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蛟 (明朝)
林騰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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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按察司僉事 | |
籍貫 | 福建延平府永安縣 |
出生 | 正德丁丑八月三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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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騰蛟(1517年—?),字士才,號三泉,福建延平府永安縣二十六都貢川人。明朝官員。
生平
嘉靖癸卯科(1543年)福建鄉試第二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林騰蛟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九十七名,三甲八十四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新會知縣,丁母憂。服闕,補休寧縣知縣,升山東道監察御史、河南按察使司僉事,卒於官。《永安縣誌》有傳。[1][2]
家族
曾祖林道清。祖父林紹。父林祥,府經歷。母鄧氏。具慶下。兄騰驥、騰鯉(貢士)。弟騰鯤、騰鵬、騰鵠。
註釋
- ^ 萬曆《永安縣誌·卷六·選舉志·進士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嘉靖二十年丁未中李春芳榜 林騰蛟 二十六都貢川人。新會、休寧二縣知縣,升山東道監察御史、河南按察司僉事。有傳,祀鄉賢。
- ^ 《永安縣志·卷七·人物誌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林騰蛟 字士才。二十六都貢川人。少穎悟不群,為文立就;每見義必為,無所避。鄰郡同知劉奉委至,值國喪,縣如常治酒演戲,林曰:「是尚可以為樂時乎?」乃作書責以大禮,及旦,面上之。同知覽畢,憮然曰:「幸教知矣!」明晨即引去。外父張仁卒於官,無嗣,旅櫬不能舉,騰蛟毅然往視。官貧任淺,為書上太守胡巔泉公,大稱奇士,曰:「有婿如此,何慊乎哉!」為之厚恤、區畫,櫬乃歸葬。明年癸卯,鄉薦第二,丁未登進士。初任新會令。見何、謝二巢負固肆凶,即督府莫能問。乃陽撫而陰圖之,蓄戰士及達官可用者,不數月,平何、謝二巢。未幾,內艱訃至,哀痛中,計擒謝大珍,搗其穴,斬大用及其黨無遺,人莫知其秘。服闋,補休寧,擒巨盜某,亦出常算外。時倭奴以五千眾橫行江南,莫有當者。時林以秩滿過家,時中曾叩曰:「何猖獗如是?抑何策以拒?」曰:「無難,但練兵兩月,可盡殲之。」後聞譚司馬竟以是平倭,而浙習兵遂有聞於天下。大抵豪傑所見,相類如此。其明年,召拜監察御史。時三殿毀,欲新之,財大詘,簡書督南直隸、江西、湖廣逋負。所至悉心規畫,逋幾完;余不完者,奏免之。上可其奏,蠲至數百萬計。每有建言,明切時務,通達國體。如贛南條議六事與馬船采木諸疏,種種可述。縉紳間咸曰:「真御史也!」尋按貴陽,命下二日,當要者忌之,遂擢河南按察司僉事。時伊府驕恣,黷貨淫刑,僭逾制度,侵官舍、奪民居,強娶嫠婦室女,縱護衛士行劫以入資,凌辱縉紳,當事者莫敢誰何。騰蛟曰:「是尚可以已乎?吾當出身,為吾民爭旦夕命。」遂按不法事數十條,從撫按劾之。上官勘問,無敢對者。騰蛟獨奮前抵數之,伊府詞屈。獄方具,遽遘疾,卒於官。遺命其子,必結竟其事而後殮。人謂其以屍置對,氣概至死不移云。伊竟降為庶人,百姓稱快。是舉也,銷國家數十年積漸之禍,故尚書王邦瑞祭文云,「有掀天揭地之功」。河、洛、汝、潁之民千餘,為扶櫬出境,以防患也。仍為祠廟,年年祀之。惜其早歿,未為國家效大業,可恨也!
參考文獻
- 《永安縣誌》,(明·萬曆本)蘇民望修,樊躍旭、邢晉雪、陳達錦點校,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整理;(清·順治本)陳廷樞纂,樊躍旭、邢晉雪、陳達錦點校,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整理。北京:方志出版社,2004年8月,ISBN 7-80192-292-1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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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交 |
明朝新會縣知縣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任 |
繼任: 尹煦 福建龍溪舉人 |
前任: 耿隨卿 |
明朝休寧縣知縣 1554年-1556年 |
繼任: 潘清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