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Techyan/媒体综述/中国的媒体转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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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编者平时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凡是中国大陆的网络新闻,总是会有内容完全相同的版本同时出现在数家不同的网站上,比如网易、腾讯、新浪、搜狐、新华网、人民网、环球网等等,另外还有一些地方媒体的小网站。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并且会对维基百科的编辑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它事关我们对何谓宣传性材料、何谓“关注度”的理解,以及可靠来源方针要求中,所谓“第三方”“独立于来源实体”为何。

本文是User:Techyan/媒体综述的补充。

概述

在宣传性软文中的体现

著作权角度的合法性

起因

中国对互联网新闻业的管理始于2000年,比大多数人想象的都要早,甚至也早于互联网备案制度。中国强制要求所有网站都需要备案的制度始于2004年,是晚于2000年的互联网新闻业务许可证的。这项制度修修补补,一直延续到20年后的今天。

在90年代末期,中国和亚洲其他很多国家对互联网的意见比较保守,如缅甸甚至规定任何个人只要有能联网能力的计算机,即可处以7到15年的监禁[1]。当时的互联网(因特网,Internet)并没有发展到如今的庞大规模,并且值得注意的是,所谓Internet也是“计算机网”的一种,说白了就是把一群电脑连在一起成了就成了网。Internet在当时并没有那么大,甚至连TCP/IP到底要不要继续采用下去都有人质疑。另外,当时上网主要采用电话拨号的形式,因此只要换用拨号号码,即可拨入另一张网络;而拨指定号码可能只能浏览某一些网站、BBS之类。所以在90年代末期的中国,除了开放公众接入互联网的声音之外,还有建立“国中网”(“China Wide Web”)的想法,即在中国国内组建另一张独立的网络,与Internet隔开。这一想法得到了一些人的肯定,并且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落实。但随着搜狐、网易等网站在完全市场化的Internet中崛起,再加之互联网泡沫崩溃后的窘境,“国中网”最后没能建成,中国全面转向使用Internet并对之进行审查的形式。[2]

在当时的背景之下,中国政府同意公众接入互联网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开放性举动了。

和《参考消息》

影响

对中国新闻网站整体环境的影响

对中国新闻网站付费墙的建设

与电视和纸质媒体的对比

启示

备考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4766921

参考资料

  1. ^ 可参见英文维基Internet in Myanmar:These laws and associated regulations are broadly worded and open to arbitrary or selective interpretation and enforcement. The Electronic Transactions Law covers "any act detrimental to"—and specifically "receiving or sending and distributing any information relating to"—state security, law and order, community peace and tranquility, national solidarity, the national economy, or national culture. Violators face fines and prison terms of 7 to 15 years. The importing and use of a modem without official permission is banned, with penalties for violations of up to 15 years in prison.
  2. ^ 孙宝传.插翅飞翔 新华社通信技术发展纪实.ISBN 978-7-5166-1758-8.p26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