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优良条目/廖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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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1997年前稱香港最高法院)
香港高等法院(1997年前稱香港最高法院)

廖子明(1931年-2013年),香港資深法官,1994年至1999年任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廖子明曾於香港和英國兩地接受教育,1957年和1959年先後考獲英國和香港的執業大律師資格,其後於1973年10月奉委御用大律師,同年12月加入香港司法部成為法官。出任上訴庭法官以前,他歷任地方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原訟庭按察司等職,任內曾審理九龍交通部集體貪污案,又出任過法律改革委員會刑事訴訟保釋問題小組委員會主席,就保釋政策展開研究。他在業內以秉公審案和耐心著稱。廖子明一家與中國共產黨關係密切,其父廖恩德曾任廣東省政協委員,胞妹廖瑤珠是第七及第八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他本人也富親中色彩,在任法官期間曾經訪問中國大陸。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夕,他有意競逐香港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的席位,但卻被指親中形象過於鮮明而落空。退休後,他於2003年表態支持特區政府就備受爭議的《基本法第23條展開立法工作,以及在2005年支持特區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立場與抵制方案的泛民主派相左。2012年初,香港大學外科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教授被控虧空公款的時候,他在庭上披露犯案期間曾向廖子明和梁紹中兩名資深退休法官尋求法律意見,引來傳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