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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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观,胡锦涛2006年3月4日下午在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发表的“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中提出的,一般又称为“八荣八耻”。据官方解释,提出“八荣八耻”的目的在于引导中国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一词被评为2006年春夏中国主流报纸十大流行语之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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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车站前的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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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鲁迅公园入园后不远处可以看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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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某公共场所电子屏幕播放八荣八耻标语
主要内容
“ |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
” |
参考文献
- ^ 2006年春夏季中国主流报纸十大流行语出炉. [2006-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外部链接
- 人民网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国经济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