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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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162.17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Dragoon17cc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回應派美拉航空:(当前 | 先前) 2017年11月27日 (一) 06:34‎ Lanceton(讨论 | 贡献)‎ . . (1,987字节) (+15)‎ . . (當初是哪個天才把這家公司翻成西甲航空? Primera división de Liga 西班牙足球甲級聯賽簡稱西甲,Primera Travel Group 和 Primera Air 就叫做西甲旅遊集團和西甲航空? 丟人現眼也有個限度。) (撤销 | 感谢) Dragoon17cc留言2018年1月1日 (一) 12:16 (UTC)

@Dragoon17cc:把别人说过的话重复一遍……等于你也有责任吧。--雲間守望 2018年1月1日 (一) 14:19 (UTC)
你知道甚麼叫做引用嗎????--Dragoon17cc留言2018年1月1日 (一) 15:18 (UTC)
阁下那说好听点是抄袭,说难听点就是人身攻击。引用要贴来源。雲間守望 2018年1月1日 (一) 17:07 (UTC)

Wpcpe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Williamluk atletic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Greaterwal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10.70.246.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vo.goemo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邱威威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61.228.9.12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Barter8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退回01:將 "中華民國方面" 撤銷為 "中華民國政府與絕大多數人民"[3]
退回02:將 "維持使用" 撤銷為 "則使用"[4]
退回03:將 "維持使用" 撤銷為 "則使用"[5]
退回04:將 "繼續使用" 撤銷為 "則使用"[6]

(!)意見:根據「Wikipedia:編輯戰」方針:「在沒有其他用戶編輯的情況下,一個用戶連續的一系列回退編輯視作一次回退。」上面提報的「退回01」和「退回02」中間沒有其他人編輯,合計算作一次回退,因此24小時內未過3次回退。--Mewaqua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07 (UTC)

Fauzt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意見批評是基於事實,基於非事實的,那就叫做謊報,不叫做批評。像這種的就叫做謊報,而且這種謊報也不是第一次了。--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7:47 (UTC)

更何況我編輯的還是我自己的用戶討論頁。「的、標、題」。--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7:51 (UTC)
而且互助客棧那邊,我編輯的是「我自己本人」回應的文字的標題。--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7:55 (UTC)
我已經提醒過您了。你還是堅持修改,並添加負面言論,我也無法忍受。請自己詳閱,就算是您的討論頁你也只有存檔或是整個刪除的權利 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引 Zenk0113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7:58 (UTC)
說到無法忍受,應該是無法忍受這種滿口胡說,信口雌黃的人才對:--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08 (UTC)
  • 你這個提報到底是提報我犯了哪一條?為自己寫的段落取標題,很合理,怎麼你說成好像是違規?若是違規,又違反了什麼規?你也講不出來。--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7:59 (UTC)
順便提醒您,從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條目以來,發現您對於wiki的規範理解能力有很大的落差。如果您覺得我是針對者,其實其他使用者也跟您提出類似建議,您習慣詭辯,那是您的自由,但是大家一切照規範來而已。Zenk0113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10 (UTC)
習慣詭辯、習慣說謊、習慣作賊喊抓賊的正是Zenk0113。--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13 (UTC)
你這個提報,說我違規了,那違了哪一條?你既然講不出來違哪個規,那你就是謊報嘛。--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18 (UTC)
  • 上次Zenk0113謊報,聲稱我違反了3RR,結果我根本沒有一次違反3RR。他這種針對性的謊報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是非常多次。而且他說我違背3RR那次證據都出來了,也到現在這一秒都沒有為謊報向我或向管理員們道歉。--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16 (UTC)

Yifu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Fauzt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這個提報者多次違反WP:討論頁指引在標題中使用中立的字眼:一個標題應清楚表明討論內容的主題,而不是馬上就帶出您的看法或立場。何況這人指責我刪除了,事實上我都沒有刪,指責我3RR,事實上我沒有違反3RR。錯誤指控這麼多次,一次也沒有為了錯誤指控向我道歉或向管理員道歉。這是謊報累犯。--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17 (UTC)

個人頁面本來就可以修改,我也只改標題。個人討論頁,依規定我是可以直接刪除的,這是WP:討論頁指引上所寫的直接刪除留言。我根本沒刪除,只改了標題。沒改你留言內容。而你另一個指的是草稿頁,草稿頁的用意本來就是讓人修改的。何況對於討論的文字,我一個字也沒去動。為什麼這個人對於改了標題就覺得會怎樣呢?改標題這本來就符合規定。--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24 (UTC)

倒是你這個謊報多次,是不是情理上該道歉了?--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24 (UTC)

Zenk1103 違反WP:討論頁指引,多次使用攻擊性標題,誤導性標題,我看了把它改成較中性,較少誤導性、較少攻擊性的標題。我這是完全符合WP:討論頁指引,當然也是合乎規定的行為。--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28 (UTC)

倒是Zenk1103 違反WP:討論頁指引,多次使用攻擊性、誤導性標題,是否情理上該道歉了?--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28 (UTC)

先不討論你亂改負面標題。光是亂改標題這事造成其他使用者的困擾,找相關討論資訊以為不見了,誰知道你在那邊亂改標題。不管討論中、已存檔、草稿討論都一樣,不得修改。Zenk0113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35 (UTC)
這不算是道歉。你多次使用攻擊性、誤導性標題,我改成中性合理標題。你謊報誤報,你情理上該道歉了。--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39 (UTC)

一個胡說八道,而且也已經被證偽(亦即證明為錯誤聲稱)的標題,本來就應該改掉。可以修改,應該修改。甚至WP:討論頁指引指引根本就要求人們要去修改。「指引」說不要寫誤導性標題,若有誤導性標題,「指引」是要求人們去改成中性的標題。修改標題完全是依照「指引」的要求,是合乎規定的作為。--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38 (UTC)

  • AT先生已经在24小时内警告过您了,Bluedeck也刚刚在您的讨论页留了言,希望您能重视:如果有其他用户试图制止您,则您也应当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没有问题。讨论页指引并不允许您更改他人留言的标题,当您认为一些标题有冒犯性的时候,您只能移除,并必须加上deltalk模板。--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3日 (三) 05:47 (UTC)
請管理員看他所提的事證修改6,完全是無中生有、指鹿為馬的誣指。而這些誣指已經被證明為錯誤。--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51 (UTC)

蔡麗鈴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蔡湘宜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反覆創建個人宣傳頁面。
  • (~)補充:根据用户贡献(或站内统计),账户符合维基百科:封禁方针中“根据用户的贡献纪录而判定为以宣传一些事物(包括人物、公司、产品、服务和组织)的账号。”,“根据其用户名及编辑纪录,认定为以宣传某人、组织、公司、产品或服务的账号。”条目可能不需要删除,但是此账户不应该不管。--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9:13 (UTC)
  • (~)補充:发回CSD G11,请求管理员复核,理由如下:
    1、根据CSD G11的定义:“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或只有相关人物或团体的联系方法的页面。”其中“广告宣传”四个字链接到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这个章节说明了什么算作宣传。“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章节已经明确指出“维基百科拒绝宣传。因此,请勿于维基百科:作自我宣传。维基百科极不鼓励用户撰写条目去介绍自己或有密切关系的事物。切记维基百科之中对所有条目要求一视同仁,此等要求包括维持中立。而在介绍自己或者有密切关系的事物时,要做到此等要求则可能极为困难。另外,本站亦不接受在条目内加入大量自传来源或链接。”因此可以判定本页面是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
    2、CSD G11的补充说明中要求我们确认以下两点:(1)“页面只收宣传之用,并须完全重写才能贴合百科全书要求。”:本页的内容在下以为的确只收宣传之用,百科不是这样写的。而且在下在谷歌中搜索关于此人的内容时发现,关于她的很多重要内容,例如童年经历等一概未提,除了基本信息之外只介绍了演艺经历。如果要形成一篇合格的百科条目,即便现存的内容可能保留,整个文章也很可能需要重写。(2)“即便该页面具有宣传情况,除非您可以非常确定该页面创建仅为广告宣传而建。”:除了基本信息之外,只写自己的演艺经历、歌词作品,而且这些全部都是正面内容,然后文章末尾还给了两个她自己所参与创作的作品的YouTube视频链接,这够明显了吧。
    3、Antigng君说“用户加入的内容部分可供查证”,烦请各位看一下文中提供的来源能够支持的文章内容有哪些。我检查了文中提供的来源,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仅有“《流氓学生》(又名:好孩子)”这句话、《伴嫁》和《幸福的代价》是她参与的作品这三处内容可以由提供的来源证明,其他都没有了,很多关键内容全部都没有提供来源支持,这恐怕不能算作“可供查证”。
    理据如上,故重新提报CSD,希望管理员复核。谢谢。--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10:05 (UTC)
    • 1、维基百科不鼓励用户创建和自己有关联的页面,是因为通常这样的页面难以符合中立性方针的要求,这不代表维基百科禁止此类页面的出现。删除页面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是用户创建页面的动机,而是页面严重地违反中立性方针。
    • 2、中立,按照维基百科的定义,即是平等反映可靠来源中的主流观点和重要少数观点,而非支持反对观点各一半,或者一定要有支持有反对。
    • 3、对于这个条目来说,所有介绍条目主题的的来源均未给予条目主题任何,哪怕一丝一毫的负面评价。因此,声称条目“全部都是正面内容”,完全不足以论证条目严重背离中立性方针。事实上恰恰相反,条目中倾向性最明显的断言有可靠来源支持,所以条目与中立的距离并不遥远。因此,G11在这里是不适用的。
    • 4、说“条目部分内容”有可靠来源支持,当然没有否认“另一部分内容”无可靠来源支持。强调“条目部分内容有来源支持”,是为了说明,存在一种不小可能性,用户是在为我们做贡献,只是方法不对,而非明知内容有害还要添加进来。根据站内已有的证据,是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性的。因此,我不能论证该用户属于“纯破坏用户”,封禁自然无从谈起。以上。

--Antigng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11:22 (UTC)

210.6.10.15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WKPDVIP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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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17.212.8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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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or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37.189.241.8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MCC21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KKopkoss.Ting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5日 (五) 11:40 (UTC)

Ho Po Yi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已保护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5日 (五) 11:43 (UTC)

2001:E68:5432:B707:20FC:8076:BB9:BE3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封禁1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5日 (五) 11:42 (UTC)

14.0.167.7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0.50.132.1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回應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110.50.132.149&diff=47683385&oldid=47683370 自己要搞笑得怪誰阿 懶得跟女學生說廢話—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0.50.132.149對話貢獻)於2018年1月6日 (六) 00:08 (UTC)加入。

  • 处理:

林品翰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01.138.163.15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75.140.73.21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Kari598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所有編輯均有來源,官方來源也有,報章來源也有,不可靠指控莫須有,反倒是ip一直亂刪,未達成共識下單方面移除參考文獻及有來源內容,惡意假定,並違反禮儀,人身攻撃,「看不懂航路圖」、「我建議你可以回去編百毒百科」--Kari5988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09:09 (UTC)
ip125於討論頁展示出他對事件缺乏足夠了解,本人十分質疑他所謂「中立」、「正確」之定義及對本人經詳閱有來源編輯的所謂「不正確」指控。謹請判斷此濫報的具報服性且不合理破壞提報無效查核ip125的編輯是否屬於破壞。--Kari5988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2:13 (UTC)
台灣方面在道義上沒有任何立場指責大陸在自己一側設置M503航線。難道中立了?連知呼也可以當來源?--125.224.134.192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4:45 (UTC)

大陸民眾認為..../大陸民間有聲音質疑台灣方面在道義上沒有任何立場指責大陸在自己一側設置M503航線」,這樣又如何?--Kari5988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5:55 (UTC)

B0214682888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Ffcca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一凡国际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07.204.21.24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与User:B02146828888 User:A02146828888 应是同一人。--Tiger(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0:24 (UTC)

林品翰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9.247.47.18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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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文大爺爺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98.164.117.18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Sunlichu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3.197.99.6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63.30.94.19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6.25.210.22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51.174.123.8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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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簡阿貓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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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s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观察者网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大量移除该条目有可靠来源之编辑,可知其是为了破坏而来,移除内容已被在下初步恢复,望各位能惩戒此人。
  • 发现人:220.173.204.216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4:28 (UTC)
  • 处理: 已保护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11日 (四) 09:21 (UTC)
    • 真是莫须有的大罪名。条目内容应注意和条目的相关性,并且应注意遵守中立规则。删除的共有两个内容,一个是吴建民的演讲稿内容引发争议,这应该放在吴建民的条目里,争议是针对该演讲稿内容而非针对该网站,而且刊登该演讲稿的网站有多个;全氮阴离子盐的能量密度问题,属于原创研究,根本没给出来源。匿名账号应弄懂规则而不是跟这里叫嚷胡喷。(十多年来首次被人举报破坏,维基生涯可算完整了)Sgsg留言2018年1月7日 (日) 08:04 (UTC)
    • @Sgsg,睁眼说瞎话,给出的来源资料显示近两千万倍差距,而其文章白纸黑字写着「堪比」,哪一点是原创研究?如果这都不算不妥,那能不能把梵蒂冈的领土人口说成与中国差别不大也算合理编辑?为自己的恶劣行径诡辩。--220.173.204.216留言2018年1月7日 (日) 12:58 (UTC)
    • 哈哈哈太好笑了,您连原创研究是什么都搞不懂就跟这里喷,还妄图利用举报来霸占条目,阻止其他用户的正常编辑,真是要多无耻有多无耻。欢迎您继续表演。Sgsg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08:32 (UTC)
      • 这段全氮阴离子盐的能量密度问题,是最典型不过的原创研究,利用自己找到的一些数据,提出了一种原创观点。而且这段玩意跟观察者网这个条目没半毛关系,顶多是这篇长文章中的半句话是否准确,何况是否准确这个问题仅仅是你自己提出的个人原创观点,根本没有任何来源。像这种东西只要稍微读一读维基规则就知道早该删掉。你自己秀下限秀无耻度,硬往条目里塞私货,还不断举报想把所有在正常编辑中删这段的人都弄死,你可真有本事啊。Sgsg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08:43 (UTC)
      • 另请管理员注意该IP用户疑似傀儡,符合WP:REPEATINGWP:COVERUPWP:TIPPINGWP:CIRCUMWP:PRECOCIOUSWP:SPASOCKWP:XS等多个特征,值得警惕。必要时可进行IP地址比对加以调查。Sgsg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09:43 (UTC)
  • (!)意見:对多个来源的信息进行综合来自我总结等同于原创研究WP:SYN。--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13:49 (UTC)
    • @Sgsg哈哈哈,自己无耻却倒打一耙,无需太多废话,既然那么想要来源,倒是说说又有哪些来源指出了梵蒂冈的领土人口说成与中国差别不大是不对的?看来也只是观点问题!就算观点是问题,有来源的内容也可以编辑成合适表述,而此人却只是一味移除清空,可谓行径丑恶却装模作样地诡辩,确实是一种破坏者的新表演。更可恶的是,来源明确显示这是该网的「独家稿件」,而此人却一直强调与条目没有关系,还反指他人塞私货,可算一出经典的贼喊捉贼。既然如此,在下就把内容编辑成与来源一致,届时可要看看此人又有什么言行来维护其真实的目的。--220.173.204.216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16:41 (UTC)
  • (!)意見:@飞贼燕子「一个证据无法指证凶嫌是谁,多个证据可以确定凶嫌是谁。」在下会继续编辑力求与来源一致。--220.173.204.216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16:41 (UTC)
    • (※)注意:除了自我总结外,的确还存在中立的问题。因为IP加的东西在胡炳成教授介绍的一段中由胡炳成提到,刊文到了这个网站,所以请注意WP:ASF明确表达。另外还有请IP注意,这里不允许自我引用,因为要维基百科:可供查證。此外使用参考时注意:重要成分:良好的研究。建议IP找到与之相关最好与最著名的权威来源,而非去自我总结,原创研究。--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1月9日 (二) 01:26 (UTC)
    • (!)意見:我赞同@飞贼燕子的意见。该IP用户反复插入的大篇幅违规内容先后受到多位用户删除和提醒,该用户不但不思悔改,反而企图通过滥用举报手段,达到霸占条目、禁止其他用户正常编辑的目的。为了逃避监管,还特地使用该傀儡IP以图挑起编辑战,恶意中伤诽谤其他用户,并趁机搅混水抹黑造谣,毒化维基编辑环境。为维护维基各项方针及管理秩序,敦请管理员制止其滥诉行为,并给予必要的警示,以使条目编辑尽早回到正常轨道上来。Sgsg留言2018年1月9日 (二) 17:55 (UTC)
    • 又见此人塞私货的高明手法,在下倒不知@飞贼燕子的意见中可认同「企图通过滥用举报手段,达到霸占条目、禁止其他用户正常编辑的目的。为了逃避监管,还特地使用该傀儡IP以图挑起编辑战,恶意中伤诽谤其他用户,并趁机搅混水抹黑造谣,毒化维基编辑环境」?若有,还请明确认定;若无,在下可要指控Sgsg诽谤污蔑,人身攻击。请管理员裁定。--220.173.204.216留言2018年1月9日 (二) 23: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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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wdcnewdcpr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42.200.2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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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9.129.9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Fauzt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保留,Vandalism in Progress,哪來貴賓?還有大量連入,刪除後會造成斷連。--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1月13日 (六) 06:43 (UTC)
    ↑該投票無效,原因:擾亂他人用戶頁的編輯者,嚴重損害維基百科。多次在他人用戶頁加入已證實為錯誤的造假指控,卻拿不出證據。- --Fauzty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1:58 (UTC)
@AndyAndyAndyAlbert:請注意,你在別人用戶討論頁的編輯已經造成擾亂。本人從未「刪除可靠來源資訊」又「重覆內容原創研究」,AndyAndyAndyAlbert卻多次造假提出莫須有的指控,本人完全不能接受。我不接受這種我從來沒做過的事的造假指控。請AndyAndyAndyAlbert立即提出證據。--Fauzty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10:10 (UTC)
@AndyAndyAndyAlbert:你多次破壞他人用戶討論頁,加入明顯不實指控。第一次不實指控第二次不實指控第三次不實指控。請你在三日內拿出證據,不然User:AndyAndyAndyAlbert拿不出證據就是對我本人的人身攻擊,違反維基方針。--Fauzty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10:17 (UTC)
我也請上述三位User:LnnocentiusUser:AndyAndyAndyAlbertUser:Bluedeck在三日內拿出指控本人「刪除可靠來源資訊」以及「重覆內容原創研究」的證據,三日已經到了,這三位還是拿不出來,那明顯這三位在本人用戶討論頁所反覆添加的指控完全是不成立。此三人對本人則成立極度不禮貌。--Fauzty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1:58 (UTC)
  • (○)保留:同安迪--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07:50 (UTC)
    ↑該投票無效,原因:安迪是擾亂他人用戶頁的編輯者,嚴重損害維基百科。安迪多次在他人用戶頁加入已證實為錯誤的造假指控,卻拿不出證據。安迪至今沒有為拿不出證據就強加指控而向受害者道歉。。- --Fauzty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1:58 (UTC)

(※)注意User:AndyAndyAndyAlbert無故在本人用戶討論頁指控本人「刪除可靠來源資訊」以及「重覆內容原創研究」,至今已經不只數日,他一次也沒不出證據,反而我已經提出反證,證明我從來沒有這麼做。User:AndyAndyAndyAlbert嚴重違反WP:CIV,嚴重違背方針。User:AndyAndyAndyAlbert一天不道歉,就是一天違反文明方針及禮儀指引。不道歉就是長期繼續違反方針,因此User:AndyAndyAndyAlbert完全無資格投票或參與任何提報。--Fauzty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2:27 (UTC)

請你@AndyAndyAndyAlbert:在三日內拿出指控本人「刪除可靠來源資訊」以及「重覆內容原創研究」的證據,到現在此刻你User:AndyAndyAndyAlbert還是拿不出來。這更加證明了你不斷在我的用戶討論頁強加添加的指控完全是無的放矢。如果你User:AndyAndyAndyAlbert說的文明就是把原告打成被告,不斷在他人的用戶討論頁針對我揭發竄改破壞一事,對身為揭發者的我進行報復行動的話,很明顯你User:AndyAndyAndyAlbert是顛倒是非。這樣你明白你犯下的罪過了嗎?你User:AndyAndyAndyAlbert的所做所為,就是幫助一個被揭發破壞的人(User:Zenk0113)來擾亂,完全是無的放矢地攻擊擾亂揭發者的用戶討論頁。你在本頁不斷對我人身攻擊的行為才是違反文明方針及禮儀指引。你在此頁的所做所為啊!就是違反文明!--Fauzty留言) 2018年1月5日 (五) 10:43 (UTC)

Fauzt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在AT,小火车,Antigng三位管理员提醒善意推定之后,依旧进行恶意推定,并将涉事用户在根本未进行破坏或扰乱性编辑的情形下报至VIP,违反WP:POINT,亦已构成WP:封禁方针中“持续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持续人身攻击”(对其他人的不尊重、辱骂。)。由于其有篡改他人留言标题,篡改他人签名:[10],擅自划去他人存废讨论合理投票[11]的先例,且该类行为均在近期发生,并且毫无停止的迹象,在下认为应当对其进行长时间甚至无限期的封禁,直至其保证不再进行此类行为。
  • 发现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13日 (六) 19:34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echyan执行  封禁2週--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第十五次動員令 2018年1月13日 (六) 22:02 (UTC)
我沒有篡改他人簽名。你那個所謂改簽名是一系列文字代換的編輯中,其中一部分而已,可見得User:Lnnocentius至今還是不守友善推定,把人家編輯多次的過程其中一個尚未完全編輯的情況,竟然擴大解釋成「篡改簽名」--Fauzty留言2018年1月13日 (六) 19:46 (UTC)

Lnnocentiu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我認為有關的提報涉及WP:POINT,下同。--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第十五次動員令 2018年1月13日 (六) 22:06 (UTC)

胡蘿蔔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Zenk011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因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爭議,無理由大量退回本人所曾編輯條目(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省與直轄市級選舉Template:臺灣鄉鎮市區選舉2014年台北電影節Template: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罷免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公民投票),警告後再犯。兩次大量退回後再於我的討論頁放置不具建設性編輯模版。

  • 发现人: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19:50 (UTC)
  • 处理: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AT 2017年12月25日 (一) 14:25 (UTC)

(:)回應發現人想抹黑我,他說的那些個條目,我都是正常編輯,調整新增分類。Zenk0113竟然自作賊回退了還喊抓賊。--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20:04 (UTC)

(:)回應正常編修一正常編修二正常編修三正常編修四正常編修五正常編修六正常編修七這當中也有退回的,但模板絕大多數都不是退回。--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20:21 (UTC)

互助客棧開討論了 麻煩去發表您的高見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02 (UTC)
條目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已違反3rr。未見使用者主動於互助客棧討論共識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7 (UTC)
滿口謊言,胡說八道。我在互助客棧回應的「簽名行」時間是「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4 (UTC)」,這人竟然謊稱我沒有去互助客棧討論,意圖誤導。--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47 (UTC)

(※)注意我根本沒有在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違反3RR。舉報人Zenk0113可說是滿口謊言,意圖誤導。--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38 (UTC)

Template: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已違反3rr。未見使用者主動於互助客棧討論共識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43 (UTC)
滿口謊言,胡說八道。我在互助客棧回應的「簽名行」時間是「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4 (UTC)」,這人謊稱我沒有去互助客棧討論一次沒看到也就算了,竟然還謊稱第二次。這人從提報理由,到回應,幾乎沒有一句是符合事實。--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51 (UTC)
看這個就知道我是正常編輯,你編輯所加的是兩個鏈結,我覺得一個合適留下,另一個可能不必加,所以一個留下,一個拿掉。這哪裡是回退??--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56 (UTC)

(※)注意我根本沒有在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違反3RR。信口雌黃也該有個限度。--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8:35 (UTC)

Template:臺灣鄉鎮市區選舉已違反3rr。未見使用者主動於互助客棧討論共識。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0:16 (UTC)
口口聲聲說我違反3RR,那你的證據呢?你根本拿不出來我違反3RR的證據,只是信口雌黃,因為我根本沒有違反3RR,所以你連一個證據也拿不出來。反之我早就拿出我正常編輯的證據。--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0:52 (UTC)
我覺得對於wiki條文的理解能力令人驚豔。3rr定義。不是寫了24小時內三次的重覆編輯行為是不被允許的。這還包含3rr前我對您的多次提醒,直到第三個模版3RR依然不見您表態實質高見。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4:19 (UTC)
Template: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已違反3rr。未見使用者主動於互助客棧討論共識。@AT:使用者持續3RR不理會共識討論?這樣還可以怎麼辦呢?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6:47 (UTC)
3rr是回退4次,沒有4次吧?用戶現正在客棧進行討論。無論怎樣說,您們雙方都不是破壞,請保持討論,避免編輯戰,謝謝。—AT 2017年12月25日 (一) 17:28 (UTC)
@at:好吧 我以為是三次,不過用戶還是沒有針對這個議題提出理由就是。請問您在那邊看到了?除了第一次沒有實質理由的亂罵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3:35 (UTC)
(:)回應我再說一次:我沒有違反3RR。我只有回退兩次。就算算得最寬,把正常編輯時有刪除一些文字,這也算回退,那最多最多就是三次回退。因為我根本沒有「回退過三」。但是這位舉報者開口從不從實際的事情出發,他口口聲聲說的我犯了那麼多次的3RR,事實上我這一天當中一次也沒有犯3RR。他自己除了是惡人先告狀,還淨是告一些根本沒有的罪名。這就是信口雌黃隨便扯謊。--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7:38 (UTC)
還好啦 從頭到尾你的嘴巴也沒有乾淨到那 我也忍蠻久的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3:35 (UTC)
還好?怎麼會還好。說謊屬於Wikipedia:CIV嚴重不文明行為。尤其像你這種嚴重罪行怎麼會還好。--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5:41 (UTC)

User:胡蘿蔔User:Zenk0113偽報胡亂舉報,到今天為止,一次也沒有向受害者道歉。--Fauzty留言2018年1月13日 (六) 19:01 (UTC)

本人令擾亂者無法繼續擾亂,實在衷心抱歉!--胡蘿蔔 2018年1月13日 (六) 19:04 (UTC)
User:胡蘿蔔的犯案手法和User:Zenk0113完全一樣。--Fauzty留言2018年1月13日 (六) 19:31 (UTC)

Mdmdmdfgh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8.233.49.18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Fauzt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我覺得很困擾,整天被他提醒要回答早就回答過的答案。還要一直被他講破壞、污濁等負面用詞,長久看下來也沒有舒服。Zenk0113留言2018年1月13日 (六) 16: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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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uzt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HC:請提供其在IRC群組提出解封申請的內容。--MCC214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11:30 (UTC)

根據導則,未經當事人同意情況下不能將紀錄公開,若是@Manchiu:君願意處理此事,不知可否將記錄寄給閣下,由閣下定奪處份?--NHC、人家才不是NPC呢哼! 。:.゚ヽ(*´∀`)ノ゚.:。 2018年1月16日 (二) 23: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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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18日 (四) 13:07 (UTC)

Mmmwch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4.0.225.2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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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OITP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Ceocc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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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名白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4.136.114.18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Polk11109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封禁不限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2日 (一) 08:49 (UTC)

114.25.221.24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補充:且於此筆編輯不當使用編輯摘要。--NHC、人家才不是NPC呢哼! 。:.゚ヽ(*´∀`)ノ゚.:。 2018年1月21日 (日) 05:21 (UTC)

MCC21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请举例?随机看了两个,都没发现監督隱藏的用戶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2日 (一) 11:57 (UTC)

YuCheng031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Williamluk atletic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這與下面提報所指“胡亂更改班次資料”的破壞性質是一樣的。212.83.136.134留言2018年1月22日 (一) 11:32 (UTC)

182.239.119.1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77.234.150.10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3.145.95.7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203.145.94.4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驥摶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Anmy556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49.215.224.20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3.179.202.7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2.239.88.24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將别人的編輯視為破壞並提報,但無視現実情況和情理,行為可恥。另,有関段落並非個人心得而有引用第三方來源,請勿再來生安白造砌詞含血噴人。182.239.117.16留言2018年1月23日 (二) 22:36 (UTC)

14.0.158.4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意見提刪一點爭議都沒有,事實證明這類條目毫無關注度,因為提報後成功刪除率接近百分之百。--14.0.158.48留言2018年1月23日 (二) 06:26 (UTC)
Siumai,你現在是繞過永封啊!--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3日 (二) 06:38 (UTC)
禁封本身存在極大爭議,涉及管理員隻手遮天公器私用,遊戲維基之說實為莫須有。無可奈何下惟有忽略所有方針,繼續進行維護提刪,以確保維基百科條目的水準。--14.0.158.48留言2018年1月23日 (二) 06:47 (UTC)
Siumai,你知道甚麼叫繞過永封呢?Wikipedia:封禁方针#繞過封禁已寫明「如管理員發現某用戶利用其他帳戶蓄意逃避封禁繼續編輯,除了利用的帳戶和IP位置會被封禁外,原有被封禁的帳戶的封禁期限也可能被調整。」,真的想繼續進行維護提刪,就用回User_talk:SiuMai作封禁申訴!還有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呢?「持續出沒的破壞者,以下是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如果之前破壞的使用者又再度破壞,請更新存檔裏面的記載,並在此加入連結。非常活躍......Siumai......」呢?--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3日 (二) 07:29 (UTC)
siumai。查封你不是因为你的提删有问题,而是因为你在提删结果出来之前就做了重定向。如果你只是做维护提删那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你的提删确实是有依据的。你可以以这个为理由进行查封申诉。Bluedeck 2018年1月23日 (二) 22: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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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71.221.9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封禁31小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6日 (五) 08:03 (UTC)

穆紫澧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封禁不限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6日 (五) 08:04 (UTC)

Bh1609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封禁不限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6日 (五) 08: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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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peac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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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75.180.19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胡蘿蔔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意見抱歉,我撤回此提報好了,我還是覺得有話好好說,多多溝通互相理解好了。還是有請胡蘿蔔往後遇到疑義可以討論 (雖然您曾在IRC表示討論是浪費時間),不要直接採取行動,如此次將我的用戶頁提刪。當然我也有需要再改進的地方,會繼續努力的。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27日 (六) 10:38 (UTC)

220.156.184.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楊植斗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45.64.243.1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回應疑似发现傀儡账户:49.130.130.23845.64.243.17345.64.241.154 MNXANL 贡献 讨论 2018年1月28日 (日) 16:40 (UTC)

中车四方制造的车,当然要跟中车四方的字。你拒绝他人编辑,滥訴无辜。45.64.241.154留言2018年1月26日 (五) 16:02 (UTC)

45.78.23.8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2.138.14.11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73.82.240.1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76.126.245.6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5.122.56.2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1.9.178.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阿文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Techya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附提報NHC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那閣下當上面所有記錄都是屁對了?這真是在下今年度聽過最好笑的笑話了
— User:NHC

基於善意推定,你搞錯了誤會了我,那你是不是應該不好意思道個歉呢?
— User:Fauzty

在下認為在下並無搞錯任何事情,因此拒絕此提議。
— User:NHC

好一個斷章取義的行為,的確愈發有趣了。-- 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1月28日 (日) 01:56 (UTC)

「根據事實而討論」是WP:討論頁指引。你違背了的就是「根據事實而討論」。--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5:13 (UTC)

拒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9日 (一) 02:16 (UTC)

@NHC:您的簽名依然超過了簽名指引所規定的255字节(並非字符)(見[37][38])--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9日 (一) 05:48 (UTC)

Fauzt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注意本人在維基百科一輩子沒做過破壞。--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3:53 (UTC)

本人是「Subst封禁事件」受害者,User:techyan明知方針聲稱「初犯不得超過24小時」,明知他自己違反WP:封禁方針隨意更改封禁時間,自知理虧而製造了「Subst封禁事件」,又自知理虧為了掩蓋「Subst封禁事件」做出連續封禁的舉止。這都是客觀上的事實。不存在「封禁過期後即破壞」這種謊稱,因為我從來沒有破壞過。--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4:00 (UTC)

一般編寫的用戶不可能用破壞後的內容是「無實質內容」為由提報刪除。這種提報也根本不可能以刪除作為結論。可以用破壞後的內容去提刪的前提,就是有純破壞用戶破壞了條目,並且將頁目編排破壞至難以閱讀的地步,Zenk0113再將這個已經難以閱讀的條目提報刪除,而且當發生這種等級的破壞,他竟然又阻止別人寫到草稿去,明顯不符合維基百科編寫條目的常理。
— User:Fauzty 19:55, 25 January 2018 (UTC)

把破壞前的內容搬到Draft是很標準的處理方式,尤其是面對這種破壞行為的時候。不知道你要用什麼歪理來合理化刪除草稿呢?要刪除草稿可以,至少要提得出合理的理據吧。
— User:Fauzty 2017年12月20日 (三) 08:40 (UTC)

連續要求刪除草稿,沒有半點道理。
— User:Fauzty 2018年1月28日 (日) 01:12 (UTC)

B dash聲稱本人在WP:互助客棧/其他#Zenk0113以破壞後的內容提刪事件及techyan製造subst無編輯封禁事件的發言是破壞,聲稱這個編輯是破壞,這沒有道理。明顯本人從來沒有也不曾做出破壞。--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4:16 (UTC)

User:B dash提出證據,證明我有破壞。不過你提不出來,因為我不曾破壞。而違反文明的是User:Zenk0113。--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5:25 (UTC)

條目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已違反3rr。未見使用者主動於互助客棧討論共識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7 (UTC)
滿口謊言,胡說八道。我在互助客棧回應的「簽名行」時間是「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4 (UTC)」,這人竟然謊稱我沒有去互助客棧討論,意圖誤導。--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47 (UTC)

我在互助客棧已經回答了的證據,這人連看都沒有看,居然能睜眼說瞎話說出「未見使用者主動於互助客棧討論共識」,而且User:B dash居然還真的相信這人說的瞎話,真是令人難以置信。這人說出這種120%錯誤的瞎話之後,連道歉也沒道歉,連說一句「抱歉,看錯了」都沒有,完全不符合WP:文明User:B dash居然可以相信這人的一面之詞,而不相信這個鐵的證據:我才是真正在互助客棧依照方針善意討論的人,而且點進去各該正常編修,從正常編修一到正常編修七以及很多不在這七次編輯當中的其他編修可以看出來,我才是真正在改進這些模板的人。--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5:25 (UTC)

本人歡迎User:B dash參與WP:互助客棧/其他#Zenk0113以破壞後的內容提刪事件及techyan製造subst無編輯封禁事件,針對論題一起討論,以阻止連續違背方針的「先全保護再刪除草稿」行為。共同協作一起改進維基百科。--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4:31 (UTC)

如果User:B dash無意於WP:互助客棧/其他發言,那也沒關係,歡迎其他想討論的用戶。本人認為維基百科的宗旨是歡迎討論的。--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5:06 (UTC)


更新:已被管理員Techyan執行  不限期封禁。--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1月28日 (日) 18:25 (UTC)

釐定封禁期限

封禁的目的是預防被封禁用戶的不當行為進一步惡化,而不是懲罰該不當行為。因此封禁期限主要是根據用戶會否重返而定。如該用戶是某方針的慣犯,管理員應給予較長的封禁,以減低對維基百科的干擾,並避免增加維護工作的負擔。簡而言之,管理員在釐訂封禁期限時應考慮以下兩點:

  • 該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
  • 該用戶是否初犯。

此外,在釐定同一行為的封禁期限時,對共享或動態IP地址的封禁期限一般應較對註冊用戶和靜態IP地址的期限短,以減低對其他使用該IP地址進行編輯的人士的影響。

雖然封禁期限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但仍有一些可供參考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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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182.239.88.246數日前已被封禁一星期: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8年1月#182.239.88.246


已由管理员Manchiu执行  封禁3天。--小躍撈出記錄2018年1月30日 (二) 07: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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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4.1.5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意見:如果已经提报破坏的话无必要再继续重复提交,只要简单回退破坏并且等待管理员处理即可。--挤牙膏💬 2018年1月30日 (二) 11:19 (UTC)

101.14.1.5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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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旧报告,如用户再次进行破坏,请回报,相关版本已经隐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31日 (三) 08: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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