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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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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贊周(1885年4月25日—1949年10月2日),名觀樂,字贊周,號明近,以字行,直隷省正定府正定縣人,中華民國軍事將領及政治家。[1]

生平

他早年畢業於保定講武堂,後到日本留學,畢業於陸軍士官學校。歸國後,他成為孫傳芳的部下。在迎擊國民政府北伐之際,他任安國軍第2軍第6混成旅旅長。1926年(民國15年),孫傳芳的主力部隊敗於中國國民黨北伐軍,吳贊周逃到天津下野。此後他返回家鄉。

國民政府時代,駐紮正定縣的國民革命軍向吳贊周徵收了各種名目的稅金,還強行佔用了其宅邸。吳遂對國民政府懷恨在心。

七七事變爆發後的1937年(民國26年)10月,日軍攻佔正定縣。吳贊周因為和日本的北支那方面軍第1軍司令官香月清司是老同學,遂出面交涉停戰。結果,停戰實現,吳任正定縣的維持會會長,協助日軍。

同年12月,王克敏組織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吳贊周加入。翌年2月,維持會改組為正定縣政府,吳任正定縣知事。同年秋,他升任冀南道尹公署道尹。1939年(民國27年)6月,河北省省長高凌霨辭任,吳繼任省長。

1940年(民國29年)3月,臨時政府同汪精衛南京國民政府合流,吳繼續任河北省長。他還被任命為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他任河北省省長直到1943年(民國32年)3月。從河北省長任上離職後,他任高等警官學校校長,獲授中將。1945年(民國34年),他辭職,轉任天津永利化學公司董事長。

日本投降後,吳贊周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逮捕,收監於北平。國民政府時期,他未受到裁判。中國人民解放軍接收北平後,人民法院審理該案,吳被判處無期徒刑。

1949年10月2日,吳贊周因患癌症在獄中死去。享年65歲(滿64歳)。[1]

參考文獻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前任:
高凌霨
河北省長
1939年6月 - 1940年3月
繼任:
(汪精衛政權繼續)
  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
前任:
(臨時政府繼續)
河北省長
1940年3月 - 1943年3月
繼任:
杜錫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