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方针不可能(也不应该[1])巨细靡遗;但用户们遇到或讨论的问题却是层出不穷,有时又会提出曾经讨论过的问题。这种情况似乎可以引入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当讨论某一议题时多数人提出了现有方针不存在的内容,或做出了根据无法现有方针得出的结论,就可以写入相应方针的判例里去,供后人参考,简化以后的讨论。
由于Jimmy Xu的反对[1],未能在维基百科名字空间展开此实验,于是只好在用户空间展开。这里的子页面仅仅是收集判例,虽然按照英美法系我们应该遵守先例,但维基百科尚无此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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