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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祥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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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祥麟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贯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字号字士仁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嘉靖五年丙戌科同进士出身

陈祥麟(?—?),字士仁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丙戌进士。官至山东提学副使。

生平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进士。授湖广东安县知县,调麻城县知县,足疾疏改湖州府教授。迁南京刑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出为云南姚安府知府。母丧服阙,补南安府知府。为官清廉。累官山东提学副使,因积劳卒于官[1]

所著有《四书诗经正蒙》行世。

参考文献

  1. ^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五十六》:《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五十六》:副使陈士仁先生祥麟 陈祥麟字士仁嘉靖丙戌进士。授东安知县。东安地狭邻边时诏征土兵讨田州,所过骚掠。祥麟搜剔弊蠧,犒饷具而民不扰。尝修学宫,作社学,毁淫祠,改诸佛刹为书院。以廉能调麻城,足疾疏改湖州教授,主江西文衡,所得多名士。迁南京刑部主事,常提狱,命人洒濯囹圄,不深锢诸囚,囚甚德之。历员外、郎中,出守姚安。郡杂夷难治,祥麟约以威信,靡不辑服。母丧服阕,补南安,或有讽祥麟稍稍为子孙计者。祥麟艴然曰:“昔人遗后世以安,吾岂欲置之危哉!”尝自言:“吾自筮仕以来,未尝置一人于重辟及谪戍者。”其廉慎仁爱类如此。擢山东提学副使,至则崇礼教作士气,每阅诸生文义,必为之芟削改正。以积劳卒于官,士林伤之。同寅检行橐萧然,各捐俸为赙。所著有《四书诗经正蒙》行世(莆田志)
官衔
前任:
林介
明朝南安府知府
嘉靖年间
继任:
刘希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