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台岗遗址
鹿台岗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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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河南省杞县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新石器时代至周朝 |
编号 | 6-134 |
认定时间 | 2006年 |
鹿台岗遗址位于中国河南省杞县,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59年,在鹿台岗出土了鬲腿、鬲当、陶片、骨针等遗迹,同年成为杞县文物保护单位,1963年升级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至1990年,郑州大学考古专业86级师生和开封市博物馆工作人员对“鹿台岗遗址”进行了进一步发掘考察,发现此处存在着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商文化以及春秋时期的文化遗存。[1] 2006年,鹿台岗遗址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 ^ 周清怀,夏、夷、商三大古族逐鹿鹿台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汴梁晚报》200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