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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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脑[1][2]
IUPAC名
1,7,7-trimethylbicyclo
[2.2.1]heptan-2-one
别名 莰酮
识别
CAS号 76-22-2  checkY
21368-68-3  ☒N
464-49-3((R))  ☒N
464-48-2((S))  ☒N
[76-22-2]
[464-49-3] ((1R)-樟脑)
[464-48-2] ((1S)-樟脑}
PubChem 2537
9543187((R))
10050((S))
ChemSpider 24417822160 (R), 9655 (S)
SMILES
 
  • O=C1CC2CCC1(C)C2(C)(C)
InChI
 
  • 1/C10H16O/c1-9(2)7-4-5-10(9,3)8(11)6-7/h7H,4-6H2,1-3H3
InChIKey DSSYKIVIOFKYAU-UHFFFAOYAK
Beilstein 1907611
Gmelin 83275
3DMet B04729
UN编号 2717
EINECS 200-945-0
ChEBI 36773
RTECS EX1260000 (R)
EX1250000 (S)
DrugBank DB01744
KEGG D00098
MeSH Camphor
IUPHAR配体 2422
性质
化学式 C10H16O
摩尔质量 152.23 g·mol⁻¹
外观 白色或无色晶体
密度 0.990
熔点 179.75 °C (453K)
沸点 204 °C (477 K)
溶解性 0.12 g / 100 ml
溶解性乙酸 ~200 g / 100 ml
溶解性乙醇 ~100 g / 100 ml
溶解性丙酮 ~250 g / 100 ml
溶解性乙醚 ~200 g / 100 ml
溶解性氯仿 ~100 g / 100 ml
危险性
警示术语 R:R11-R20/21/22-R36/37/38
安全术语 S:S16-S26-S36
主要危害 可燃
NFPA 704
2
2
0
 
相关物质
相关酮 茴香酮守酮
相关化学品 莰烯蒎烯异龙脑
龙脑冰片樟脑磺酸
若非注明,所有数据均出自标准状态(25 ℃,100 kPa)下。

樟脑,IUPAC名称1,7,7-三甲基二环[2.2.1]庚烷-2-酮,是一种萜类有机化合物室温下为白色或透明的蜡状固体,可用于驱离蠹鱼,但对蟑螂蚊子等居家常见生物没有显著驱离作用。在历史上,樟脑使用在制药用途,也是重要的军火及工业原料。在塑胶石化工业尚未普及时,樟脑为制作塑化材质重要的原料,如赛璐珞底片诺贝尔以樟脑为原料研制出了威力更强的新式火药无烟火药”在1887年取得专利,使樟脑成为国际贸易中关注的重要资源。

樟脑提炼自樟树干中,树龄越老的樟树所富含的樟脑比例越多。提炼方法为将树干切成小块用水蒸馏,樟脑油受热后随着水蒸汽上升,在接触到预先放置在上方的陶缸冷却后便可形成樟脑。

台湾早期北部、中部山林多为原始樟树林,老樟树树龄千年以上者甚多,在十九世纪后半叶及二十世纪初,台湾山林的樟树林成为国际贸易中关注的重要资源。汉人巨商垦民、英国商人、清廷政府、日本政府先后在台湾大量砍伐樟脑输出,台湾樟脑输出量在日治时曾达世界首位,有“樟脑王国”之称。

过去使用的樟脑丸多使用萘酚,因此又称为萘丸;由于萘有一定毒性且可能致癌,现在则大部分被对二氯苯所取代,而不使用樟脑。

反应

樟脑可发生的典型反应有:

  • 生成异亚硝基樟脑

硼氢化钠还原樟脑可得(异龙脑)冰片

生物合成

用途

樟脑的用途很多,除了使用在制药用途上,也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在早期塑胶较不普及时,樟脑为制作底片重要的原料,当时台湾输出的樟脑达到世界第一,其中北部以三角涌(今三峡)、大嵙崁(今大溪)、咸菜瓮(今关西),及中部南投集集等地为樟脑产出最兴盛的地区。樟脑一般制成樟脑丸,用于驱虫、除臭。樟脑具毒性,不可直接食用。

对于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通称蚕豆症)的患者,建议勿接触或使用含樟脑 (camphor) 之外用药品。[3]

诺贝尔利用樟脑为原料研制出了新式火药,烟雾较少的“无烟火药Ballistite英语Ballistite,在1887年取得专利,此种火药威力更强,能使敌方不容易发现自己。

历史

樟脑寮(脑炊)模型
樟脑蒸馏塔模型

6世纪时阿拉伯发明了樟脑制法,16世纪时传入日本,当时主要产地为萨摩藩(现鹿儿岛县)。当时樟脑之主要用途为赛璐珞的可塑剂,随后诺贝尔发明以樟脑为原料威力更强的新式火药后,需求量大增。

台湾早期北部、中部的浅山森林多为原始千年樟树林,自荷治时期以来,就有樟脑出口,当时平地甚至延伸至海岸都有浓密的樟树林。18世纪初清廷将樟树贸易收归国有专卖,私砍林木可被处死,单单1720年就因私砍林木而有超过200个人被斩首,后来引爆了朱一贵事件。事平后政策才松绑,向官府缴交规费即可取得进入樟木林工作的许可。初期官府收取垦民缴交的规费,尚有部分比例拨交给山林土地的所有人平埔族,以换取垦民进出山林。到了19世纪初,汉人即渐渐夺取山林所有权及樟树贸易的独占地位。

在十九世纪后半叶及二十世纪初,台湾樟脑生产量几乎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台湾山林的樟树林成为国际贸易中关注的重要资源。1855年台湾当地官员与美商私订密约,1858年天津条约将台湾(今台南安平)开放为通商口岸,随后又增开淡水打狗(今高雄港)、鸡笼(今基隆港)等口岸,美商与俄商、德商、英商等即先后进入台湾收购樟脑进行樟脑出口贸易。为垄断樟脑独占地位,台湾当地官员亦欲介入利益,在1863年违反天津条约将樟脑改为官办专卖,与英商间不断的冲突在1868年引发与英军的樟脑纠纷[4]

1880年代台湾建省首任巡抚刘铭传与地方巨商,为掠夺山林资源、垄断樟脑独占利益(刘铭传在奏折中自称为“伐木裕饷”),继续执行开山抚番政策,由地方巨商向政府官员捐输买官、提供民勇人丁,官员发动战争劫掠抢取更深山原住民族群的土地,租给地方巨商招募民工脑丁入垦山林,所得再租税裕饷,如此循环,七年间持续发动一连串大嵙崁战役以帝国优势现代武力征伐今大溪、三峡、复兴、乌来等地的泰雅部落。[5][6]

日治时延续清末开山抚番政策,随后更升级为理蕃政策,不承认族人领地权将山林强制没收为国有,樟脑业者垦民入侵部落领地开垦伐林不再付予当地住民赛夏、泰雅等部落租金补偿,不断暴力冲突终至引发南庄事件大豹社事件枕头山战役等事件。[7]至当地社群灭社后,引进工业化资本主义,大举经营台湾的樟脑产业全面收归国家垄断台湾北部、中部山林樟树之采伐,到了20世纪初日本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樟脑生产国。

1920年代,化学合成制法逐渐流行,逐渐取代樟脑的地位,最终由于塑胶被发明、取代赛璐珞,樟脑产业就此没落。

参见

注释

  1. ^ The Merck Index, 7th edition, Merk & Co, Rahway, New Jersey, USA, 1960
  2. ^ Handbook of Chemistry and Physics, CRC Press, Ann Arbor, Michigan
  3. ^ 李妮锺. 認識蠶豆症 (PDF). 国立台湾大学附设医院基因医学部. 2013-04 [2022-01-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5-04-20) (中文). 含樟脑(camphor)之外用药品建议蚕豆症患者勿使用(无论年纪) 
  4. ^ 美国驻台领事达飞声 [Consul of the United States for Formosa James Wheeler Davidson, F.R.G.S]. XXIV The Formosan Camphor Industry.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History, People, Resources and commercial Prospects. London and New York: Macmillan & Co.; Yokohama, Shanghai, Hongkong, Singapore: Kelly & Walsh. 1903: 397–443 (英语). 
  5. ^ 傅琪贻(藤井志津枝). 大嵙崁事件 (PDF). 原住民族重大历史事件系列丛书(五). 原住民族委员会. 2019年5月 [2021-06-25]. ISBN 978986059088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6-25). 
  6. ^ 许毓良. 光緒十四年(1888)台灣內山番社地輿全圖所見的新北山區:一段清末開山撫番的歷史追尋. 新北市: 远足文化. 2019年11月. ISBN 978-986-508-043-3. 
  7. ^ 高俊宏. Llyung Topa拉流斗霸:尋找大豹社事件隘勇線與遺族 初版. 新北市: 远足文化. 2020年12月. ISBN 978-986-508-082-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