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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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元洪
攝於1917年
中華民國大總統
任期
1916年6月6日—1917年7月14日
前任袁世凱
繼任馮國璋
任期
1922年6月12日—1923年6月14日
前任徐世昌
繼任曹錕
中華民國副總統
任期
1912年1月1日—1916年6月6日
總統孫中山
袁世凱
前任首任
繼任馮國璋
中華民國都督
任期
1911年10月11日—1911年12月31日
前任首任
繼任職務取消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864-10-19)1864年10月19日
同治三年九月十九日
 大清湖北省漢陽府黃陂縣
逝世1928年6月3日(1928歲—06—03)(63歲)
 中國天津市英租界
墓地 中國湖北省武漢市華中師範大學
籍貫大清湖北省漢陽府黃陂縣
政黨共和黨
進步黨
研究系
北洋軍
配偶吳敬君
學歷
經歷

黎元洪(1864年10月19日—1928年6月3日),宋卿末與中華民國政治家。生於湖北省黃陂縣黎家河(今屬大悟縣),人稱「黎黃陂」。清末加入海軍,後擔任新軍協統武昌起義後,擔任中華民國都督中華民國假定大元帥中華民國副總統袁世凱死後,其曾兩次擔任中華民國大總統

生平

《黎氏族譜》記載了黎元洪的家世。不同於以往記載他祖籍安徽宿松,族譜中認為黎的祖先來自江西。並且記載黎元洪在漢陽度過了少年時代。

黎氏祖籍原系安徽省宿松縣,自祖父起即經商湖北省,遂入黃州籍。1883年,黎元洪考入天津北洋水師學堂,為人謹厚,勤學,對引擎修造學尤具心得,為師長嚴復薩鎮冰等所賞識,嚴復評他:「德高才疏」。畢業後,派往廣東服役,曾在廣東水師中任廣甲號二管輪。中日甲午戰爭時被日艦擊沉,飄海遇救。之後投靠張之洞,被派督練新軍,並且多次赴日本學習軍事。[1]

1906年,任新軍第二十一混成協協統,駐守湖北武昌。4月27日,湖北漢陽兵工廠駐守營兵與工人發生衝突,工人舉行罷工,並拆毀營房;工廠會辦張彪、提調黎元洪迫令工人復工。[2]

1911年,辛亥革命武昌起義時,黎元洪藏身在朋友家中。湖廣總督瑞澂出逃,提督兼新軍第八鎮統制張彪也逃去了漢口租界,革命黨人因軍中無主,遂擁立黎元洪出任湖北軍政府都督。25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成立後,公認武昌為中央軍政府,推選黎為大都督、假定副元帥、大元帥。1912年,南京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黎被選為臨時副總統。2月,鎮壓反對他的武昌群英會暴動,9月,鎮壓南湖馬隊暴動

1913年6月9日,李烈鈞袁世凱免去江西都督官職,命令黎元洪兼署[3],黎即於翌日辭任[4]。10月7日,黎元洪正式當選副總統。12月被段祺瑞脅迫入京,遷入瀛台居住[5]。1914年1月,國會被解散,袁世凱於5月建立參政院作諮詢審議法律機關,命黎元洪為議長。

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凱接納國民代表大會的「推戴」為皇帝後,15日,封黎元洪為武義親王。黎元洪固辭,申令不許。

1916年6月6日,袁世凱病死,黎元洪於7日接續其未完成的任期為第一任大總統。1917年,與國務總理段祺瑞發生「府院之爭」,因為爭議應否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宣戰而決裂,段祺瑞以辭職威脅,5月23日,黎元洪免去段的職務,段離開北京赴天津,擁段的11省督軍在各地宣佈獨立。黎元洪急召張勳入京調解,張勳坐鎮天津,要求黎解散國會。6月12日,黎被迫下令解散國會。14日,張勳率領三千軍隊抵北京。7月1日張勳擁立十二歲的溥儀復辟。2日晚,黎逃入東交民巷日本公使館[6]。12日,段祺瑞的討逆軍攻入北京,張勳逃匿荷蘭大使館。段祺瑞於14日進京,同日黎元洪通電去職,遷離日本使館[7]。8月28日,黎元洪離開北京,遷往天津[8]

1922年直奉戰爭後,大總統徐世昌被驅逐。黎元洪復任大總統,次年6月被曹錕驅逐。後經過國會賄選,曹錕當選中華民國第三任大總統。

之後黎元洪寓居天津租界經商致富,有房地產七十餘處,晚年生活優渥,大力贊助教育事業。

1928年6月3日,前中華民國總統黎元洪在天津病逝,遺電勸各方息兵,並提出濟案求外交正義之解決及從速召集國民議會,解決時局糾紛等10項時局主張,病逝於天津英租界寓所。[9]6月8日,國民政府明令優恤前大總統黎元洪,並着內政部詳擬喪葬典禮,以彰崇報元勳之典。6月28日,又頒令國葬黎元洪,撥款一萬元治喪,全國各地下半旗誌哀,嗚禮炮17響。[10]

1935年,國民政府武昌為黎元洪舉行國葬(墓在今武昌洪山區土公山南坡,華中師範大學校園內)。

遺電

元洪遭逄時會,得與創建民國之役。德薄位尊,時深惕厲。中間兩經當國,均不得行其志以去,退思補過,無時或忘。追維首義之初,主張罷言戰和,軍民分治,馴致裁兵廢督,身為之倡。一切措施,雖示能盡如人意,要無非力求和平統一,利國福民。不意十七年來,民生疾苦愈甚,國際地位愈危,桑梓之鄉,屢經變亂,辛亥同志,顛沛流離,負國負民,殊乖素志,頻年兵連禍結天瘡痍滿目,久已疾首痛心;此之濟案發生,外交岌岌,牽動舊疾,已非藥石所鹿挽囘,有不能不瀝誠作最後之忠告者;

  1. (一)國民於濟案,應以沉毅態度求外交正義之解決,不得有軌外行動;
  2. (二)從速召集國民大會,解決時局糾紛;
  3. (三)實行墾殖政策,化兵為農工,勿使袍澤失所;
  4. (四)調劑勞資,應適合全民心理與世界經濟趨潮,統籌兼顧,豫定翔實法規,行之以漸,毋率爾破壞社會組織及家庭制度,俾免各趨極端;
  5. (五)振興實業,以法律保障人民權利;
  6. (六)正德利用厚生,不可偏廢,毋忘數千年立國之根本精神,道德禮教,當視物質文明尤為重要;
  7. (七)革命為迫不得已之事,但願一勞永逸,俾國民得以早日休養生息,恢復元氣;
  8. (八)參酌近今中外情勢,似應採用國家社會主義,毋遽思破除國界,為外強所利用;
  9. (九)早定政治方針與教育宗旨,以法治範圍全國,應折中至當;
  10. (十)民元以來,凡無牴觸國體之創製,應仍舊保存,請勿輕議紛更。

評價

嚴復評價黎元洪說:「黎公道德,天下所信。然救國圖存,斷非如此道德所能有效。何則?以柔暗故!遍讀中西歷史,以為天下最危險者,無過良善暗懦人。下為一家之長,將不足以庇其家;出為一國之長,必不足以保其國。」[11]

章太炎「天坼天崩,哀感何極」,先後作《祭大總統黎公文》及《大總統黎公墓誌銘》。章又作一聯挽黎︰「繼大明太祖而興,玉步未更,倭寇豈能干正統;與五色國旗俱盡,鼎湖一去,譙周從此是元勳。」

張振武被殺案,黎元洪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後人總體評價黎元洪任大總統的北洋軍閥時期頻繁參與議會形式下的政治鬥爭,顯示出黎元洪從幾乎沒有共和意識的清代督統成長為共和制國家參政者的進步。而黎元洪後期的政治生活中也基本恪守了共和國家的基本準則,乃至袁世凱稱帝、張勳兩次復辟活動中都給予了反對態度。由於黎在民國早期為穩定政局所作出的工作貢獻,後期工作上大多還是給予了正面的評價。

後代

軼事

其二女兒黎紹芳嫁給袁世凱九子袁克玖。黎紹芳生於1906年12月19日。1914年訂婚時才8歲。1934年28歲時與袁克玖結婚。後逝於精神病院。[來源請求]

著作

腳註

  1. ^ 沈雲龍(2005年)
  2. ^ 李新(2011年),第25頁
  3.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3-06-10, (393號) [2023-02-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3-04-16). 
  4. ^ 副總統電辭兼領贛督. 時事新報 (上海). 1913-06-12. 任命元洪兼署領江西都督事……似無設都督之必要……何以表平日淡視權位之心,伏乞收回成命……肅此電辭…… 
  5. ^ 袁克文. 連結至維基文庫 辛丙秘苑. 維基文庫. 1921-01-03. 瀛台故清帝居……元洪至,顧而大樂……及帝制初籌時,先公以元洪居府中,多有不宜,乃修邸遷之,或諫先公曰:「不可使宋卿外居,不易監察,苟變,將奈何?」 
  6. ^ 東方通訊社·北京電. 時事新報. 1917-07-04. 黎總統之避難,由日本公使館公表如左:黎大總統率同侍衛武官唐仲寅、秘書劉少秋(譯音),並從者一人,於七月二日午後九時半,並未豫先通知,突至日本公使館內,入公使館武官齋藤少將官舍,求一身之保護。本公使館認爲事出於不得已,顧國際之通誼,決予相當之保護,現使住於公使館內兵營 
  7. ^ 黎黃陂電告不聞政治. 北京日報 (北京). 1917-07-15. 元洪已於本日移居東廠胡同,擬卽赴津宅養疴,此次因故去職,負疚孔多,以後息影家園,不聞政治 
  8. ^ 黎總統出京赴津. 申報 (上海). 1917-08-30. 
  9. ^ 李新(2011年),第3072頁
  10. ^ 李新(2011年),第3077頁
  11. ^ 黎元洪:法与刀_新闻中心_新浪网. news.sina.com.cn. [2023-12-05]. 

參考文獻

中國國家元首
前任:
大清帝國皇帝
清遜帝溥儀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元首
鄂軍都督

1911年10月11日-1911年12月31日
繼任:
臨時大總統孫中山
 中華民國元首
新頭銜
辛亥革命,中華民國誕生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元首
鄂軍都督

1911年10月11日-1911年12月31日
繼任:
臨時大總統孫中山
前任:
袁世凱
中華民國大總統
1916年6月7日-1917年7月14日
繼任:
馮國璋
(代理)
前任:
徐世昌
中華民國大總統
1922年6月11日-1923年6月13日
繼任:
曹錕
 中華民國官銜
新頭銜 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
1912年1月3日-1913年10月10日
繼任:
自己
正式副總統
前任:
自己
臨時副總統
中華民國副總統
1913年10月10日-1916年6月7日
繼任:
馮國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