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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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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翼明(17世纪—17世纪),又名方赤中君德宁波府奉化县[1]明朝南明人物。

生平

方翼明曾与李国标游历,读书懂得大义,性格刚直敢言。知县陈国训平定胡成龙变乱,上级顾忌他的功劳,传令解任,使得县内人民大为不满,地方有千多人上陈请求撤回,他更打算用刀自刎,证明陈国训清白。当权者为之气夺,只能将陈国训迁官至琼州[1]弘光帝继位,方翼明看到政治败坏,以布衣抗疏斥骂马士英;对簿公堂前恳切陈辞让对方挫气,因此被囚禁,大理评事袁定判他出狱。至客舍,有来自湖广的客人仰慕他的义举,给他金钱,说:“今生有幸,能够满意回来!”自此方翼明的忠义闻名天下。永历十二年(1659年),县内督察考核过分严厉,他在朝廷当面抗言被杖打,但言语更为尖锐。不久有奸人得知县令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密谈告官府,县令怀疑是方翼明所为,怒气冲冲找他。他来到,大声说:“在朝廷当面争论才是我干的事,怎会如此阴险!”官府佩服他的言论,县令也表示愧谢。方翼明在七十三岁时去世[2]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方翼明,一名赤中,字君德,宁波奉化人。从李国标游,读书明大义,刚直敢言。知县陈国训靖胡成龙变,上官忌其功,檄解任,一邑大噪。时直指在郡,走郡陈言者千余人,翼明欲引刀自刎,白国训冤。当道气夺,国训繇是得移琼州。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安宗立,时政日非,以布衣抗疏指斥马士英。至对簿,剀陈气不少挫,系狱经年。大理评事袁定判出狱之。至逆旅有同舍楚客慕其义,寿之金,谢曰:“今生得幸矣,敢以厚归乎!”自是义声闻天下。永历二十(十二?)年,邑督课过峻,翼明当廷抗言,予杖,词益厉。未几,有巨猾持令阴事,诡词投郡守,疑翼明所为,盛气待之。翼明至,大言曰:“面折廷争,翼明事也。岂为此鬼蜮乎!”守服其言,令亦愧谢。卒年七十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