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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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系列條目

  • 具體條目:永川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潼南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江津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大足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秀山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合川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雲陽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城口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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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WP:NOTREPOSITORY明確指出:一些只有在原來狀態、不經修改才有意義的資料,例如整部書籍或原始碼、原歷史文獻、信件、法律、宣言或其他原始資料,都不適合直接加入維基百科。我認為這些條目不需要透過什麼共識來刪除,而是方針中已有相關要求,這些東西不可以作為條目寫在維基百科。--———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3月29日 (五) 07:27 (UTC)[回覆]
    之前的頁面都已經刪除了。 2024年3月29日 (五) 07:58 (UTC)[回覆]
    你又無法證明這些資料是否不經修改,所以未必符合你所列出的方針。除非你舉出來源,證明條目完全是照抄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6:01 (UTC)[回覆]
    你這抬槓也抬得太沒水平了,本請求涉及到的這批條目都有來源,你自己看去。--———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3月30日 (六) 06:18 (UTC)[回覆]
    你個給標題就有用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6:25 (UTC)[回覆]
    好,我認真回覆你,之前提刪的「四川省各縣不抽取式文物名錄系列條目」(現已刪除),根據孔網上網友拍攝對應來源的內頁[1]可知,「四川省各縣不抽取式文物名錄系列條目」就是直接照搬來源。那麼,本案涉及到的「重慶市各縣不抽取式文物名錄系列條目」在建立者相同,內容高度同質的情況下,我有理由認為「重慶市各縣不抽取式文物名錄系列條目」同樣是照搬照抄來源。如果你還要抬槓,請你拿出來源證明他們不是。--———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3月30日 (六) 07:06 (UTC)[回覆]
    誰主張誰舉證,你覺得是應該是你舉出證據。或者把書中的第幾頁截圖下來給大家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8:52 (UTC)[回覆]
    現在是你認為與來源不符,我認為與來源相符,依據維基百科:假定善意,我認為他就是從來源拿來的,而不是自己編的。你有不同意見,要舉證的是你。--———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3月30日 (六) 09:08 (UTC)[回覆]
    你又不給出具體頁數的內容,我怎麼知道你說的對不對。--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9:19 (UTC)[回覆]
    侵權舉報頁面別人指控某條目侵權,都是直接把連結列出,你在這裏質疑條目內容全是原文,是原始資料,卻不給出具體的內頁來證明。--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9:21 (UTC)[回覆]
    我又沒指控侵權。--———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3月30日 (六) 09:25 (UTC)[回覆]
    你引用的這個條文前提是內容是公有領域,而來源又不是公有領域,這種情況下不就是在指控別人是侵權?--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9:30 (UTC)[回覆]
    抱歉,我認為來源屬公有領域。--———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3月30日 (六) 09:31 (UTC)[回覆]
    而且如果你認定是原始資料,而來源並非沒有著作權,這種情況下也是侵權的一種。--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8:59 (UTC)[回覆]
    或者,再講簡單點,如果你非要質疑來源,那麼現在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現有內容直接copy來源,按方針,刪除;另一種,就是沒有來源的胡編亂造,按方針,還是刪除。--———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3月30日 (六) 07:17 (UTC)[回覆]
  • (!)意見:先說一件動搖您二位討論基礎的事情,WP:POL一般而言,維基百科方針指引並非硬性規定,方針與指引僅列出了各項原則及社群認可的最佳做法。即便是方針,也有彈性空間,所以先假設覆核原因完全成立,也可以「不按方針,不刪除」,當然即使覆核引用方針不合適,也可以IAR刪除。然後再是WP:NOTMIRROR這個方針的意義,方針那一段一開始不是純粹用於收集……,意在如果這個頁面建立的理由不完全是收集名錄,那麼這個方針自然不適用。但是問題也就在,我們沒有辦法客觀地去判斷這列表有沒有其他建立原因,那只能推斷,以潼南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為例,那麼它除了收錄名錄外還有什麼意義,個人確實看不出來,裏面全是紅色連結,也就沒有導航作用,裏面的頁面也不見得會被建立出來,所以符合了這個先決條件。但是,接下來一些只有在原來狀態、不經修改才有意義的資料就不再符合了,名錄,節選出來也是有意義的,而WP:NPS不管怎樣,能做的都不僅僅是把文字拷貝到條目中了事,而是應該對內容進行儘可能的修訂:覆寫以保證中性觀點、只收錄適合百科全書的內容、添加連結和格式排版等等。上面潼南的那個列表,顯然是做了修改的,排版成了表格形式,也加了連結(雖然是紅的)。此外,WP:LISTD方針也說明了提供額外資訊的列表符合獨立列表存留要求。但是,也要注意到WP:NOTDIR的要求,從各種意義上這就是一個目錄。以上言論,僅僅想說一件事,維基百科現有關於包含原始資料的方針、關於目錄的方針、列表存廢的方針等等應當均不直接適用於此案,它們之間互相衝突,需要以常識判斷條目去留。那麼,常識如何判斷,個人認為,首先這系列條目內容都是對原始名錄的總結,列出的是原始名錄的內容,那麼直接放個外部連結當然就可以達到對原始名錄的收錄,單純為了收錄這個名錄裏面的文物的話顯然沒有必要再寫一個列表出來。另外,列表除了對事物的收錄,還有一個作用是給讀者作導航,那麼,幾乎全紅的列表,顯然是沒有導航意義的。所以綜上,個人傾向刪除上述條目。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4月1日 (一) 18:31 (UTC)[回覆]
  • 這說法有問題的,沒有明說是CC0就不能給它安CC0,著作權法只是說行政材料不屬於中國著作權法管轄,但是沒有明確把它安上CC0的標籤。這種沒有明確聲明的材料,也就是著作權不明材料印象中一般都是按著作權材料處理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4月2日 (二) 06:59 (UTC)[回覆]
我想先明確一個問題,閣下指的CC0具體是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日 (二) 07:03 (UTC)[回覆]
  • 文庫那邊我知道是把這些東西算CC0的,因為那邊認為沒法律疑慮,畢竟著作權法說不管,百科這邊因為一般不涉及這些東西所以好像沒共識,所以不好說算CC0還是著作權不明。不管怎麼樣,CC0還是著作權不明的視作著作權所有,一個顯然著作權無疑慮,一個大概率能算合理使用,沒差的。我一直在說的是這沒必要討論是不是CC0,討論出來如果非要刪,是CC0就套NOTMIRROR,不是CC0就套COPYVIO,如果非要留,是CC0就說不侵權,不是CC0就套FAIRUSE……那爭下去沒意義的,不如回到條目本身按常識是否值得收錄這一點上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4月2日 (二) 07:36 (UTC)[回覆]
    我同意閣下說法。我認為不該收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4月2日 (二) 07:54 (UTC)[回覆]
像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看上去也是在單純收錄文物,在有外部來源的情況下根據來源去建立列表條目,然後說「不應該把外部連結裏面的內容列出來」,聽上去有點怪?還有再按照你的意思,假如列表裏面不是全紅色連結,就可以留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1日 (一) 22:23 (UTC)[回覆]
  • 關於外部連結那一部分,我指的是,如果只是想單純提供名錄就有的資訊,不如直接放外部連結,但是同樣的如果列表有了名錄本身以外的資訊,比如一些圖片啦,描述啦等等,那就顯然不再是單純提供名錄就有的資訊。關於全紅那一部分,即便不是全紅也不一定能保留,全紅是顯然的導航意義不顯著,大量紅裏面有小部分藍可能個人也會覺得是導航意義不顯著。邏輯鏈其實是:幾乎全紅,所以導航意義不顯著,又只列出了名錄有的資訊,於是直接放個外部連結效果是一樣的。上面哪一點被打破了其實個人覺得也就沒必要刪(比如有人把某個名錄裏面的頁面建了一大半,那這時候就有導航意義了,留着當然也就沒問題;或者有人把這名錄改成有自己的描述性陳述式,那肯定不能單純放外部連結了,當然也該留),但是至少現在版本上面的邏輯還是成立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4月2日 (二) 06:48 (UTC)[回覆]
    不過這是書本上的內容,外部連結至少沒人這麼做,除非把書上內容拍下來放到某個網站裏面。--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6:51 (UTC)[回覆]
  • 處理結果:
支持(×)刪除,顯然不適合收錄的內容。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1:50 (UTC)[回覆]
違反地域中心方針那個能解釋一下嗎?--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3:52 (UTC)[回覆]
就是條目為何違反地域方針?--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3:53 (UTC)[回覆]
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的規定是「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對於台灣海峽兩岸、朝鮮半島南北關係等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這代表着違反WP: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規定者同時違反了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的規定。現在這個列表的用語違反WP: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規定,自然也違反了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7:45 (UTC)[回覆]
這個條目好像沒有預設立場?實在不行可以掛「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個模板。--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8:00 (UTC)[回覆]
不行,1918年至1921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甚至中國共產黨)並未建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3日 (三) 04:28 (UTC)[回覆]
不可否認確實偉反避免地域中心,但沒說一定要全刪,我是建議拆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撤僑行動列表中華民國撤僑行動列表會比較好--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4月16日 (二) 10:08 (UTC)[回覆]
倒數第二個是繁簡混用的,如果恢復,記得移動。--Txkk留言2024年4月18日 (四) 11:2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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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王者榮耀職業聯賽由2016年秋季開始進行比賽,2019年秋季賽開始,每個賽季都會在維基百科上建立獨立頁面,供賽事觀眾回顧過往的比賽紀錄。然而,維基百科卻以莫名理由(關注度不足)刪除頁面。首先,這是一個電競賽事,雖然現在電競賽事在全球方面都只是剛剛起步,但並不代表這項賽事沒有人關注。而2024年春季賽與前幾個賽季一樣,受眾對象與關注度幾乎沒有變化,維持相同程度,若本賽事關注度不足,則前幾個賽季一樣為關注度不足。那麼,刪除本頁面的同時,請一併刪除以往賽季的頁面。其次,在最初提出的刪除頁面的討論中,名為「Sanmosa」的用家提出「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本人並不清楚該用家所使用的語言,經過翻譯後也大概只得出「烏克蘭」的字眼,而「烏克蘭」這個字並不適用於本頁面當中,其後該用家亦多次發表相同的言論,因此有理由懷疑該用家是在擾亂討論並導致頁面被迫刪除。最後,本頁面是由多位用家,完整看完每一場的比賽,在頁面上客觀地留下比賽的結果,這並不只是這些用家們的付出,更有用家們所支持的每一支戰隊的成員的努力才留下的結果,請尊重用家們的付出以及選手的努力,請恢復頁面以便紀錄比賽結果,亦能為下個賽季作參考用,謝謝!--麻德發克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7:17 (UTC)[回覆]
    我也覺得shizhao屬於誤判,顯然有持續性的報道[2],這個來源是前兩天的報道,屬於新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7:25 (UTC)[回覆]
  • 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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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檢視或恢復
  • 覆核理由:該條目旨在統計2011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處決的死刑犯,資訊來源絕大部分準確,來自當年的新聞報道、裁判文書以及法院發佈的佈告,並且歷年都有統計。本編輯者認為不應刪除,希望可以恢復該條目,謝謝。--CHENjiajia2002留言2024年4月15日 (一) 08:28 (UTC)[回覆]
  • (!)意見:所提供來源為第一手來源,另外內容資訊方面大部分考證上有某些程度的困難度,詳情請參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04#2011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處決的死刑犯列表相關討論紀錄與意見,謝謝。薏仁將🍀 2024年4月15日 (一) 10:27 (UTC)[回覆]
    由於年代久遠當年的執行報道找起來有一定難度,但一些影響較大的案件互聯網上仍然有跡可查,如藥家鑫、毛苒、劉贅衡等,並且全年的資訊統計起來也需要一整年的時間,原編輯者付出了諸多勞動,這也是對他人勞動成果的尊重,謝謝。--CHENjiajia2002留言2024年4月15日 (一) 14:28 (UTC)[回覆]
    (:)回應:或許原建立及參與建立的編者是有一定勞動貢獻,不可否認,但也應當考量讀者立場以及站內本身存在的規範指引說明與條件和考量先前的存廢討論紀錄,而並非僅因為了「尊重他人勞動成果」而悖離前述該納入衡量的要件,這可能也有失公允與衡平。--薏仁將🍀 2024年4月16日 (二) 01:14 (UTC)[回覆]
    這並沒有違反站內的規範,之前其他相關條目也有提出存廢討論,但都沒有透過。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只是其中一方面;本條目的存廢討論中也有很多人主張保留,但還是不明所以的被刪除了,並沒有充分考量讀者立場,沒有體現公允與衡平。--CHENjiajia2002留言2024年4月16日 (二) 04:55 (UTC)[回覆]
    不應預設讀者是何立場,而且也無法知道每個讀者到底怎麼想的,更不能學某些人那樣擅自代表讀者,不過條目欠缺來源是一大問題。--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16日 (二) 05:00 (UTC)[回覆]
    我記得管理員對於條目留存與否擁有最後的決定權,也就是管理員可以依照其條目狀態做出決定,而這個決定可以不受其存廢意見的左右,所以有的時候會出現討論結果與實際執行結果有差異性,但是當沒有共識的時候也似乎不可強行做出決定...的確我們無法預設讀者立場與觀點,如果前述論點有不妥適造成誤解之處,尚請見諒包涵,個人在此致歉。--薏仁將🍀 2024年4月16日 (二) 07:02 (UTC)[回覆]
    我記得討論紀錄,刪除跟保留是平均,比較多移到維基學院,但沒有壓倒性,應該是沒有共識才對,管理員確實強行做出決定刪除--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4月16日 (二) 10:25 (UTC)[回覆]
    條目大部分資訊當年是有媒體報道的,恢復後條目來源欠缺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但由於當今互聯網資訊半衰期極短,很多以前的新聞連結都失效了,所以只能儘量尋找;不影響條目記載案件的真實性。--CHENjiajia2002留言2024年4月16日 (二) 08:13 (UTC)[回覆]
  • 處理結果:

我認為我的頁面「賽龍」被快速刪除是不恰當的。該條目是關於一家具有實際影響力和商業重要性的公司,我已確保內容符合維基百科的編輯準則,提供了詳實的歷史背景、產品資訊及其認證資質,這些都是基於可靠來源的。此外,我注意遵循了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原則,避免任何推廣或偏見性語言。因此,我請求覆核並恢復該頁面,以便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謝謝您的考慮。--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Alan1156討論貢獻)於2024年4月17日 (三) 09:51 (UTC)加入。[回覆]

  • 處理結果:
@Alan1156查無此頁面?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8日 (四) 04:25 (UTC)[回覆]
User:Alan1156/賽龍--Kethyga留言2024年4月18日 (四) 06:54 (UTC)[回覆]
@TKSzhenguoqiu標題填錯,我已代為修正。--Txkk留言2024年4月18日 (四) 11:24 (UTC)[回覆]
好的 非常感謝--TKSzhenguoqiu留言2024年4月18日 (四) 11:40 (UTC)[回覆]
@TKSzhenguoqiu你發佈的所有內容都抄自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的網站,該網站的著作權協定是著作權所有,你的行為侵犯了該機構的著作權。同時,你的行為涉及到了自我宣傳的情況,按照中文維基百科的自傳方針、NOTAD方針和人物關注度指引等相關規定,你發佈的內容很大可能無法保留下來。--Txkk留言2024年4月18日 (四) 11:4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