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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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chembox的CASNo处加入新参数

关于“抖音”条目的问题

公眾人物的前妻是否為該公眾人物條目中的必要資訊

Aircraft一词的译名问题,是否必须严格译为“航空器”?

建議改名:“泛民主派”→“民主派 (香港)”

建议对WP:NCYCLONE进行检讨

仇恨言論條目中增加例子制訂標凖

關於"臺灣日治時期舊制中學校"這個新模板

關於各式各樣的線路名模板

相比起我親自統一名稱的Template:XX地鐵顏色,線路名(帶有顏色方塊和路線名稱)模板統一難度更大。大家認為應否統一名稱?或是更深入地,統一顯示(如方格或是一條有顏色的垂線)?--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9年12月6日 (五) 08:09 (UTC)

泰式酸辣湯

錯誤分類已修復--Bagakuco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14:12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為什麼泰式酸辣湯底下的分類會出現Category:公共轉換組模板?--顏嘉佑留言貢獻2019年11月23日 (六) 15: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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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該將八九民運的學生領袖的事蹟寫到他們母校的條目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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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條目,有編者堅持將一名該校學生被警察插眼和咬斷警察手指的事件寫到該條目中,並以這是「香港大學學生新聞」為理由,按照此理據,將八九民運的學生領袖的事蹟寫到他們母校的條目裡也同樣合理,在此詢問大家的意見。--No1lovesu留言2019年12月7日 (六) 12:14 (UTC)

别,您别冲动……这显然不行吧……--
{#(set-global-staff-size 12)  e''8 c''8 a'8 c''8 e''8 c''8 e''8 f''8 e''8 b'8 g'8 b'8 e''4 d''4  \bar "|."}
“他们枉然视听,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2019年12月7日 (六) 12: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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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頁的討論串綜藝節目是否不應該放在明星條目呢?及後續討論关于艺人条目中综艺相关内容的后续争议AT似乎提到

因此就有IP依此「共識」(二哈二哈在討論頁存檔,但在下記得討論頁是不能留這種東西的,因此直接翻出來審視這所謂的「共識」 -- Sunny00217 2019年11月29日 (五) 13:52 (UTC)\

沙盒呢?全部轉移到沙盒就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30日 (六) 03:36 (UTC)
一般来说条目讨论页不是用来存档无法保留在条目里的内容用的。如果说不知道应不应该移除,暂时放在讨论页,等待共识是可以的。明知道不能放到条目里,还要用条目讨论页存档的话,显然就是错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5日 (四) 03:54 (UTC)
存廢的備份... 囧rz...-- Sunny00217 2019年12月8日 (日) 11:32 (UTC)

有關酒糟鼻條目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酒槽鼻


我發現很多條目是錯的,但條目本身卻不能修改,只能改內文!

例如,本條目 "酒槽鼻" ,第二字【槽】明顯為誤,應為【糟】,

其內文,也使用【糟】字,兩者發音不同,字形相似。

而此條目名,也值得修改!內文顯然是討論【酒糟性皮膚炎】,而【酒糟鼻】只是其一徵候。—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yfroy對話貢獻)加入。

yyfroy 2019年12月8日 (日) 09:57 (UTC)

移動條目,算是錯誤重定向。-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12月8日 (日) 11:11 (UTC)
  • 该条目质量不佳。中文维基百科有非常多的质量不佳的条目。首先很欢迎您提出意见,如果您有具体修改的建议,或者愿意直接动手修改,都是很好的。如果这样的条目暂时没有人改善,也请您不要太失望。毕竟都是志愿者在做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9日 (一) 04:43 (UTC)

禁止引用《蘋果日報》報道編輯任何與香港反修例運動相關的內容

演員在戲劇中的演出跟私下生活表現矛盾是否有必要在條目詳述??

港澳台用语的问题

香港相关人物传记类条目

即BLP类,我提议,每个条目,都在讨论页贴上一份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将其中的重点(不承认双重国籍)给我0号字再加粗挂上去。

久违的动用了几次回退权(其中就有双重国籍的问题),结果有人认为我滥用权限...(我承认,那几天是刚好比较忙的几次,于是直接动用回退,毕竟每个都是在注释说过100次+的老生常谈的问题)

说到双重国籍的问题,诸位有条件的话,要不要听听官方这几天对郑文杰案的说法?(按BBC等,郑文杰和其他80万港人一样,肯定是BNO的持有人。官方说法:郑是香港居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态度明显的不用再说了)

一个老问题,始终反复再反复,受不了,能做多少,尽力做多少算了。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11月24日 (日) 08:35 (UTC)

呃.....「每個」條目?彭定康的條目討論頁也要貼?他是在世的香港相關人物沒錯吧?另外,請您「給我」斟酌您的用字措辭。有話好好說,別那麼激動嘛!如果您一開始就讓人感覺您的態度不好,那麼對於您的話語的評斷就會大打折扣了。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11月24日 (日) 10:57 (UTC)
(?)疑問:请问,彭定康是香港本土出生吗?剩下的问题,是复制过来的,以上。--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11月25日 (一) 06:24 (UTC)
(:)回應:①您的標題與內文有說是香港本土出生嗎?再說,如果限定香港本土出生,可能反而又漏掉許多您想探討的人物,許冠文許冠傑就不是香港本土出生的,他們那一個世代以前的香港藝人許多都是香港的外來者,但是依然普遍被認為是香港人,因為他們已經在香港住很久很久了,且其事業也是在香港發展起來的。所以在下認為您的定義應該嚴謹一些,以免包括您不想包括的人物,或不包括您想包括的人物。 ②並不是複製過來的就可以出言不遜。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11月25日 (一) 11:26 (UTC)
(:)回應:是我不谨慎,漏掉了,这个我道歉。我讨论的重点,是所有有可能被人挂上{{CNHK}}模板的人(明说吧,也包括李嘉诚)。这样的人,即使非本地出生,肯定也被视作本地人了,家在这里,事业也在这里(至少起步)。
无论如何,彭定康肯定不属于这类人,彭在委派成港督之前,我实在想不起有任何交集。彭甚至不是英国外交部等系列出身,而是政客。
我引用这次区议会选举条目中的一段正文:“还有中国大陆网民对选举结果表示气愤,要求中央政府取消对香港、台湾的优惠待遇,对香港进行经济制裁”你应该很明显知道我在说哪类人?
现在的实际是,最近大概和某个事情相关,活跃度升高,出没频率明显增加了。对方人多,而且多以IP用户出现。社群人力问题不用我重复,基本疲于奔命,只能看到一个处理一个(还有人怀疑你滥用权限)。好点的给你挂两个上去(针对的就是这个,PRC不承认双重国籍不用再重复了),或者单挂CNHK。
得想个办法处理一下了(我始终认为一刀切半保护不是好办法,现在IP用户大部分也是正常编辑,有问题的是极少数,但是这边人力问题,而条目太多范围太大,纯人力每天到底能处理多少?即使用机器人,最多解决新增问题,我相信,历史遗留问题条目太多,某几个条目被注意到只是因为之前爆过几次编辑战,那肯定是要被重点关照的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11月27日 (三) 08:19 (UTC)
  • @Red1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等於實際上所有中國公民都沒有雙重國籍嗎?法律規定跟現實情況不一樣的情況屢見不鮮。不能因為法律如此規定,就認為世界上所有中國公民都沒有雙重國籍。--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7:09 (UTC)
    • @英秀一心::您对相关问题很熟悉啊(我自己当然也是),那您应该很清楚,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因为后来不仅是有关这部分,而是整个都几乎没被修订过,还是原始的样子。),这就是彻彻底底违法的。(仅是根据法律解释而已)@克勞棣: 他那两个例子,其实无论桂还是刘,现在从法律上说,就是外国人(仅是出生在中国),因为无论瑞典还是米国,都认可他们的国籍,是公民没问题。而根据现行的这部《国籍法》,你加入外国国籍之后,天朝这边是自动失去国籍了(我应该没记错),当然你向所在地户籍部门声明一下,注销一下,那是走的标准流程,比较好一点。那两个例子,说穿了就是CCP完全不认可,是非法取得外国国籍,既然不承认,那你当然还是中国公民(CCP看来),就是这样。
    • @英秀一心:再补充一点,天朝出身者,可能持有双重或多国籍,但其中肯定不包括RPC了(继续是仅从法律字面上解释而已)。实际情况的话,无论桂还是刘,瑞典还是美国都说是本国公民,官方并没说持有双重国籍。(nyt之流的可能在报道中有提到过吧,不过算了吧。天朝的事,天朝的法律,CCP当然很清楚,所以才不能承认,否则就应该自动失去了啊。)@克勞棣: 具体来说,你只有像大山那样,那是肯定不会被认为是中国公民的。华人的话,至少像王力宏一样(三代以上,包括骆家辉当然也是,一二代的,老实说就... 否则千人计划、间谍案这些东西数量是大幅度减少,可能仅剩目前见报率的一成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12月13日 (五) 05:22 (UTC)
@英秀一心君:不懂,為什麼既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還會有少數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這是怎麼做到的?-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12月6日 (五) 03:12 (UTC)
@克勞棣:這個世界上總有很多法律之外的情況,特別是中國的情況就更複雜。我認為編輯維基百科時,應該根據獨立可靠來源來寫人物的國籍。如果獨立可靠來源指出某人有雙重國籍,就應該寫出他有雙重國籍。如果獨立可靠來源指出某人有雙重國籍,編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去刪除外國國籍就是編輯的原創研究。如果中國官方聲明不承認某人的雙重國籍,但另一國家又聲稱該人擁有雙國國籍,根據WP:NPOV應該以合理的比重描述國籍的爭議,而不是100%採用中國官方的說法。 --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03:26 (UTC)
在下並沒有說編輯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去刪除其外國國籍,在下只是好奇請教「這是怎麼做到的?」,可否舉例?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12月6日 (五) 03:33 (UTC)
@克勞棣:我不太想談個別例子,我主要想表達的就是「編輯維基百科時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去刪除其外國國籍」,再談下去可能就會離題。但既然你問到了,我也嘗試找了一些例子。例如瑞典籍的桂民海仍然被中方認為是中國公民。交通銀行廣州分行前行長劉昌明也擁有美國國籍,但也被視為中國公民[1]—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英秀一心對話貢獻)加入。
恐怕这个问题应该在“知识问答”环节讨论了。Johnson.Xia讨论 · 贡献 · 成就 2019年12月6日 (五) 04:07 (UTC)

参考資料

  1. ^ 中國如何抓捕外逃官員:扣留他的美國孩子.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8-11-27. 

有關「721」、「831」兩個數字

從後者。ꓢꓯꓠꓟꓳꓢꓮ It cam wi' a lass and it will gang wi' a lass! 2019年12月15日 (日) 04:59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時「721」是消歧義頁面,而「831」則重新導向至太子站襲擊事件(其對應消歧義頁面是「831 (消歧義)」),形式上並不一致。我建議應將二者形式統一,而統一有兩種做法:

  1. 721」改為重新導向至元朗襲擊事件,設「721 (消歧義)」為對應消歧義頁面;
  2. 831 (消歧義)」移入「831」名字空間;

以上。看看大家認為哪個較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It cam wi' a lass and it will gang wi' a lass! 2019年12月14日 (六) 12: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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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言論中有關反修例運動的言論之段落

关于Template:臺灣歷史的讨论

@Hxd3721联合果君:兩位的行為已經構成編輯戰,請在這裡討論完畢後再進行相關修改,謝謝。--Bagakuco留言2019年11月29日 (五) 16:49 (UTC)

敝人建議將「清治時期」改為「清朝時期」,敝人建議將「日治時期」改為「日占時期」,基于大中华史观,清朝和现今统治台湾的中华民国,都是中华民族的政权,中华民族治理下的土地,应以所治理王朝、政权命名。如台湾的「清朝時期」、台湾的「中华民国時期」,日本从中华民族土地手中夺取台湾,殖民台湾、奴役台湾,本质和荷兰、西班牙无所不同,应该改为「日占時期」、「日本殖民统治時期」,以彰显台湾为中华民族管治之土地。。--User:Hxd3721留言

「清治時期」才是較常用法。
「日占」不中立。相較之下「日治」較中立。
雖然台灣目前是由ROC治理,但是治理並不等於擁有。治理的原因有很多種,「佔領」和「租借」也是治理。--Matt Smith留言2019年11月29日 (五) 23:06 (UTC)

敝人建议政治中立和尊重以往的版本。——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1月29日 (五) 17:26 (UTC)

@联合果君:原本的「戰後時期」沒有問題,敝人認為無須更改,請閣下改回。如果閣下想更改,應先在這裡得到共識之後才能改。--Matt Smith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3:31 (UTC)


我會投找歷史編輯紀錄最初版是於 中華民國102年8月3日 (六) 13:45 的修訂,我比較不會挑論頁的編輯方式所以就不放原始碼了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5:33 (UTC)

(:)回應Matt Smith:鄙人认为,中华民国时期才是符合事实的,我想几百年后的回过头来看也会这样定义,现在就是中华民国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其次,“战后时期”,什么叫战后时期,战后就变成无主之地了吗?不是啊。——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6:31 (UTC)

閣下認為XXXX符合事實,是閣下的己見。維基百科不是由某個編者的己見來決定內容怎麼寫。維基百科的方針要求編者們藉由共識來解決紛爭,閣下既然願意參與維基百科,那麼請遵守方針。況且閣下已經違反了WP:3RR,請閣下儘快自我回退。
關於什麼叫戰後時期,臺灣戰後時期的第一段已經明示,這與無主地無關。--Matt Smith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6:45 (UTC)
(:)回應Matt Smith臺灣戰後時期的第一段写的很明白“也稱為中华民国时期”所以这个模板写“中华民国时期”没有问题啊,更主要的是战后确实是中华民国有效管理,这也是事实,这不是你说的“某個編者的己見來決定內容怎麼寫”,这是事实啊,请睁开眼睛看看。——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9:21 (UTC)
原本的名稱就已經沒有問題了,而且學術界的來源也多用「戰後」,因此敝人認為沒有必要更動。另外,有效管理不等於擁有,例如「佔領」和「租借」也是有效管理。--Matt Smith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9:41 (UTC)
以後留言時請適度縮排(見Wikipedia:討論頁指引#排版)。--Matt Smith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9:44 (UTC)

(:)回應Heartingvia:您将原住民也写入历史的主轴,这不严谨啊,原住民存在有效管理的政权组织吗?没有啊。原住民都不存在所谓的“文明”,所以这段所谓的历史归入“史前”就可以了。当然您可能会说“清朝及之前都没有对全境进行管辖”,但是这不影响啊。PS:中国历史中秦朝疆域也没囊括现在的整个中国啊,但是主要都囊括及有前后关系就OK了。——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6:42 (UTC)

(:)回應联合果君:好吧...不過中國疆域一直在變動,但台灣土地一直沒變,除非把它看成一個行政區或國家,那我可以接受不用依統制大小來留白!!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7:45 (UTC)

(:)回應Heartingvia:是的,历史拿主要的说,列在里面就可以了。比如澎湖巡檢司也没有列进去。——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9:31 (UTC)

各位同事:为了争取更大的共识,我建议我们移步“互助客栈”继续讨论,谢谢。——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9:45 (UTC)

-以上内容为Template talk:臺灣歷史移动至此 --------------

各位同事:关于台湾历史模板的讨论以前进行过多次,现在又出现争议了,关于最后一个时期“戰後時期”还是“中华民国时期”,鄙人认为:中华民国时期才是符合事实的,现是中华民国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其次,何谓“战后时期”,战后就变成无主之地了吗?不是啊。更何况臺灣戰後時期的第一段写的很明白“也稱為中华民国时期”所以这个模板写“中华民国时期”没有问题啊。——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09:52 (UTC)

請避免重複留言。我們在上面已經討論過這幾項了。--Matt Smith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10:27 (UTC)

容我插句話,我認為我的這筆編輯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且也有列明理由,更非編輯戰的對象,請問為何要無端撤銷?--1.165.75.93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14:45 (UTC)

看起來是沒有問題的,有時候為了回復條目的穩定版本,其中一、兩筆正常編輯難免會被一同回復,還請閣下體諒。閣下可以點擊條目右上方的「檢視原始碼」,然後再點擊「提出代為編輯請求」,會有管理員幫閣下編輯。--Matt Smith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15:05 (UTC)
真是麻煩…好吧,就照您說的辦。--1.165.75.93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15:26 (UTC)

(!)意見歷史事件的陳述,使用怎樣的詞匯表達,涉及到主體性或立場問題。台灣曾在2013年及2015年有過大規模的討論及抗爭,最終為了平衡多元史觀的衝突,採用X治、戰後等較中立性用詞,已是目前台灣社會折衷妥協的方式。

日據和日治兩者的解釋並不相同,日據意謂暫時或強制性的軍事性佔領,而日治的意思則是屬地領土的轉移。台灣經馬關條約由大清帝國讓予大日本帝國,採用日治是符合歷史事實的中立陳述用法,相較於日據、日本殖民統治等用詞,較無立場偏頗問題,為目前台灣社會可接受共識。

二戰結束後台灣主權歸屬各方觀點亦多有分歧,有人主張台灣屬ROC,而ROC已滅亡由PRC繼承,所以台灣應屬PRC。有人主張對日和平條約雖未明定台灣主權轉予何處,但已由ROC實質統治,應屬ROC。有人主張對日和約既未明定主權歸屬,應由島上居民自決。其餘尚有未定論、中立化、屬美等各種觀點,最終為了平衡各方觀點,折衷稱呼台灣1945年後為臺灣戰後時期。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01:38 (UTC)

(:)回應Xwikieditor:历史应该要正视事实吧,开罗宣言和实际情况很明白,现在台湾就是中华民国有效管理,所以说中华民国时期,一点问题也没有啊。反倒是所谓的战后时期,不伦不类。——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10:58 (UTC)
請閣下去看看開羅宣言的爭議有多大,這種充滿爭議的文件無法作為事實依據。而且有效管理並不等於擁有,敝人在上面已經解釋過兩次了,「台灣目前由ROC管理」不等於「台灣目前屬於ROC」。「戰後」是學術界常用的詞語,請閣下先了解清楚,不要亂批評。--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11:24 (UTC)
感謝二位的意見及聯合果君能夠包容接受清治、日治等說法,下面我們討論關於「中華民國時期」說法之分歧:
首先我們先討論聯合果君提到的正視歷史事實,1954年美國民主黨國際法專家Benjamin U. Cohen起草「柯亨備忘錄」並向國民黨說明:「吾人若正式承認台澎為ROC領土,則給予中共主張其對這些島嶼的武力攻擊並非國際性的侵略行為,而只是內戰的藉口,使他國的介入產生重大的疑義。」亦因《對日和平條約》未寫明日本所放棄之台澎主權誰屬,才有後來能夠台海中立化的依據,否則此舉即為干涉某國之內政行為。
我已於前述說明為何會有「戰後時期」說法之原因,實為折衷各方爭執意見之用。個人從國際法理現實觀之,因台澎主權未明定轉予ROC,即便目前台灣借名上市,亦無法成為PRC主張對其攻擊並非國際性侵略行為之藉口。因此我並不堅持絕不可用「中華民國時期」名稱,只是台灣社會對此看法分歧,我選擇接受「戰後時期」說法。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13:01 (UTC)
@Matt Smith君:我不懂耶,若說「有效管理並不等於擁有」、「『台灣目前由ROC管理』不等於『台灣目前屬於ROC』」,那麼請問台灣曾經屬於過什麼政權呢?另一角度,請問ROC目前擁有那些土地呢?另外,為什麼所謂「中華民國時期」一定要看成「中華民國擁有時期」,而不能看成「中華民國有效管理時期」呢?-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12月1日 (日) 16:24 (UTC)
您的提問除了第三點必須由Matt Smith親自答覆外,其餘我可補充並加入討論:
1945年,ROC接收台灣及北緯16度以北之越南被日佔領區,統治其區域並不代表就此享有該區域的主權,跟蘇聯接收中國東北的情況類似,都必須等國際條約簽定後方能確認其主權歸屬。
1949年,美國曾警告蔣中正不能遷台,因在對日和約尚未簽訂之前,台澎主權誰屬,尚未有法律的根據。擅自據為己有,作為撤退海空軍的基地,似有僭越之嫌。基於國際上的現實,蔣中正亦於與陳誠的信中清楚的點出:往日列強雖答應讓台灣歸還ROC,但此時不得不承認台灣仍具「託管地」性質。
1979年1月1日於美國生效之「台灣關係法」,第15條第2款清楚明示對「台灣」一詞僅代表台灣及澎湖列島,並未包含金門、馬祖等地。於國際法理上,金門、馬祖之主權自大清帝國至ROC,未有定位不明情形。如將其包含列入,等同直接介入PRC及ROC領土主權繼承爭執問題。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19:34 (UTC)
回應克勞棣:有效管理的原因有很多種,可能是因為擁有,也可能不是因為擁有(而是因為佔領或租借或其它情況)。所以,有效管理不自動等於擁有。至於台灣曾經屬於過什麼政權,敝人認為在ROC治台之前的政權應該都算。ROC目前擁有的土地頗有爭議,除了台澎的爭議之外,金馬則是中國大陸的一部份,因此敝人不便在此下定論。
另外謝謝Xwikieditor補充。--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23:31 (UTC)
那麼以此是要以全稱 [史前時期、荷蘭東印度公司時期、西班牙時期、鄭氏時期、大日本帝國時期、中華民國時期];還是以簡稱[史前時期、荷蘭時期、西班牙時期、鄭氏時期、日本時期、民國時期]?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17:33 (UTC)
敝人未曾看過學術界有人在其著作名稱或章節標題中使用「民國時期」來稱呼台灣目前的時期,幾乎都是用「戰後」(見[1])。--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1日 (日) 23:31 (UTC)
其實我是都覺得有點怪,不習慣,但只是感覺要使用(國名或政權名)中華民國時期其餘的應該也要用某某時期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1:32 (UTC)

(!)意見:从古至今,基本都是用政权(或统治者)的名称来称呼一段历史,中国的历朝历代,即便是本模板的台湾历史,“荷治西治时期”、“明郑时期”、“清治时期”、“日治时期”,也是遵循这个道理,所以1945年之后称呼为“中华民国时期”,也完全可以的。反倒是“战后时期”不伦不类,难道战后台湾就是无主之地?无政府状态?还是说战后台湾回到了史前时代?——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8:53 (UTC)

維基百科使用最常見的名稱,而不是閣下認為合理的名稱。而且時期的名稱無關乎是不是無主地,閣下為何一直跳針?講過的話還一講再講。--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9:26 (UTC)
(:)回應Matt Smith:这不是跳针,这是事实,如果你连事实都不承认,很奇怪啊。臺灣戰後時期的第一段“臺灣戰後時期是指臺灣歷史上自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迄今、由中華民國統治的時期,也稱為中華民國時期或國民政府時期。”,说的也是事实啊,既然如此中华民国时期,有何不对?——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2:42 (UTC)
敝人從未否認有人把台灣戰後時期稱為中華民國時期,但那只是少數。--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3:23 (UTC)
(!)意見:1952年4月28日「對日和平條約」正式生效,「日內瓦公約」載明,美國為台灣的受託管理人,依據美國授權,而讓台灣放置於ROC政權的「軍事佔領」底下。後因ROC在中國大陸失去政權,美國允許ROC持續軍事佔領台灣,其後才在1987年解除軍事戒嚴統治。
美軍將日本四島和日屬台灣攻打下來,昰唯一武力攻擊日本而獲得勝利的國家。根據國際法,美國是為「主要佔領權」國,而被授權委託來台灣佔領的ROC為「次要佔領權」國。「次要佔領權」的權力不能超越「主要佔領權」,更不能違反國際法的規定。
上述的客觀歷史事實以及國際文獻,在在顯明台灣雖為事實獨立國家,但於「法律地位」上,尚不屬於任何國家,處於經美國授權之ROC「軍事佔領」底下,這也是台灣學術界普便採用「戰後時期」的原因之一。現今台灣國家名稱是為中華民國,採用「中華民國時期」亦無不可,但未如「戰後時期」名稱之廣泛採用及彈性包容,不知這樣的說明聯合果君能否折衷接受?如果不能我亦不免強您的立場,但在未達共識前,我支持先維持「戰後時期」名稱。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4:07 (UTC)

(!)意見,「臺灣戰後時期」可以涵蓋台灣的「中華民國時期」,但是台灣的「中華民國時期」不能涵蓋「臺灣戰後時期」,因為台灣的「中華民國時期」並不是台灣日治時期結束後就接上的,中間還有兩個多月的「政治真空期」,戰後的一段時間,中華民國政府還管理不到台灣。--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1:47 (UTC)

(:)回應Barter84:这个不影响大局,有空挡或有重叠没问题的,中国历史中上一个朝代和下一个朝代也有重叠或空挡的,不影响的。比如:中华民国1912年1月1日成立,当时清朝还没亡,直到2月12日清帝退位才正式灭亡,由中华民国取而代之。——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3:04 (UTC)
(:)回應,使用台灣的「中華民國時期」所牽涉的爭議很多,只是閣下不知道罷了。林滿紅就表示:「1945年到1952年的臺灣:是國際法上法律地位未定的軍事佔領期」「1952年即已確定的在臺澎金馬的中華民國的國家定位」[2],林滿紅是什麼身分地位?林滿紅被馬英九總統任命什麼職位?閣下可以去翻翻看他的條目介紹。--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5:14 (UTC)
(:)回應XwikieditorMatt Smith:两位说的都有理,也就是说实际上中华民国时期和战后时期都可以用嘛,只是谁多谁少的问题,要么我们看看该模板的编辑历史,主要采用哪个,咱们就采用哪个?我刚才看了下该模板的编辑历史,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中华民国时期,最早的版本是“中华民国在台湾”,建议采用“中华民国时期”。——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5:46 (UTC)
(&)建議:Matt君、Xwikieditor君、Barter84君的說明非常清楚,感覺差不多可以投票了。--Hjh474留言 2019年12月2日 (一) 16:03 (UTC)
我個人的看法已經表達完畢,何時可以投票尊重各位的決定。也感謝各位的理解與理性討論,謝謝!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6:20 (UTC)

(!)意見如果下方投票沒法取得使用政權表記或時間點表記的共識,那兩者有沒有可能共存?類是中華民國102年8月3日 (六) 13:45 的修訂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6:13 (UTC)

個人理解「某某時期」為某段時間點替某段歷史概況做一中立觀點之簡稱。因此亦有著作將史前時代與鄭氏王國治台時期中間稱為「國際競爭時期」,我手邊的資料有黃秀政、張勝彥、吳文星和著之「台灣史」採用此說。
未避免離題,您的意見或許可以日後另闢討論。目前尚不清楚此討論究竟會採表決亦或共識決尋求共識,您下方的投票意見有被更動過,看看是否自己回去改成「中立」。另上方留言也請Heartingvia補簽名,謝謝您。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4:35 (UTC)

是否重新更改为「中華民國時期」的投票

我建議採用「中華民國時期」,理由如下:

  1. 依常用名稱原則,在台灣有提及各個歷史時期並列的語境中,「中華民國時期」遠比「戰後時期」常用。在台灣教育體制內的教學現場,基本上也都是用「中華民國時期」或「中華民國在台灣」,從國小至高中職的教科書皆是如此,「戰後時期」我個人聞所未聞。
  2. 依討論共識原則,在模板討論:臺灣歷史歷次經徹底討論後的最終結論幾乎都是沿用「中華民國時期」,例如#台湾历史模板的讨论的結論為「以台灣高中歷史教科書為基準」,以及#建議修改中華民國統治時期的敘述方式的結論也是繼續沿用「中華民國時期」,還有#建議移除臺灣民主國也再度確認了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問題,表示需有有來源出處的驗證。而且經檢視編輯歷史,此版本不顧以往的討論結論,擅自改成戰後時期,未依規定先得到新共識,由此可以看出「戰後時期」並非原來的版本,「中華民國時期」才是,而且還是長期穩定版本。因此得到新共識的討論責任應在於「戰後時期」主張者,而非「中華民國時期」主張者
  3. 依格式一致原則,現有模板中的時期表述皆是以政權稱之,唯有民國時期是以國際時代時間點上的「戰後」稱呼,跟其他時期的用詞結構明顯不一致。無論是政權表記或時間點表記,最好都應該維持一致。如果要採國際時代表記,那麼荷西時期應該改為「國際競爭時期」,清治應改為「舊帝國主義時期」,日治則改為「新帝國主義時期」。
  4. 依先到先得原則,最早建立此模板的編者就是採用「中華民國在台灣」,如果未再經由後續的討論共識變更之,那就應該尊重原來的用詞差異,依循最早版本,或至少是長期穩定版本

我看了一下各位的論述大都是用自己的個人觀點當作理據。個人對歷史的評斷當然可以保有自己的主張和看法,但請記得各位是在編寫維基百科內容,而不是推廣自己的觀點和立場如何如何(這串討論已經離題太遠了…),請謹記本百科的支柱之一中立觀點原則。--1.165.75.93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7:51 (UTC)

(+)支持支持以“中华民国时期”为准。顺便说一句,兄弟,您咋只有IP地址呢?——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09:28 (UTC)
(=)中立依格式一致原則...政權表記或時間點表記....之論述,其餘沒意見。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04:38 (UTC)
(~)補充我偏向「戰後時期」維持「戰後時期」,然後「荷西時期」改「國際競爭時期」....等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0:46 (UTC)
(*)提醒:沒誤會的話,計票時Heartingvia君應屬支持「戰後時期」?--Hjh474留言 2019年12月3日 (二) 12:59 (UTC)
對,屬支持「戰後時期」,但認為依時間點表記「荷西時期」改「國際競爭時期」清日兩時期名稱也須調整。再者個人(各認/對於)結束「戰後時期」大概是用到兩岸結束統獨爭議或台灣歸屬有明確完整的國際共識的時間點為基準?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3:34 (UTC)
敝人也有同感,「戰後時期」應該是用到兩岸結束統獨爭議或台灣歸屬有明確完整的國際共識的時間點為基準。--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3:39 (UTC)
(+)支持改成「中華民國時期」。難不成要永遠「戰後」下去?即使千百個不喜歡,但中華民國現在確實統治著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綠營也有部分人士認為,臺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叫中華民國,無再宣布獨立的必要性,例如賴清德。--Tp0910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3:06 (UTC)
(!)意見:或戰後/中華民國時期。--Tp0910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3:06 (UTC)
敝人認為不會永遠「戰後」下去。台灣的情況尚有爭議,如同Heartingvia君在上面所述,等到兩岸結束統獨爭議或台灣歸屬有明確完整的國際共識時,應該就是「戰後時期」結束之時。--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3:39 (UTC)
(?)疑問:那生活在臺澎金馬的人,就是戰後時期國(公)民?2020年1月11日選出的就是戰後時期的佔領領導人?其他例如戰後幣、戰後護照、戰後身分證等。--Tp0910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3:45 (UTC)
「戰後時期」是一個時期,不是一個國家。--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3:50 (UTC)
那現在臺澎金馬是由哪一個國家統治?該土地上的人事物是由哪一個國家的法律治理?恕我冒昧,「等到兩岸結束統獨爭議或台灣歸屬有明確完整的國際共識時,應該就是「戰後時期」結束之時。」這是在迴避現狀、迴避現實,將清楚可知的事實,推給遙不可及的未來。--Tp0910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4:32 (UTC)
台澎(在此不提金馬)現在是由ROC這個政治實體實施統治,但ROC這個政治實體可不一定是個「國家」,所以請閣下別太過絕對地將它斷定為「國家」。而且這個「統治」的原因,有不只一種解釋,未必只有閣下認定的那一種解釋,因此敝人認為「迴避現狀」、「推給遙不可及的未來」等等觀點有點言之過早。--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4:52 (UTC)
閣下所謂「ROC這個政治實體可不一定是個『國家』」,請問蔡英文目前的職務是?又請問2020年1月11日的選舉是?再請問閣下的「國籍」是?--Tp0910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5:29 (UTC)
如果閣下真的以為一個政治實體自己制定一些聽起來像國家的名稱、職稱就可以算是「國家」了,那麼敝人覺得閣下很單純、很純真。至於國籍,敝人認為自己目前的真實情況是無國籍,敝人的依據是《中日和約》第十條,此條款將台澎人「視為」中華民國國民,「視為」在此意指「法律上的虛擬」,換句話說,台澎人其實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被虛擬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當然這是敝人的觀點。--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6:21 (UTC)
各自開心、自爽就好。--Tp0910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22:39 (UTC)
(-)反对:「戰後」才是學術界的常用語,目前的「戰後時期」用法沒有問題,也與條目「臺灣戰後時期」相呼應,敝人認為無須更改。--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02:06 (UTC)
(!)意見IP用戶1.165.75.93所言維基百科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目前在台灣社會「戰後時期」為學術界著作最常用名稱,前面Matt Smith已提供連結來源,而「中華民國時期」亦如1.165.75.93所言,為教育界教學使用名稱無誤,可見二者名稱之討論皆為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之可討論事項。
前面聯合果君亦已做出理解讓步,認同「戰後時期」、「中華民國時期」皆可使用,並非不倫不類,如果各位確定進行正式投票,在我表達個人意見投票後,會欣然尊重此處投票結果,使用此處多數人認同之名稱。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03:14 (UTC)
(-)反对
  1. 「臺灣戰後時期」涵蓋的範圍比台灣的「中華民國時期」還長,戰後還得經過「2個多月的無政府狀態」,之後中華民國才管得到台灣。
  2. 臺灣歷史本身就是以台灣為主體,就像「臺灣戰後時期」為單獨的條目,至於「中華民國時期」的台灣歷史,只是附屬於「中華民國時期」之下。
  3. 擔任過國史館館長的林滿紅以前就表示:「1945年到1952年的臺灣:是國際法上法律地位未定的軍事佔領期」[3],就像韓國歷史日本歷史條目上面所寫的的盟軍佔領時期,戰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勢力,名義上只是「同盟國之一的中華民國」代表蔣介石,受到麥帥發佈的一般命令第一號指派,委派陳儀代表來到台灣受降與暫時軍事佔領與管治[4][5],因為台灣等地是同盟國共同出力才從日本手中釋放出來的,戰勝的利益當然要由同盟國共享,蔣介石只是代表受降利益的角色,這就是為什麼降書上面要寫"代表美國、英國、蘇聯等國對日本作戰之利益接受此降書"的原因,而台灣的法律地位要等1952年的和平條約決定歸屬,要斷言戰後的台灣直接就是中華民國一國的,這是有爭議的。這些是有憑有據,不是亂講的。
  4. "學校教材"是政府當局為了達成其教育目的,約束教科書書商要符合當局發佈的課程綱要、教材要達成其全國統一規定的能力指標,當局審核通過後才能印刷發行,裡面有意識形態灌輸在裡面、有政治力約束的,所以,學校教材是不中立的。--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回應Barter84
  1. 有空挡或有重叠没问题的,中国历史中上一个朝代和下一个朝代也有重叠或空挡的,不影响的。比如:中华民国1912年1月1日成立,当时清朝还没亡,直到2月12日清帝退位才正式灭亡,由中华民国取而代之。
  2. 明郑时期的描述也没影响台灣历史的主体啊,也没有“依附在明朝之下”啊。
  3. 即便是所谓的军事占领也是“中华民国时期”啊
  4. 如果教科书,你都不认,你承认什么?什么是客观?还有没有标准啊,难道你说的就是公认,别人都是扯淡?还学术界呢?一万个学术界,也没一本教科书来的正规。

——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9:00 (UTC)

(*)提醒:相信參與本次討論者當中沒有人認為任何人是在「扯淡」。大家一起努力建立共識。WP:禮儀WP:在任何時候保持冷靜--Hjh474留言 2019年12月4日 (三) 02:45 (UTC)
  1. 敝人認為閣下的觀念完全顛倒了。平均而言,教科書反而是最容易被統治者利用來洗腦人民的工具,學術界的論文、書籍才是比較客觀的。--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3:25 (UTC)
(:)回應Matt Smith:没有绝对的中立、客观,所谓的【学界】就客观了?学界更是鱼龙混杂、参差不齐,所谓的客观也不存在。反观教科书虽然存在成为洗脑工具的可能,但是主要的历史脉络,教科书的说法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某种程度代表官方的一定态度未尝不可,也是好事。打个比方,中国的二十四史也存在成王败寇的不客观和不中立,但是整体而言没有比它更好的了,所以有些瑕疵不影响他们的【正史】地位。——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6:31 (UTC)
所以敝人才說「平均而言」,其實應該說「總體而言」。主要的歷史脈絡,無論是學術界或教科書的說法大致上都不會錯,而不是某一方比較好。總之,每個人對於教科書的評價和認可程度都是個人觀點。--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7:26 (UTC)
(~)補充
  1. 教科書是不中立的,這是基本常識,根本無需爭辯,看看就知道[6][7][8]
  2. 「臺灣戰後時期」可以涵蓋台灣的「中華民國時期」,但是.....台灣的「中華民國時期」卻不能涵蓋「臺灣戰後時期」,這是事實。其他政權重疊的時期根本沒有這種問題。
  3. 臺灣史前時期」、「臺灣荷蘭統治時期」、「明鄭時期」、「臺灣清治時期」、「台灣日治時期」、「臺灣戰後時期」都是以台灣為主體的"單獨條目",但是「中華民國時期」的台灣卻只是該條目附屬下的章節。
  4. 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明令駐守台灣的日軍向同盟國代表蔣介石投降,並且協助同盟國軍隊(國府軍)佔領日本控制地域(台灣)(參閱一般命令第一號之第1條與第11條),這時候的台灣還是在同盟國名義下之國際問題在處理。蔣介石就表示:「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託管地之性質」[9],就像北韓歷史條目、韓國歷史條目和日本歷史條目一樣,這些條目在戰後這時期標示著「盟軍託管時期」和「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時代時期」,儘管是由同盟國的蘇聯美國負責占領,但是名義上卻還是「盟軍」和「同盟國」,而不是自己的國家名稱,所以戰後的台灣就直接套上中華民國時期,是有爭議的。--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0:29 (UTC)
(:)回應Barter84
  1. 教科书从可靠性、严谨、中立、客观等多个角度来讲都比所谓的学界要更具备代表性。正如你提供的依据第15页里面说的:“为了让大部分教师与家长接受,教科书的内容多倾向于比较保守,呈现多是已有定论、有共识、较为定型化的及具有社会主流价值的知识。”
  2. 「臺灣戰後時期」可以涵蓋台灣的「中華民國時期」?如果真是涵盖了反倒不好了。日本1945年8月15日投降,9月2日同盟军正式签署投降书,再到台湾的受降仪式是10月25日,台湾正式光复。也就是说10月25日前仍然是“日治时期”,10月25日及之后为“中华民国时期”完美过渡啊。反观如果「臺灣戰後時期」涵盖了8月15日至10月25日,就和“日治时期”重叠了啊。您说是不是?能完美过渡的,为啥要选一个重叠的时期呢?对吧。
  3. 只要将「臺灣戰後時期」稍作修改并修改词条名称为「台湾中華民國時期」就可以了,单独成一个词条了。(如果你想这样做的话)
  4. 不管是“托管”、“占领”还是“拥有”,都是中华民国在统治,「中華民國時期」没问题。

——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2:15 (UTC)

  1. 閣下公然斷言「10月25日,台湾正式光复」表明了閣下並非以中立的態度參與討論。所謂的「光復」是ROC的片面之詞,而且已經受到其它可靠來源反對(見臺灣光復#光復論點的爭論)。如果閣下連基本的發言中立都無法保持,恐怕很難與他人順利的討論,因為如此宣揚自己的政治觀點會令相反意見者難以接受。--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2:50 (UTC)
(:)回應Matt Smith:您可以看下第四点:“不管是“托管”、“占领”还是“拥有”,都是中华民国在统治,「中華民國時期」没问题。”至于您说“光复”都不可以说,这我相当不认同,请不要过渡使用“中立”一词。——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3:10 (UTC)
「戰後時期」也一樣沒問題。「光復」是不中立觀點,與他人討論時本來就應該避免使用。假如敝人在這裡公然斷言「ROC佔領台灣」、「台灣主權未定」、「ROC流亡政權」,請問閣下作何感想?--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3:30 (UTC)
(~)補充 「戰後時期」佐證資料:基於維基百科三大核心內容方針,為「戰後時期」提供「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及「中立的觀點」之佐証來源。之後,我靜待是否進行投票之決定,表達個人之意願。然後欣然接受任何結果,並為此討論條目留下佐証紀錄。
歷史相關:臺灣史的分期及特色台灣貿易史臺灣史資料庫介紹池上鄉:歷史,史前時期,清治時期,日治時期,戰後時期,基本資料人與土地百年考戰後時期的教育改革戰後經濟、社會的變遷戰後臺灣的政治變遷戰後時期臺灣人口的變化,其餘手邊尚有從網路及圖書館蒐集之近百筆資料,在此不一一登錄。
於2019年12月1日由Matt Smith提供:歷史、文學、經濟等多方面相關,百筆以上著作連結。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2:31 (UTC)
(-)反对改為「中華民國時期」,改了沒比較好,以上諸君補充資料已非常詳盡。--Hjh474留言 2019年12月3日 (二) 12:59 (UTC)
(-)反对改為「中華民國時期」,台灣民間學術界著作多採用「戰後時期」稱呼1945年迄今,為佐證此名稱使用符合維基百科三大核心內容方針,已於連日上網及至圖書館查詢確認,並於前討論串附上補充來源。但如各位能於此處達成共識,我則不堅持反對採用「中華民國時期」、「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等名稱。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6:28 (UTC)
(!)意見:如果來源有部分是上課大綱、學生報告、出版書籍,這樣是否屬於「學術界」?--Tp0910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22:45 (UTC)
(:)回應:學術界包括各領域系統專門的學問,也可能我對「學術界」之定義有誤。但我所表達之義為:台灣民間各領域,包含歷史、經濟、美術、文學,多有採用「戰後時期」名稱,「戰後時期」名稱為可供查證且非原創研究,並未違反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我於投票前已於討論階段充分論述個人立場,自始至終,皆未改初衷。多次表達「戰後時期」於台灣民間多被採用,其餘如「中華民國時期」、「中華民國在台灣」亦有人採用,皆可討論,亦非原創研究。您所提議的「戰後/中華民國時期」,陳水扁的「中華民國是台灣」、蔡英文的「中華民國台灣」等,我亦抱持開放態度,只要能達成共識,個人皆可接受。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2:46 (UTC)
(:)回應:恕我直言,民间(或所谓的学术界)再多的人用「戰後時期」,也没有一本教科书用「中華民國時期」,来的更加具有代表性。——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6:38 (UTC)
那只是閣下的個人看法。敝人的看法則是學術界的觀點比較多元化,所以總體而言比教科書的單一觀點還客觀。從某種角度來看,教科書是統治者的宣傳工具。--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7:28 (UTC)
(:)回應:感謝二位的回應,我注意到聯合果君主張官方教科書更具唯一代表性之立場,此一立場個人只能表示尊重但未能認同。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8:00 (UTC)
(:)回應联合果君君:亦恕我直言,雖然我覺得「中華民國時期」與「戰後時期」皆可,但我完全不同意您這句話。我也可以仿造說「民间(或所谓的学术界)再多的人用「中華民國時期」,也没有一本教科书用「戰後時期」,来的更加具有代表性。」。依您的「一本教科書可以蓋過百篇學術文章」邏輯,試問如果有100篇學術文章用戰後時期,10篇學術文章用中華民國時期,與此同時,有5本教科書用戰後時期,5本教科書用中華民國時期,那麼到底要用哪個呢?-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12月4日 (三) 08:16 (UTC)
(:)回應游蛇脫殼,我想表达的观点是,官方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代表性,没必要只要是官方的就扣上不中立不客观的帽子,这反倒是不客观不中立的表现。很多时候官方的态度就是最终的历史评价,24史都是官修历史,难道就不可靠不中立?那请问还有什么更可靠更中立的?——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9:32 (UTC)
(:)回應,最簡單的邏輯,中華人民共和國體制下的教科書不承認現在有中華民國,所以可靠中立?--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0:39 (UTC)
(:)回應Barter84:呵呵,从某个角度来讲是中立的,中华民国在1949年就已经亡啦,败退台湾的中华民国只是残余势力,虽然国号仍是中华民国,待几百年后,大家称呼它肯定不是“中华民国”,可能称呼为“中华民国(台湾)”?呵呵,我也不清楚,但是肯定会如同“南明”、“北元”一样与正统的朝代做个区别。——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2:42 (UTC)
(!)意見:既知早就滅亡,百年後必不如此稱呼,那就不必還要維基寫「中華民國時期」了吧?「戰後時期」好好的為何要改一個沒有比較好的名稱呢?--Hjh474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3:37 (UTC)
(:)回應Hjh474:但这不影响现在还是中华民国(虽然说百年后可能不会称它为中华民国,会有个变名)继续控制台湾啊,所以台湾现在叫“中华民国时期”并无不妥。更主要的是台湾历史模板,你可以看看历史记录,大部分都是“中华民国时期”,只是最近几年被哪位给修改成「戰後時期」,所以我想问的是:“中华民国时期”好好的為何要改一個沒有比較好的名稱呢?——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8:12 (UTC)
(:)回應:「中華民國」繼續控制台灣??一個「已經亡啦」的國家要如何「控制台灣」?承君言,既然「已經亡啦」,意即今日所謂的「中華民國」並非「中華民國」,「控制台灣」的也必然不是「中華民國」←←至於是什麼,承君言,留待未來史學家做定論,但反正不是「中華民國」。閣下都表示「已經亡啦」,卻還要以此為名,基於WP:假定善意,在下就不去推論這種編輯的動機,只能說:不大合理。--Hjh474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0:58 (UTC)
(:)回應聯合果君:台灣法理定位確實存在爭議性,從本討論串更可印證。聯合果君表示PRC官方教科書指稱ROC於1949年已滅亡符合「中立」,確又堅持台灣歷史必須使用「中華民國時期」,一切理據皆圍繞在官方教科書具唯一代表性之政治立場上,確無法論述為何要更改原本已經沒問題的「戰後時期」,這種政治性編輯戰真的不好看。台灣教科書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進行政治角力修改課綱,社會學科從早期的聲稱擁有外蒙主權、掩蓋於中國大陸貪汙腐敗事實、絕口不提於台灣所犯下惡行,而後經民間抗爭,逐年修改妥協。不知您為何要堅持台灣歷史必須依官方課綱採用之統一名稱,要求維基百科必須填寫您所聲稱已滅亡的「中華民國時期」。--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3:07 (UTC)
(:)回應XwikieditorHjh474:虽然说就如同西辽、北元、南明一样,此中华民国非彼中华民国,但是两者之间有直接的联系(毕竟是残余势力),而且此中华民国目前正是国号也叫中华民国啊,所以不影响啊。——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11:32 (UTC)
(:)回應"联合果君",敝人看過台灣歷史模板的版本修改歷史,根本不是閣下說的那樣""近幾年被修改成「戰後時期」""。台灣歷史模板早在2007年5月2日就被修改為「戰後時期」[10],該模板2006年一創建就寫成自1949年才開始的「中華民國在台灣」,因為此模板的創建者寫錯在先,於2007年首次被修改為「戰後時期」。早在2007年就被改了,閣下前面的回應搞錯了還要學他人說話很不妥。--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11:06 (UTC)
(:)回應在我來看「中華民國時期」、「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在台時期」比較偏表述現實情況,但「中華民國是台灣」、「中華民國台灣」讓我覺得不太好。畢竟依中華民國的憲法法律台灣是小於中華民國才對,不過我可以接受「中華民國(台灣)」,但如果回到講訴政權或時期的話應該也不適合用「中華民國(台灣)」。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8:29 (UTC)
(:)回應感謝克勞棣的補充,您也可考慮於此投票區留下一筆「中立」紀錄。Heartingvia對各種名稱的觀點很細膩,如有興趣討論可於討論區繼續尋求共識。謝謝二位。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9:12 (UTC)
对议题本身暂时持(=)中立态度,但想就“学术界”和来源问题提些看法。首先,教科书作为可靠来源是符合维基方针和指引的,可供查证方针可靠来源指引中明确提及“最可靠的来源包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评审期刊与书籍,大学级别的教科书...”“学术评价、点评或者教科书比一篇研究论文更好”。其次,Xwikieditor君提到使用“战后时期”的来源,无论是在线PPT共享网站还是Youtube都不是符合可靠来源要求的在线一次文献。建议提供更可靠的来源验证这一点,如知名出版社出版的书籍、知名学术机构发表的学术文章等。联合果君的表述有些偏激,但就我个人理解,自行发表来源的民间观点、未经同行评审的学术界一次文献,从可靠性角度来说,确实比不上官方核定的教科书。--Kezpe留言 2019年12月4日 (三) 08:47 (UTC)
謝謝您的意見。我提供的來源較多元,其中也包含各領域的書籍著作,手邊也還有圖書館借閱的圖書資料。除我之外,Matt Smith亦於前方補充百筆至千之書籍連結。歡迎您繼續補充大學級別及評審期刊與書籍為此討論條目留下紀錄。謝謝。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9:12 (UTC)
(:)回應同意Kezpe的觀點,那是否須找出近幾年的國高中職的歷史課綱或課本?(有誰能找出的?)本人已很久沒碰歷史課本了,這有關課綱或歷史課本編寫的爭議是視乎,最近也有新聞,(雖不清楚目前課本的的寫法),但我偏向依課本標題分法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0:23 (UTC)
(:)回應,「維基百科:可靠來源」說明:「學校教科書隔幾年就會更新,由專家評估,使信息能趕上當代的研究成果。但高中以下的教科書往往沒有註明原始材料來源,也缺乏必要的歷史數據。因此最好不要在維基中引用高中以下的教材。」--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0:46 (UTC)
(:)回應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歷史科说的“中华民国时期”[11] ——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2:34 (UTC)
103課綱微調已經被廢除了。順帶一提,最新的課綱只有「當代臺灣」一詞,已無「中華民國時期」的說法,不過也沒有所謂「戰後時期」就是了。——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2月5日 (四) 04:20 (UTC)
(:)回應:謝謝閣下說明ROC的最新課綱已無「中華民國時期」的說法。--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4:40 (UTC)
(!)意見:改成「戰後中華民國時期」(或/)如何?斜線/斜線提供多個命名空間可避免命名爭議......斜線通常是在互斥事件使用。)既顧及政權交替時間差,也顧及各方觀點。當然,這用法只在該模板,不擴及其他。--Tp0910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2:59 (UTC)
(+)支持此一用法。——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2月5日 (四) 04:20 (UTC)
「臺灣歷史」模板是以台灣為主體,敝人認為不適合加入一個以中華民國為主體的中華民國 (臺灣時期)。目前的「戰後時期」寫法已經沒問題了。--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4:34 (UTC)
將內連改成[[臺灣戰後時期|戰後/中華民國時期]]應該就可以了吧?——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2月5日 (四) 04:48 (UTC)
這樣似乎沒有比較好(個人感覺)。--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5:11 (UTC)
}可接受使用/的方式(但個人不太名白,各時期如何使用/),再者這用法是否只能在該模板,不擴及其他。個人認為我們無權決定,因格式模式只要其他版模編者覺得可行就好吧?當然我們可以建議不要不擴及其他。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4:42 (UTC)
(!)意見:台灣於歷史、經濟、文學、美術、學術報告、民間習慣等各領域常用之「戰後時期」並無問題,即便台灣官方課綱目前使用「當代臺灣」一詞仍不建議採用。目前台灣主權法律定位存在爭議,強行加入「戰後/中華民國時期」、「戰後/當代臺灣時期」等政治性角力觀點並沒有比原本的「戰後時期」為好。--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5:30 (UTC)
(:)回應:「常用」是隨著時間甚至政權而變化,現在所熟知的「戰後時期」與「日治時期」,普遍出現在1990年代中後期至今(例如認識臺灣),再加上網際網路的普及,自然而然成為論述主流(包括查詢到的資料)。若大家回到3、40年前,若當時也有方便的網際網路環境,可能就是「光復時期」與「日據時期」是論述主流了。--Tp0910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14:35 (UTC)
Template:認同:Tp0910的說法,所以如果可以我偏向時時間點表記+政權表記的版本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15:03 (UTC)
(:)回應:3、40年前台灣人所學的歷史是一元化的「黨國史觀」,以國民黨的歷史為中心,講明白一點就是獨家壟斷,國家不想讓你知道的歷史,尤其是不利於國民黨、與國民黨的名聲或利益有違的知識,最好是通通不要知道,要不然不小心從嘴巴說出來就可能會有麻煩事發生,所以當時絕大部分台灣人的歷史知識都是國民黨的形狀。--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16:00 (UTC)

你们讨论吧,我该说的都说了,该表达的意见也完成了,所以请各位定夺吧。——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11:37 (UTC)

(:)回應聯合果君:我在美國出生,擁台、美雙重國籍。早年曾入國民黨,為實現所謂「反攻大陸」理想,專程回台從軍。後查詢許多國際文獻,得知早年受黨國教育欺騙,忿而退黨!今為支持China,Hong Kong等地實現民主化,必須先斷絕Taiwan被極權繼承併吞的任何可能行。昨日注意到您所聲稱中華民國已滅亡符合「中立」,據此進行編輯戰,要求維基百科台灣歷史模板必須填寫「中華民國時期」。個人理解「某某時期」為某段時間點替某段歷史概況做一中立觀點之簡稱,原本之「史前」、「荷治」、「西治」、「明鄭」、「清治」、「日治」、「戰後」已無問題,經此討論如果仍無視台灣內部國族認同、主權法律地位之爭議,堅持必須以國家全名另建模板,我只能深表遺憾。日後另行討論建立共識時,我仍會完整提出個人意見及主張。我希望經此討論後,China和Taiwan能互相認識、互相尊重、互相諒解。--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12:16 (UTC)

有上述討論隨意做幾個樣本

(&)建議:有上述討論隨意做幾個樣本,不然一直卡在同一個點投票又變得像是討論一樣....

時間點表記+政權表記
時間點表記+政權表記

臺灣歷史臺灣歷史年表



大肚王國 約1540–1732
國際競爭時期 荷蘭東印度公司
1624-1662
西班牙帝國
1626-1642
東寧王國
1662-1683







大清帝國
1683-1895
日本帝國
1895-1945



中華民國
1945 迄今
其他臺灣系列

人口 - 族群 - 經濟 - 交通
地理 - 文化 - 教育 - 法律
政治 - 政府 - 軍事 - 外交

臺灣主題首頁


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1:34 (UTC)

模板:台灣歷史 (政權)突然想到一個以時間點表記+政權表記的版模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5:15 (UTC)

時間點表記
時間點表記

臺灣歷史臺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期
國際競爭時期
1624-1642
東寧時期
1662-1683
舊帝國主義時期
1683-1895
新帝國主義時期
1895-1945
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其他臺灣系列

人口 - 族群 - 經濟 - 交通
地理 - 文化 - 教育 - 法律
政治 - 政府 - 軍事 - 外交

臺灣主題首頁


政權表記
政權表記

臺灣歷史臺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期
荷蘭時期
1624-1662
西班牙帝國時期1626-1642
東寧王國
1662-1683
大清國時期
1683-1895
大日本帝國時期
1895-1945
中華民國時期
1945 迄今
其他臺灣系列

人口 - 族群 - 經濟 - 交通
地理 - 文化 - 教育 - 法律
政治 - 政府 - 軍事 - 外交

臺灣主題首頁


Heartingvia留言) 2019年12月4日 (三) 16:53 (UTC) 个人偏向于在当前的台湾历史模板中把“战后时期”改为“中华民国时期”就可以了。对阁下拟定的前两个版本,有点复杂,而且变化太大了。第三个版本中“大清”“大日本”这个描述有点辣眼睛。——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18:19 (UTC)

(:)回應我是覺得先談論好格式,再來一一確定(章節?名稱/代號?)Heartingvia留言) 2019年12月4日 (三) 23:40 (UTC)因為感覺就算確認中華民國時期或戰後時期都會(影響需繼續討論)原有的名稱是否屬於該(表記/格式)的範疇。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23:40 (UTC)
大清国(人家是Daicing Gurun)和大日本帝国都是某一时期的正式名字,和眼睛关系不大。要不然你觉得大韩民国辣不辣呢?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5日 (四) 01:32 (UTC)
問題是它用的是「大清時期」、「大日本時期」,而不是「大清國時期」、「大日本帝國時期」。-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12月5日 (四) 06:08 (UTC)
(:)回應要改用「大清國時期」、「大日本帝國時期」我也沒意見,只是我還是單純覺得只要格式統一就好!!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13:26 (UTC)

投票統計

你们讨论吧,我该说的都说了,该表达的意见也完成了,所以请各位定夺吧。——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11:38 (UTC)

謝謝您。目前投票概況:
意向 票數 用戶
(+)支持:更改為「中華民國時期」 2 聯合果君、Tp0910
(-)反对:即維持「戰後時期」 4 Matt Smith、Barter84、Hjh474、Xwikieditor
(=)中立 1 Kezpe
(!)意見:更改為「時間點表記+政權表記」 1 Heartingvia
(!)意見:更改為「戰後/中華民國時期」 1 Eric Liu

--Hjh474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03:50 (UTC)

应该是三票支持吧。——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09:29 (UTC)

(:)回應:不是吧。已調整如上。--Hjh474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10:30 (UTC)
其實我是支持的(已將(+)同意改成(+)支持,並明確指出)。--Tp0910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14:55 (UTC)
  • 修改投票概況表:因一人只能計一票,Tp0910明確指出意向為「支持」,則改為「戰後/中華民國時期」只能視為投票區內之討論,而Eric Liu於討論中同意此觀點。如Eric Liu欲明確表達投票紀錄,再煩請上來留言,謝謝。--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16:30 (UTC)
  • 表格內亦作修改,並將(!)意見選項視作單獨的(+)支持選項(萬一「意見」票數最多,是否算成案有效票)。若有誤,請更正。--Tp0910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20:00 (UTC)
  • 為真實反映多元意向,我同意目前投票概況表填寫內容,其餘參與者如有異議再煩請確認。維基投票為迅速確認維基人意向之工具,至於能否做為達成共識之最終手段,維基百科目前似乎並未有定論。--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7日 (六) 01:19 (UTC)

(~)補充[維基百科:投票],以資參考。

  1. 人事任免投票,投票人的投票資格為自動確認用戶資格,以投票發起時為基準點計算,在中文維基百科註冊滿7天,並有至少50次修改行為;如為存廢討論投票,頁面的最初起草人則不在此限。個別投票的資格計算日應追溯至討論發起當日,此等情況會在投票規則說明。
  2. 每人限投一票,不得使用傀儡參與投票,否則有關帳戶將很可能被封禁。有需要時可能會進行用戶查核
  3. 在投票中,利用以下指令表明意向,包括:{{支持}}、{{反对}}、{{中立}}、{{意見}}、{{回應}} 。
  4. 因應各投票的規則,請儘可能說明理由,避免人身攻擊
  5. 謹記在每個投票或討論後,加上簽名,否則可當作選票無效。--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09:54 (UTC)
(*)提醒:Tp0910您更改了我的發言內容,此處為討論區,如要修改他人發言,至少也應該做更動備註,謝謝。--Xwikieditor留言2019年12月7日 (六) 01:48 (UTC)
(:)回應:上述是引用「維基百科的投票方法」,但原貼文包括贊成票制多數票制,皆不允許使用{{反对}}、{{中立}}選項,與本次投票規則不符,為避免互相矛盾,故更動之,請見諒。--Tp0910留言2019年12月7日 (六) 19:35 (UTC)

(!)意見:可否改為「中華民國統治時期」(名稱太長也可「民國統治時期」)?更符合荷治、西治、清治、日治等用法。且「統治」不表示「擁有」。另投票何時截止?--Tp0910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20:00 (UTC)

怎麼沒想到有這招!畢竟戰後還有中華民國尚未接收,理論上應該算日本暫管的狀況。--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13:22 (UTC)
所以投票結果是維持原有排版照舊 戰後時期對吧?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15:56 (UTC)
是的,维持现状。——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15日 (日) 16:15 (UTC)

有關缺乏關注度條目的處理

有關缺乏關注度條目的處理

印度反公民法案騷亂事件

請教各位,關於印度公民法案爆發騷亂,剛看到有新聞,出動幾千兵力,槍聲此起彼伏,數十人死傷,想找維基百科卻沒有資料,不知道是沒有建立相關的條目呢?還是這個公民法案有其他正式的名稱?

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浪子魚對話貢獻)加入。

@浪子魚:中文维基目前没有条目,英文维基有法案的条目en:The Citizenship (Amendment) Bill, 2019以及骚乱的条目en:Citizenship (Amendment) Bill protests。英文维基百科上骚乱的条目被提起了删除请求,可能会被删。PS:欢迎关注2019年12月页面本月新闻的更新。--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12月13日 (五) 12:45 (UTC)


我找了一些新聞,讓有興趣創建條目的人可以用作參考。[1][2][3][4][5]--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02:59 (UTC)

謝謝兩位的告知,因為此事件規模如此的大所以想瞭解一下才發現維基沒有相關資料和事件,謝謝。浪子魚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12:22 (UTC)
您如果不介意读英文的话,建议看国际媒体(例如纽约时报或者经济学人)或者印度主要媒体的报道。中文维基一来更新及时性比不过媒体,二来编辑们的国际视野和对时事背景的了解不见得那么好,分析能力多半也不及专业的时政记者。港台媒体我不了解,中国大陆媒体对世界新闻的报道很局限,信息量很少,记者本身可能也不大了解外国的事(甚至文章就是转载一下俄罗斯卫星网或者翻译一下某家外国媒体的报道),不太值得看。--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15:46 (UTC)
@如沐西风:謝謝你的回應和建議,我想我會去找找印度主要媒體看看。一個題外的想法,我的感覺紐約時報近年被自由派綁架的太嚴重,雖然本來就是自由派的媒體(媒體本身有立場我是能理解的),但近年報導的視野選擇偏向性太重,這是我自己長期接觸紐時的想法,所以我可以理解美國總統為什麼喊要退訂(笑)--浪子魚留言) 2019年12月15日 (日) 06:28

关于“恐龙”条目的大众文化章节问题

“恐龙”条目的大众文化章节有些杂乱,感觉可以分出并精简作品章节,并创建相关条目:恐龙题材作品列表。还有宗教观点章节来自某组织的不可信资料。Lab06 N留言2019年12月13日 (五) 09:10 (UTC)

意見值得考慮。港九自由嘻嘻嘻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17:05 (UTC)

紧急提案,何君尧已完何已完 等。

以及包括类似的... 只能彻底禁止它们被创建了。怎么昨天刚删完,第二天又活了(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任何人都有上限,我受不了)...

PS:我想说,某个个人对何博士个人有任何观感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反正这里的人,无论蓝黄,人人都清楚社会上无误的存在另一种声音),还是应该遵守秩序是吧。--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12月13日 (五) 05:03 (UTC)

應該保留。港九自由嘻嘻嘻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17:06 (UTC)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是否应当记载有关改编为朝鲜人民军的解放军的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存在编辑争议[12],有两位编者对「解放军第164师、166师、156师等以朝鲜族为主体的部队先后改编为朝鲜人民军第4师第5师第6师第12师」及其后续主要活动是否应当记录在该条目持有不同看法。Lvhis认为这段内容「虽加了来源,但实为“朝鲜人民军历史”,并非本条目“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 ,删除」[13]且涉嫌「原创研究」(User_talk:虹易#有关在用户Aronlee90讨论页的留言),Aronlee90则认为该段与条目主体相关且有来源,应该保留。另注:现有的来源之一[14]为显然的不可靠来源,我已请求Aronlee90协助更换或补充可靠来源,但该来源佐证的内容事实上基本可以查证[15]。该编辑争议已演化为编辑战且双方皆已违反WP:3RR。为免不必要的编辑争议进一步持续或加剧,特此提出以请社群讨论是否应当保留(或修改后部分保留)该段内容。--虹易留言2019年12月13日 (五) 12:05 (UTC)

  • 首先,争议段落的来源如虹易所言,不是很好。补充两个可靠学术来源12。这两个以及虹易补充的来源都属于中国立场,中(朝)美(韩)双方对于解放军朝鲜师返回朝鲜一事的存在认定是一致的,但返回朝鲜的目的和人数,显然是双方争论的关键点。Aronlee90对朝鲜师回朝后的情况补充过细,与条目主题确实有所偏离,而“参与了朝鲜最初入侵韩国的军事行动”的写法给人感觉其目的就是为了回朝作战的,而这也是中国方面予以否定的,前面添加的两个中方来源都有相关论述。所以,我建议写成类似于:

1949年至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三个朝鲜师先后回到朝鲜加入朝鲜人民军。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组建中国人民志愿军,于该年10月19日进入朝鲜……

  • 可以备注说明朝鲜师的具体番号。而至于朝鲜师回朝的目的、人数和具体过程,可以在其他相关条目中介绍,如朝鲜战争朝鲜人民军以及三个朝鲜师自身的条目中。
  • 以上意见供参考。--Kezpe留言 2019年12月13日 (五) 14:46 (UTC)
    • @Kezpe:谢谢建议。我参照您的建议进行了修改[16],移除了部分关联度较低或有争议性的内容,将番号部分移入了脚注,补充了来源。但是我认为「朝鲜师」或者「朝鲜族师」的说法并不明确且有些拗口,因此我保留了此前文中的说法「……以朝鲜族为主体的……」;另外,我认为「回到朝鲜」这一说法带有一定立场倾向,因此我将其改为「到朝鲜」。您觉得目前这一版本如何?--虹易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03:31 (UTC)
  • @虹易:您改的基本可以了,至于时间,主要交给朝鲜的是那三个师级部队,您在编辑中也已注明,因此时间就是1949年至1950年;1946年的在此条目中可忽略不计,否则在条目中的比重会过分,其在整个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中只是个小的插曲。另外我根据来源做了小的语句修饰编辑。Lvhis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04:11 (UTC)
  • @虹易:请看Kezpe的留言,我基本赞同并感谢Kezpe的意见,只是提议把“三个朝鲜师”改为“三个朝鲜族师”,因此这段可为:

1949年至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三个朝鲜族师先后回到朝鲜加入朝鲜人民军。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组建中国人民志愿军,于该年10月19日进入朝鲜……

维基百科的编辑,应严守来源可靠,严防原创研究包括Wikipedia:SYNTH在内的曲解篡改来源,Aronlee90如果一开始像上边这样加内容,就是遵守来源、没问题,但他想要的是他的原创研究。他给的这个来源:[18]中,首先题目就是"南北朝鲜的军事力量",明确地将这几个部队及其行动列在“ 北朝鲜人民军”之下;而在另一个虹易也认为“为显然的不可靠来源”[19]中,题目中也是“人民军瞎指挥”。还有,众多的可靠来源均可查到,朝鲜战争爆发到美军仁川登陆,中国(大陆)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本没有参与,朝鲜战争爆发中国(大陆)政府都被蒙在鼓里。删除原创研究内容是反破坏。Lvhis留言2019年12月13日 (五) 20:14 (UTC)


@Lvhis:请问您添加的「应朝鲜方面的请求」[20]是根据哪一来源?--虹易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04:04 (UTC)
@虹易:这个来源[21]:"为此,朝鲜劳动党和政府加快了军队建设的步伐。除了向苏联请求军事援助,大量进口苏联武器装备,设立苏联军事顾问团指导军队建设和作战准备外,正式向中共中央提出了让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朝鲜人部队返回朝鲜的要求。" 这段历史很多来源都有记载,您找的这个来源[22],如果您能下载全书,相信也能找到。Lvhis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04:18 (UTC)
  • @虹易Lvhis:还请两位冷静交流,本质上大家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改善条目质量解决争议。两位新提到的几个点,我一并回复下:
    1. 时间问题,建议维持1949-1950的写法。1949-1950三个朝鲜师回朝是个连贯的事件,而1946年那一批相对独立,时间上隔的较远,人数和影响也远不如后者。其他来源也多以1949-1950为讨论的时间范围。
    2. “应朝鲜方面的请求”一句,我明白Lvhis君添加的原因是想说明中国方面是被动的,并非刻意派兵入朝去干预引爆战争。这涉及到事件背后的原因和动机,其实是个争议点。那么在非必须的情况下,我倾向于模糊或淡化处理,以避免失焦。
    3. “朝鲜师”→“以朝鲜族为主体的”,“回到朝鲜”→“到朝鲜”这两处,我赞同虹易君的改动和理由。
  • 以上--Kezpe留言 2019年12月14日 (六) 08:45 (UTC)
    • @Kezpe:非常感谢您的善意劝告:-)!
  • 对于“应朝鲜方面的请求”,有大量可靠来源支持,包括韩国学者金东吉的研究[23][24],具体到1949年“4月28日,朝鲜劳动党派政治局委员金一向中共请求将朝鲜人部队移交朝鲜”。维基百科《朝鲜战争》条目对应部分也是根据来源如此表述。如果有编者找到更可靠的来源提出异议,再删掉亦可。
  • “朝鲜师”→“以朝鲜族为主体的”,“回到朝鲜”→“到朝鲜”这两处,昨天我也是同意虹易的改动,后来我想起以前看到有资料提到,这三个师的原部队成员是“以朝鲜族为主体”,但在交给朝鲜之前,中方把部队中非朝鲜族成员全部调出,将分散在其他部队的朝鲜族官兵补入,这样这三个师就是“由朝鲜族人员组成的”三个师,不再是“以朝鲜族为主体”,此其一;其二,根据来源,这些朝鲜族人员的主体,是在朝鲜沦为日本殖民地后因抗日等原因,由朝鲜境内进入中国(或当时的伪满洲国),后来加入甚至是成建制地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包括其前身),所以用“回到朝鲜”看来更恰当。不过这都是细节,暂不动亦无大碍。现在最重要的是把破坏性的无关的/原创研究的内容排除了。

关于用户:Trymybestwikipedia的一系列贡献

这位用户在12月13日创建了60多个关于法国境内山峰的条目,然大部分的条目只有一两句话,而且没有任何来源,在此建议将这些条目暂时放置在草稿页中,等到满足一定要求后再发布为条目。Johnson.Xia讨论·贡献·成就2019年12月14日 (六) 07:45 (UTC)

(!)意見:字數不足50字的,就走小小條目流程;沒有必要移動去草稿。反而建議大家有空的話,看看有沒有被廢棄的草稿,改善後,可以移動到條目空間。--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15日 (日) 06:37 (UTC)
我認為小作品的形式,至少需要有一個可靠來源當作依據。--Bagakuco留言2019年12月15日 (日) 09:59 (UTC)
這其實是違反Wikipedia:機械人方針以自動或半自動方式批次建立條目或頁面分類前,必須先提出申請,以及第三點:「條目應已維基化,並有至少一項參考資料。」 Willy1018(留言) 2019年12月15日 (日) 09:39 (UTC)
Trymybestwikipedia的内容基本可以确定是从外文维基百科获取的,比如海拔、人口等,而且基本上都刚好过了50字的线。从他写条目的方式来看,就算移动去草稿,也不会有什么改善。既然这些条目目前能满足最低要求,姑且可以保留它们。日后也会经常遇到这位的条目,全都移动去草稿真没什么意义。需要留意的是,他有时候抄数据会抄错的,比如方位、人口抄错等,直接和外文维基百科附有来源的内容对比即可发现。这在巡查的时候要小心。--Tiger留言2019年12月16日 (一) 08:45 (UTC)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列表」条目,是否更名?

请关注沙特阿拉伯历代国王条目的可疑编辑

今天偶然注意到User:Mohammad II of the Saudi Arabia大规模移动了沙特阿拉伯历代国王的条目。例如,现任国王萨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特的条目被移动到了萨勒曼一世 (沙特阿拉伯)。从建国国王伊本·沙特以来的国王全都被按照某某几世的命名规则进行了移动。

问题是:

  • 类似萨勒曼一世 (沙特阿拉伯)的命名不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
  • 搜索引擎上几乎搜不到将现任国王称作萨勒曼一世的中文来源(中文维基百科的镜像站除外),其他几任的情况也类似。
  • 将国王称为某某几世的做法常见于欧洲史。沙特阿拉伯国内也不将萨勒曼国王称为萨勒曼一世。英文语境里通常也不将沙特阿拉伯国王称作某某几世。

在我看来非常可疑的是:

  • 几乎每一笔移动之后,这位编辑都会先将移动产生的重定向页面清空,然后再做一笔编辑手动把重定向加回来,例如费萨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特(请参见条目历史页面)。
  • 这样看上去多余但似乎无害的编辑,唯一的作用是阻止其他编辑直接将页面移动回去(参见维基百科:合并和移动页面。移动页面之后会产生重定向页面。如果这一个重定向页面没有再受到编辑,其他编者可以直接移动回去;然而,如果这个页面受到了编辑,那么普通编者无权移动回去——哪怕是这样毫无实质改变的编辑)。恕我想象力有限,无法就此善意推定(当然,有个实惠的defense,新手不懂规矩,以为移动以后需要手动加一遍重定向。但是,请注意该用户的贡献纪录,这些移动都是在很短时间内完成的,对模板、移动、编辑等操作相当娴熟,完全不像新手)。

PS:这名用户在12月1日还创建了很多汉志王国(沙特阿拉伯成立之前的沙特王室)国王传记条目,命名与此类似。

我已在这名用户的讨论页留言,尚未获得回音。恳请管理员、熟悉沙特阿拉伯历史、熟悉阿拉伯语和感兴趣的编辑关注此事。诸如萨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特的页面访问可能比较频繁,问题尽快解决为好。谢谢。--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12月15日 (日) 16:33 (UTC)

  • 这个账号在您留言之后尚未有编辑活动。那么至少从条目质量的角度来讲,暂时没有下降的问题。观望吧。如果这个账号后续继续保持和之前相同的行动,可以再次沟通。如果还是不回应也不改变做法的话可以考虑诉诸强制手段。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19日 (四) 06:30 (UTC)

有關香港「論盡音樂」發表聲明譴責香港專輯條目被刪除一事

中国大陆相关政治事件类条目中,媒体评价如何取舍?

话题源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在国际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段中,@8045889a:加入了类似这样的媒体评价,而我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删减。在双方几次回退之后,我觉得还是交给客栈讨论下,避免进一步的争议。

先说明下我删减这部分内容的原因:

  1. 此段既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应,那自然应该罗列中国大陆官方的表态,法轮功媒体或台湾媒体都不属于这个范畴
  2. 此段用词中的“外界”“網友”过于宽泛,而实际上来源内是有具体表态人物或组织的
  3. 此段内容其实是对中国大陆官方反应的评价,而并非对条目主题的直接评价

想请教社群,这部分内容是否适合放入条目中?如适合应放在何处?

然后延伸一下,在中国大陆相关政治事件中,一些与中共及中国大陆官方持不同立场的媒体,如台湾部分媒体、香港部分媒体、欧美部分媒体、法轮功媒体等,往往会就事件发表相关评价,针对中方的反应也可能会有进一步评价(如本例)。都不收录,显然有违中立;但来者不拒的话,有些热点条目肯定又会过于庞杂琐碎,也容易引发争议。什么样的收录原则比较合适?

以上欢迎社群发表看法。--Kezpe留言 2019年12月16日 (一) 13:34 (UTC)

  • (:)回應我會收錄寫網友的看法(媒體的報道是來源),是因為中共的做法確實有這樣的評價,中共既然「行得正」,又如何懼怕俾媒體罵,不能只寫支持中國的反應而不寫反對中國的反應吧,這樣也是不中立的。同時也很感謝閣下就這個話題能夠在維基客棧進行理性討論--D7689留言2019年12月16日 (一) 13:43 (UTC)
  • (~)補充中共做的這些反制,還有中國外交部所發表的言論,其實很少媒體會報道海外網友的言論,所以收錄到維基百科也有困難,因為要可靠來源,我總不能拿論壇里的內容來當可靠來源吧。只是這次中共的做法實在太笨拙,連媒體都看不下去才報道的吧。另外中共每次的譴責,法輪功媒體的報道、評論員的文章都是批評中共的言論,這些我都沒有寫進去,是因為這些言論實在太偏激了,一眼都看出來違犯中立。--D7689留言2019年12月16日 (一) 13:46 (UTC)
    • 维基其实不需要也不应该判断中共是否“行得正”、是否惧怕媒体批评、其做法是否笨拙,而是需要判断相关评价和讨论是否值得收录。我也表达了跟你类似的意思,不能只收录一方的立场,以免破坏中立性,但要注意到本条目的主题是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条目也罗列了支持与反对该法案各方的反应,也就是说阁下添加的内容其实是与条目间接相关的,不添加并不会破坏条目主题的中立性。反之,阁下可以换位思考一下,按照相同的逻辑,也可以在香港民主派等支持法案的回应后添加诸如“媒体表示这些人与美国勾结”“外界认为这些人太幼稚”“在港美国人都看不下去了”[25][26][27],因为香港民主派的做法确实也得到了这样的评价,而媒体也是看不下去才报道美国的拙劣表演。但我想这样也是不合适的吧?--Kezpe留言 2019年12月16日 (一) 14:26 (UTC)
  • 完全(+)贊成Kezpe的意见和解释。仅从技术角度讲,编入“评价的评价”会没完没了,逻辑上会导致“评价的评价的评价的......”,完全脱离有关章节的题目,跑题。Lvhis留言2019年12月16日 (一) 21:01 (UTC)
    • (:)回應網友的評價很少被媒體報道,所以很少會出現沒完沒了的評價。@Lvhis:--D7689留言2019年12月18日 (三) 07:11 (UTC)
    • 兩邊言論都有來源的話,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合適而言,就像之前巴黎聖母院大火我添加了中國網友以及中國官媒呈兩極化的看法,但是如果只有一方偏向性的評價,我是不會主動收錄進維基百科的。--D7689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10:59 (UTC)
      • (:)回應@8045889a:阁下的编辑逻辑是错的,这次不多只是偶然,更重要的是,文不对题,编辑的基本文法错误。那个章节的标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应)”,你却加进了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应的内容。这些内容如有可靠来源,应该加到下面的“媒體”下面,你甚至可以新开一个次级小标题比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应持异议的媒体反应”之类,所谓“兩邊言論”,要各自放在各自的小标题下,不能文不对题。阁下在别的条目中也按自己的这个习惯编辑,逻辑和文法依然是错的,没被指出来只是没被人注意到,应该都改过来。另外我同意Kezpe强调注意中立方针“不合理的比重”那一段Lvhis留言2019年12月18日 (三) 22:31 (UTC)
        • (:)回應先關的改正措施已經在下面提了,另外我提到的相關條目是單獨成段的,這裡沒有單獨成段,是因為這裡沒有單獨成段,不知道單獨列出來后的標題怎麼寫。--D7689留言2019年12月19日 (四) 04:57 (UTC)
    • (&)建議“媒体表示这些人与美国勾结”、“外界认为这些人太幼稚”、“在港美国人都看不下去了”[28][29][30],這些中共的報道可以跟海外網友對中國外交部的反制評價單獨成段,只要字眼上不要出現明顯傾向性,不會造成中立性的破壞,因為這些已經被廣泛評論和報道了,之前巴黎聖母院大火我添加了中國網友以及中國官媒呈兩極化的看法,正是因為這個理由別人也不好反對收錄進維基百科了。@Kezpe:--D7689留言2019年12月18日 (三) 07:11 (UTC)
      • 巴黎圣母院大火并非政治事件,不是本讨论的范畴,不建议拉入对比。我上面随便举的例子是环球时报的社论,而非中共的报道。这些社论的立场简单归纳,是反对法案,并批判了支持法案的香港民主派,而没有对“批判中方反制措施的媒体”进行评论。事实上,这些社论发表时(都在11月底),中方还没有提出具体的反制措施(12月2日公布)。也就是说“环球时报的社论”跟“批判中方反制措施的评论”没有构成对立关系,也就不存在放在一块进行中立平衡的意义。同时,我不认为这些批判是“被廣泛評論和報道”的,因为来源中说明了,“无理且无力”是美国NGO公民力量创始人楊建利的观点,“給蔡英文送槍砲”是政评人汪浩的观点。以这两个观点作为关键词,我甚至都没有找到第三人赞同或引述的报道,排名靠前的来源也基本都是新唐人大纪元希望之声等法轮功媒体。如果阁下了解中立方针“不合理的比重”一段,应该能很快推断出这两个观点都属于“极少数(或极有限)观点”,是没有太大收录价值的。--Kezpe留言 2019年12月18日 (三) 16:41 (UTC)

应清理“评价”部分并制定相应编写规则

个人觉得中文维基百科中“评价”部分过于泛滥,维基百科不是发表个人见解的地方,也不应是利用知名人物代自己发表个人见解的地方。最近在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8年)‎条目的时候,总有编者试图把明显且重要的事实删减后转化成所谓的负面评价,降低相关内容在条目中的显著程度。我十分怀疑这样做的目的。盲目将一些内容糅合到所谓的“评价”一栏中,可能有混淆视听,模糊事实的嫌疑,希望将一些己方不愿承认的重要事实淡化其重要性,放在不显眼的地方,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希望中文维基百科的有关编者可以重视这个问题,制定一些规则(如果有请提示一下,我不是太了解)。

此外,评价的内容过多,有喧宾夺主的可能,会将整篇条目的主题带偏,不利于一个条目的健康成长,而且即使单独为此成立一个条目,也显得十分可笑,没有必要。有时候评价部分简直成了垃圾场,一切无法分析归类整理的内容统统变成评价,一切自己不想让别人注意到的内容,也统统抛弃在这里,这种行为很不负责。个人认为应该明确规定可以进入其他部分的内容,不得进入评价部分或优先进入其他部分,并对已经有大量评价的条目进行清理,除非可以说明该评价有足够的必要性,且评价者有足够发言资格,否则一律删除。不知各位编者对此有何意见?谢谢。--Aronlee90留言2019年12月12日 (四) 03:52 (UTC)

  • 廣義一點的講,你現在發的內容就是評價啊,既然是評價那為什麼不能放?而利用知名人物代自己发表个人见解這一點,這無可厚非總會有人有相同的意見,還是你覺得影評人評比電影的評價內容不能放上來,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維基可以增加「不能有評價」這樣的方針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12月12日 (四) 04:09 (UTC)
    • 我现在又不是在编写条目。。。还有没有说不可以加入评价,我的意思是应该对这部分制定一些明确的规则,不要什么都往评价里面放,应优先编辑条目本身的内容。--Aronlee90留言2019年12月12日 (四) 04:31 (UTC)
      • 所以按照你上面的訴求,要如何判斷「利用知名人物代自己发表个人见解」?而所謂的明确规则,細節上又有甚麼內容?我個人寫條目是沒有這個問題啦,所以我沒辦法理解你為什麼會這樣問。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12月12日 (四) 06:21 (UTC)
  • 利用知名人物代自己发表个人见解是目前可以接受的做法。你可以通過增加其他意見的名人來對抗。--Temp3600留言2019年12月12日 (四) 11:14 (UTC)
  • 完全赞成。在互助客栈看到正经关注条目质量的意见可不容易啊。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12日 (四) 14:50 (UTC)
  • 完全赞成Aronlee90見解。大家可看看陳彥霖死亡事件‎陳百祥‎就知道問題所在,阿豬阿狗對反修例事件發表個人言論就可以當「評價」寫在維基條目,完全不中立。Lovehksingers留言2019年12月13日 (五) 14:34 (UTC)
  • 要制定一個通用的內容標準是相當困難,因為在主要報章或新聞報導的知名人士的意見,如為直接評論有關事件,是符合可供查證之餘也屬切題,硬性規定條目不可有知名人士發表其反對的觀點,條目也會有變成官方宣傳平台的問題。如有內容爭議,應以個案形式就個別條目提出討論,正如許志安與黃心穎出軌事件不斷被加入所謂軼聞[31],近期在客棧討論的共識是移除,Talk:香港大學亦可見不斷被加入與條目主體缺乏關聯的內容,執行的共識是移除,所以條目內容如有爭議,是可各自獨立討論,以便就有爭議的評論是否適合出現在該條目尋求共識。--Uranus1781留言2019年12月13日 (五) 18:43 (UTC)
  • Uranus1781應張開眼睛及打開腦袋看清楚主題,主題是「評價」,凡與評價無關的編輯爭議不要在此離題討論。另現今阿豬阿狗只要有專欄或網台也可稱為知名人士確實可悲。Lovehksingers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11:47 (UTC)
  • 我覺得部份的提議可行,部份的提議則可能流於理想。ꓢꓯꓠꓟꓳꓢꓮ It cam wi' a lass and it will gang wi' a lass! 2019年12月14日 (六) 12:01 (UTC)
    • (&)建議:我认为评价应该只参考权威专家和名人的意见。专家要是在相关史学或相关行业上做到翘楚的人物;名人要尽量是在维基百科上有独立条目且主要职业与传主的事迹密切相关的人士。至于兼顾来自多方的观点是自不必说的。
我最近也在写一些理工科类历史人物的评价。我选择评价者时的优先级别:①在一级学科上有国际统治地位的大师,主导一个时代学科研究热潮的人物;②某子学科领域的宗师、泰斗、主要奠基人,重大猜想、定理的提出者或证明人;③某学科国际认可度最高的学术大奖得主;④皇家学会会员或国家级院士;⑤一般性国际奖项得主或某某知名大学特聘专家;⑥科学史专家(有多部著作的)、有关传主的知名传记的作者、经典专业著作的作者(有不止一本研究生程度的著作广为流传或被翻译成多种语言的)、知名大学相关学科主任或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正副校长。
我觉得对于评价争议少的人物,引用评述时收录标准可以放松一些,反正大部分人观点差不多,很难引起异议;但评价有争议性的现代名人需要保证评价者要有一流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此时评价者在相关话题上的发言权至少不能比被评价者的影响力差太多,否则就没有评价资格和说服力。小人物给出的观察视角大多如井底之蛙,毫无深度和营养。作为被评价人的大人物的功过的重要性有时是跨时代的,同时代的小人物一般预见不到其长远影响。作为评价人的大人物虽然也有口味和立场的偏见和局限,但他们说别人不好之处的时候会更多地顾及到自己的专业形象和历史地位,一般不会太随便、乱起哄。有时候一个人大人物即使是说传主的坏话,也能代表相当一批名人的意见或某个派别的主流看法。神仙打架就是比路人掐架更有意味,人家交锋的境界不同。
像《xx宪法修正案》这种东西,可以将“各界回应”和“评价”作为分开的2个章节。评价部分只能收录政府官方说法和论文有高引用率的历史或法律学者的观点。报刊采访中出现的学者回应,也可以勉强算作专业评价。其它一切评论,包括民间人士、团体、报刊专栏观点、电台评论员的声音只能作为各方对相关事件的回应,没有资格被列为专业评价。而且如果有关回应的报道比较多可以挑选的话,事件当事人的事后回应又明显比其它媒体回应更重要。评价就相当于在事后对一个事物的历史价值进行定性了,不能谁都来搅一棍。你们写论文会把《纽约时报》当做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评价的可信资料吗?不然乱套了。 -- Giggle2005留言2019年12月20日 (五) 05:30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8年)‎中的評價的支持一連串使用15個來源,是否太誇張了。--野原新之助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14:26 (UTC)

提議將反送中逐日示威系列條目更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之逐日示威條目多以「日期+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或示威、集會等)」格式命名(如2019年6月9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惟該格式不僅有名稱過於冗長之虞,讀者搜尋這些條目時難免遇上一些窒礙,且遊行內容將不再侷限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如2019年10月4日香港反對禁止蒙面規例示威)。

根據《命名常規》,應使用常用名稱(一般情況下,常用的名稱也是較為簡短的,可以避免條目名稱過於冗長),故在此提議將逐日示威系列條目之名稱,統一更改為「日期+香港示威」(如「2019年11月2日香港示威」);一旦有示威行動具特定稱呼,為條目命名時則以特定稱呼優先(如香港之路)。以上提議煩請諸位編者予以指教。--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9年11月16日 (六) 10:44 (UTC)

不同意全部統一更名;建議逐個個案討論。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6日 (六) 23:35 (UTC)
建議可以先將“2019年X月X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格式的條目更名。--【和平至上】香港「三罷」全靠逼,暴徒所至遍瓦礫💬📝 2019年11月17日 (日) 08:40 (UTC)
說常用名稱的話,我不認為這些單一示威活動有甚麼常用名稱,整體反倒就有。我有一個大膽建議,就是利用「名從主人」:有給予名稱,條目名就用甚麼名稱;沒給予名稱的另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8日 (一) 08:06 (UTC)
問題大部分活動(除了一些遊行和集會之外)是沒有「主人」,畢竟他們都聲稱沒有「大台」啊,誰又能代表這些人呢?--【和平至上】香港「三罷」全靠逼,暴徒所至遍瓦礫💬📝 2019年11月18日 (一) 10:00 (UTC)
User:和平至上沒有「大台」不等於沒有「主人」,示威者整體即是「主人」(難道他們不想當當家作主的「主人」嗎,五大訴求中的普選就是這個概念)。我稍後會以一個頁面建議各活動條目的名稱。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8日 (一) 10:21 (UTC)
然而沒有人能代表所有的示威者。要知道他們都不是來自於單一組織或者平台,沒有任何人的命名是具有絕對的代表性的(除非示威者整體全部出來宣佈命名吧),所以「名從主人」在這裏未必有效。--【和平至上】香港「三罷」全靠逼,暴徒所至遍瓦礫💬📝 2019年11月18日 (一) 10:27 (UTC)
但大部分示威者都是用這樣的名稱,我們只需要相對的代表性即可,無需要所有、絕對。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8日 (一) 10:57 (UTC)
大部分示威者都是用這樣的名稱[來源請求]。--【和平至上】香港「三罷」全靠逼,暴徒所至遍瓦礫💬📝 2019年11月19日 (二) 09:34 (UTC)
大部分示威者都是用這樣的名稱[來源請求][來源請求],我建議你看一看你應該平常都不會怎麼看的連登,你自然就會得出我所說的結果。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1日 (四) 09:37 (UTC)
我可是有看連登的,他們還曾經提到過我呢(笑)。只不過,又不是所有示威者都用連登(所以我才說他們都不是來自於單一組織或者平台),而且名從主人最好有來源判斷。--【和平至上】香港「三罷」全靠逼,暴徒所至遍瓦礫💬📝 2019年11月21日 (四) 15:19 (UTC)
據我所知,Telegram等等的情況都一樣,那些我也有看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3日 (六) 14:54 (UTC)
各活動條目的名稱建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8日 (一) 11:16 (UTC)
看起來好多了。--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9年11月19日 (二) 19:14 (UTC)
我有点问题,Sanmosa你再重新整理一下,完全按日期排序啊,怎么我看到底部,又是6月7月8月的?如果有撑警集会的,我宁可你做成正反两方的表格模式。--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11月20日 (三) 06:45 (UTC)
我分一分段。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1日 (四) 09:37 (UTC)
(+)贊成,你现在这版本可以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11月24日 (日) 08:40 (UTC)
(!)意見:麻烦谁来告诉我,这个和上面那个讨论有什么不同?(在我看来是一样的,都在讨论同一样事物的命名问题,既然一样,另开一个算是干嘛?)--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11月18日 (一) 11:09 (UTC)
把上面那個關掉吧,已stale。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8日 (一) 11:16 (UTC)
我想問一下大家對於我的命名建議有何意見?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1日 (四) 12:34 (UTC)
現在這樣的情況似乎有其他人參與一下討論會比較好。User:StreetdeckUser:SCP-2000User:RowingboheUser:Ericliu1912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3日 (六) 14:53 (UTC)
  • 支持使用常用名稱,名從主人其次。另,包含日期的命名方式格式整齊,可作為系統性的重定向。——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1月23日 (六) 15:17 (UTC)
  • 根據《命名常規》,命名原則之一為“易於識別”、“防止歧義”,而“2019年11月2日香港示威”這樣的名稱並不太易於識別,有些時候還會有歧義,所以我不主張優先使用“2019年11月2日香港示威”這樣的名稱。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30日 (六) 03:34 (UTC)
  • 抱歉,來遲了。我過來是因為對Sanmosa一系列的移動感到驚訝。將每一個示威條目日期完全刪去,對讀者其實不方便。--Wright Streetdeck . HKers,加油! 2019年12月3日 (二) 14:42 (UTC)
  • (-)反对:如Streetdeck所講,Sanmosa將每一個示威條目日期完全刪去的做法,其實是對讀者不好,因為大多媒體都採用日期為主的命名方式,如(2019年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和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事件)可讓讀者一目了然,也可讓Google可以更易搜尋。而Sanmosa對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事件條目標題表示(無;有的話就太恐怖了),算唔算自我審查?而且並非每一個人(包括自己)都會密切留意互助客栈的討論,應該將有關香港的條目放在Wikipedia:香港維基人佈告板討論。--Wpcpey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4:30 (UTC)
    • 首先,我嚴重懷疑Wpcpey是否清楚何謂「名從主人」:「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我不清楚HKPF內部有沒有特別名稱(有的話難道不恐怖嗎),但HKPF並沒有對外公佈其行動名稱,也自然沒有任何符合「名從主人」的名稱。其次,根據命名常規:「一般情況下,常用的名稱也是較為簡短的,可以避免條目名稱過於冗長」,可見命名常規prefer短名稱to長名稱,而不附日期的名稱也很明顯是較短的名稱。最後,我完全不同意「應該將有關香港的條目放在Wikipedia:香港維基人佈告板討論」之說,關注客棧者很明顯比Wikipedia:香港維基人佈告板多,而且更容易吸納香港以外的編者的意見(不過我會考慮以後在Wikipedia:香港維基人佈告板放客棧討論連結)。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2月4日 (三) 10:07 (UTC)
    • 而且更重要的一點是:有日期的名稱現時作為重定向存在,可有效把讀者導向至對應條目,而我移動時也保留了相關重定向(甚至還多做了幾個),我不認為這會帶來識別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2月4日 (三) 10:12 (UTC)
  • 一般讀者都會直接搜尋遊行的名字,而不會再加上日期打長長的全稱(尤其是那個顯然是用來消歧義用的2019年),加上讀者真的要直接貼上搜尋的話也有重定向,因此Streetdeck的理據應不成立。——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2月5日 (四) 04:45 (UTC)
還有沒有其他意見?ꓢꓯꓠꓟꓳꓢꓮ 遙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7日 (六) 07:24 (UTC)
User:Sanmosa已多日無新意見。—— Eric Liu 編輯次數突破二萬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2月20日 (五) 14: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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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張叔平條目的infobox的獎項欄位

這串論述算不算花蓮市條目的原創研究?

这位用户一口气创建了51个条目,内容全是一句话,有时加上一张图片,却没有任何来源。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Johnson.Xia讨论·贡献·成就2019年12月24日 (二) 02:50 (UTC)

关于「願榮光歸香港」导言修改的问题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认为願榮光歸香港条目的导言部分存在中立性和文法问题,因此将其修改。但是编辑被Streetdeck對話頁 | 用户貢獻)及Oscar1003對話頁 | 用户貢獻)多次未说明理由而回退。为避免编辑战,我之后在条目讨论页发起了讨论,并且ping了相关编者;而后又在条目的首部添加了T:重写导言模板说明问题[34]。但Streetdeck對話頁 | 用户貢獻)在未有任何回应的清空下将我加入的T:重写导言模板移除[35]。故此寻求社群共识。--虹易留言2019年12月26日 (四) 04: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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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电站事故相关条目太多太杂

请考虑合并这些和事故直接相关的条目:福岛第一核电站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 福岛50死士 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的辐射影响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反应堆详细状况 日本对福岛核电厂事故的反应 --SkEy留言2019年12月6日 (五) 14:17 (UTC)

(&)建議
  1. 福岛50死士合并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原页面删除。
  2. 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的辐射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反应堆详细状况日本对福岛核电厂事故的反应合并至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原页面均删除。
  3. 福岛第一核电站关于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内容抽出来加入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并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开设相应章节标注主条目。
  4. 東日本大震災中已被删去的“福岛第一、第二核电站事故影响”章节合并入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并开设相应章节标注主条目。 已完成
  5. 2011年日本東北地方太平洋近海地震#核电紧急状态并入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原章节改为简述并指向主条目。
  6.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移动到“福岛核电站事故”或“福岛第一、第二核电站事故”。
  7. 福島核電廠事故時間軸择要合并入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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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枉然视听,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2019年12月6日 (五) 15:17 (UTC)
另外有意见麻烦尽快提下,这面已经开工了…… 囧rz...
{#(set-global-staff-size 12)  e''8 c''8 a'8 c''8 e''8 c''8 e''8 f''8 e''8 b'8 g'8 b'8 e''4 d''4  \bar "|."}
“他们枉然视听,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2019年12月6日 (五) 16:36 (UTC)
上面列出的条目中绝大多数都有对应的外语维基条目,至于为啥外语维基也分出那么多条目,估计和长度有关,例如日本对福岛核电厂事故的反应的英文版条目就有144,915字节,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的辐射影响的英文版条目更是有336,086字节。当然以上提到的需要被合并的条目在本维基绝大多数都是几千到一万多字节,说要合并也算得上合理。不提观点和意见,纯粹提供一些信息供大家参考。--求🔨得🔨 2019年12月7日 (六) 02:05 (UTC)
反对删除福岛50死士。不可篡改歷史。港九自由嘻嘻嘻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17:13 (UTC)
(!)意見:附议UjuiUjuMandan等,50死士电影预告片都出了,不确定大天朝是否会引进中...另外反对6,一核二核是在一起的,但统称就是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12月27日 (五) 06:31 (UTC)

今日首頁「歷史上的今天」,說今天是天皇誕生日。這是不正確的,因為今天是前任天皇的誕生日,今上天皇的誕生日是2月23日,懇請管理員更新首頁資料。謝謝。--ClitheringMMXIX 2019年12月23日 (一) 06:08 (UTC)

台灣國際航電官方中文名為「佳明」,請幫忙移動。[36]--223.197.218.165留言2019年12月30日 (一) 05:17 (UTC)

求助:条目普思资本被管理员无端快速删除

WP:SNOW;條目已被還原,而涉事管理員已就此事作出解釋。--SCP-2000 按此申訴本人判斷 2019年12月31日 (二) 01:57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事件回放:

  • 我12月26日晚间创建的普思资本条目,在创建后约两小时User:蟲蟲飛以“G11: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关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页面”执行快速删除。实际上条目并非“明显广告”。条目被删,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 条目并非广告宣传,更谈不上“明显的广告宣传”。由于条目已被删除,而我没有保存条目的历史版本,也没有查看的权限,我只能大致回忆条目当时的内容。
    • 公司名称,注册时间,注册地,董事长(王思聪)
    • 公司成立缘由:王思聪留英归国,不想加入万达,王健林掏出5亿供儿子练手,北京普思投资公司成立了。
    • 公司名称的意思,普罗米修斯->先见之明
    • 不论语调(如果有权限的话,您可以看到)和内容,都不是“明显的广告”。条目的内容是事实性的陈述,使用的是百科全书的语气,并无商业性的吹捧、夸大话语。
  • 这一快速删除违反了方针。根据维基百科:快速删除方针,提出快速删除后应当通知相关用户。作为条目的创建人和主要编辑者,我没有收到通知(我是在之后刷新监视列表才发现被快速删除了)。方针中要求快速删除通知相关用户,用意是给相关用户提供申诉机会,以及保存编辑资料的机会,避免不该删除的条目被误删;此外,通知相关用户,也有人性化的考虑,体现维基编辑之间的尊重与友善。我看不到条目历史,不知道是谁提报了G11(而且没有通知我)。很遗憾,管理员没有注意到方针的要求,也没有尽职地判断条目的质量,却在极短的时间内删掉了条目。
    • 方针确实没有要求管理员检查“被删条目的主要作者是否得到了通知”。但是管理员放任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条目作者不知情的状态下快速删掉条目,事实上违反了程序,破坏了方针的权威性,有违这一方针设立的初衷。
    • 此外,条目被删除之后,普通编辑是看不了条目历史的。于是,我也不知道是谁违反方针,提报了G11却没有通知我。这样的事情,不找管理员,又找谁呢?管理员不承担一部分责任,那岂不是谁都不用负责?如果管理员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删除条目,那方针里的这个条款就名存实亡了。
  • 事情发生后,我与该管理员在其讨论页User talk:蟲蟲飛进行了沟通。沟通的结果让我既失望,又吃惊:
    • 对于错误将条目判断为“明显广告”,该管理员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没有告诉我,哪一句是“明显广告”。
    • “這個條目除了有宣傳口吻外,還詳細列明公司網站及地址,這些都不是百科條目所必需的”,列明公司网站和地址难道不应该吗?外部链接是干什么用的?Infobox Company里的Address栏又是干什么用的呢?我很吃惊,这位管理员读过中文维基的公司条目吗?掌握条目生杀大权的这名管理员在执行快速删除时,真的有能力判断条目的质量吗?
    • “您的條目有兩個問題:1.宣傳口吻;2.關注度不足”,条目并没有关注度的问题。印象中我附了三四个来源,两个是财经媒体的报道,一个来源是企查查(类似天眼查,可以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一个来源是普思资本自己的网站(佐证公司得名)。关注度的问题在哪里?
  • 诉求:
  • 其他
    • 管理员应该熟悉方针,并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真诚地与编辑交流,维护中文维基社群的友好气氛。如果管理员做错了(比如没有按照方针办事),应该向普通编辑认错。
    • 凡人难免犯错。如果以一次犯错而进行罢免,不通人情;但是,长期不理解方针、不能判断条目质量、不能与编辑进行有效的交流的管理员,恐怕应该罢免。
    • 创建条目的起因是近日王思聪投资失败的新闻。希望借这个条目梳理王思聪的投资。关注中国大陆新闻、财经新闻的编辑想必知道,王思聪的关注度以及“王思聪做投资”相关事件的关注度。我想的是,这会是一个既有趣味性又有重要性的条目(比如,投的五六家公司IPO成功,大赚;投了电竞,很博眼球;投了贾跃亭——只好等下周贾跃亭回国再说了)。然而条目刚开了个头,莫名其妙就被删了,连个通知都没有。
  • 希望有路过的管理员可以帮助解决此事。也希望社群的诸位同仁可以给出公正的判断。谢谢。--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12月27日 (五) 15:52 (UTC)
您好。這裡作為管理員先解答幾個問題。如果要求還原條目的話,請到WP:DRV提出。另外,我看了一下歷史內容,個人認為不算G11,而掛G11的是一名IP用戶Special:用户贡献/172.104.74.138。地址方面,「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93號A座1605室」的確太過仔細了,至少「A座1605室」應該省略。至於關注度問題,就算懷疑缺乏關注度,也應先掛關注度模板再處理,不構成直接刪除的理據。如果有其他需要協助的地方,請告訴我,謝謝。—AT2019年12月27日 (五) 16:34 (UTC)
  • 已经提交到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普思资本。补充几点:管理员(或者任何人)在快速删除的时候都不一定必须向主编发通知:“同时也建议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编修者——WP:SD首段”,当然能发是更好;您的内容可以在已删百科查看;关注度我觉得卡边缘上吧,那个10年实习期的来源对该公司只是提及了一下,5亿变50亿那个应该可以用于证明关注度(虽然通篇围绕王思聪在讲,不写长点的话可以直接合并到王思聪里),剩下的两个来源一个是资料库,另一个是公司自己的简介;如果想对虫虫飞作为管理员的业务能力问题进行专门针对性的探讨,建议等DRV结束之后去VPO里再开一版专门讨论这个问题,不然可能两个问题纠缠在一起,效果不太好。173.75.41.7留言2019年12月27日 (五) 23:55 (UTC)
  • 副知 @蟲蟲飛:。--SCP-2000 2019年12月28日 (六) 02:11 (UTC)
(:)回應:我能理解條目被人提刪的感受,但請(※)注意:雖然條目有關注度問題,但條目是由於g11被刪去,而非關注度,詳見刪除日誌。如果對管理員的刪除決定有異議,應前往drv,因為客棧提案是不能還原條目的。考慮到用戶對條目刪除決定有異議,已發還至afd,請大家踴躍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12/28#普思资本參與討論。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02:55 (UTC)

谢谢各位的帮助和回应。--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06:49 (UTC)

(!)意見:竊以為..維基社群絕大多數狀況(非不得已)常常是對事不對人。人非聖賢,難能每個決定盡臻完美,不只管理員,包含回退員、巡查員等,積壓工作多,時間精力有限,若其某次作法未達最佳,或每遇「應有更好的做法」之時,儘管原編輯或處置是出於善意,便須對前編輯者具名認錯,恐怕無謂耗損社群氣力。若真需如此,也許考慮增設「道歉客棧」專區,供大家「認錯」「快速認錯」「暫時不認」。維基每天有許多編輯與回退,只要其中千分之一或更少,就有很多的錯要認了。同理如上,因此維基設有「存廢覆核」機制,尋原機制而為應已足夠。以上愚昧見解供參考。--Hjh474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04:06 (UTC)

“人谁无过”的下句恰恰是“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第一,互联网时代,道一个歉,敲一行字,不过是几秒钟的事情。认一个错并不会耗掉多少气力。第二,管理员是由社群选出来的,要对社群负责,操持着站务权力,类似中文维基的警察和法官。如果线下的警察和法官做错了事情,可以潇洒自如地走开,既不需要道歉,也不需要修正错误,也不需要承担其他的责任,恐怕不是什么好事情。线上亦然。此外,很惭愧,注册这么久,这是我头一次知道有WP:DRV;然而,昨天我同管理员交流时,哪怕得到的回应是给条目一个“缓刑”(承认提删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删除不合程序,恢复页面,仍然挂上G11,给我补发一个通知,让我有时间挂一个{{hangon}}申诉);或者就是一个回复“我认为符合G11,您有异议请找WP:DRV”之类,我大概也不会来客栈费这个劲。恰恰相反的是,我得到的却是一些莫名其妙的论断,比如公司条目不能写地址和网址之类。跑到客栈来,实在是不得已的事情。--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06:49 (UTC)
  • 您已經算是資深用戶,應該明白不同管理員對g11的寬嚴標準不完全一樣,而且您的條目還涉及關注度問題,即使不是廣告,由於關注度不足仍然有機會被提刪,這種同時出現關注度及廣告問題的條目,不宜由drv還原。我在用戶討論頁給您的建議是先補上關注度來源,並刪去宣傳語句,然後直接重建就可以了,但您不聽我建議。此外,如果您建立不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任何人都可以提刪,而且任何管理員都可以刪去,把不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提刪及刪去的用戶都沒有做錯,反而如果您無法改善條目成合格的條目,仍然執意不斷重建,這是有違方針的。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07:18 (UTC)
    这里的讨论和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12/28的讨论,目前还没有见到其他人认为被删掉的页面属于G11“明显广告”。根据我的经验,这不是“不同管理員對g11的寬嚴標準不完全一樣”,这就是错杀无辜的问题。根本不是什么“明显广告”。我确实见过一些管理员、巡查员不合理的操作,但是简单的沟通之后问题就可以解决,从来不需要拿到客栈来。
    至于“不宜由drv還原”,这个条目后来的命运还是由您在WP:DRV还原的,您是后悔在DRV给还原了吗?“即使不是廣告,由於關注度不足仍然有機會被提刪,這種同時出現關注度及廣告問題的條目,不宜由drv還原”这个逻辑是有问题的,G11是速删的理由;如果G11不存在,那就没有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有关注度的问题再去挂关注度模板走关注度提报程序即可。在站里混了好多年,仍然没法理解您的逻辑。此外,参见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12/28,您对“关注度不足”的判断也是有问题的。
    PS:您今天说我是资深用户,昨天您可是把我当成了给公司写广告的,很客气地讲着“贵公司”。--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07:39 (UTC)
(*)提醒:您這個條目同時出現關注度及廣告問題;此外,在此提醒如沐西风君,您擁有巡查豁免權,您所建立的條目將免於巡查,但請勿濫用這個權限,如果您反覆多次建立不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一旦被舉報,有機會被解除相關權限。--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07:44 (UTC)
我希望您未来履行管理员职责的时候也有相应的意识。如果不能有效工作,您的管理员权限未必不会被解除。如果您现在觉得有问题,欢迎您去提报剥夺我的巡查豁免權。--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07:49 (UTC)
  • 剛看了一下您的貢獻,就這兩個月已經有四五個條目被刪去。請您注意一下,有空也看一下關注度指引,在有充足來源的情況下才好建立條目。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08:09 (UTC)
    我怀疑您看见的是阿卜杜拉二世 (沙特阿拉伯)之类的已删重定向。之前某IP用户使用原创命名,创建了一些沙特阿拉伯王国及前身的内志酋长国君主条目,或者把一些已有条目移动到原创命名。那个事儿我还没有清理完,清理过的例如费萨尔一世 (沙特阿拉伯)提了删但还没删掉。这两个月我在站上并不算活跃,新建的条目大致心里有数,何来“就這兩個月已經有四五個條目被刪去”(拜您所赐删了一个,然而又复活了,不知您是否算进去了,呵呵)。我觉得您下结论之前还是要多调查为好。--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5:00 (UTC)
  • 管理员之间的标准可以有一定出入,毕竟大家是人不是机器这个我懂,但是如果一个管理员和其他几乎所有人的标准都不一样,那我觉得这个人可能不适合这个岗位。
    • “详细列出公司地址” 列出公司地址,和列出公司网站域名一样,没问题的。有过争议的是要不要列出电话号码的问题,因为电话号码容易变,但是地址不容易变化。
    • “罗列公司网站的宣传稿” 天呐,你要说“罗列”我想怎么也得两个及以上的参考来源有中立问题吧。提删时的版本4个来源里头两个在骂王思聪(和普思资本)的,剩下一个用来佐证“普思”公司名字的来源,这个没法找完全独立的来源吧(就好像别人想知道为什么虫虫飞叫虫虫飞,但是不去问虫虫飞本人,而是去采访虫虫飞身边没问过虫虫飞这个问题的人,让别人猜虫虫飞为啥叫这个名字)。剩下那个是在佐证公司的注册地址,也没用这个来源把公司吹到天上去啊。
    • “公司的取名意义有‘先见之明’的含义” 你要硬说这个有毛病我也没辙,但要是就这一句话你怎么从{{advert}}上纲上线到G11标准的,我不懂。
    • “详述创办人如何运用5亿元创业” 多正常的公司历史沿革啊。直接写“决定给他5亿元人民币,供他练习创业。用这笔钱,王思聪创办了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没毛病,但是你要写成“王思聪接过父亲提供的5个亿,忍辱负重,顶住外界的压力,凭着其过人的才智……(略)……终于打下一片天地”这才是有价值观输出的好吗。
    • “条目虽短,除了宣传公司的亮点及联络方法外,几乎没有其他内容” 同之前罗列的理由,这些都是正常的条目该有的内容,不值得G11。173.75.41.7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20:05 (UTC)
  • 每個巡查員也不一樣,每個回退員也不一樣,每位管理員不完全一樣也很正常,這個有甚麼問題?又例如您用ip,而且還用了proxy,把自己的地點也隱藏,這和其他大部分用戶都用帳號也不一樣,這個也沒甚麼問題,大家的想法不一樣有甚麼問題呢?如果大家的看法像一個模子一樣,那還用討論?如果大家對條目存廢意見是完全一致,DRV也沒必要設立。我明白您的條目被人提刪和刪去的感受,但請瞭解維基的方針,儘量在來源充足的情況下才建立條目。如果您對管理員刪除條目的決定有異議,應該到WP:DRV,而不是走來客棧,因為WP:DRV才能處理存廢覆核。此外,如果您建立不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每個用戶看到都有權提刪,提刪您條目的用戶都沒有做錯,也沒必要向您道歉。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29日 (日) 02:54 (UTC)
  • 我不是主编,提删的不是我的条目,道歉也不是向我道歉。我上面整理的东西不知道你看了几句——我认为有问题的是“如果一个管理员和其他几乎所有人的标准都[大]不一样”(见条目被修改之前AFD里的讨论),所以我列出了我的标准和你的标准的区别。173.75.41.7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03:37 (UTC)
  • 甚麼標準和其他人不一樣?您不同意就等於不一樣?討論時請針對條目,不要針對人身。我瞭解條目被人提刪的感受,如果對條目的存廢有異議,請到drv提出覆核。用戶也應該寫出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此外,登入帳號發言是一個較負責任的做法。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29日 (日) 06:20 (UTC)
  • 在我看来,如果把一个条目的“广告度”仿照TW的警告标准分为四个等级的话,等级1是“完全没有广告”,等级2是“有但是挂个advert就行了”,等级3是“有嫌疑,但拿不准,需要AFD死缓”,等级4是“直接G11死刑立即执行”。就大家在AFD里的反应和上面AT的反应,可能本条目的“广告度”在1-2之间,可能有人认为在3左右。你认为这个广告度属于4。在我看来,把大部分人认为属于“广告度”2左右的条目判断成4属于不恰当的行为,类似于“维基小白头一次编辑时手动繁简转换,巡查员发警告威胁账号会被封禁”。不过要是广告度2判断成3或者判断成1,如您所说,很正常。正常的波动范围。“针对条目的讨论”上面我也列出来了(“管理员之间的标准……”那一段),如果你认为我是在胡扯,我希望能看到针对那段的痛斥;或者你悄咪咪地思忖一下G11的执行标准应该卡在哪里。难得有女孩子做维基管理员,我非常不希望日后有人应该不会是我因为删除标准过于严苛而对你作出不利的事情。我没有账号173.75.41.7 2019年12月29日 (日) 20:57 (UTC)
  • (!)意見:截至目前,本樓層已超過18,000位元組。原估如果在WP:DRV也許幾百位元組(或小於兩千)即可解決。其實有點難過,這可能是社群內耗。以在下低微的視野來仰望兩位,都是很認真的資深編者或很認真的管理員,都是很好的維基人,而且其實都是出於善意,但是做人真的很難,比做事難多了,善意還是可能會讓人有不悅,但幸好我們是做事的人,最好能把心力著重在未來:如何讓事更好做、避免誤會等等(也許需要修改方針指引),更能對維基有長遠的助益。其實路過客棧的維基人(即便沒有發言)就本案應該也有收穫與心得,這兩萬位元組有它的價值。只是,在下最怕的事情:若有任一編者或管理員因本案而心灰意冷、對維基不再熱情,這無疑是中文維基的重大損失←←祈求不要發生。該條目依原有機制已經成功創建保留,期待能雲淡風輕,大家都辛苦了,天佑維基。--Hjh474留言2019年12月30日 (一) 02:16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求助:周子瑜條目似乎陷入無謂的編輯戰

近日該條目遭以「瑣碎」二字而受反覆刪文,敝人已反覆退讓。周子瑜獲選世界百大美顏冠軍[39][40][41][42],實屬不易,應非瑣碎小事,故予以擴充條目,未料,該編者仍持續另開編輯戰場並予以全章節刪除,令人不知所措。故邀請大家不吝分享意見,十分感謝。希請@Jaovei一同參與討論。--Hjh474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7:54 (UTC)

(!)意見,贊同Kevin Smith Chen的意見用「周子瑜曾於2015年至2019年,多次入選美國電影網站TC Candler的世界百大最美臉孔,其中最高名次在2019年獲得第1名」一句話帶過——Jaovei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8:00 (UTC)
其實TC Candler每年作的這份榜單敝人認為可信度並不高,評選標準在哪、為和?感覺很像是主流媒體沒東西可報,意外造就這份榜單變成各家粉絲每年期待的榜單,敝人認為單純看看就好。--Kevin Smith Chen🍠2019年12月28日 (六) 18:10 (UTC)
感謝意見分享。連續入榜,逐年名次上升,實屬不易。可信度高低見仁見智,欲入榜而不可得之藝人亦未必少數,至少應非瑣碎小事,卻遭全刪,未留隻字。
(!)意見:取消列表亦可,惟請修改為「周子瑜於2015至2019年連續五年入選美國電影網站TC Candler世界百大美顏,16歲出道當年即上榜第13名,逐年名次上升,2019年獲得第1名。」--Hjh474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8:54 (UTC)
若僅以一句代之,由於百大美顏已經成為周子瑜特色之一,亦可考慮寫入導言章節。--Hjh474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9:18 (UTC)
我的意思是《TC Candler》「世界百大XX臉孔」並不如《富比世》「百大名人收入」之類榜單來的更有意義、可信,收入的高低是明確的,《富比世》還是舉世聞名的雜誌,況且一個電影網站理應要關注演員的演技,而不是外表才對,若這份榜單是由時尚雜誌作出,如:《I-Magazine》、《GQ》等等,可信度對我來說才會存在。以最近不幸過世的高以翔來說,55(2013)、76(2014)、17(2015)、7(2016)、21(2017)、65(2018)、84(2019),名次卻是如此地不穩定,最高名次是7,最低名次是今年的84,且今年的亞軍居然是PewDiePie,我看到整個黑人問號。《TC Candler》榜單根本就是屬於娛樂性質,毫無專業性可言,被媒體多年的炒作,導致《TC Candler》榜單變得有關注度(可信度未知),所以我是覺得納入條目是無妨,但不宜專門額外為其開一個列表。若您還是認為《TC Candler》榜單的可信度高低是見仁見智,我不妨在互助客棧新增話題探討是否可以納入此種娛樂性榜單。--Kevin Smith Chen🍠2019年12月29日 (日) 03:01 (UTC)
謝謝您的意見分享。--Hjh474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03:09 (UTC)

請問藝人非重大意外傷害而請假一天是否有必要收錄在條目內?Hjh474閣下似乎堅持生病請假需收錄,我個人認為過於瑣碎不宜收錄——Jaovei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8:04 (UTC)

請假至少也要請到放韓假的程度吧。非重大意外傷害而請假一天真的沒有甚麼收錄必要,但看目前的敘述,這件事情真的不是很重大,但如果有到Mina影響Feel Special的程度,可以收錄。不過可能需要改變一下敘述,畢竟連TWICE都沒收錄(同樣還有之前受傷的志效)。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12月28日 (六) 18:43 (UTC)
Mina因心理因素或定延被馬撞傷長期缺席活動我認為可收錄,但子瑜請一天假就收錄是否沒必要,更何況其他成員都有曾因生小病缺席一天活動,也都沒收錄。——Jaovei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8:48 (UTC)
本來刪除亦無妨。只是:若該條目已有大量內容,小事自可不必收錄,隨君嚴刪,但該章節已被Jaovei君大幅刪減,而且Jaovei君似乎沒有擴充的意願。周子瑜在該團體有其特色,且其特色不會寫在其他條目,該章節不該如此短小,但近日閣下卯起來要刪,令人害怕,敝人也不敢再擴充了,徒增編輯戰。--Hjh474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8:54 (UTC)
@Milkypine君是這類條目的專家,要是能撥冗添筆一二,我輩皆高枕無憂矣,哈。--Hjh474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9:03 (UTC)

关于awsI

请问,awsI是怎么一回事?我看到好多人发awsI。另请注意,这里不是小写的L,而是大写的i。--萌萌の霜奶仙留言🍓贡献2019年12月26日 (四) 14: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