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能
生平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刑部主事,晉員外郎,奉命恤刑。升郎中。嘉靖元年(1522年)任福建延平府知府[1],設立大田縣。以平定尤溪縣山賊鄧旺五等功,嘉靖六年(1527年)三月升廣西右參政,管田州府事[2],與左布政使嚴紘不合,棄職還籍。十三年九月坐建昌侯張延齡事被逮下法司訊問,被革職為民。
參考資料
官銜 | ||
---|---|---|
前任: 戴冠 |
延平府知府 嘉靖元年-嘉靖六年(1522年-1527年) |
繼任: 萬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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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刑部主事,晉員外郎,奉命恤刑。升郎中。嘉靖元年(1522年)任福建延平府知府[1],設立大田縣。以平定尤溪縣山賊鄧旺五等功,嘉靖六年(1527年)三月升廣西右參政,管田州府事[2],與左布政使嚴紘不合,棄職還籍。十三年九月坐建昌侯張延齡事被逮下法司訊問,被革職為民。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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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戴冠 |
延平府知府 嘉靖元年-嘉靖六年(1522年-1527年) |
繼任: 萬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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