人假借辦公室的名義來做越權的事?如果有的話,應該放在本條目,還是濫用警權一條呢?

--石添小草 05:23 2006年3月3日 (UTC)

NPOV

文中的這段話不中立,先移至此:

神秘的身世

610部队的存在,是由法轮功学员首先揭露的。首先是有学员受到自称610部队的人骚扰,并把有关经历透过亲法轮功的传媒发放。最初中国官方否认有这个组织的存在,但其后,官方正式宣布成立这个办公室,用以打击法轮功对社会的危害云云。

由于该部队在常规组织以外,并鲜为人知,他们的行事手法往往不受政府监管。而事实上,绝大多数中国大陆人民都不知道这一支组织的存在,因为他们平时行动很少公开自己的身份,所以也感觉不到受到他们的任何影响。关于这支部队的种种行为,甚至这支部队是否存在,都对他们没有任何关连。然而,据中国境外 (来自亲法轮功及其化中立传媒)多篇报导,指国内有公安机关以这个办公室为名,对拘禁的疑犯进行逼供及虐待行为。但由于他们在建制以外,所以受害人都求助无门。

以上為引文

--Wengier留言) 05:19 2006年3月3日 (UTC)

這兩段是我寫的。第一段是從當時的新聞中摘要的。國務院當初的確是否認有這組織存在,但後來就成立了這個辦公室,但並沒有承認這個辦公室就是法輪功所講的610辦公室。

又,第二段是我把一位內地用戶加入的內容加以改寫的。可以翻查一下歷史。--石添小草 05:26 2006年3月3日 (UTC)
原來這樣,不過建議將這段話繼續修改一下,比如將“揭露”等帶有語氣的詞更換一下,讓這篇條目更準確和完善一些吧。另外之前有個IP用戶將原文內容完全更換了,我剛才已恢復。--Wengier留言) 05:34 2006年3月3日 (UTC)

准确性争议

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应该是国务院的一个机构,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不能说是中共中央的直属机关吧,这么说的证据在那里?是否所有国务院机构都是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用心阁(对话页) 03:41 2006年4月5日 (UTC)

另外,官方新闻说2001年3月27日建立。请问610办公室和该办公室是什么关系?和所谓的610部队又有什么关系?--用心阁(对话页) 03:47 2006年4月5日 (UTC)

請看看中共610辦公室中的官方網頁。在地方上,610辦公室是屬市委或省委的。市委或省委,就是中國共產黨在地方上的委員會,代表著中國共產黨。中國當局有可能同時宣稱610是國務院的機構,就像中共中央軍委﹙由黨章定義﹚和中國軍委﹙由中國憲法定義﹚。如果是真的,那麼610辦公室就是同屬國務院和中共之下。希望我們能寫出更好的條目。 Ilovehk1248 03:51 2006年4月5日 (UTC)

是啊,在我们的努力下,尽可能做到条目的准确,中立。--用心阁(对话页) 04:11 2006年4月5日 (UTC)
看到官方网页的介绍了,谢谢!--用心阁(对话页) 04:13 2006年4月5日 (UTC)
找到了,原来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用心阁(对话页) 04:21 2006年4月5日 (UTC)
我修改完了--用心阁(对话页) 06:09 2006年4月5日 (UTC)
「大紀元」網有一份地區「610」的「密件」( http://img.epochtimes.com/i6/604160417411491.jpg ),其標題是「中共唐山市豐潤區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 http://epochtimes.com/b5/6/4/16/n1288913.htm )。--Wrightbus ~威巴士~ 14:24 2006年4月16日 (UTC)

有種把資料公開 我想,既然對岸的那~~~~麼相信610辦公室是正當的,那就要求透明化吧,不要只等你們所謂的邪教攻擊你們,我們這邊只能從大紀元得到資訊所以一定會偏的,所以公開透明,才是解決之道--金肅 (留言) 2008年6月1日 (日) 08:36 (UTC)[回复]

"中共大难临头!全国公安六一零头目大批死亡(多图)"

这种脑残文章就不用放在文章里面了吧?

美國宗教自由委員會報告的內容,與610辦公室有關

用戶Zhxy_519刪除 美國宗教自由委員會報告的內容,認為應放到法輪功條目。然而,該報告陳述,指陳610辦公室所做情事,並非離題,且為具公信力、高質量之第三方可靠來源。因此在下回復該段內容。Wetrace留言2014年7月4日 (五) 07:49 (UTC)[回复]

報告寫了很多內容,不代表都要引用。--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8:23 (UTC)[回复]
既然相關,何以不能引用?也只引用幾句話。您的反對沒有依據。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9:51 (UTC)[回复]
不相關。沒有寫出是610辦公室做的。--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14:02 (UTC)[回复]
該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聯名發文要求美國歐巴馬政府施壓北京政府「撤除610辦公室」,也說了610辦公室做了哪些事。聯合國報告、美國人權報告都多次提到610辦公室;不少第三方媒體也報導 610辦公室的實際干預及個案。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4:32 (UTC)[回复]
他們提到拿他們的材料作參考便是。你最初的引用可沒有。--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6:36 (UTC)[回复]
(!)意見--您好,警告您的作法並不適當。(1)不該一次把他人幾個小時的貢獻全部回退吧?而且把排版全部混成一團,並不符合維基百科幫助讀者的目的。(2)您在職能修改的中國官方,在下已經保留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方;因此在下保留了而並未回退您的貢獻。(3)您如此回退他人大量貢獻,但又不指出回退的方針理由;所謂以自己乾淨方便,是無法方針基礎,而可能變成是破壞條目。若對個別地方有意見,請提出具體理由並參與編輯,而不是一次回退他人9000字元。謝謝。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6:51 (UTC)[回复]

模版添加問題

關於用戶「中华爱国阵线」放上三個警告模版,包括「中立性遭質疑、真實性遭質疑、主要貢獻者有利益衝突」。請查看Wikipedia:模板消息/爭議與警告的模版規範說明,由於無具體依據,因此在下刪除該三模版。

  1. 中立性模版:加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在編輯之前請務必察看讨论页。
    1. 該用戶---未提具體原因,也毫無在條目討論頁說明。
  2. 真實性模版:條目中某部分或全部的內容可能構成惡作劇或者有需要被改正的错误。請加上可靠的來源以提高資料的可信度或在對話頁中參考有關的改善建議。
    1. 該用戶---請問改善建議事?請問:哪裡可能「構成惡作劇?需要被改正內容?」目前內容是依據可靠來源編寫。
  3. 利益衝突模版:本條目需要清理以符合維基百科的標準,尤其是中性的觀點、可供查證和非原創研究。掛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提供利益衝突證據,以便進一步的討論。
    1. 該用戶---未提供利益衝突證據。(1)此條目有許多人參與編寫(2)較關注編寫人權議題者,就有利益衝突?那從其他角度者呢?中國共產黨員呢?
  4. 未說明理由而隨意添加模版,可能構成破壞行為。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6:15 (UTC)[回复]
(!)意見--該用戶仍執意添加模版,拒絕提出具體說明。內文引用第三方可靠來源,該用戶應具體指出「哪裡真實性有問題」。在下已在其用戶頁面留下,第二次警告,指其添加模版方式已構成破壞。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6:24 (UTC)[回复]

讓五毛自己玩好了--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6:32 (UTC)[回复]

條目名稱移動說明

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移至 中共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因是:中共「以黨領政」,在國務院模版中列為「中共中央直屬機構」,一機構兩牌子,也是黨組織寫在前面。黨組織1999年6月成立,國務院相應組織2000年9月方成立。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9日 (六) 18:11 (UTC)[回复]

若認為 以上兩個條目名稱都偏長,建議改為610辦公室,無論是西方媒體、華文媒體、包括國際人權報告、中國大陸媒體、諸國官方 都普遍使用 「610辦公室」的名稱。英文條目是用en:610 officeWetrace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15:45 (UTC)[回复]


建議改名:“中共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辦公室”

中共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 “610辦公室”:若認為 以上兩個條目名稱都偏長,建議移動至610辦公室,無論是西方媒體、華文媒體、包括國際人權報告、中國大陸媒體、諸國官方 都普遍使用 「610辦公室」的名稱。英文條目是用en:610 office--Wetrace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15:50 (UTC)[回复]

(!)意見-黨組織名稱、國務院組織名稱都長,以黨領政、且該辦公室"中共中央協調機構",理應以「黨組織名稱」為條目主名。但Zhxy519用戶反對。在下認為就以通用、媒體也普遍使用的 中央610辦公室。"中央"兩字,包含"黨中央","政府中央"。Wetrace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17:44 (UTC)[回复]

完成。—Chiefwei - - 2014年10月15日 (三) 06:39 (UTC)[回复]

何以某用戶屢屢一次回退其他用戶的合理貢獻?

如題,希望該用戶在編輯前,應該留下理由,而非一次回退其他用戶的合理貢獻(8月3日)。此形同破壞,類似情形已發生多次,例如[2]7月21日7月16日7月15日。若對內容有意見,可參與編輯,不應刪除其他用戶的編輯貢獻。Wetrace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14:4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