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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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英文维基的指引刚刚完成翻译,现提交前期讨论。事件类条目往往涉及社会热点,也更受外界关注。社群在处理此类条目存废问题上,业已形成了一系列的共识:例如在针对单次事件而知名人物的“志事不志人”原则。然而,就以往看来,这些共识还停留在口头阶段而没有形成正式的规则,因此,我觉得有必要用一篇条目来反映这样的共识。于是我翻译了en:Wikipedia:Notability (events),希望能为中文维基社群形成类似的指引提供一些参考。我比较赞赏的是其中的删除替代方案:

有关突发新闻事件的条目,特别当它们是参与者的传记时,通常会被迅速提交存废讨论。由于维基百科不设最后期限,我们建议将此类讨论推迟数日,直到时间令其关注度浮出水面后再行讨论,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存废争议。除了删除外,还可以通过合并或重写的做法来满足方针要求,例如将一篇志人的条目改写为志事的条目。此外,我们还可以将条目移动到创建者的用户名字空间下,等待事态明了后再行定夺。

以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2月25日 (六) 13:40 (UTC)[回复]

再提百科與新聞的分離

很多編者恐怕沒有留意维基百科:关注度 (事件),其實很多事件都是一時熱度,更適合寫入維基新聞,不是維基百科。好比在檔案館找資料,舊報刊永遠比百科全書多。我舉一個例子,就如最近的埃及熱氣球事故和藍可兒命案,雖然死者存在國際性,但無長久性可言,難談長期影響。基於完善維基百科本身的質量和提攜維基新聞等姊妹計劃,提議兩點:

  1. 维基百科:关注度 (事件)雖然在頁面聲明未達成共識,但相關的討論並未有何反對意見,應確立為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以此為判斷標準。
  2. 提議在提刪處增加「移動到維基新聞」。

請求各位參與討論。--Zhxy 519留言2013年3月1日 (五) 11:35 (UTC)[回复]

版权原因,无法移动到维基新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3月1日 (五) 11:53 (UTC)[回复]
请解释“版权原因”是什么意思?--黑雪姬留言2013年3月1日 (五) 11:55 (UTC)[回复]
估计是CC BY-SA 3.0和用CC-BY 2.5的兼容性问题……--Skyfiler留言2013年3月1日 (五) 19:51 (UTC)[回复]
那么就自己随便编个一两句没版权问题的。--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3月2日 (六) 00:02 (UTC)[回复]
用自己的语言,基于同样或者不同的报道完全重写再重新授权释出是没问题的--Skyfiler留言2013年3月2日 (六) 01:11 (UTC)[回复]
如果条目只有几个主要编辑者的话,可以请求他们以CC-By 2.5再授权一下。-Mys 721tx(留言) 2013年3月2日 (六) 22:14 (UTC)[回复]

版權協議不對應,看來暫時不能直接請求移動。那麼把维基百科:关注度 (事件)確立為指引,不知各位還有甚麼意見?--Zhxy 519留言2013年3月2日 (六) 14:01 (UTC)[回复]

我觉得退而求其次反而显得不伦不类,不如直接close讨论算了。为什么不进一步,直接将内容改写后移植?把版权因素看得太重,重得无法逾越的话,什么事情都干不成。现在维基新闻没有新闻,维基百科倒成了新闻报导的场所,畸形啊。--黑雪姬留言2013年3月3日 (日) 07:58 (UTC)[回复]
這個指引你有修改意見嗎?--Zhxy 519留言2013年3月3日 (日) 12:44 (UTC)[回复]
把维基新闻废了。--♥VC XC 2013年3月3日 (日) 18:56 (UTC)[回复]

參與討論者未見異議,請求將维基百科:关注度 (事件)確立為中文維基百科指引。--Zhxy 519留言2013年3月11日 (一) 13:56 (UTC)[回复]

Wikipedia:关注度_(事件)被擱置

翻閱了Wikipedia_Talk:关注度_(事件)因沒有反對意見似乎應升為指引,但似乎被擱置了。如果沒有問題,是否該改為指引?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4月24日 (二) 08:51 (UTC)[回复]

(!)意見:大抵沒有問題,唯本人對「當執法機構認為某人的失蹤是由某次犯罪行為導致時,就可以認為該事件已符合本指引要求了」一句有異議。為何構成失蹤的事件就有關注度?本人提議將此句刪除。--【和平至上】💬📝 2018年5月2日 (三) 12:38 (UTC)[回复]
英文指引提到的,個人認為失蹤的人應該很受關注了吧(至少在找到之前)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4:38 (UTC)[回复]
隨便一件謀殺案都有可能吧?--Nivekin請留言 2018年5月3日 (四) 04:46 (UTC)[回复]
經過我用自身的破英文與谷歌翻譯,英文的這句話應該如此解釋:「當執法機構認為某人的失蹤是由某次犯罪行為導致時,就可以認為該事件已符合本條件了(即就算不是犯罪只是誤會,還是以此附加條件做判斷)」,且這時候這條目已創立,而有人提刪時,可以此附加條件來說明保留理由。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5:17 (UTC)[回复]
整体看着还可以,但是这么长的论述,现有的共识程度、语言上的打磨程度都不足以直接通过为指引。试举几例:
  1. 同上【和平至上】——[1][2][3]随便搜搜就有一堆失踪案件,都符合关注度?
  2. “如果某个事件对另一事件具有前导或触发的作用,那么它通常是具有关注度的。”——恶劣天气导致9名登山者在瑞士阿尔卑斯山区遇难,恶劣天气具有关注度?
  3. “一场小型地震,或是一场小风暴,仅仅对当地居民带来小量损失或毫无损失的,通常都不具有关注度。”——各种地震、风暴条目被这句话判了死刑,而其中不乏受到广泛认可的条目。
  4. “国家级或国际级的报道很有可能表明事件具有关注度,但也并非必然。”——什么叫国家级的报道?
--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5月5日 (六) 19:08 (UTC)[回复]
  • 這個附加條件,我從英文指引解讀是:因犯罪而失蹤的事件已經寫成條目,而最後判定是誤會(可能案件偵詢幾年,追通緝犯追了幾年),而導致這事件不是一件真實發生的事件,那這條目還是該保留,不能因他不是真實存在的事件而刪除。
  • 應該說:惡劣天氣是個事件嗎?可能要釐清"事件"的定義。這新聞的事件主體很明顯是遇難事件。惡劣氣候事件這說法,是否有些奇怪。
  • 有嚴重傷亡的當成一個重大事件被記錄下來沒有異議,而小量損失應是沒有人死亡或重傷的事件。這種事件大多不具關注度。
  • 國家級的應是政府透過新聞媒體宣布如:某地震對某地造成嚴重傷亡,成立緊急應變中心(如台灣的2016年高雄美濃地震#後續處理中,台南市成立應變中心)。
仔細看這些都是以「通常」,「但非必然」,英文維基關注度不把話說死,他們似乎以存廢討論為主。討論時,把這些指引拿出來作為自己的理據,容易形成關注度的共識。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6日 (日) 13:52 (UTC)[回复]
  1. 请在中文提案里边表达清楚。
  2. 恶劣天气显然是事件,例如下面的风暴条目就是事件。很容易举出其他例子,A事件触发B事件,A事件不符合关注度:某同学今天考试不及格,导致他的妈妈打了他。两个事件都毫无关注度。
  3. 典范条目2008年热带风暴马可,没有死亡报道,损失很小,关注度如何?
  4. 不认同这种解读。英文原文是Coverage of an event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和“政府透過新聞媒體宣布”毫无关系。
以上仅为几例,说明现有的共识程度、语言上的打磨程度都不足以直接通过为指引。建议改进后取得更广泛共识。--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5月6日 (日) 15:07 (UTC)[回复]
  • 誰提出「有人死亡重傷的事件就有關注度」這個概念的?而且,先說要提升成指引,共識形成的主要人物也不是我,我也沒要求立即升格為指引,明明就是在詢問社群意見。誰需要對這件事負責?還想問當初共識提昇成指引,放到現在是什麼原因呢?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22日 (二) 01:42 (UTC)[回复]
現行條文

當執法機構認為某人的失蹤是由某次犯罪行為導致時,就可以認為該事件已符合本指引要求了,無論嫌犯是否已被抓住或起訴。如果某次疑似犯罪事件的關注度可被確立,則哪怕後來發現該起案件並未發生,也應保留其條目:因為案件發生與否,已經不會影響到主題的關注度了(例如新娘離家出走案)。

提議條文

如果某次疑似失踪事件的關注度可被確立,且當地執法機構認為失蹤是由犯罪行為導致時,即使嫌犯此后未被起訴,亦或之後該起案件被证实并不成立,关注度仍然成立;因為案件發生與否,已經不會影響到主題的關注度了。

如此修改第一條條文如何?是否合理?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7日 (一) 08:44 (UTC)[回复]
比原来好一些,我再调整一下,仍不很满意,欢迎继续修改;另外本提案并非正式指引,建议直接在原文修改,以免丢失编辑历史。--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5月10日 (四) 05:41 (UTC)[回复]
  • 2008年热带风暴马可它有其特殊性:有記錄以來最小的熱帶風暴,不屬於通常的小損失或無損失的惡劣天氣。簡單說,一個常見的無感地震,不寫成條目是無庸置疑的。另外,這關注度應該參照Wikipedia:關注度_(熱帶氣旋)去做處理。
  • 最後這問題可能我理解錯誤,我把事件錯誤理解成只有天然災害了。這段條文應是說:事件達國家級(兩國家的外交關係)或國際級(簽訂國際公約)會受到兩國媒體的報導,很容易有可靠來源能引證關注度。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7日 (一) 08:44 (UTC)[回复]

(?)異議:草案部分内容显然还需要进一步打磨。比如“而一场小型地震,或是一场小风暴,对人类造成的影响极其微小的,可能不具有关注度”,这一条文显然忽略了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一些地震风暴事件,优典条目中的强烈热带风暴佩娃热带风暴乌娜拉飓风洛克等皆难以符合该条款。——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5月19日 (六) 06:04 (UTC)[回复]

這些風暴怎麼會引用關注度 (事件)而不是關注度 (熱帶氣旋)?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22日 (二) 01:42 (UTC)[回复]
因为维基百科:关注度 (热带气旋)不是指引,如果维基百科:关注度 (事件)提升为指引,自然只能引用后者。--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5月22日 (二) 12:45 (UTC)[回复]
這舉的三例,並沒有新聞報導(目前的參考文獻來看),為何引用關注度 (事件)?應直接看通用關注度。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22日 (二) 13:47 (UTC)[回复]
我看了英文維基修改了一些首段內容。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22日 (二) 14:08 (UTC)[回复]
如果维基百科:关注度 (事件)不适用于气旋或地震的话,就应当删除相应的语句以免引发指引适用争议。(所举例子的新闻来源如中国网天气:《中太平洋热带风暴“洛克”加强为一级飓风》)——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5月26日 (六) 12:16 (UTC)[回复]
根據修改過的首段,這些風暴涵蓋在收錄範圍(值得關注)。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02:47 (UTC)[回复]

题外话

看了上面的讨论,最近正好对存在因果关系的多事件应该如何写心存疑虑,在这里问一下:比如一个地震,造成了海啸,引发了某火山爆发。那么应该写xx地震,还是三个都分别写?如果再简单一些的话,地震引发海啸,那么写地震还是写海啸,或者两个都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7日 (一) 01:56 (UTC)[回复]

  • 還是要看這些事件嚴重程度與報導的持續時間,地震如果引發海嘯,但地震本身沒造成嚴重損失(如樓房倒塌),而海嘯有,則應該寫入海嘯;
  • 反過來看:如果地震已經造成嚴重損害了,但海嘯卻沒有地震造成的影響那麼大,那就該把海嘯寫進地震;
  • 如果兩個相輔相成,導致極嚴重的損害,兩個都寫成條目,我覺得可以。
但究竟如何,無法確定:WP:CRYSTAL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7日 (一) 08:52 (UTC)[回复]

@ShizhaoDingruogu還有什麼不妥的部分請再提出討論。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10日 (四) 03:35 (UTC)[回复]

还是上边那句话:现有的共识程度、语言上的打磨程度都不足以直接通过为指引。在上边四个问题全部解决前,请恕我没空逐一列出更多问题。--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5月10日 (四) 05:41 (UTC)[回复]
如果還有哪位維基人(包含這位)覺得事件關注度條文仍不符合標準,可以再擱置,但還是希望能盡早完善各方針指引,且個人認為最花時間的莫過於存廢討論了。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09:53 (UTC)[回复]
@Shugochara13456請在指引註明「即使不符合此指引,如符合GNG或其他分指引,則仍可保留」(比照BIO)。ŚÆŊŠĀ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3日 (日) 05:13 (UTC)[回复]

Wikipedia:關注度 (事件)採納為正式關注度指引

如題,最近站内關注度存疑的案件條目太多了。--🎋🎍 2021年11月25日 (四) 13:16 (UTC)[回复]

不過既然該指引是翻譯自英文,那要成為正式指引也應該根據最新的英文版本修正。--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25日 (四) 13:49 (UTC)[回复]
比如草稿裡面寫的是「然而,在事件发生之后不久,要确定这一点是十分困难甚至办不到的,因为编者无法知晓事件是否还会受到进一步的报道。因此,近期发生的事件在本质上是不具备关注度的。」,但在英文條目裡面就是「However, this may be difficult or impossible to determine shortly after the event occurs, as editors cannot know whether an event will receive further coverage or not. That an event occurred recently does not in itself make it non-notable.」,「因此,近期发生的事件在本质上是不具备关注度的」與That an event occurred recently does not in itself make it non-notable.似乎意思不一致,中文的內容需要修正。--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25日 (四) 14:05 (UTC)[回复]
哪怕Wikipedia:關注度 (事件)扶正,對於羅小貓貓子事件來說也夠了,一是時間跨度(從2021年10月15日自殺到現在依舊有報道),二是地理廣度(中港台新媒體皆有報道)。--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25日 (四) 13:52 (UTC)[回复]
不懂就问,为什么要单独特别提这个条目?这又是什么新型稻草人或者什么转移话题手段?--Milky·Defer 2021年11月25日 (四) 18:14 (UTC)[回复]
Newbamboo提案的背景,即他所說的「最近站内關注度存疑的案件條目太多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25日 (四) 18:23 (UTC)[回复]

有关关注度与案件相关的一个问题

我说的倒不是谋杀案之类的,相反我说的更多的是民事案件,目前Wikipedia:EVENT说的是:

维基百科不是印刷品,不对能够介绍的主题及内容的总量作实质上的限制。尽管如此,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更不是新闻机构,事件有媒体报道不代表能写入维基百科。如果要记载当下发生的新闻事件,维基新闻是更为适合的场地。要判断事件是否应该写入维基百科,首要的经验法则是看事件是否持续发展、是否具备历史意义,是否受到媒体广泛报道(以事发国家地区或海外媒体报道作为考量条件)。

这对于一般事件完全没问题,这也使得一般案例不能满足关注度要求。但是有那么一类情况特殊:得到当地最高法律机关认可的指导性案件(也就是俗称的判例),这里以某个使用简体字地区的一则案例为例: 孙贤锋诉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随后该则案例被列入最高法院的指导案例,之后得到了数次报道,包括:

以上四则报道中,前二报道是对情况的分析,后二报道则相当于是转发的最高法院的原文,我想知道:

  1. 以该案的情况是否可被认为已经满足了Wikipedia:N,能够独立成条目?
  2. 如果1.的回答是是,但假设若只有/只考虑后二报道这样的转发事实的报道,那么还是否满足Wikipedia:N
  3. 如果1.的回答是否,那么应当满足何种条件才能成独立条目?

--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4月29日 (六) 07:35 (UTC)[回复]

仅就此四来源而言,不能认为满足GNG。--Fire Ice 2023年4月29日 (六) 08:43 (UTC)[回复]
为什么不?--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4月29日 (六) 09:31 (UTC)[回复]
点评乃是op-ed性质,且无有效介绍。--Fire Ice 2023年4月29日 (六) 09:41 (UTC)[回复]
點評是分析,反而有。--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4月29日 (六) 11:06 (UTC)[回复]
另请解释将cat:中国劳动关系改名的理由。Fire Ice 2023年4月29日 (六) 09:00 (UTC)[回复]
category:各国劳资关系。--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4月29日 (六) 09:30 (UTC)[回复]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不知是否认为国家是资本家,各类NGO等社会团体是资本家,慈善基金是资本家,所以全都是劳资关系。--Fire Ice 2023年4月29日 (六) 09:44 (UTC)[回复]
你知道我是那种觉得一致性比较重要的人。--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4月29日 (六) 11:05 (UTC)[回复]
唉,一致。--Fire Ice 2023年4月29日 (六) 11:30 (UTC)[回复]
和其他語言維基好像對不上,既然追求一致性,最好上下游分類全部看一下。
cat:劳资关系英維是en:Category:Industrial relations
cat:劳动关系英維是en:Category:Labor relations
然而cat:各国劳资关系英維是en:Category:Labor relations by country
cat:各大洲劳资关系英維也是en:Category:Labor relations by continent
搞混了概念,後面就全都亂了。--Nostalgiacn留言2023年4月30日 (日) 15:27 (UTC)[回复]
@Nostalgiacn:这下麻烦了。这词好像还真没统一译名,基本上中文里这两个词是混译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5月2日 (二) 01:14 (UTC)[回复]
@Nostalgiacn:我不介意大修,不过您目前手头有更多来源佐证这两个译名吗?--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5月2日 (二) 17:33 (UTC)[回复]
方案一:直接跟英維,劳资关系(Industrial relations),劳动关系(Labor relations)這樣分算了,如果想強調差異化,Industrial relations翻譯作「產業關係」或者「工業關係」好了
方案二:中維建立獨立一套分類,全部叫劳资关系,wikidata和其他維基獨立出去,相關分類頁面加上注釋說明
PS:各地翻譯都在混用,如香港的《勞資關係條例》(Labour Relations Ordinance),中國大陸的英譯本《美国产业关系的转型》(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Industrial Relations)、《劳资关系:一种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框架》(Industrial relations: A Marxist introduction)、《欧洲劳动关系》(European Labour Relations)--Nostalgiacn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18:08 (UTC)[回复]
@Fire-and-Ice:。--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5月2日 (二) 19:34 (UTC)[回复]
方案一。--Fire Ice 2023年5月3日 (三) 01:16 (UTC)[回复]
@Nostalgiacn:那就先第一套方案,industrial relations翻译成劳资关系,要不要公示下?--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5月6日 (六) 22:24 (UTC)[回复]
就上面舉例可見,「劳资关系」在香港地區是「Labour Relation」的中文譯名,同時是中國大陸的「Industrial relations」譯名,使用「劳资关系」很容易出現混亂,還有地區詞問題這不是亂透了。還不如將「industrial relations」翻譯成「产业关系」。--Nostalgiacn留言2023年5月14日 (日) 07:21 (UTC)[回复]
所以提案人是否有意識加入升格event之討論案?現在閣下如何如何也還是與執行與否無太大關聯,版面本身也是處於論說階段,如果有獨到見解也可以分享一下。--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02:22 (UTC)[回复]
我比较喜欢海洋法系,不过确实没有注意到。--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5月3日 (三) 21:13 (UTC)[回复]

建议将WP:EVENT升格为社区正式指引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前续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3年3月#准备批量清理Category:2022年中国大陆2019冠状病毒病聚集性疫情的条目的讨论,除了聚焦性疫情的条目,其实还有很多关注度有待商榷的条目需要进行清理,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可能要归结到WP:EVENT上面来。综合前几次升格讨论,再结合目前WP:EVENT的实际情况,个人觉得需要打磨的地方还是特别多,在此向大家征求修改意见,争取在正式投票前完善现有内容。--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3月14日 (二) 04:15 (UTC)[回复]

(+)支持--🎋🍣 2023年3月14日 (二) 12:18 (UTC)[回复]
(-)反对 這樣會讓大量多年來建立的歷史事件條目有被刪除的危機,對讀者是不利,接收的資訊比以往更少。日後可能要出海外的圖書館才能查閲。--Wpcpey留言2023年3月14日 (二) 12:26 (UTC)[回复]
你说的理由也可以用来反对现行的WP:GNG。--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3月15日 (三) 15:43 (UTC)[回复]
無後續影響的事件本來就會被人用關注度提刪(江澤民槍擊事件)。假如圖書館能找到好的來源,自然也能保留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3月17日 (五) 03:22 (UTC)[回复]
保留這些信息的義務在圖書館,不在維基百科謝謝,一件事物是先具備足夠的價值才在維基百科收錄,而不是通過維基百科來獲得價值。--🎋🎍 2023年4月5日 (三) 01:16 (UTC)[回复]
(?)疑問在當今時代,維基資源彌足珍貴,如無支援知識多元之基石被率先滅失,孰能受益?判讀之尺度如被任意扭轉,恐並非維基未來之良音。--約克客留言2023年4月5日 (三) 04:14 (UTC)[回复]
(+)支持:這個提案從十二年前就獲得大量用戶的認可,只是因爲細節問題暫且擱置。之後的一些指引中也有相應的條文,屬於事實上無冕規則。——WMLO留言)。 2023年3月14日 (二) 13:24 (UTC)[回复]
(+)支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3月14日 (二) 14:03 (UTC)[回复]
雖然此項關注度指引未正式通過,但社群的GNG關注度流程大概也是以跟隨此指引類似的標準的,故(+)支持正式訂為指引。對於上面那個反對毫不意外,沒來反對才奇怪。--西 2023年3月14日 (二) 15:56 (UTC)[回复]
(+)支持:同時小改錯別字。--Kriz Ju留言2023年3月15日 (三) 18:54 (UTC)[回复]
在本地配套機制及慣常措施未能適切發揮制約作用的情況下,有必要將該升格程序分拆及設定週期檢討期限,一旦發現該規限是被濫用或不合比例地適用,就應當啟動中止及重新審訂之程序——綜合改進過程,必要是將WP:MAJORITYWP:NOTWIKIWP:JNNWP:BELONGWP:JUSTAPOLICYWP:IDONTLIKEITWP:DEFUNCTS等約定及關聯章節,同時間匹配地升格地位,並且強化及細化關聯章節之限制力以及反推作用,確保升格過程及後續影響不會偏頗地發生一邊倒效果。--約克客留言2023年3月16日 (四) 02:48 (UTC)[回复]
如果是这样的话,会不会先讨论升格一下阁下所说的这些个规则比较好,起码可以提前上个保险啥的。如果是这样做,工程量肯定不小,不知道可不可以开个集中讨论。--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3月16日 (四) 05:41 (UTC)[回复]
en:WP:AADD也只是論述,且逐段提升也不是好主意,就算要也是整個WP:AADD提升指引;但不認為有任何執行價值,違反了也不認為可以導致任何後果,頂多就是提醒或忽略,沒有提升的意義。--西 2023年3月16日 (四) 06:19 (UTC)[回复]
目前方针很明显还没有完善,连最基本的出发点也错了。WP:EVENT本则上所依的条文是WP:NOTINFOWP:NOTNEWS,而非关注度条文。上方的疫情条目相信有不少条目是合「有效介绍」、「可靠」、「第二手」、「独立」的标准,但依WP:NOTINFOWP:NOTNEWS不应收录。需要大幅修订。--Ghren🐦🕓 2023年3月16日 (四) 09:24 (UTC)[回复]
某些例行的新聞種類(包括絕大多數的犯罪、事故和死亡報道,名人或政治新聞,「震驚」新聞,缺乏持續價值的「奇聞」以及病毒傳播現象),無論是否悲劇,無論是否在當時被報道過,通常都不具有關注度,除非有其他事件可以賦予其持續的意義。--西 2023年3月17日 (五) 00:32 (UTC)[回复]
所以就說「WP:EVENT本則上所依的條文是WP:NOTINFO和WP:NOTNEWS,而非關注度條文。」,這裏不應說「通常都不具有關注度」,而應該說「基於WP:NOTNEWS不應收錄」。下邊WP:ROUTINE說得很清楚了,是按照「按照維基百科方針(WP:NOTNEWS),對公告、體育運動等主題的例行新聞報道以及各種小報新聞,都不足以確立一篇獨立條目。」,而不是什麼關注度。--Ghren🐦🕑 2023年3月17日 (五) 06:03 (UTC)[回复]
不衝突啊,§ 收录标准是關注度,§ 其他条件是基於其他方針,事件是否可以成條。關注度不就是「可不可以寫一個主題」嗎?為何就不是關注度了?--西 2023年3月17日 (五) 08:05 (UTC)[回复]
說實話不知道您在說什麼。您上邊的那段引文我最少也想了三分鐘才看得懂您引用的目的是什麼。關注度是決定能否寫一個主題,但只是「假定」可以收錄。而在WP:NOTNEWS的規定下,這些條目不能收錄。「例行報道」是違反WP:NOTNEWS的問題,而不是關注度的問題。當然您也可以認為「例行報道」是違反關注度的要件。另外「例行報道」,或者「例行的新聞種類」感覺和英文原句「Routine coverage」有些距離。--Ghren🐦🕒 2023年3月19日 (日) 07:47 (UTC)[回复]
看中英序言相差得大了点,是否需要重新翻译?--东风留言2023年3月17日 (五) 15:14 (UTC)[回复]
既然本身就是從英維翻譯來的,英維更新了,中文的也應該同步跟進。--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3月17日 (五) 15:26 (UTC)[回复]
我更新一下。--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06:47 (UTC)[回复]
完成,大家看下条文有什么问题。--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3月29日 (三) 07:26 (UTC)[回复]
@百战天虫你能不能大概扼要説明一下在WP:关注度 (事件)通過後具體有哪些類型的條目會不(再)被認定為具備關注度?像李彥宏被潑水事件這類條目到底過不過得了關?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3月30日 (四) 11:28 (UTC)[回复]
說實話,哪怕沒有WP:关注度 (事件),都可以掛滿關注度30天後以無後續報道為由提刪。目前該事件的新聞都幾乎是2019年7月3日、7月4日。--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3月30日 (四) 11:41 (UTC)[回复]
其实里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无非就是六个要件——“影响、深度、持续性、地理范围、报道的多方性和可靠性,以及是否为例行报道”,否则就不具备关注度。此外,李彦宏被泼水事件属于里面所说的“‘震惊’新闻,缺乏持续价值的‘奇闻’以及病毒传播现象”,应该不能收录。--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3月31日 (五) 05:09 (UTC)[回复]
不過有人以及媒體講到這個事件時提到了魏則西事件。另外潑水者的動機不明。--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3月31日 (五) 05:25 (UTC)[回复]
个人认为提到魏则西事件对于凸显泼水事件关注度也没什么帮助……--🔨留言2023年4月1日 (六) 01:55 (UTC)[回复]
@百战天虫那我覺得這個提案還是值得支持的。雖然李彦宏被泼水事件之前還過了DYK,但我至今還是對這條目是否適合單獨成條有所憂慮,這裏也先謝過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提刪操作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5日 (三) 10:35 (UTC)[回复]
具体还是要在提删的时候讨论,方针主要给出大概的方向。--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4月6日 (四) 08:59 (UTC)[回复]
其他人还有意见的吗?没有我就公示了。--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4月6日 (四) 08:57 (UTC)[回复]
收錄標準題應調整為判讀收錄的因素,避免主觀化,同時以「指現今或過去曾經發生的真實事件」之先定表明,六要件亦必須考慮到不同個案可能基於歷史原因,而無法衡常地完整滿足要件,如之所謂廣泛多方報導或超越地理範圍之要求,應考慮到歷史上如特定典故或公案之情況,並非當然具備所謂標準化之多樣報導(記錄)或多方面關注/留意等條件。升格情況應當明確限制被用於判讀客觀本身不屬於報導來源時刻更新關注之範圍,因而客觀亦不可能滿足如此條件之標的物
同時以個人在本案中既有要求引入明確WP:MAJORITY等限制本案升格被濫用之提案,必須全面系統提升束縛條文之被濫用,明確判讀不得違背其他維基約定和約束而主觀並單一地使用個別條款訴諸於限制個案存續之活動,相信這是在目前環境下必須繼續強調之衡平要求。--約克客留言2023年4月6日 (四) 09:27 (UTC)[回复]
第一段:「此處所指事件,是指現今或過去曾經發生的真實事件,亦即突發新聞。」,也就是不包括未來的時間囉。那Wikipedia:关注度_(事件)#未来事件寫來做什麼呢。現今或過去曾經發生的真實事件是不是一定是「突發新聞」呢?兩者明顯不是等價的啊,預期事件不是突發新聞啊。第一段就寫成這樣了,我怎好意思讀下去啊。--Ghren🐦🕖 2023年4月6日 (四) 11:06 (UTC)[回复]
@百战天虫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8日 (六) 07:45 (UTC)[回复]
@GhrenLongway22已删除自相矛盾的表述。另外对于升格WP:MAJORITY的做法,我的意见同LuciferianThomas君。如果还有什么觉得不合适或者需要补充说明的地方,也欢迎继续在这里说明。--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8:24 (UTC)[回复]
像这样的硬伤还有很多,翻译上的问题也不少。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您再看一次。--Ghren🐦🕓 2023年4月10日 (一) 09:37 (UTC)[回复]
我再看看。--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4月12日 (三) 09:52 (UTC)[回复]
(+)支持提升為指引,前面說到的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準備批量清理Category:2022年中國大陸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的條目確實需要社群關注並處理問題。--~~Sid~~ 2023年4月19日 (三) 03:52 (UTC)[回复]

内容更新

@Ghren大致过了一遍,大家麻烦看一下,希望能解决大家的担忧。--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06:25 (UTC)[回复]

  • Encarta dictionary definition。我不知道英維是用於定義什麼詞語。但Encarta已經倒閉了。互聯網檔案館也沒有。建議用其他詞典代替。
  • 而“知名”或“流行”层面的关注度。關注度是決定什麼可以收錄的一種方式,和「知名」、「流行」沒有關係。
  • 而“知名”或“流行”层面的关注度尽管与事件关注度的范畴不相关,但可以作为次要条件来考慮。這個說話本身的用意不明。第二節「收錄標準」本身就是在量化這些所謂「知名」和「流行」標準啊。
  • 「背景」。其實就是空話。不清楚寫出來的意義是什麼。
  • 「首要的經驗法則是看事件是否持久發現、是否具備歷史意義,是否受到媒體廣泛報道」。「看事件是否持久發現」這裏說不通吧。
  • (首要考慮是否受事發國家地區或全球媒體報道)。為什麼這些條件是首要的?而且考慮的是什麼?是只要「事發國家地區」報道就可以收錄了?這裏說得太模糊。
  • 編者應時刻牢記不要倉促編輯,即高估近期事件在未來幾年重要性」。不要倉促編輯怎和「高估近期事件在未來幾年重要性」帶上關係。
  • 如果事件具有顯著的長遠的歷史影響,符合通用關注度標準,則事件可能具有關注度」。這句話在說什麼?符合通用關注度標準,那就是有關注度啊。不清楚你是在指關注度中的「假定」內容,還是另有所指。
  • 饮水机故事」、「抄聞」。不要將英維東西搬字過紙啊。你維需要的是裏面的思想,不是字面內容啊。要得魚忘筌啊。這些用詞誰看得懂啊。
--Ghren🐦🕓 2023年4月20日 (四) 09:47 (UTC)[回复]
已改正,麻烦再看一下。--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4月24日 (一) 09:17 (UTC)[回复]
WP:SENSATION既然引用了WP:NOTSCANDAL,相信本地化修正該章節,也應充分展示涉及Propaganda之因素,也為該章節必須要求維基人在採編時需要斟酌之。實例舉證可以採用Wilson Edwards之。以上為補充意見。--約克客留言2023年4月24日 (一) 09:50 (UTC)[回复]
这个您可以补充一下。--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4月26日 (三) 09:52 (UTC)[回复]
修訂版本如是,諸君檢視。--約克客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05:38 (UTC)[回复]
OK了。--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4月29日 (六) 13:37 (UTC)[回复]
看不懂約克客寫了什麼。--Ghren🐦🕐 2023年4月30日 (日) 05:13 (UTC)[回复]
@Longway22--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4:33 (UTC)[回复]
不知道G閣下具體問題,需要G閣下明確才可解疑——且因為G閣下關聯過往針對個人之實施管理權限爭議,需要閣下或其他可靠第三方協助檢視,G閣下是否可提出具體問題而不致於衍生抵觸維基常規之針對。--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4:40 (UTC)[回复]
不明白为什么“引用了WP:NOTSCANDAL”就要“特别体现出Propaganda之因素”。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写了...游说、宣传或招揽,包括商业、政治、科学、宗教、国家、体育或其他性质。这些是并列的,也未见方针对某一方面特别着墨,所以单独举出政治因素毫无必要。要么就根据en翻译,要么就舍掉这一章节。--东风留言2023年5月7日 (日) 14:29 (UTC)[回复]
我觉得事件类条目有引用政治宣传内容是很正常的现象,特别是在中文圈子里。--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5月8日 (一) 09:46 (UTC)[回复]
已說明是比照用Wilson Edwards之個案情況作為參照基準,即事件如果牽涉廣泛之熱度製造及缺乏事實查驗等因素,即不應當被收錄於本地——除卻對於相關缺乏事實基礎之內容,具合乎查驗及多方報導、研究等之情而依據本地採編基準納入之。此為補充。--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9日 (二) 01:20 (UTC)[回复]
我同意您的說法。而且煽情主義不是這個意思。--Ghren🐦🕖 2023年5月11日 (四) 11:15 (UTC)[回复]
如依照NOTSCANDAL其指出,應避免之...拒絕宣傳...遊說、宣傳或招攬...編造醜聞或宣揚小道訊息或流言蜚語...等述明,個人認為結合本地實際和參考Wilson Edwards個案等之情況,是應當納入作應對煽情因素之考慮。此為進一步補充,望諸君信納。--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11日 (四) 11:32 (UTC)[回复]
個人考慮是通盤檢視整體NOTSCANDAL與WP:SENSATION章節間,結合上述述明之考慮,而進一步細化之;東風閣下引述之單獨屬於NOTSCANDAL細項第一條章節,而並非基於整體方面之視角,認為可能閣下理解上有所不同、未有足夠完全地吸納NOTSCANDAL章節之整體蘊含意義。UTC可見,補充相應修訂之以便增進理解度。--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11日 (四) 11:39 (UTC)[回复]
我发现你自行加入了一些内容,添加了多个英维指引中不存在的内链,包括東方集團东方集团的媒体与政治宣传黨媒姓黨等多个政治倾向性明显单一的链接,你的立场意图我不了解也不判断,但这类条目所属领域一直是中维重灾区,仅添加一方观点必定会引起争论。而且你给出的理由“结合本地实际和参考...个案”过于空洞,没什么说服力:1)“本地实际”是什么?是否指的是中维当前存在着普遍的政治宣传,如有,请加以证明;2)除Wilson Edwards是否有相同或相似事件来证明你的观点?要知道失踪白人妇女综合征不是你在指引草案中写的“个案”,而是一系列对白人女性失踪案的综合报道,该条目所举例子并不属于同一类型。
综上,个人认为添加内容1)带有政治倾向性;2)有原创研究之嫌;3)理解指引不到位,我只支持根据英维原文进行翻译,或是在争议大的情况下删掉该章节,暂时不支持本地添加内容。--东风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06:51 (UTC)[回复]
@百战天虫望協助審視,是否當刻產生與之前共議過程有異、不相承接穩定積累意向之異議,
東風閣下如此表述似乎提出不同之前討論連續下來之本地化等意向,明顯有所分歧,因為如上,在閣下提出異議前諸君討論較為長久記錄之時既已表述充足、從而確保議題穩定共議意向,是處於充分討論之基礎,個人作為參與過程者其一,與諸參與協作人等共同基礎上,修訂有關翻譯包括引入他語個案,便同時考慮到過程中有一定意見需要適用度接近中文本地之理解,從而體現更適切當前目標之框架,同時也整合既已引入個案,適切回本地系統有關衡平目標
以上是進一步述明,個人作為該議案參與共議者及協助修訂者,綜合考慮議案積累意向及合規情況,包括前述既已聲明之修訂意見和補充說明等,再行依據UTC戳記時分,東風閣下於公開不同於過往討論過程之異見,進而重新歸納及再次明晰有關被針對之前述系列協作修訂等緣由。--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08:13 (UTC)[回复]
支持东风的说法,如果是要补充政治宣传的情况,应该以“政治宣传”现象作为切入点,仅列出零星个案难与前文所指的失踪白人妇女综合征(指新闻现象)兼容,也不能准确说明“政治宣传”现象在中文维基百科乃至其他领域系统性存在。--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12:05 (UTC)[回复]
綜合以上意見再行修訂版本,還望檢視。--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12:44 (UTC)[回复]
煽情主義是「西方新聞學術語,指一種突出聳聞事實的報導方式。主要手段是:繪聲繪色揭露丑聞細節;詳盡刻畫犯罪的經過和作案細節;刻意渲染色情言行。」(《新闻侵权法律辞典》王利明主编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4 第72页);「the act by newspapers, television, etc. of presenting information in a way that is shocking or exciting(報紙、電視等的)製造轟動效應,聳人聽聞[4]。所以政治宣傳和煽情主義有什麼關係?煽情主義傾向是夸大生活中的事件來報道,而不是單純向壁虛造。威爾遜·愛德華茲只是單純的向壁虛造而已。另外,這樣查下來,24小時新聞周期、新聞饑荒期這些內容,都和「煽情主義」沒有因果關係。這些內容不應該放在這一節。而且,目前的文筆更糟糕了。--Ghren🐦🕐 2023年5月12日 (五) 17:56 (UTC)[回复]
有關修訂,已經充分考慮既已提及之意見,內文本是區別開兩種不同資訊環境,並有提示使用者依據個案情況等綜合檢視和應用,並不需要額外提出其他問題而混淆判斷。--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13日 (六) 06:42 (UTC)[回复]

公示7天。--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5月20日 (六) 15:03 (UTC)[回复]
(-)反对:问题未解决,维持原观点。--东风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15:25 (UTC)[回复]
???--百战天虫留言2023年5月25日 (四) 05:20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大规模删除及修订操作

请标记本指引的稳定版本,因为我即将对此草稿做大规模删改。由于社群已经凝聚了足够共识通过此指引,却对指引内容细节无共识,而达成共识迫在眉睫,我将抛砖引玉先做一个。但由于本人已经涉入一存废讨论,难以确保中立,欢迎修改。建议像美国共和党选议长一样:谁反对,谁修改,谁推动。--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07:00 (UTC)[回复]

注意稳定版本中大量极具价值的内容因难以快速修订至可能达成共识的水准而遭到删除,以求迅速通过。日后需针对这些内容另行达成共识并纳入指引。另外,我写的草稿不代表我认同草稿中的观点,只代表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草稿比较能代表社群既有的共识从而更容易通过,且如果社群通过本人乐于接受。--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07:16 (UTC)[回复]

修缮并完成事件类条目的“关注度”指引

原标题为:修订并细化NT:TEMP:关于“主流媒体的有效介绍”判别标准

第一階段討論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0/22#2023年国会山抗议的讨论中,浮现出了两个有关NT:TEMP的问题。

其一是关于标题:个人认为NT:TEMP说的是“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所以关注度(自动长期)是否存在的判别标准在于是否“有效介绍”(如果我理解的有误还请更正)。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人在引述NT:TEMP时似乎在说“本条目具有一时关注度,没有长期关注度”,这给讨论的正常进行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因此,建议修改标题为“关注度不具期限”并添加副标题“但要求有效介绍”,这样,投票时可以写:

其二是关于内容:事后发现一些人称此条目“一时关注度”可能是想说条目未得到有效介绍,因为Hoben7599看到了我列出的多个主流媒体对此事700余词至1000余词的多篇专题报道后,仍称此事“缺乏深入报道”且和他“出去广场静坐一小时”类似,猜想提删者A1Cafel引述NT:TEMP可能是持类似观点,BlackShadowG称此事“一时关注度”我不确定他什么意见,但有可能是类似观点;至此,即有约1至3人认为此事未得到主流媒体的有效介绍,或未得到各界重点讨论,或未得到深入报道。如果社群形成共识以此为理由将此条目删除,将具备一定的里程碑意义,因为这些意见(除提删者外)给出时条目所包含的参考文献包括:

这些主流媒体的专题报道(第二手来源)多在800至1000词之间,也就是说一旦社群形成共识认为多国多家主流媒体针对某事800至1000余词之间专题报道不足以保证“主流媒体的有效介绍”、“各界重点讨论”或“深入报道”(注意我不是说“不能是”而是说“可以不是”),可能影响到“主流媒体的有效介绍”的判别标准,而且我觉得应写入NT:TEMP,即应蕴含如下两个意思:

  1. 超越千字不能保证是有效介绍,专题也不保证,二者共同依然不保证是有效介绍或确立关注度;
  2. 是否有效介绍需要社群针对具体事例主观判断,字数少不代表不是有效介绍。

否则基于NT:TEMP目前的叙述方式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将一篇千余字的专题报道理解成不是有效介绍,这样未来还可能有不少人看了NT:TEMP后写了条目被删,浪费能量。就目前来看,此类共识很有可能达成,但无论结果如何,我期待社群能针对“主流媒体的有效介绍”的判别标准有所澄清,以便让条目存废讨论有法可依,并准备根据讨论结果修订该方针的内容。--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04:06 (UTC)[回复]

我的意见是,WP:EVENT升格为指引闯关失败才是最大的问题。 --MilkyDefer 2023年10月26日 (四) 07:06 (UTC)[回复]
兩者都是很大的問題。--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26日 (四) 13:02 (UTC)[回复]
受到MilkyDefer君意見的啟發,我建議社群可以用這次討論探討事件關注度的問題,然後一併的讓WP:EVENT升格為指引,針對這次的問題讓部分章節升格為指引也可以。--~~Sid~~ 2023年10月26日 (四) 13:17 (UTC)[回复]
(&)建議WP:EVENT确实会有帮助,但是确实也有不少问题,除去已经提出的不良翻译问题,还有以下两点:
  1. 当不同判别标准给出不同答案时,应如何设立优先级,或大致如何处理。如果完全不说,那意味着社群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保留看得惯的条目并删除看不惯的条目(即约克客所言“明确判读不得违背其他维基约定和约束而主观并单一地使用个别条款诉诸于限制个案存续之活动”),将导致维基百科产生系统性两岸四地偏见(正如英文维基自己承认具有英美偏见);
  2. WPEVENT的性质必须给出,如果属于关注度标准的一部分,必须同时修订NT:TEMP以便二者不自相矛盾;如果不属于关注度性质而属于额外标准(即Ghren所说的“WP:EVENT本则上所依的条文是WP:NOTINFO和WP:NOTNEWS,而非关注度条文。”),也应明确指出并在NTTEMP交叉提及。
至于WP:SENSATION短期内问题很难修复,但与其他章节关联不大,牵涉较少,完全可以先剔出去独立成条,以后有条件再讨论。目前中文维基的水平要求WP:SENSATION也不现实,可将其余内容先行讨论通过,日后如果二者均通过了可以再整合。
这两点修复起来应非常容易,方法有很多,结果也不同。无论按何种方法解决,请自动算我(+)傾向支持,如果两个问题有一个没有修复则算我(-)反对。不要怕错,能翻译翻译,不能翻译从头胡写一个也可以,通过后按约克客所说的“有必要将该升格程序分拆及设定周期检讨期限,一旦发现该规限是被滥用或不合比例地适用,就应当启动中止及重新审订之程序”试行30天,30天内如出现大量建立垃圾条目、大量不当提删事件则随时可收集10个签名紧急叫停并回滚试行期间的提删创建,否则收集意见再行30天,如到第60天还未被紧急叫停则永久通过。公示之后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必须同时给出解决方案,解决后由上轮反对者主持再公示,再解决再公示,直到通过为止。这已经不是“没坏别修”的问题了,能把NT:TEMP解读成关注度分长短期,几天讨论毫无建设性,算是整个体系严重坏掉不得不修了,我们总不能做得比英文维基还差吧?
如果产生了标准,国会山这次示威的讨论可能将很好解决。如果实在通不过,可以转而解决几个典型例子(如国会山、李泼水、江杀人),已经完成的例子按照制定标准的心态重审(比如李泼水也许能删,但是以NT:TEMP为删除理据完全是扰乱,所以即便删除也应重新讨论),做成判例法(OTHERSTUFF仅在新闻动态中不可翻案,其余情况提OTHERSTUFF就意味着修订判例法,除非是以“无法类比”的理由提OTHERSTUFF)。判例法与成文法无明显界限,前者可总结出后者后者可演绎出前者,总之不能再拖了。
注意楼下2023年10月26日 (四) 13:20 (UTC)的“基本上同意两点”在此发言之前,指的不是这两点。--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02:49 (UTC)[回复]
(*)提醒:请提出过反对意见的@EasterliesGhrenLongway22参与此讨论,非常感谢几位提的反对意见,说到在下心里去了。我们像美国众议院选议长一样讨论,相信过不了几天就能确立标准。--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02:56 (UTC)[回复]
基本上同意兩點,但有一些疑問:既然「是否有效介紹需要社群針對具體事例主觀判斷」,那麼會不會令到NT:TEMP標準進一步模糊?如果社群無法取得共識應如何處理。--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26日 (四) 13:20 (UTC)[回复]
他已经很模糊了,我的意思是社群如果喜欢模糊性就要明确地讲出来,不要写一套做一套。如果有这两条,就算确立了民主共识优于标准,将维基提删操作归为民主政治;这样日后写条目的时候就可以先想想写这样的条目讨不讨社群喜欢,不讨就不要写,写了被提删了也不要用力解释,免得浪费能量。--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8 (UTC)[回复]
(!)意見:事件條目的關注度問題未必是因為來源不達「有效介绍」,也可能是因為一些新聞與事件時間較接近,不是WP:第二手來源「距事件本身至少會有一步之遙。它們所陳述的事實與觀點建基於第一手來源上,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粗體為後加),可以參考en:WP:PRIMARYNEWS的Breaking news、Reports on events、Interviews and reports of interviews。假如僅憑即時新聞寫條目,事件全貌和前因後果未必清晰,所以需要等二手來源分析、總結、評價,假如沒有此等來源則自始不符合WP:GNG(即WP:PERSISTENCE所謂的衹有一時報導,雖然後者未訂為指引),這與「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沒有矛盾,一時長篇報導不代表關注度,但一旦有關注度(獨立可靠的(二手)來源有效介紹)則不會失效。——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20:33 (UTC)[回复]
阁下的意思是将有效介绍解读为“第二手来源+分析”?单纯的第二手来源数量再多内容再长也不足以确立关注度?以此次的案例来说FOX明显无法解释成第一手来源,是新闻多少带分析,带多少分析可以算有效介绍这也需要标,对此阁下可有建议?如果全文长度不宜做标准,那分析部分长度的标准也还是要写入NT:TEMP以及WP:EVENT。--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03:47 (UTC)[回复]
不是,在下的意思是第一手來源的有效介紹不足以確立關注度。例如這篇由受訪人士「told Fox News」的部分全部屬於第一手來源,參見WP:8S這篇引述拜登的看法亦是第一手來源(en:WP:PRIMARYNEWS: "Interviews and reports of interviews—The reporter quotes the politician's speech.")。這不排除該兩篇有作為第二手來源分析總結的部分,需要考慮的是其作為第二手來源的部分是否達到有效介紹。——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10:45 (UTC)[回复]
另可以參考en:WP:PRIMARYNEWS的引文

A recently published journal or newspaper article on the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Supreme Court case would be read as a secondary source, because the author is interpreting an historical event. An article on the case that was published in 1955 could be read as a primary source that reveals how writers were interpreting the decision immediately after it was handed down.[1]

Characteristically, primary sources are contemporary to the events and people described [...] In writing a narrative of the political turmoil surrounding the 2000 U.S. presidential election, a researcher will likely tap newspaper reports of that time for factual information on the events. The researcher will use these reports as primary sources because they offer direct or firsthand evidence of the events, as they first took place.[2]

事件發生後不久的新聞報導很少是二手來源。——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10:56 (UTC)[回复]
非常感谢阁下的insight,被那个存废讨论折磨了许久后见到如此有建设性意见真的倍觉欣慰(至于那个存废我们至今还在扯皮,真尬啊……)。WP:PRIMARYNEWS或许是能解决掉那个存废的唯一希望(不代表我认同其细节,下述),不过阁下忽视了严重的问题:
  1. WP:PRIMARYNEWS至今在enwiki上都是无约束力的论述,连指引都不是。即便通过了也无法确定共识;
  2. 即便中维上次通过了WPEVENT,由于NT:REL的存在,WP:INDEPTH等都只能作为保留理据而不能单独作为删除理据。删除必须说“基于INDEPTH的精神我理解的XXX(如N、PRIMARY等)是不支持本文的保留的”,然而英文维基不少把这些独立当删除理据的,其结果就是我喜欢的就用NT:REL挺不喜欢的就用EVENT挡,可诱发严重的Anglo-American bias(en:WP:GLOBAL),可以说是病入膏肓了。我们绝不能和英维学,为两岸四地偏见或非地域性的系统偏见创造土壤。
  3. 即便中维上次通过了WPEVENT,且明确了NT:REL不适用与EVENT,依然无法解决本次存废的问题,因为时稳定版本说“部分编辑认为记叙文体裁的新闻报道是第一手来源”,这句莫棱两可的话基本跟没说一样,这样的INDEPTH难以带来任何帮助。注意到WP:PRIMARY中既未提到新闻稿也未提到新闻报道,我相信大多数人的直觉是将新闻稿归为一手新闻报道(常带分析)归为二手,因此缺乏PRIMARYNEWS的指引很难进行。
可以说英维的初衷是好的,给EVENT偏严格的标准然后通过NT:REL放松,但明确性过低全靠社群自觉。我的想法是定个较松的EVENT并明确反向NT:REL(关系复杂稍后介绍),然后把WP:PRIMARYNEWS拣几条重点写入EVENT,使EVENT中任取两点即可共同做保留或删除理据,而不需要其他标准的直接参与。但问题是昨日我感到对INDEPTH经验不足实在缺乏信心需要外部帮助,所以今天您给的PRIMARYNEWS真的是帮了大忙了。--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06:47 (UTC)[回复]
再说说PRIMARYNEWS的问题,他过于严格了,可能导致大量过去的条目被删(这一担忧上次曾被人提出来作为反对理据)。比如Interviews当然是一手,但reports of interviews会有意识地拣选不同人物的interviews汇总,是由作者总结的,真的适合做一手吗?比如这次的新闻综合了拜登的反应和国会议员的联合动议,言外之意作者认为这个抗争已经和美国政治动向息息相关了(似乎是认为该动议鼓励了抗议?),这真的能算一手吗?我想听听Ghren对PRIMARYNEWS的看法。--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07:22 (UTC)[回复]
不可取,就拿这次事例来讲,除非以“第二手来源+深度分析”为标准,并明确提出深度分析的标准,是绝无希望将这些报道归为无效介绍的。比如福克斯新闻就提到了美国国会议员联合信声援此次抗议以及拜登对此次抗议的看法,这已经明显不能用“无分析总结”来形容了。所以如果阁下持这种观点,就应修订出“深度分析”的标准并同时修订“有效介绍”要求深度分析。--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04:31 (UTC)[回复]
然而這樣的說法沒有出現在WP: EVENT的「收錄標準」中。而且您維編者對於「第一手來源」使用上滿寬容的,要用「第一手來源」不作分析,不作原創研究寫條目其實也不難。當然個人是反對這種態度的。
比如說「Wikipedia:政府來源一般屬於可靠來源」,這個論述是來自於香港九巴、小巴的刪除問題的。政府來源先不論是不是獨立來源,那些九巴、小巴的報告文件、會議報告顯然是屬於一手來源,不合關注度要求。然而,大量的巴士、小巴條目因為「政府來源」也可證關注度而被保留下來。
而且要引用WP:N中「來源」一節的難點是在判別「第一手來源」和「第二手來源」。這個問題雖然我在上次討論已經思考過,還是沒有一個很好的答案。比如說,記者A對人物B作訪問,一個是用傳記體形式記載,一個是用一問一答式的訪問稿形式記載,兩者的來源性質雖然不同,然而仔細一想兩個來源本質上根本沒有不同。 Ghren🐦🕛 2023年10月27日 (五) 16:02 (UTC)[回复]
又例如說馬瓊芬。整個條目全部都用一手來源。又或者鄧炳強的順帶提及。然而能上DYK。我不是說反對WP:EVENT引用WP:N中「來源」一節,而是怎樣讓它明確化呢?怎樣讓社群執行這項呢?怎樣讓社群接受呢? Ghren🐦🕑 2023年10月27日 (五) 18:03 (UTC)[回复]
跑题了老兄,我非常同意您的观点但你说的都是人物类的,这是事件类的主题,而且明确指明优先级覆盖掉NT:REL。日后有时间可以再讨论人物类的,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彻底铲除NT:REL并保证维基所有关注度标准相互一致的。
如果我们维基对事件性条目标准严于人物型,那别人只能批评我们中维比较怪,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对某地(或某意识形态)条目严于另一地(或意识形态),那就是系统性地域歧视或偏见效应,是不能接受的。孰轻孰重孰缓孰急,望阁下明白。--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06:08 (UTC)[回复]
但阁下说的判别“第一手来源”和“第二手来源”完全不跑题,上面火腿肠提出了PRIMARYNEWS解决方案,望移步楼上我们一起讨论不要分散。--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07:05 (UTC)[回复]

我写了个草稿(INDEPTH章节仍需大量扩充),请各位审审,提提意见。

附:某条目内文“刘世芳在回应记者就李克强离世的提问时表示blahblah”这种虽不构成条目但是否也可纳入判例?--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08:41 (UTC)[回复]

我没看出来这笔修改的意义何在,这笔编辑将一些条文模糊化(加入“通常”“一般”);删除了不少说明(“维基百科不是印刷品[……]是否受到媒体广泛报道(以事发国家地区或海外媒体报道作为考量条件)”),“煽情主义”一段更是被完全删除(虽然上次讨论中这是一个争议点,但不代表这段条文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还对“报道层面”相关标准给出“三取二”的规定,在我看来这明显没有必要,而且条文的原意显然不是“三取二”,“收录标准”章节的列表就已经明确说明这些标准该怎么用。故我已经恢复到稳定版本
我同意将WP:EVENT升级成正式指引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上次讨论中的主要争议点是“煽情主义”一节。查阅上次讨论,@Longway22修改了“煽情主义”一节,加入了很多关于政治宣传相关的内容,随后@Easterlies、@百战天虫、@Ghren都指出政治宣传和煽情主义没有关系,而且新增条文的文笔很糟糕。最后讨论没有继续进行下去,无疾而终。我认为这次讨论可以考虑把“煽情主义”一节恢复到最初由英维翻译的版本,再检视是否有其它的问题。--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0月28日 (六) 03:52 (UTC)[回复]
看来BlackShadowG没有阅读我先前对修订的说明(我在编辑说明里提到编辑理由参见讨论页而不是参见客栈),似乎也没有阅读上面的「(&)建議」中的部分细节,我来综合解释一下吧。煽情主义章节非常重要,但是无论是最初的英文翻译还是修订版都遭到社群的反对而无疾而终,因此独立出去以后慢慢讨论。添加模糊性词汇的目的是方便在其上级添加精确性词汇,从而解决上面「(&)建議」中的优先级一条。此外为解决第二条我稍后回复完htc润色后再做解释。「(&)建議」的精神是反对者要提出解决方案主持后续修订,以求尽速通过,但BlackShadowG提出的版本是被否决过的旧版本,未总结过上次社群的反对意见。如果按照BlackShadowG所说“把“煽情主义”一节恢复到最初由英维翻译的版本,再检视是否有其它的问题”,恐怕再过两个月也达不成共识。--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05:58 (UTC)[回复]
首先,重启提案也应该在原有稳定版本的基础上进行讨论,而不是阁下径自大幅修改条文后拿来提案。更何况原先的条文除了“煽情主义”章节外基本没有争议,反而是阁下的版本除了删除无争议条文外还加入了大量争议内容,我不认为这有助于达成共识。如何处理“煽情主义”一节也是需要社群达成共识的,而不是为了尽速通过直接删除,而且我没有看到社群希望尽速通过提案。--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0月28日 (六) 08:05 (UTC)[回复]
暂时剔掉是ASid讨论 | 貢獻)的意见,其余您说的“大量争议内容”均基于上次社群内的反对意见。既然阁下认为争议,那请阁下来主持修订可好?或者阁下提出争议点我看看我能不能修订。我建议谁反对谁主持,通过为止。--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08:43 (UTC)[回复]
是如您所说没有从来没有“谁反对谁修订”的规定,不过那怕您等着5023年完成您的“升级成正式指引是非常有必要的”吧。--173.68.165.114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08:50 (UTC)[回复]
個人承認在站內既有基礎之下,溝通技巧確實仍可能需要盡力磨合之,而對於「煽情主義」方面修訂爭議,認為在於實際上本站域目前無論於本地化或重新理解維基主軸方面,在適用之目標、手段、理念和程序等等各元素,於真正實踐層面其實是有很大差異,不論在站域間或使用智識、概念等角度,而恐怕
當下狀況亦不利於理想地推進維基基礎目標,在框架無法衡平有效地維持多元及不同表達整合之情況下,只能說,全靠實踐者本身來自行代表自己表達維基人之利益,因為,整個當前進程中相當程度上是不能確定,相應脈絡實踐可能忠實地維持維基社區自治之合理基礎。--約克客留言2023年11月2日 (四) 07:17 (UTC)[回复]

第二階段討論

原标题为:再議確立事件關注度指引

前次討論中社群積極推動了確立事件關注度指引一事,並積極完善了草案條文,然而遺憾的是在Longway22對草案進行修改後,Easterlies對Longway22的修改有相當大的異議(此外我也觀察到Ghren也對Longway22的修改有一定程度上的異議),而草案在當時也無法通過。考慮到Longway22現已被Mys 721tx永久封鎖(雖然我個人對於這樣永久封鎖的處理方式有一定程度上的保留),如果當時草案無法通過的癥結在於Longway22的修改的話,或許排除掉Longway22的修改的草案能獲取社群的共識,因此我已經把草案內容回退到Longway22修改前的狀態,看看這樣做能不能讓草案凝聚到共識。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9日 (四) 14:33 (UTC)[回复]

@NewbambooS8321414LuciferianThomasKriz JuBlackShadowGMilkyDeferHoben7599ASidHTinC23,在上方文段因{{U}}模板提及而已被ping到的不在此處另ping。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9日 (四) 14:33 (UTC)[回复]
我看了diff。被你刪掉的內容主要涉及的是他舉出的幾個例子,包括但不限於「东方集团的媒体与政治宣传」、「黨媒姓黨」、「威爾遜·愛德華茲虛假新聞事件」這三個例子。我認為為了讓方針易於理解,採用我們所熟知的媒體事件是有必要的。那個「失踪白人妇女综合征」是什麼東西,簡直聞所未聞,條目也沒有,更無從以這個例子瞭解什麼是「媒體偏見」。--MilkyDefer 2023年11月9日 (四) 14:52 (UTC)[回复]
@MilkyDefer這點可以詳細討論,畢竟我本意並非不顧一切地推進確立事件關注度指引。你這番話至少可以把這裏的討論的焦點放在要不要替換掉“失蹤白人婦女綜合症”的例子,這無疑對於推進確立事件關注度指引有建設性作用。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9日 (四) 15:28 (UTC)[回复]
条文中的规定是关于“煽情主义”,这些例子是关于“政治宣传”,前次讨论中Easterlies和Ghren都已经指出。我觉得用什么例子对条文本身没有很大的影响,且即使“失踪白人妇女综合征”的例子不合适,也应该找一个更适合用来表现“煽情主义”的例子;或者把那篇条目翻译过来也可以。--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1月10日 (五) 08:13 (UTC)[回复]
闻所未闻的话我给翻译出来就好了。关于Longway的提案版本我的意见和上次相同,BlackShadowG已说明。如果本地能就事件例子得出共识自然是可以的,有困难的话照搬英文不会产生大的争议。--东风留言2023年11月10日 (五) 11:39 (UTC)[回复]
我重新梳理一下逻辑,或者准确来说是约克客的逻辑,会让争端变得更加清晰一点。
  • 前提1:确立事件的关注度需要新闻的报导。
  • 前提2:新闻报导照章全收会有很多问题。
  • 现状:当前的条文指出了三大不安要素:新闻饥荒导致什么鸡毛蒜皮都报(脱了!这位美女大胆解放!)、媒体偏见导致对某一类事件不分大小统统报导(失踪……综合症,我觉得可以考虑替换这个例子)、媒体报导可能为了煽情而发出鸡毛蒜皮的文章(一位黑人遭到警方暴力引发抗议后,突然一夜间全美各地都有了警方暴力的事件报导)。
  • 论点:上方的条文应该加入第四个不安要素:媒体可能为了政治宣传而发出问题文章。
  • 论据1:依照中文世界的现状,政治宣传(尤其是共产党发起的)严重影响对事件关注度的判断,包括但不限于为了达成政治目的而撰写不实文章、小道消息等(例如天天对那个人某次视察时说的几句话做深入探讨,社论一篇又一篇)。
  • 论据2:ENWIKISAID,各个语言的维基百科社群有权力依照自身的情况在英文版本的基础上增加或修改内容。
  • 结论:应该修改现有措辞,举出上述第四个不安要素的例子。
在何种程度上你们认同上述的论证?--MilkyDefer 2023年11月11日 (六) 03:25 (UTC)[回复]
其他部份我暫時沒什麼意見,但維基新聞那一節最後一句是不是有點怪怪的?應該是在百科這邊建立到新聞的Wikipedia:软重定向?--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11月11日 (六) 08:56 (UTC)[回复]
考慮到話題相似性,整合相關討論。這不影響探討提案內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0日 (五) 08:00 (UTC)[回复]

考慮到對於Longway22修改前的版本的惟一爭議已被解決,現公示該版本7日。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19日 (日) 01:08 (UTC)[回复]

正如上次所說的,我還是不理解啥是「例行報道」。另外,這個關注度 (事件)關注度到底是啥關係?是優先於關注度指引嗎?可是我看英維卻不是這樣寫。--Ghren🐦🕙 2023年11月19日 (日) 02:00 (UTC)[回复]
enwiki的體系較複雜,故不採用,而是遵循zhwiki的體系“優先於(母)關注度指引”。“例行報導”的定義指引中的對應條文應該已經解釋的足夠清楚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0日 (一) 02:29 (UTC)[回复]
例行報道那段所謂的解釋根本沒有什麼邏輯可言。第一個「按照維基百科方針,諸如公告的例行新聞報道不是創建條目的基礎」,「按照維基百科方針」給了Notnews的連結,但是notnews沒有提到「公告」,沒有提到「例行新聞」,沒有提到啥東西是「創建條目的基礎」,引來不知道有啥用。第二句「已確定好發生日期......」沒有說明說體育比賽這種已有確定日期的事件算是什麼,「已確定好發生日期」和「例行報道」兩者的關係到底是什麼,沒有說明清楚。之後的段落也不知所云,突然提到「其他可以豁免進行關注度討論的事件」,啥是「其他可以豁免進行關注度討論的事件」(英維寫的是「免於新聞價值討論」的事件,也不好懂),為啥對這些事件的報道算是「例行報道」;「不顯眼、平常、普通的事件屬於並不引人注意的日常事件」之後的東西,更像是上邊收錄標準的東西,而不像什麼「例行報道」裏要提的。結果是,我沒法在中維、英維的頁面,和那段引用的論文讀出您維想要的Routine coverage是什麼。--Ghren🐦🕑 2023年11月20日 (一) 06:01 (UTC)[回复]
但這會不會對任何人以相關條文給出的定義進行判定產生阻礙?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0日 (一) 23:13 (UTC)[回复]
我不認為這段條文可以拿來判定,分辦啥是Routine coverage。自然不會產生所謂的「阻礙」。--Ghren🐦🕐 2023年11月21日 (二) 05:00 (UTC)[回复]
我問的是客觀上一個人能不能以NT:EVENT的相關條文判定某報導是否相關條文所認為的例行報導。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3日 (四) 08:08 (UTC)[回复]
我不能為我看不懂的東西作這種判斷。非得要說,自然是不能。--Ghren🐦🕓 2023年11月24日 (五) 08:16 (UTC)[回复]
有沒有一個可能性是只有你一個人看不懂「例行報導」的定義?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30日 (四) 08:05 (UTC)[回复]
那您就先別管這個問題,您先去解答我2023年11月20日 (一) 06:01 (UTC)提出的問題,那些問題存在與否是相當客觀的。--Ghren🐦🕓 2023年11月30日 (四) 09:53 (UTC)[回复]
另外如果是「優先於(母)關注度指引」的話,麻煩將「Wikipedia:关注度#通用关注度指引和其他关注度细则的关系」同時修訂,並提出修訂的理由。--Ghren🐦🕕 2023年11月20日 (一) 10:22 (UTC)[回复]
我不認為「優先於(母)關注度指引」的處理與現行NT:REL的規定有任何衝突之處。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0日 (一) 23:11 (UTC)[回复]
「優先於(母)方針」的意思就是當條目合NT:的時候,但不合NT:EVENT的時候,條目依然應該要被刪除。不是這個意思嗎?--Ghren🐦🕛 2023年11月21日 (二) 04:58 (UTC)[回复]
並不是。我的理解是先考量子關注度指引,如不符合則再考量母關注度指引。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3日 (四) 08:06 (UTC)[回复]
NT:REL中子關注度指引和主關注度指引地位是並列的。所以,這種所謂的「優先」是多餘的。「先考量子關注度指引,如不符合則再考量母關注度指引」;或者是「先考量母關注度指引,如不符合則再考量子關注度指引」兩者的結果是一樣的。「優先」很難用您這種方法理解。--Ghren🐦🕓 2023年11月24日 (五) 08:21 (UTC)[回复]
這是我在以前聽說回來的邏輯,不過這也不是提案的重點就是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30日 (四) 08:06 (UTC)[回复]
所以您將「優先」兩個字去掉,就沒有這種誤解啊。--Ghren🐦🕕 2023年11月30日 (四) 10:03 (UTC)[回复]
我说的还没得到回应呢怎么就公示了?--MilkyDefer 2023年11月19日 (日) 02:21 (UTC)[回复]
Easterlies的原話是“聞所未聞的話我給翻譯出來就好了”,然後那個條目他確實是翻出來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0日 (一) 02:30 (UTC)[回复]
你的意思是我的意见要被另案处理了?--MilkyDefer 2023年11月21日 (二) 02:31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我認為Easterlies已經處理了你的意見。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23日 (四) 08:09 (UTC)[回复]
后来我又有新的意见了,然后呢?要被另案了?--MilkyDefer 2023年11月28日 (二) 03:09 (UTC)[回复]
「新意見」在哪裏?如果是說Longway22的思路的部分,我應該早已明確指出我重提此案的前提是「排除掉Longway22的修改」,如果再討論Longway22的修改的事情,我們會重新陷入一階討論的迴圈。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30日 (四) 08:03 (UTC)[回复]
我大概懂你意思了,是否加入具有中国(OR 中维)特色的政治宣传花边新闻的描述择日再议。我依旧认为失踪白人妇女综合征的例子不够通俗。我正好这两天看新闻看到一个类似的例子:“性侵案氾濫是外界對印度的刻板印象,這可歸因於印度確曾發生過駭人聽聞的性侵案,以及國內外媒體長期以來對此類案件的針對性報導。[3]
因此,我追加如下意见:替换掉失踪白人妇女综合征的例子,因为该例子鲜为人知,不利于传达设立这个方针的初衷。--MilkyDefer 2023年11月30日 (四) 13:45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Primary and Secondary Sources. Ithaca College Library. [June 15,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June 18, 2017). 
  2. ^ González, Luis A. Identifying Primary and Secondary Sources. Indiana University Libraries. 2014 [March 18, 2021]. 
  3. ^ 林行健. 事實或偏見 印度真是「性侵之國」?. 中央通訊社. 2023-11-29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