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张汝光的其他人物,请见“
张汝光”。
张廷玉 |
---|
大明直隶新安县知县 |
籍贯 | 陕西省延安府肤施县 |
---|
字号 | 字汝光,号石初 |
---|
出生 | 隆庆六年(1672年)七月十四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闫氏、継娶闫氏 |
---|
|
-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
张廷玉(1572年—?年),字汝光,号石初,陕西省延安府肤施县人,明末官员。
生平
癸卯陕西乡试三十四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山西临汾县知县,四十三年乙卯被论,左迁江西布政司检校。四十六年升直隶新安县(今河北省安新县)知县[1][2]。
家族
曾祖张霞;祖张东;父张惟历,寿官;母徐氏;继母解氏。永感下。弟田玉。子琪美;琮美;玹美;瑀美;瑾美。
参考资料
- ^ 《保定府志·卷之十二》
-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卫官籍,治《诗经》,年三十八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进士。壬申七月十四日生,行一,曾祖张霞;祖张东;父张惟历,寿官;母徐氏;继母解氏。永感下,妻闰氏,继妻闰氏;弟田玉,子琪美;琮美;玹美;瑀美;瑾美。由学生中式癸卯乡试三十四名举人,会试中式二百二名。授都察院观政授山西临汾县知县,乙卯被论左迁江西布政司检校戊午陞直隶新安县知县。
官衔
|
前任: 贾继春
|
明朝临汾县知县 万历三十九年-四十三年
|
继任: 张惟一
|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殿试金榜 |
---|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2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