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Alltonight/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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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Alltonight(阿儒)

  • 我没有找到他的email地址,或者其他什么联系方式,所以在讨论页留了言。如果有人知道阿儒的其他联系方式,可以告诉我,或者发email给他,询问离任事项。谢谢!-下一次登录 2007年03月1日23:50留言
(!)意見阿儒兄在Ptt提請辭職了。雖然我參加的時間較晚,但是我也知道他是個很有貢獻的維基人。在此深深地感謝他的貢獻。--Jnlin討論) 02:38 2007年3月11日 (UTC)
我从来没有用过ptt(惭愧),能不能把他辞职的留言转贴到维基,这不会有什么侵权问题吧?另外,这种情况下(管理员主动辞职)处理离任的程序是什么?立即生效?还是等待一个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1日23:40留言
(!)意見理解Jnlin、同意Jnlin。zzz....很睏 找我 04:15 2007年3月11日 (UTC)
該留言在此。--Jasonzhuocn 00:33 2007年3月13日 (UTC)
(!)意見這是不是表示,如果有人通過PTT的身份查核,並以此PTT的身份表明他就是維基百科的某某某,那麼維基百科就相信他真的是某某某?並且這個PTT上的身份在PTT的發言之效力及於維基百科?除了PTT以外,還有什麼網站的身份之發言及於維基百科?就我理解,改變在維基百科的身份應當在維基百科內進行,比如一個學生的某一門課修不下去了,他該做的是去教務處退課;除此之外,跟同學、朋友、輔導老師、乃至校長說他唸不下去了並不能改變他正在修某一門課的狀態,在此狀態未改變下不去上課,並不代表他不修這門課了,而是代表他連續曠課。而對該生連續曠課的處理,並不因該生主觀上不想修某一門課而有所不同。我並不是反對管理員在維基百科以外提請辭去維基職務,但是要與方針配合。在這個特殊事例上就算修改方針去配合他的作法也無不可,但該明確的地方要明確,例如在什麼網站提請是有效的,在什麼網站又是無效的?最重要的是,要防堵一個漏洞:假如今天我上某個網站冒維基某人之名註冊,並『自請辭職』呢?維基百科是否受理?假如我熟識這個我要假冒的人,並通過該站的身份查核,維基百科是否相信我就是我所冒充的那個人?67.103.245.50 01:22 2007年3月13日 (UTC)
看了留言,感觉很悲凉。67.103.245.50的留言有道理,这个只能作为参考,除非有可信的证据(比如同时参与维基和PTT的朋友认识阿儒,证明两个帐号是一个人)。当然,如果有人故意这么做,也不容易得逞,只要当事维基人在维基说句话,阴谋立即被拆穿。我们还是等足1个月在处理吧。-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4日00:53留言
在維基上辭職比起留言在其他地方較好。不過認識阿儒的人應該都知道,那確實是他本人在PTT的帳號,而且是他本人持有持續使用的。-- Jasonzhuocn 02:04 2007年3月14日 (UTC)
所以您認為,只要有認識的人作證,維基百科就可以相信PTT的身份查核,並且這個PTT上的身份在PTT的發言之效力及於維基百科?67.103.245.50 21:14 2007年3月14日 (UTC)
請User:67.103.245.50不要延伸我的意思,我的意見是在維基上辭職比起留言在其他地方較好,另外那確實是阿儒的留言。--Jasonzhuocn 10:44 2007年3月16日 (UTC)
反正Ptt的留言也僅供參考,等一個月再拿掉sysop也不會有甚麼損失。--Jnlin討論) 01:21 2007年3月15日 (UTC)
即使我們知道PTT上的那個信息是阿儒發的,也不應當他已經提請辭職,這樣是繞過維基的辭職機制,會開很不健康的先例。早前有管理員在IRC頻道上討論維基事務,也引起透明度的爭議,更何況PTT呢?阿儒不上維基回應,我們只好當他失蹤了,等4月1日按程序申請罷免他。雖然,我也對他的離開感到十分可惜。--Computor 01:27 2007年3月15日 (UTC)
他應當慶幸PTT上的發言不及於維基百科,否則他還想當管理員的話可就得重新選舉了。67.103.245.50 21:58 2007年3月26日 (UTC)
  • 转自User talk:下一次登录:“我是否值得繼續作一名管理員,就讓社群來決定吧!這樣對大家而言,會是更公平的作法。我的管理員權限是大家投票賦予的,我沒理由去要求什麼,希望你能替我轉達這點意見,謝謝。阿儒 | 這裡泡茶 01:23 2007年3月27日 (UTC)”-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27日02:35留言
這是開了很不健康的先例。67.103.245.50 04:27 2007年3月27日 (UTC)
  • 我提议阿儒离任的理由是“超过6个月没有编辑”,然后按照离任规则,一个月通知。在一个月未到的时候阿儒又进行了编辑,所以按照规则,这次离任提议已经不成立了,应该提前以失败而告终。不过阿儒希望是否留任听从他人的意见,我也不清楚现在应该怎么办,不如大家发表一下看法吧。-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27日12:49留言
我個人覺得,阿儒得自已表個態,而不是一副”大家愛怎麼辦就怎麼辦”的態度。他要辭,不會有人攔他;他要"復行視事",也不會有人擋他。現在的情形是:『他要怎麼辦?』或『他要社群拿他怎麼辦?』,而不是「社群該拿他怎麼辦」。當然動員社群為此事求取共識也可以,不過會不會殺雞用牛刀了?還是阿儒自己表態最簡潔。67.103.245.50 21:34 2007年3月27日 (UTC)

--- 未通过--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48 2007年3月29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