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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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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政府機構
貪污調查局
Corrupt Practices Investigation Bureau英語
Biro Siasatan Amalan Rasuah馬來語
லஞ்ச ஊழல் புலனாய்வுப் பிரிவு坦米爾語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52年
前身機構新加坡警察部隊反貪污科
機構類型反腐敗機構[*]
機構駐地 新加坡紅山麟谷峇魯2號,郵區 159047
隸屬部長總理李顯龍
機構首長局長:鄧兆庭[1]
上級機構新加坡總理公署
授權法源《反貪污法》
網站www.cpib.gov.sg

貪污調查局(又稱反貪局,英語:Corrupt Practices Investigation Bureau縮寫CPIB)是新加坡政府的獨立機構,前身是新加坡警察之反貪污科,負責調查和檢控公共和私營部門貪污行為,由英國殖民政府於1952年設立,是亞洲區首家反貪機構,亦是歷史悠久的亞洲反貪污機構。

調查局既是行政機構,又是執法部門。雖然主要職能是調查貪污,有權調查新加坡公、私部門任何可能涉及貪污的刑事案件。

貪污調查局直接隸屬於總理公署,其局長直接向總理負責。因此,貪污調查局獨立於新加坡警察部隊和其他政府機構,以防止任何不當的干涉。

它還具類似新加坡內部安全局的權力,可在沒有逮捕證的情況下,逮捕涉嫌違反該國《反貪污法》的人。

反貪污法

反貪污法賦予貪污調查局在調查貪污時廣泛的權力,如:

  • 調查被懷疑人的帳戶,包括銀行、股份、費用,還可調查其妻子、兒女和代理人的帳目。
  • 有權面見證人。
  • 有權調查任何在貪污調查過程中披露的其他重大罪行。
  • 可以向犯貪污罪的人罰款,沒收受賄財物,更可判7年以下的監禁。

參考文獻

  1. ^ 贪污调查局 与环境局 10月换局长. 聯合早報 (新加坡報業控股). 2017-08-22 [2019-01-13] (中文(新加坡)).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