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存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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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建立管理员评估机制

另起提议:修订维基百科:管理员中相应章节

维基百科:管理员中说的主要是管理员是干什么的,都能做些什么,申请、罢免都已经有专门的页面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6日 (三) 14:53 (UTC)
我觉得维基百科:管理员中的这条倒是真的需要修订:“保护:管理员不得保护自己参与编辑的页面。”所谓的“自己参与编辑”过于笼统,回退破坏也是一次编辑,处理删除讨论结果,移除提删模板也是一次编辑,如果这样的话,每一次保护管理员都要翻遍修订历史,看看自己有没有编辑过才可以了,如果碰上一个有上千个版本的页面,翻一遍就要累死了,非常不实际的一个要求。(虽然可以用toolsever上的一些工具快捷查找,但是这毕竟不属于维基百科的站内工具,而且出了问题就不能用了,比如这几天好些工具都坏了)最好是修改为:“保护:管理员不得保护自己参与编辑战的页面。”(只是多加一个“战”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6日 (三) 16:18 (UTC)
而且这个规定在严格意义上还会产生一个悖论每个管理员只能保护每个页面一次。因为严格按照要求的话,保护页面后,还要加上保护模板。而加模板这个动作,就使得管理员编辑过这个页面了,那么以后他/她就再也不能保护这个页面了,否则就违反了“管理员不得保护自己参与编辑的页面”这个规定。而且管理员还不能先挂模板再保护,否则他就直接触犯了这个规定,因为在保护之前他已经编辑过(加模板)这个页面了。这岂不是太滑稽了一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6日 (三) 16:28 (UTC)
还有,如果互助客栈受到严重破坏,需要保护的话,估计都找不到管理员来保护了。因为几乎所有管理员都应该参与过互助客栈的讨论。(感谢长夜无风的提醒)--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6日 (三) 16:36 (UTC)
不外乎是想避免被人說自己違反規則吧﹖閣下在這方面被指責得多,自己提這個建議不覺得要避嫌的麼﹖「編輯戰」的定義比「編輯」模糊得多,無疑又增加了玩弄規則的空間。當然我可以接受下面有人建議用「N日內編輯過」來取代,畢竟編輯過一次就永遠不能動的確是有問題。還有,這條規則主要是應用於真正的內容條目版面,互助客棧那類是維基百科的內部功能頁,處理可以不同。--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5:38 (UTC)
還有,「管理員編輯過就不能做某些事」的規定是應該保留的,因為這是避免管理員專權的重要限制。維基百科有那麼多管理員,真的要執行某些事的話大可找另一人,這叫權力分立,要讓其他管理員去檢查這個管理員的要求。如果連這也做不到,只靠閣下一力支撐的話,那不如關掉算了。--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5:42 (UTC)
“正在争论、讨论”如何界定?为什么这样不行?3日的依据是什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6日 (三) 16:50 (UTC)
我只是抛砖引玉,具体的界定方法由社群决定。3日是我臆定的,依据是“总比没有强”(如果不提出别的,就这么着了)。至于为什么这样不行:当管理员正在参与争论和讨论时,事实上已经介入了该条目,再保护有违避嫌。—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7:30 (UTC)
其实,如果连管理员都参与了编辑战,那么不仅他自己不得保护,其他管理员也不应该保护。如果两位管理员互相打编辑战,保护根本不管用。如果一名管理员和一名非管理员打编辑战,那么保护就是偏袒管理员一方,因为保护后管理员仍能编辑,而非管理员不能。这两种情况下保护都是不合理的。与避嫌不避嫌无关。--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6:52 (UTC)
避嫌,保护该页面后,编辑该页面即为行使管理员权限的一种型式,那么与编辑战相关的管理员便不得行使管理权限,即不得编辑该页。不过话说回来,此时保护是否已经算一种形式了?--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2月5日 (六) 10:45 (UTC)
(:)回應管理员的确有能力编辑被保护页面,但是实际上管理员又是不能任意编辑被保护页面的,否则就是滥权。在这一点上,管理员并不比普通用户更有权利。参见:wp:保护

在编辑被保护的页面上,管理员应当特别小心,并于共识和任何相关的指导方针相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管理员应首先在被保护页面的讨论页提出问题。

在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 加入保护标签{{protected}}或{{vprotected}}模板
  • 加入准确性无争议和中立性中立的链接,或类似对条目当前状况免除责任的声明。
  • 回退到条目在争议发生前一周左右的的较早版本,如果在争议之前有一个清晰的点。
  • 更正拼写错误和输入错误。

在编辑持久和半持久保护的页面时需要特别注意。在几乎所有情况下,管理员不应对因法律原因而保护的页面单方面地进行实质性的修改。由于MediaWiki名字空间的页面的可见性和重要性,对于这些页面的修改应该极其谨慎,并且只有那些充分理解修改的后果的管理员才可以修改。

非管理员的用户可以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来请求对一个被保护页面的编辑。

以上--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21:57 (UTC)

那我也不识时务一把,提一下“管理员任期制度”

基于现实社会中,各种需要选举的公职位都有任期,任期似乎成为各个国家的共识,是不是考虑我们这里的管理员也应该有任期。我建议:3年或者4年。到期的管理员可以连选连任,但是必须重新选举。这可以有效的避免管理员难于被罢免的现状。有人讽刺:管理员必须屡次严重的错误才能被罢免。--苹果派.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5:41 (UTC)

這是一個很好的提議。不過,三至四年的時間實在太長了,在下也不過參加維基約四年而已...。—ATRTC 2011年2月1日 (二) 15:46 (UTC)

這個之前也提過,但不管任期是幾年,遲早都會變成一年到頭都在選管理員,這樣的意義在那裡?ffaarr (talk) 2011年2月1日 (二) 15:49 (UTC)

(:)回應这样的意义就在于,有些当选的管理员,明明已经不符合管理员的标准,但是万难被罢免。有了任期,可以大家都比较有面子的离开。--苹果派.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8:34 (UTC)
定下任期,無疑大增流動,然而遠君所言未嘗無理,終必一年一選,大耗人力。除非社群欲通易管理員委黜之制,否則恕難許之。—J.Wong 2011年2月1日 (二) 17:00 (UTC)
(:)回應如果任期定为三年,就算有70位参选人。那么在三年之内也就是编辑70次,这对于一个活跃的编辑来讲实在是九牛一毛。“大耗人力”之说,实难认可。--苹果派.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8:31 (UTC)
假如是早期的管理員投票的確是沒耗什麼人力,現在一個管理員投票動輒幾十個提個提問,還有很多在裡面吵架,翻舊帳的,這不是光看編輯數可以衡量的吧ffaarr (talk) 2011年2月2日 (三) 00:44 (UTC)
(+)支持支持设定任期,任期最长一年。担心有任期会导致嘴仗太多?难道现在嘴仗就少么?有任期压力之后,管理员行为可能会更注意克制,说不定嘴仗反而少些。--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3:21 (UTC)
(:)回應:有任期压力又如何,只要任内不出無論是人事、頁面存廢投票等社群認爲的大錯誤,沒有辮子被找;到續期的時候一通過便又是一條好漢了。--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8:01 (UTC)
(:)回應:其實就是人力资源的管理而已。所以如果有能擁有知識維基上會用到的技術人力資源管理三合一的人才在維基肯定很吃香。 --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8:13 (UTC)
(-)反对 - 參考User:AT/第四次書生罷免案統計,不同地區的用戶對同一個管理員的觀感可以是「迥然不同」,我擔心任期制下的重選投票會變成不同地區用戶的戰場。--Mewaqua 2011年2月2日 (三) 04:15 (UTC)
(:)回應:“不同地區的用戶對同一個管理員的觀感「迥然不同」”,所以就应该让管理员留任?难道只有某些地区用户的意见应该实行,其他地区的用户就应该无视?有争议的管理员是否留任才更应该慎重才对吧? --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07:50 (UTC)
不能将终止任职的规则改严格么?比如管理员出现违反“3RR”、违规删除等有日志记录的操作,经过提醒若干小时内不撤销自己操作的事实一旦成立,即可终止管理员资格。--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17:10 (UTC)
(!)意見:管理員為無給職,主要是靠有付出熱忱的人士充任,如改為任期制是否可能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需要有客觀的評估。另外就台灣而言,大型的論壇(如台灣論壇、微風論壇、伊莉諾論壇等)均無類似制度,提案人能否舉出實際有施行此制度的例子供參考?--沐崑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22:44 (UTC)
(:)回應其实不用找其它网站,就是基金会理事会的职务就是無給職而且有任期。下面列出的监管员模式也是个例子。--苹果派.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23:01 (UTC)
理事會職務有固定的名額,所以有任期讓新血加入很有必要,但管理員不是。ffaarr (talk) 2011年2月4日 (五) 00:49 (UTC)
新血還新血,固定任期是旨在令各管理員的表現受定期檢視。難道理事會的職務不是固定名額,就要讓理事終身任職了麼﹖--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5:51 (UTC)
(-)反对中文維基不宜。要是這樣維基人將精力發洩在管理員選舉之上,而不是編寫更多好條目。--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2月4日 (五) 01:49 (UTC)
(:)回應,大陆众多高校BBS(比如最大的水木清华BBS)都是热心网友无偿自愿担任管理职位、且有任期的,如果管理员没有做什么有争议的事,任期满时一般都是很顺利地留任,根本不会浪费什么精力。各位这么反对设定任期,不就是怕争议太多么?争议多,说明某些管理员的行为确实有值得商榷、改进之处。回避讨论,只是埋首沙丘、掩耳盗铃而已,不但无法改善争议太多的现状,反而让不满越累积越多。--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1年2月4日 (五) 06:55 (UTC)
(:)回應,所以说最好和理想的状态是热心网友无偿自愿:(自愿担任、自愿留任、自愿离职)。从近日Mosesofmason或sz老大被提议一事来看,我相信大家可以向理想状态继续努力。--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4日 (五) 07:06 (UTC)
(:)回應;请问大陆众多高校BBS的热心网友是什么人呢?相应高校的学生么?另外,只要管理员没有做什么有争议的事,是否就是对理想状态的继续劳力么?回避讨论,埋首沙丘、掩耳盗铃也可以做成没有争议啊。--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4日 (五) 16:11 (UTC)
饭桶很想成为人肉金盾。请哥哥姐姐们传我金盾大法。--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4日 (五) 07:13 (UTC)
请饭桶大人传我金睛火眼。--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4日 (五) 16:11 (UTC)
我認為在管理員到底某個數目前,都不適宜這樣做。--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2月5日 (六) 01:04 (UTC)
目前中文维基活跃管理员约20到40人(根据toolserver统计),等这个数量上百再谈任期可能更好--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2月5日 (六) 10:36 (UTC)
(-)反对:您们以為管理員是公務人員有錢可以領喔!何必要有時間性的規定,真搞不懂你們在想什麼,老是要把維基百科弄的複雜化。《 中壇太子元帥 》 (留言) 2011年2月6日 (日) 12:56 (UTC)
(-)反对,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如果维基百科这样,那不是太官僚化了吗?照这个态势,回退员,审查员,管理员,行政员……,都要搞任期制,都要定期推选,且维基百科人除了参与维基百科,还要照顾现实生活,这样,真正有必要干的事,什么时候能够干呢?顺其自然吧。—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1年2月6日 (日) 15:28 (UTC)

(+)支持,不過我覺得兩年到五年左右都沒所謂,一年倒是太短,年年重選也很煩人。「不是民主試驗場」不代表不需要民主,否則管理員就不需要票選了。不如乾脆由已有管理員指定,學北韓金氏王朝,更為省事﹖權力沒有制約,就會腐敗,這是政治的鐵則。就算大家再討厭政治,維基百科是人類參與的,就免不了會有「政治」。一個人有無限任期,那本來就是不妥的。--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5:51 (UTC)

(:)回應,可以看到閣下對wikipedia的理念有所不同。事實上,管理員的權限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譬如管理動作是可回逆的。相反,管理員身分意味著更多的責任,因為有些規則與方針是專門限制管理員的。,可以看到其實管理員的權限是什麽大不了的。不過自從這裡的人越來越多,就出現了對管理員的不同要求(也可以看成你所謂的「政治」);不過爭取共識就應該先於票選:票選是表達共識的工具之一。--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00:43 (UTC)
沒甚麼大不了的,但也夠厲害了,難道要動手殺人才算大權﹖這裡環繞管理員行為的爭執還不夠多嗎﹖如果管理員是沒什麼大不了的,那就不用爭論了,亦不需要有管理員了。--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09:54 (UTC)
(:)回應,原則上我是同意LungZeno的對於維基百科不是民主實驗的意見。不過如果因此高舉原則,漠視人越來越多而做成對管理員任期的訴求也是倒行逆施。--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03:56 (UTC)
(:)回應,或者我直接一點,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而不是「民主的百科全書」,中文維基百科積存到現在的這些問題,並不是單單以管理員有任期限制就能理清的。既然搭上了自由軟體、自由版權、自由內容、自由文化、自由社群,對權力的理解就不能停留在對權力的制約。中國人的歷史基本上是失敗的歷史(容我政治不正確,使用「中國人」一詞),徘徊在失敗的歷史在思想上會有其缺失。--LungZeno(talk) 2011年2月9日 (三) 06:40 (UTC)
上面回應並不對題,這裡沒人說過「民主是目的」,民主國家也只是「以民主為手段」而已。這個建議就是說「民主」可以更有利於這裡的管理。你可以不贊成這個建議,但請講清楚理由、分析優劣點,而不是說甚麼「民主不是目的」的空話。「這些問題,並不是單單以管理員有任期限制就能理清的」,十足十中共和香港政府拖延普選的藉口。維基百科的問題,甚至不是「單單有管理員就可以理清的」,那麼是否不用管理員了﹖為何大家拒絕一個建議的時候,會用上這種爛藉口﹖沒有更好的理由了麼﹖--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09:54 (UTC)
是我無法忍口,其實我是想做好一些東西後才展開自己的計劃。以下為我打算講又延後講的說話的其中一段:

自由社群是極不負責任的社群,看自由軟體的各種授權條款就知道了。自由軟體的安全性和正確性從不以我們保證xx等背書(endorsement)方式「達到」,亦從不要求創製者、修改者、改作者、衍生作品製作者等有這種義務。自由軟體改以其他方式做到。

可供查證(en:Wikipedia:Verifiability,常見譯法為「可證實性」),其實是一種形式正確、程序正確的做法,維基百科把判斷條目內容是否正確、是否事實的責任還給讀者,並不是每個讀者都是專家或受過專業訓練的人,甚至條目的讀者對那條目內容所屬的領域一無所知,這時,可靠來源成為可行的、務實的、容易的驗查手段或依據。維基百科中的數學領域、物理領域等的一些條目雖然包含證明、演算法,但很多時是介紹性資訊、來龍去脈、定義、結果、圖表、相關討論等的混合體,並不採用落落長的公理系統式的形式證明,維基百科既不是教科書,也不是論文集。對於本身就是講述公理、定義、定理、引理、演算法的條目,對於我來說,看了一大堆七嘴八舌的文字,有時還不如數式或程式碼般明瞭、更可正證或更可否證,當然前提是讀者有能力明白那些數式或程式碼。

以下為我曾經對小骆驼商队在站外寫過的言論的其中一段:

這就是我所寫的自由文化運動這類社會運動太先進,至今仍不被多數小老百姓所認識,技術上的先進與突破反而容易進入尋常百姓的生活,被尋常百姓所認識。 希冀「管理員」「有所作為」,希冀「管理員」會做到這樣、會做到那樣,希冀「管理員」帶頭做到,讓「管理員」代表社群、社區、維基百科,這樣根本就是不斷給予「管理員」各種特權和特殊地位,要「管理員」確有甚麼大不了。雖然維基百科「管理員」既不是官員,也不是議員,但人們的生活方式、思維方式仍然那麼「不自由」。

我有心理準備跟著會成為眾矢之的了。單從看以上言論,如果思考得不深入,則一些開口閉口「人民」的人就會開炮了。跟著再透露多一點,就到中文維基百科的一些管理員和社群內部核心成員要開炮了。
--LungZeno(talk) 2011年2月9日 (三) 12:23 (UTC)
理解LungZeno的意見。說真的,近期少見有這樣精煉的討論。可供查證其實可以算是將内容或者知識普及化的一種手段,前提是讀者有能力理解那些數式或程式碼以外,還有就是明白那些數式或程式碼是可供查證的一種表達形式。剛好可供查證適合wiki類共筆型百科全書的使用。同理,管理員中的任期等“制度”是可供查證的一種表達形式,前提是讀者有達成共識和投票的意識,還有就是要有自我醒覺對“管理員”有所希冀的思維方式。另外,也理解到跟著再透露多一點的後果,因爲在共筆型的網絡社群中,爲什麽沒有人或在有關事件出現時才對希冀的思維方式作出有選擇性的解讀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99.238.98.109對話貢獻)於2011年2月9月 (三) 19:18 (UTC)加入。
  • 可供查證除了其極實際的務實面向,還有其他面向,但相關討論暫且打住。引文的第一句──「自由社群是極不負責任的社群」和第一段最後一句「改以其他方式做到」其實是重點。而我說「就到中文維基百科的一些管理員和社群內部核心成員要開炮了」,因為「沒有甚麼大不了」並不是嘴上說說而已。--LungZeno(talk) 2011年2月10日 (四) 06:31 (UTC)
我不懂得如何討論自由社群是否等於不負責任的問題,不過「不斷給予「管理員」各種特權和特殊地位,要管理員確有甚麼大不了」倒是事實。但既然他們已有權在手,自然應該予以更高的要求,亦不適宜讓人不受檢查就無限延任、無限期地掌握權力。但我們也要承認,任期制充其量是為了汰劣,不保證擇優。擇優應在管理員選任方式上尋求。--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07:18 (UTC)
既然LungZeno兄认为打住,这方面我也认同。收笔前说一说,我觉得知縣大人还是在制约和制衡方面打转。现在这里已经有不同的影响存在,姑不论是“政治”还是自由软体。所以是否就不用管理员吗?是否就能以“制度”才能澄清呢?从行文来说,知縣大人看来是香港人;所以正当来说,就借用某学者的言语作结:“哈日反日不如知日”,欢迎使用“政治”上的对号入座。--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01: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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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旨聲明,我不代表任何事物,除了我自己。)為何要保證擇優?自由社群不做這種保證。自由社群會力求(strive),但不保證。重要的是,「力求」並不是沒有任何做法或方案。任期制解決甚麼問題?
  • 英文維基百科怎樣形容維基百科管理員?維基百科管理員只是 janitor ,以香港人的講法就是「看更」、「清潔阿嬸」、「垃圾婆」,其他不熟悉的人可以理解為像音無響子做的工作。不過與香港人認識的這些管理人員明顯不同的是,現在這些管理人員本身就是大廈的住戶。當然還有其他一些不同。
  • 不多說了,想更了解我的想法,可以看一下我之前的一些發言: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又再重提Pending ChangesWikipedia_talk:不再活跃的用户#又有人宣布退出维基百科Wikipedia_talk:封禁方针#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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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再打多一點字。「沒什麼大不了的」的正確說法是「不應該有什麼大不了的」。「不應該有什麼大不了的」並不是陸港官話,而是每個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都要放在心的自我要求,也是維基百科各種跟權限或管理有關的方針和指引等的制定方向,同時亦是維基百科系統的設計原則。「不應該有什麼大不了」並不是「大家都完全一樣」,這要有所意識,得到了別人沒有的權限,處在優勢,還說完全一樣或完全沒有分別,只是佔了便宜還賣乘。維基百科每個程式員、每個系統開發人員,都要意識到 code is law
  • 「不應該有什麼大不了的。」出現在Wikipedia:管理员,是在 2005年6月25日 譯自當時英文維基百科 (oldid=15944344)的「This should be no big deal,」,之後中文維基百科一直沒有改進,而英文維基百科那引言經過一段移除了的日子後,在 2006年8月15日 回來並加入了準確的歷史和來源,在 2006年10月29日 改為引錄全文(因為整個回覆依然屬短),跟著不斷發展,在 2010年1月20日 加入了最早期成立維基百科當年的歷史資訊和來源,發展到現在就是 en:Wikipedia:Administrators#History。歷史真相又再次勝利。
  • 那引言的全文為

監管員模式

(&)建議以監管員的選舉參考,以下包括本人之個人意見:

  • 一月中,先自行推薦自己或提名
  • 一月底,提名結束
  • 二月頭,進行投票(個人建議通過票數比現時之中文維基管理員要求低大約10%,即70%左右)
  • 二月中,進行confirm程序,上年度之監管員需要投票決定能否連任(個人建議通過票率為75%,此舉可使更多新人參與成為管理員)
  • 二月尾,對所有新上任人士進行授權,對所有不能連任者進行除權
  • (個人意見:其間社群如有不滿,可依現行之解任制度提請解任,將支持票率改為45%)

不知大家有何意見?-HW留言 - 貢獻2011年2月2日 (三) 03:40 (UTC)

(-)反对避免无人理会便成为共识的情况--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2月2日 (三) 11:48 (UTC)
选出的监管员任用是由基金会作出最后决定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2月7日 (一) 14:40 (UTC)

多鼓勵女性維基人成爲管理員

剛讀到小骆驼商队的意見。我覺得應該要選一些有人際經驗的人成爲管理員。通常的狀態來説,女性在處理人際和社交方面較好;另外在以知識爲主的百科,注入女性的柔和因子會令氣氛更輕鬆。--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8:01 (UTC)
维基百科女性编辑比较少... 先解决女性维基人参与问题吧,目前貌似只有Ws277和木木是女性管理人员--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2月3日 (四) 01:39 (UTC)
還有KJ和Smartneddy。ffaarr (talk) 2011年2月3日 (四) 02:56 (UTC)
还有User:Vinama3171。--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2:33 (UTC)
憑什麼方法去證明一個用戶的性別?--Mewaqua 2011年2月3日 (四) 02:43 (UTC)
看用戶框。-- 小虎 Tiger 2011年2月3日 (四) 03:00 (UTC)
根據用戶框,有很多用戶是K隆星人,見Category:K隆星維基人。--Mewaqua 2011年2月3日 (四) 03:40 (UTC)
我認為這其非強制性,因為始終還有很多維基人以管理員做目標。我們應該是鼓勵更多人成為管理員,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2月3日 (四) 05:09 (UTC)

管理員任期制

我知道提這個又要被批評了。我一直也是支持管理員終生制,並希望透過罷免機制來淘換不適任管理員,但是發展至今,我決定重新思考任期制的可行性。考慮了過去對任期制的批評,簡單描述現在我所思考的任期制:

  1. 任期一年。
  2. 每年固定月為改選月。
  3. 僅被提名改選的管理員需要再次經過社群投票確認是否續任(意即沒被提名改選的管理員便自動續任一年)。
  4. 過去段時間在中文維基百科貢獻達次數的用戶才有提名權。
  5. 一個用戶只能提名改選一個管理員。
  6. 提名改選不需要理由。
  7. 改選投票過程及投票權等等規定悉同管理員選舉。

字處是這個制度的參數,大家可以思考。另外為避免發生極端情況,例如所有管理員都不能續任、能續任的太少…等等,可以考慮拉高提名權門檻或設置改選人數上限等方法(方法很多)。還有,任期制和罷免制是並存的,但作為配套措施,可以考慮更加明確化、嚴格化罷免條件。
過去反對任期制的意見多是認為定期改選會消耗社群大量精力,但我認為我提出的這個方法可以避免極端的情況,同時讓管理員適不適任的問題回歸到社群是否願意繼續信任,不需再爭執管理員是否犯了什麼錯。--百楽兎 2011年7月6日 (三) 07:49 (UTC)

其余问题均可支持,唯独“投票”已被证实无法阻止有组织性拉票及真人傀儡等问题,不可再用。-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8:15 (UTC)
可是目前沒有比投票更廣為接受的方法,所以頁面存廢在用、所有的維基計畫在用、全世界在用、金正⊙也假裝在用,中文維基百科還是只能繼續使用。--百楽兎 2011年7月6日 (三) 08:32 (UTC)
至少commons,meta和英文版已经不是通过投票來决定了(中文版的存废讨论也不是投票决定),不如学习他们的做法(不知道其他还有哪些这样?),采用共识决,而不是投票。任何用户可以提出合理意见,然后由具有一定资格的用户(例如达到某编辑次数等,这一点上与百楽兎意见差不多)对用户的意见进行评议,来决定是否成为/取消管理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6日 (三) 08:35 (UTC)
他們的做法其實本質上還是在投票,只是投票權的資格提高了,或者說是兩院制的一種形態。在我的設想裡,改選時的決定方式悉同選舉管理員時,兩者的方式應該是連動的才合理。--百楽兎 2011年7月6日 (三) 08:54 (UTC)
还是那句,傀儡不解决,什么都没有用。-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9:00 (UTC)
真的本質上還是投票吗?参考m:Steward requests/Global permissions#Requests for global rollback permissions:“This is not a vote, and all input is welcome. Stewards will determine whether consensus exists; when doing so it is likely that the weight given to the input of those involved in cross-wiki work will be most influential.”en:Wikipedia:Requests for adminship:“This discussion process is not a vote (it is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a !vote, using the computer science negation symbol). At the end of the discussion period, a bureaucrat will review the discussion to see whether there is a consensus for promotion.”--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6日 (三) 09:10 (UTC)
當然。他有這個決定的權力是怎麼來的,再往上推,最終還是要推到維基社群的投票。除非這些有權人士的任用全是一個最高權力者/組織決定。只要不是獨裁制,以當前的技術來說是不可能否認投票的必行性的。--百楽兎 2011年7月7日 (四) 02:34 (UTC)
「提名改選不需要理由」基本就違背共識是基於理據的精神了。另外不可再用投票制。頁面存廢事實上不是一個投票制而是理由制,比方說一個條目4票支持刪除,但第五位改寫了條目使前四票所持刪除理由消失,並投下保留票,就算最後票數是4:1也應該是保留而不是刪除。共識制比的是理由,而不是立場。--Reke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9:12 (UTC)
这个改善也未尝不可,毕竟解决了先前的建议所存在的问题(如耗费资源人力),类似于监管员的年度confirmation。只是关键在于这样改了之后是否可以解决矛盾之所在?如果仍然是以目前的行事方法,我认为这样只不过是将当前的罢免改成了一年一度而已,仍然改不了支持的理由千奇百怪(反对的理由说不到点子上)。关于前面的“提高资格”,可以看一下最近的一次元维基管理员申请,m:Meta:Requests_for_adminship/Ruy_Pugliesi,和你说的还是有一些差别的。--Ben.MQ 2011年7月7日 (四) 02:05 (UTC)
並沒有違背什麼精神。WP:管理員的精神便是管理員要基於社群的信任,社群信任或不信任就是理由,選舉管理員的本質就是這樣,比的就是基本的理由+很多的立場。一個用戶得了社群信任而當選管理員,如果他確實是社群所信任的管理員,他應該也能在被提名改選時通過相同的選舉過程。
另外,我不反對共識制,但首先請在心中有個觀念,審查「人」和審查「事」是不同的,人的問題比事的問題複雜太多,即使是事的問題也常有各有各理、難成共識的情況;人的問題更是理由和立場難以一刀難斷。人的問題若要純論理由,那就得用法律或需要一個絕對權威的審查人/機構了。--百楽兎 2011年7月7日 (四) 02:34 (UTC)
當然我猜最後一定又會無疾而終,不過姑且說說﹕
建議太複雜,所謂「任期制」就是管理員任期固定,到期要落任,要連任就得重選。所以只要那管理員一到期就要通過重選程序,根本不需要再等待甚麼「提不提名改選」(這只會變成另一個罷免程序,是多餘的)。但程序不需要像新任那麼複雜(又提名又甚麼的),管理員只要不打算到期就落任的話,在到期前某時間(約一個月﹖)可自動開始重選程序,先討論後投票就可以。
至於任期,我想一年太短了,年年重選會很煩,就算長到三至五年內我也可以接受。
某人對「投票」的莫名反感,實在奇妙(尤其是不斷聲稱有人造票但並無出示證據,耍這種花招真是煩厭)。根本管理員選任本身就是以投票決定,那麼是否連選任管理員也不應投票﹖但好像只聽到反對罷免或重選之類進行投票。
為何投票是合理的﹖管理員執行權力,是建基於其他用戶的信任,投下一票是反映信任的最有效方法。一個管理員如果失去社群的信任,再佔位下去也只會傷害社群。而只有定期的重選才可以重新肯定社群的信任。--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8:46 (UTC)
三到五年全面改選一次……雖然個人感覺時間間隔有點久而且選舉規模有點太大,但也許不少人會接受這種任期制度。--百楽兎 2011年7月11日 (一) 07:52 (UTC)
一年恐怕真的太短了,因為不同管理員在不同日期到任,由年頭到尾不停在投票也有點不務正業。五年感覺可能太久,或許三年是合適的。現在七十多個管理員,分為三年大概一年有廿多個落任,要重選的話一個月也是兩個﹔如果五年的話就一個月一個重選,投票都不至於會太繁忙的。一個管理員是不是有心服務維基,兩三年總應該讓大家都看清楚了。選舉規模不會太大的,反正就像現在的管理員選任投票吧﹖(而且不用提名呢,當事人自己說想續任就可以進入投票了。) --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8:21 (UTC)
我提的一年改選制不會變成一天到晚投票,也不會變成全員都改選的。--百楽兎 (留言) 2011年7月13日 (三) 02:18 (UTC)

義大利語百科和瑞典語百科都已经实行了任期制,为什么中文维基不可以呢?

维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方針草案/一/其他語言版本制度參考提示,義大利語百科和瑞典語百科都已经实行了任期制,那么为什么中文维基不可以实行任期制呢?任期制的好处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可以减少社群无谓的纷争,管理员权力的授予更制度化。--Pickproof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9:45 (UTC)

不好意思,把你拉进我们的讨论中。任期制不是大问题,问题只是如何选人。我已经说了,投票是不可行的。-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9:52 (UTC)
任期制其實也可能增加無謂的紛爭,例如每次任期一到就有政治運作。--Reke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1:49 (UTC)
其实也可以这么问:英文维基百科、元维基、维基共享资源都已经实行了共识制,为什么中文维基不可以呢?☺謝謝你--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6日 (三) 11:54 (UTC)
應該說是管理員共識制,以後管理員覺得是對就是對,其他用戶的意見會被不斷矮化。--Inn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19:03 (UTC)
也可以啊,請具體提案。--百楽兎 2011年7月7日 (四) 02:34 (UTC)
请考虑上面说的“仲裁人机制”-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2:44 (UTC)
英文维基与中文维基有什么可比性呢?英文有Jimbo那样的权威,即使不投票也能让人信服,中文维基有谁呢?无论是仲裁还是考核,都需要一个最终的权威/而且英文维基人口众多,正如现实中的国家那样,人多就不适合直接民主,可是中文维基活跃的就那么一千几百人,投票很不方便吗?所以除非中文维基出现像Jimbo那样的人物,或者中文维基已经壮大到英文百科的程度,投票依然是最不坏的方法。支持任期制。--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33 (UTC)
再说纯投票是个好方法,真的搞笑啦。嫌这次没有闹够?--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17:41 (UTC)
可以考慮,需先有人提出草案,並在討論中達成共識。--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8:59 (UTC)
不如试一下将那个版本的指引翻译过来。-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9:41 (UTC)
要實行共識制的先決條件是有爭議的各方都需要清楚的認知,自己堅持的說法很可能不會被多數人認同,或者是部分被納入共識的形成內容當中。當共識與自己的堅持相去甚遠的時候,那要怎麼辦?真的要維護共識制的可行的一大要件就是在這種狀況下也不能訴諸不當的手段或是進行破壞性的編輯。
因此,在此勸告某人,不要答應的太快,然後當共識不如你意的時候就推翻這個制度。講話做事的信用有很大的部分來自於具有一致性的紀錄和邏輯,而不是你隨口的可以啊之類的回應。-cobrachen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3:32 (UTC)
同意人家提案都不行喔?好可怕啊。不過某人大概不太想理你了^_^ --百楽兎 2011年7月11日 (一) 07:21 (UTC)
看看近來連「申請管理員」也被在香港高登討論區進行的針對性拉票影響,想不想以後變成由香港高登討論區讀者指揮中文維基百科?先搞好「如何決定誰加入誰離開」的制度,才有可能談任期制是否可行。--Mewaqua 2011年7月17日 (日) 14:56 (UTC)

一點想法

我在想如果將管理員比作國家的公務員的話,管理員是政務官還是事務官?如果性質比較偏向事務官的話,我覺得投票制就不適合用在管理員身上,而應該比照現實國家的事務官,以考試之類的制度為之,通過一定測驗即可就任。而隨之而來的,便是考核制度,如果經考核後績效欠佳的管理員就該撤職。不過這個考核制度不該用投票制,而是有一定的審視標準去檢視某管理員在一定期間內的表現,例如期間內有無違反方針的紀錄,活動活不活躍等檢視標準。--122.121.207.131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2:03 (UTC)

我之前已有这个提议。User:Edouardlicn/管理员评选草案1-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5:26 (UTC)
“考试”都有其主观性,主要是来自评分者的主观性。实际上跟投票没区别。--教父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7:18 (UTC)
對,怎麼判定、誰來判定,我始終想不出合理的方法。--百楽兎 2011年7月11日 (一) 07:48 (UTC)

其他意見

任期制未必能解決當前部分管理員在行使職權時有存在的濫用職權的問題,需要的是有效的監督和罷免機制。參考维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1.2 先例(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7%AE%A1%E7%90%86%E5%93%A1%E8%A7%A3%E4%BB%BB%E6%8A%95%E7%A5%A8/Mosesofmason/%E7%AC%AC2%E6%AC%A1) 雖然過於嚴格,但只要堅持像這樣的過失即可罷免管理員,應該會改善中文WIKI目前的環境。 管理員解任以後仍可以繼續申請管理員資格,比如該案例,考慮其罷免原因當屬過失行為,今後多加留意即可避免。如果Mosesofmason繼續申請的話,我會投支持票。 --chehw 2011年7月6日 (三) 12:43 (UTC)

请告诉我,怎样解决站外拉票和傀儡。-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5:28 (UTC)
管理員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挑使用者毛病就是欺負新手,使用者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提罷免就是可以改善中文WP(維基百科的簡寫不是wiki)的環境。--Reke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6:53 (UTC)
一開始我已寫了,任期制和罷免制是共存的。兩者有互補關係,所以實行任期制的同時不免要對現行的罷免制進行修改調整。--百楽兎 2011年7月7日 (四) 02:34 (UTC)
使用者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提罷免就是可以改善中文WP(維基百科的簡寫不是wiki)的環境?--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05:12 (UTC)
To 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站外拉票」是你拋出的概念吧。傀儡問題用check user. 這兩個概念與目前的討論不相關,請不要隨便拋出些概念來攪和。監督和罷免主要依據的應是「中立性觀點」和「可查證」的論據,只要更多的wiki編者堅持這一原則,特別是管理員自身堅持這一原則,就可以了。 --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3:31 (UTC)
不想「一竹篙打一船人」或否定非活躍用戶的貢獻,不過「活躍或貢獻大」的用戶的意見被「不活躍、貢獻少(甚至有一些可能是傀儡)」的用戶的意見「一票抵一票」淹沒,「來自世界各地」用戶的意見被「某一個城市」的用戶的意見淹沒,被這種自欺欺人的「偽社群投票」牽鼻子走的中文維基百科不會有好的前景。--Mewaqua 2011年7月7日 (四) 16:03 (UTC)
  • 監督和罷免的依據是觀點,是符合「中立性觀點」和「可查證」以及「非原創」的原則的觀點,不是數人頭數。一個人可以提出N個理據,有必要擔心傀儡的影響嗎?傀儡問題所暴露的是管理員對WIKI三大核心方針的漠視或運用能力不足,傀儡問題完全可以靠提高管理員素質和能力(依靠監督和罷免來促進)來解決,何必非要糾結於“根治傀儡”這一幾乎不可能實現的途徑呢?--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18:20 (UTC)

题外话:刚才修改了维基百科:管理员#避嫌中的关于保护的叙述,原来的内容与现在的保护方针不一致,否则到时候争执起来一个拿维基百科:管理员#避嫌说事,一个拿保护方针说事,这架就有的好吵了。另外,维基百科:管理员#避嫌的另外两项其实也同样不切实际。例如“封禁:管理员不得封禁反对自己的用户;”记得这两天看到有个用户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某位破坏者故意把所有管理员名字都写出来,然后进行反对,那么他接下来干什么都不会有人能管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6日 (三) 16:35 (UTC)

还是老问题,真人傀儡无法处理,就无法确定投票权。投票权确认失败,投票就不应产生任何效力。-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6:24 (UTC)

  • 還是上面的答复:“監督和罷免的依據是觀點,是符合「中立性觀點」和「可查證」以及「非原創」的原則的觀點,不是數人頭數。一個人可以提出N個理據,有必要擔心傀儡的影響嗎?傀儡問題所暴露的是管理員對WIKI三大核心方針的漠視或運用能力不足,傀儡問題完全可以靠提高管理員素質和能力(依靠監督和罷免來促進)來解決,何必非要糾結於“根治傀儡”這一幾乎不可能實現的途徑呢?--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18:20 (UTC)” --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07:15 (UTC)
口号喊得响,怎么做?“靠提高管理員素質和能力”?假设一方动员1000人过来投票,你让谁来谈素质?根治傀儡不可能,所以唯一办法是结束投票。-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7:25 (UTC)
傀儡之所以為傀儡,就是矇著眼不會管理據不理據的。根治傀儡要改變的當然是審議的方式,將動員式的數人頭投票改為有固定人數的團體進行討論(要不要投票則未必)--Reke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2:54 (UTC)
如果还非要沿用老路,走投票路线。建议可以在中文版订立这样一个方针,所有的投票(或某些重要的投票),在点票时可以对所有有疑问的(或者干脆所有的参与者)要求进行CU,就像理事会选举设有boardvote对投票进行监督一样(其实就是主要通过CU来看有没有傀儡作弊等问题),只不过中文版没有CU,只好把这个任务提交到元维基去请求。虽然这样做不够善意推定,但是考虑到很多人认为傀儡严重,那也就只有这种办法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8日 (五) 08:18 (UTC)
哥哥觉得监管员有可能同意吗?--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30 (UTC)
等中文維基自己有CUer的時候說不定有可能(笑)。不過書生別犯傻了,真人傀儡不是CU能處理的。--Reke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2:54 (UTC)
如果是本地方针的要求,监管员没有理由拒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11日 (一) 02:30 (UTC)

这样讨论下去是无法形成共识的

百楽兎一下子抛出个方案,然后大家就围绕着一些方案细节说来说去,当然无法形成社群共识。我想大家应该先就是否实行任期制进行讨论,说说理由,达成共识,这个共识达成了,才再往下讨论任期、候选资格等问题。我赞成任期制,因为现在的罢免案实在太耗费社群精力,也造成了社群分裂。有了任期制之后,我赞成提高罢免案门槛,只有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例如管理员凭借权力扰乱维基)才能启动罢免程序。--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11:55 (UTC)

  • (+)支持实行任期制,在此条件之下,我同意提高罢免案的门槛,除非急迫的持续性破坏可以动用紧急罢免,此外完全禁止任何罢免案我也可以同意以达成妥协。--苹果派.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21:46 (UTC)
(:)回應huangqinfeifei:現在還在討論階段,目前只是投石問路而已,希望能集思廣益。--百楽兎 2011年7月26日 (二) 03:24 (UTC)

在方针中界定管理员滥权行为

在下认为有必要WP:ADMIN避嫌一小节中加入“任何方针与指引或共识都无法豁免对管理员的限制,且滥权行为一经发生,便即成事实,不论其行为之正误。”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端。先在这里征求下大家意见,再考虑是否发起投票修改方针。--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5:17 (UTC)

不明白意义何在。另外一切都是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共识的结果是这样的,又为何作为所谓“滥权”来看-- Ben.MQ 2011年10月10日 (一) 16:27 (UTC)
我的意思是就是加一句话来表明管理员避嫌规则只有违反和没有违反两种情况,当行为发生时不论其行为之正误或想法之好坏均为滥权行为;也就是只要管理员触犯了避嫌原则,就无可豁免。--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08:00 (UTC)
這樣就把維基的方針變成法律體系了。--Reke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08:09 (UTC)
維基百科收錄準則及釋義表明不可照本宣科,所以不建議設立此條款。--J.Wong 2011年10月11日 (二) 09:45 (UTC)
各位说的很有道理,在下不想特别提及谁,不过还请各位告诉在下如果一个管理员否认自己行为违反避嫌时,怎么办?难道一定要到放到社群来让大家探讨还是去走RFDA,在下都觉得没有必要。对我来说如果一个管理员知道他的行为有违方针不应出现其实就可以了。--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3:14 (UTC)
你这样写了,人家仍然也不会认为自己是“违反方针”啊。--Ben.MQ 2011年10月11日 (二) 15:29 (UTC)
所以我在想是不是可以定义一下凡是避嫌规则就没有豁免,凡是发生了行为即不被容许。虽然我认同对管理员的限制因该自觉遵守,我也相信管理员能够遵守,但是事情确实发生了,这让我很郁闷。如果管理员自己不能约束自己使用权限,而又没有规则限制管理员,就会发生如同“路西法效应”的问题。虽然我不同意仅因违反避嫌规则就惩罚管理员或者动员复杂冗长的罢免,但是违反避嫌规则的管理员若拒不承认或不认为这种行为的不正当性,关于对管理员的限制岂不是一张白纸毫无作用,这便有导致在下困扰的问题。当管理员拥有更高的权限时,如果其不能自觉遵守限制,规则又不能限制他,势必导致对普通用户的不公,造成了一种不平等境况,无疑是不符合维基百科的基本政策的。--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1:52 (UTC)

管理员不是政府官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01:07 (UTC)

我赞成诸位关于不将在下所提出的语句加入方针的建议,只是请问各位那管理员的限制是用来干嘛的呢?管理员违反了限制,就任由行为的发生,甚至管理员本身都可以不承认自己的行为?--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13:36 (UTC)
有道理不等于有办法。这种事情拿出来只会被人笑死,中文维基百科乃充满是非之地。一方面有贪图方便追求快捷讲究朋友关系的管理员,一方面有跃跃欲试希望有所作为但想不出完整解决方案的维基人。两者一轻一重,只有调和之时,才是维基中文社区稳定发展之日。--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15:55 (UTC)
管理員依照方針行事、不濫權,這方面還會發生什麼問題要人去想解決方法?要去調和什麼?問題的根源不在就沒有問題。--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03:28 (UTC)
对在下来说,不过是无心把仅有的在维基的时间花费在和别人争论一件违反方针的行为是否违反方针,也无心去争论发生的行为是否发生。这次事情从滥权开始,又是用户页,又是互助客栈,有什么意义呢?我只不过是想让一个人承认他的错误,明白他的错误,记住他的管理权限是普通用户给的而已。edo兄你错了,我只是发生了这件事,让我觉得很累,您看我很少在客栈长篇讨论,我觉得写条目比说这些事情重要多了。也就是这个原因,我觉得有些没有用在写条目上的时间是可以规避的,有作为,恐怕处处发表自己意见,参与各种争论的人才是吧。--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1:16 (UTC)

建议废除管理员避嫌方针的“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并废除Wikipedia:快速删除的G8

“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这句话本来就有问题。假设管理员A把XXX提交存廢討論,用户B把XXX提案快速刪除,管理员A把XXX刪除,是否违反此规则?


现在有很多管理员删除没有挂{{d}}或{{vfd}},也没在WP:AFD讨论的页面,大致可分成以下几种情况:

  1. 删除MediaWiki页面,如MediaWiki:Tog-watchmoves
  2. 解封用户后删除用户页,如User:Πrate
  3. 因用户夺取而删除,如User:Joy
  4. 用Nuke删除未挂{{d}}或{{vfd}}的页面;
  5. 删除符合快速删除标准但未挂{{d}}或{{vfd}}的页面,如石虎 (消歧义)
  6. 因技术原因删除未挂{{d}}或{{vfd}}的页面,如Template: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行政区划
  7. 用Twinkle删除页面后,会自动删除重定向到被删除页面的页面;(这条是新加的)--2011wp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06:52 (UTC)
  8. 因移动请求而删除页面。

再看看以下两条:

管理員可直接删除符合下列準則而又掛有快速刪除模板的頁面或文件。

Wikipedia:快速删除

G8. 管理员因技术原因删除页面。
  • 只有管理员可以使用G8删除,一般用户不可使用{{d|G8}}。

Wikipedia:快速删除

这2条相互矛盾,管理员可以使用G8删除未挂{{d|G8}}的页面,但上面又说不允许。

因此,我建议:

  1. 删除Wikipedia:快速删除的G8标准;
  2. 删除Wikipedia:快速删除的“另外,管理員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这句话;
  3. 删除Wikipedia:管理员的“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这句话;
  4. 设置Wikipedia:管理员直接删除页面规范(暂定名),限制管理员直接删除页面行为。--2011wp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06:33 (UTC)
(!)意見:G8一般是因为移动请求等,需要暂时删除页面的,也不是自作主张随便删的,可以考虑管理员使用G8时必须在摘要里给出请求依据?--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06:54 (UTC)
没有办法给出摘要,因为这是是直接移动失败,询问是否删除以便移动之后系统自动生成的。--MakecatTalk 2012年7月12日 (四) 06:58 (UTC)
(!)意見
  1. G8保留,因為這算是授權處理移動請求的一種宣告。
  2. 不須要另外建立Wikipedia:管理员直接删除页面规范,相關規範直接在Wikipedia:快速删除裡面講清楚就好。
  3. 避嫌裡的“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這句話確實可以考慮改一改,我記得幾年前有討論過這個問題,當時好像是認為重點是管理員只要有依據共識動作就可以了。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2日 (四) 11:04 (UTC)
我的两个解释一下,第一个是(并且其他同类的多半是)内容移动/合并到translatewiki,或者消息需要修正(我删的原文:將我移動的頁面加入我的監視列表,需要加入“移动的文件”)而我认为没有在本地修改的必要(即,本地没有定制内容而只是早期的软件本地化遗留,或其他不熟悉MediaWiki本地化系统的管理员的操作);第二个是我机器人错误操作大量建立的,逐个挂{{d|G10}}的话,真处理删除的管理员得累死……Liangent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15:23 (UTC)
改成“一般情况下,管理员不应该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似乎好一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3日 (五) 01:33 (UTC)
建议把G8改为:
G8. 因技术原因需要删除的页面。
  • 包括解封用户后删除用户页、因用户夺取而删除、删除MediaWiki页面、因移动请求而删除页面、(他人建立的用户页、被替代的模板、无有用内容的消歧义页等)。
  • 使用{{d|G8}}等。

其中括号的内容是从英文版en:WP:CSD#G6翻译过来的,需要进一步讨论是否加入G8。--2011wp留言2012年7月13日 (五) 04:39 (UTC)

被替代的模板是啥意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3日 (五) 09:17 (UTC)
括號內容的東西以目前中文維基的作法,應該都是要存廢討論處理的,特別是被替代的模板、无有用内容的消歧义页,這不適合單獨由管理員決定。--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23:02 (UTC)

第二版

G8. 管理员因技术原因删除的页面。
  • 包括解封用户后删除用户页、因用户夺取而删除、删除MediaWiki页面、因移动请求而删除页面。

--2011wp留言2012年7月17日 (二) 05:15 (UTC)

這樣的內容目前沒有意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7日 (二) 06:40 (UTC)
本人还要把“另外,管理員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改为“在有争议时,管理員不应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且把“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改为“管理员不得删除有争议且未产生共识的自己提议删除的页面”,同时允许管理员直接删除明显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且无争议的页面--2011wp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13:23 (UTC)
關於快速刪除的部份:什麼情況需要急迫到讓管理員自己刪除自己認為應該快速刪除的東西?快速刪除現在的機制是只要兩個人認同,就可以進行刪除的動作;如果管理員可以直接刪除自己認為可以快速刪除的東西,那就等於單憑自己一人的判斷就可以決定,而且他人還不易有機會再次審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8日 (三) 22:53 (UTC)
個人認為管理員刪除任何頁面都以Delete模板請示,除非是緊急情況,已經確定為嚴重的破壞,利用不應利用的空間創建頁面或一稿多投的情況等等,我是見過一位管理員這樣做,他還把自己的討論頁自己半保護,這樣應不應該需要去避嫌?--Flame 歡迎泡茶 2012年7月19日 (四) 02:36 (UTC)
MediaWiki页面不能乱挂delete模板,否则可能被用户直接在界面上看到。Liangent留言 2012年7月23日 (一) 06:45 (UTC)

G8因为没有用户反对已经修改了。--2011wp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14:54 (UTC)

第三版

“管理員除了明显符合G1、G2、G3、G10、G11、G15、G16、A1、A2、R2、R3、R5、F1、F5、F6、O1、O3、O4的标准外,不得直接删除未挂快速删除模板的页面”--2011wp留言2012年7月23日 (一) 00:04 (UTC)
意思是:管理員可以直接刪除明顯符合這些快速刪除理由的條目嗎??我認為這些都不應該單由管理員一個人直接決定刪除的。此外,上面提到的MediaWiki,我覺得可以另外討論該如何處理。我認為除了緊急狀況、以及操作上會有困難的狀況以外,都不應該允許單憑管理員一個人決定刪除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3日 (一) 23:31 (UTC)
“管理員除了明显符合G3、G10、G15、F6、O1、O3、O4的标准外,不得直接删除未挂快速删除模板的页面”--2011wp留言2012年7月24日 (二) 06:56 (UTC)
我還是認為G3, G10, G15, O3, O4都不該由管理員自行判斷後直接刪除(主要是「明顯」其實是很主觀會有爭議的),至於O1一般用戶不掛模板,管理員也不可能去刪除,如果列入這個,是允許自己任意刪除管理員自己的用戶子頁面嗎?F6我不熟悉,所以我暫時沒有議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4日 (二) 07:40 (UTC)
明白MediaWiki不可亂來,但如果真的要去到非刪不可的情況應可怎辦,包括可能因為技術的問題而提刪的內容。--Flame 歡迎泡茶 2012年7月24日 (二) 09:43 (UTC)
还是找我之前做过的举例吧,被机器人错误创建的页面呢?手工对抗自动操作显然效率极低,当然也可以把自动的删除操作改成自动标记{{d}},但进行后,这些页面便进入CAT:CSD和非批量提交的页面混在一起,使其他管理员难以对付。最近Jimmy-bot提交的也是这个问题,把整个分类都占满了,想看看有什么广告之类的提前处理都难找。Liangent留言 2012年7月24日 (二) 21:37 (UTC)
cmnamespace?--Jimmy Xu  ·  · 2012年7月24日 (二) 23:19 (UTC)
其實我會覺得,這時候更需要手工一個一個確認,以避免機器人出錯。昨天的大量,其實需要的是時間......,而且是非迫切需要立刻刪除的東西,讓大家慢慢清理其實也沒有關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4日 (二) 23:53 (UTC)
我没说清楚还是咋的,是两个问题:1、我要删除的是我自己批量创建的同类东西,要确认也理论上再找一个管理员确认此类页面可以删除,然后就可以批量删除,而无需逐个确认。2、把Jimmy-bot的例子拿出来是说虽然这个例子是需要逐个确认的,但无论是否需要逐个确认,把不是迫切需要删除的东西批量放入速删分类,使得迫切需要删除的东西无法快速得到处理。Liangent留言 2012年7月25日 (三) 04:14 (UTC)
我覺得維持避免管理員自行決定快速刪除的原則是必要的,狀況一,如果可以能夠有個動作讓大家知道刪除前有經過另外的管理員確認,那應該沒甚麼問題。狀況二,其實現在的解決方案(另外建一個獨立的分類)已經避免和其他快速刪除混在一起的問題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5日 (三) 06:06 (UTC)
那个明显不算解决方案吧,就是我一个临时的hack。Liangent留言 2012年7月25日 (三) 06:49 (UTC)
(!)意見CSDF6需要确认。至少需要速删通知。如果用户刚上传一个文件,准备放到条目上之前就被删了,而且都不知道,咋办。 -- Tusooa Zhu 2012年7月26日 (四) 06:52 (UTC)
比如F6的图像应该咋提删七天后删除?--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7月26日 (四) 07:50 (UTC)
偶爾還有一種狀況,原本有被條目使用,結果被別人未說明理由就直接從條目中移除圖像(純粹移除,不是替換),然後圖像就被掛上F6.......--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6日 (四) 22:50 (UTC)
合理使用的文件页上要有到条目的链接。Liangent留言 2012年7月31日 (二) 02:38 (UTC)
是啊,以方針而言這些刪除動作都是沒有錯的,只是對於那些上傳檔案,並依規定添加入條目的人,就會覺得莫名奇妙。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31日 (二) 23:24 (UTC)

第四版

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的页面,但是如果需要删除5个以上符合同一快速刪除理由的页面,可以先行删除,但要在某页面公告--2011wp留言2012年8月2日 (四) 08:54 (UTC)

(-)反对,Nuke可以一次请求批量删除,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其他用户根据CSD要求的即可;其余必须一个一个挂一个一个删。--达师218372 2012年8月3日 (五) 06:10 (UTC)
那么像{{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行政区划}}这种形式的删除是否应该允许?--2011wp留言2012年8月3日 (五) 06:41 (UTC)
而且[1]有很多Nuke删除没有一个挂上delete,如User:202.172.25.111--2011wp留言2012年8月3日 (五) 06:45 (UTC)
@Hat600:至少允许用把页面列在某页面来代替挂模板。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3日 (五) 09:15 (UTC)
然后MediaWiki空间我的意见是,这个空间不是用来写东西的,至少在现在的MediaWiki版本中。所有对此空间的操作均为系统维护,创建、编辑、删除等应该执行一样的标准。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3日 (五) 09:20 (UTC)
不行,页面被链入不会通知监视这个页面的人。MW不能速删也不会怎么样。--达师218372 2012年8月5日 (日) 16:01 (UTC)
MW那交AFD占空间吗?话说现在MW空间操作有没有方针/指引/或其他形式的什么共识的。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5日 (日) 17:21 (UTC)

管理员避嫌方针的修订建议

本人因为各种原因未继续参与此讨论,现恢复此讨论。

英文版管理员避嫌方针内容如下:

In general, editors should not act as administrators in cases in which they have been involved. This is because involved administrators may have, or may be seen as having, a conflict of interest in disputes they have been a party to or have strong feelings about. Involvement is generally construed very broadly by the community, to include current or past conflicts with an editor (or editors), and disputes on topics, regardless of the nature, age, or outcome of the dispute.

One important caveat is that an administrator who has interacted with an editor or topic area purely in an administrative role, or whose prior involvement are minor or obvious edits which do not speak to bias, is not involved and is not prevented from acting in an administrative capacity in relation to that editor or topic area. This is because one of the roles of administrators is precisely to deal with such matters, at length if necessary. Warnings, calm and reasonable discussion and explanation of those warnings, advice about community norms, and suggestions on possible wordings and approaches, do not make an administrator 'involved'.

In cases which are straightforward, (e.g. blatant vandalism), the community has historically endorsed the obvious action of any administrator – even if involved – on the basis that any reasonable administrator would have probably come to the same conclusion. Although there are exceptions to the prohibition on involved editors taking administrative action, it is still best practice in cases where an administrator may be seen to be involved to pass the matter to another administrator via the relevant noticeboards.

A user seeking administrator or uninvolved user help may use the {{uninvolved|type|details}} template to request assistance. Requests will appear in Category:Requests for uninvolved help until removed.

en:Wikipedia:Administrators

请对相关内容发表意见。--2011wp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05: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