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木竹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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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木竹巴
ཕག་མོ་གྲུ་པ་བཀའ་བརྒྱུད།
1358年—1618年
约1358年的帕木竹巴疆域
约1358年的帕木竹巴疆域
首都烈伍栋(今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
常用语言藏語
宗教藏传佛教
政府君主制
政教合一
贡玛(大司徒、阐化王) 
• 1302年-1364年
绛曲坚赞(首任)
• 1374年-1432年
札巴坚赞
• 1524年-1548年
卓尾贡波(末任)[來源請求]
历史 
• 建立
1358年
• 终结
1618年
前身
继承
萨迦巴
藏巴汗

帕木竹巴藏語ཕག་མོ་གྲུ་པ་བཀའ་བརྒྱུད威利转写Phag-mo gru-pa bKa'-brgyud),簡稱帕竹,是14—16世紀統治今西藏中南部地區的政权。帕木竹巴兴起于中国之際,元代譯作“伯木古魯”[1],明代作“怕木竹巴”[2],今譯作帕木竹巴,又稱“帕竹第悉”。元朝和明朝朝廷曾分别封其頭目為大司徒、灌頂國師闡化王,故又稱“帕木竹巴闡化王”。帕木竹巴之名來源於藏傳佛教噶舉派僧人多吉傑布,因其在帕木竹建寺傳教,被稱為帕木竹巴·多吉傑布(1100-1170;phag mo gru pa rdo rje rgyal po;Phagmo Drupa Dorje Gyalpo)。後來“帕木竹巴”名號被當地的朗氏家族繼承,以烈伍棟(今西藏山南市乃東區澤當鎮)為統治中心,建立了西藏第一個政教合一的政權,末代贡玛卓尾贡波死後名存实亡,一直延續到明末初。

起源

帕木竹巴政權由元代烏思藏“十三萬戶”之一的伯木古魯萬戶演變而來,但“帕木竹巴”之名可追溯到宋代吐蕃佛教的“後弘期”。

南宋紹興年間,噶舉派白教)的支系達布噶舉派僧人多吉傑布在帕木竹(在今西藏山南市桑日縣)建立了丹薩替寺[3],創立了帕竹噶舉派,為達布噶舉派的四大支系之一[4]。多吉傑布獲得了“帕木竹巴”的稱號。帕竹噶舉派以丹薩替寺為祖寺,勢力迅速發展,後來又分化出八個小流派[5]。帕木竹當地的豪族朗林色氏(རླངས་ལྷ་གཟིགས།,簡稱朗氏,རླངས།)與帕竹噶舉派共同統治此地。南宋嘉定元年(1208年),出身朗氏家族的僧人札巴迥乃成為丹薩替寺的座主(藏語尊稱為“京俄”),此後該寺座主為朗氏家族成員世代承襲。

元代在西藏地區設立了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將烏思藏劃分為十三個萬戶,在今乃東區、桑日縣一帶設立了伯木古魯萬戶。各萬戶從屬于薩斯迦(今薩迦縣)的烏思藏軍民萬戶,也就是世襲此職的薩迦派(花教)款氏家族。起初,朗氏家族仿效款氏家族與薩迦派本欽的關係,通過控制伯木古魯萬戶長進行統治。萬戶長的人選須由丹薩替寺座主舉薦,而丹薩替寺一直由朗氏家族把持。因此萬戶長代表朗氏家族的利益。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朗氏家族的札巴仁欽得到鎮西王鐵木兒不花與元朝帝師的許可,首次以丹薩替寺座主的身份出任伯木古魯萬戶長,被稱為喇本,以喇嘛身份擔任萬戶長,開創了西藏歷史上政教合一的先例。但是在札巴仁欽之後,萬戶長又由俗人擔任。

帕竹政權的形成

铜鎏金帕木竹巴像 西藏14世纪(丹萨替寺)

朗氏家族中第二次以丹薩替寺座主兼任萬戶長的是絳曲堅贊。絳曲堅贊是札巴仁欽之侄,幼年時曾前往薩斯迦學習,返回帕木竹後出任丹薩替寺座主。元至治二年(1322年),絳曲堅贊廢黜了萬戶長堅贊夾卜,自任伯木古魯萬戶長,並得到了宣政院和薩迦巴的認可。這標誌著政教合一的帕竹政權初步形成。

八思巴去世後,薩斯迦內部紛爭不斷,實力逐漸衰落。元順帝初年,因爭奪土地和人口,伯木古魯萬戶與雅桑巴萬戶(《元史》作牙里不藏思巴)多次發生衝突,絳曲堅贊派兵攻佔了雅桑巴的一些地方,並要求接管旭烈兀在西藏的封地。雅桑巴要求薩斯迦出面裁決。薩斯迦企圖扶持雅桑巴,以遏制絳曲堅贊的擴張。薩迦派帝師貢噶洛追堅贊向朝廷請求革除絳曲堅贊的職位。

至正六年(1346年),薩斯迦本欽甲哇桑布率領雅桑巴萬戶、搽里八(今譯作蔡巴)萬戶、迷兒軍(今譯作止貢)萬戶聯軍,進抵伯木古魯萬戶的治所烈伍棟城。絳曲堅贊在甲哇桑布面前與雅桑巴萬戶長對質時被拘捕。但薩斯迦軍隊沒有攻下烈伍棟城,暫時退兵。不久薩斯迦發生內訌,甲哇桑布考慮到自己的長遠利益釋放了絳曲堅贊。至正八年(1348年),薩斯迦本欽旺秋貝再次率軍進攻伯木古魯,被絳曲堅贊擊敗。絳曲堅贊進而控制了雅桑巴、蔡巴萬戶的領地。

至正十年(1350年),絳曲堅贊遣使入京進貢,得到元廷的正式冊封。此後薩斯迦的内部爭鬥愈演愈烈,貢噶洛追堅贊的兩個兒子拘禁了甲哇桑布,甲哇桑布之子向絳曲堅贊求援。至正十四年(1354年),絳曲堅贊以營救甲哇桑布為名,發兵攻入薩斯迦。在甲哇桑布的協助下,絳曲堅贊接管了出密(曲彌)、仁蚌(仁布)等地,分兵駐守薩斯迦大寺,然後返回烈伍棟。至正十八年(1358年),在拉孜的薩斯迦本欽集合藏地軍隊反攻,被絳曲堅贊徹底擊敗,本欽也被俘獲。此時的帕竹政權已經控制了烏思藏的主要地區。同年,元順帝封絳曲堅贊為大司徒,帕竹政權正式取代了薩迦派在西藏的領導地位。此後,絳曲堅贊在藏文史籍中被稱為“大司徒絳曲堅贊”。

絳曲堅贊在位時期,在領地內設置了多個,將元代以來烏思藏的宗谿制度固定下來。至正十一年(1351年)建立了節塘寺(今名澤當寺),其座主成為帕竹政權體系內的重要人物。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絳曲堅贊去世,其侄釋迦堅贊繼任,始稱第悉。四年後,明朝建立,取代了元朝在全國的統治。

興盛時期

“灌頂國師闡化王印”

釋迦堅贊(《明史》作章陽沙加監藏),是絳曲堅贊弟弟索南桑波之子。明代立國伊始,明太祖力圖通過烏思藏“攝帝師”喃加巴藏卜和元朝帝室鎮西王卜納剌等招撫烏思藏各部頭領,並在藏內各地設置都司萬戶,多封眾建,加以羈縻洪武五年(1372年),河州衛上奏:“烏思藏帕木竹巴故元灌頂國師章陽沙加,人所信服。今朵甘賞竺監藏與管兀兒相仇殺,朝廷若以章陽沙加招撫之,則朵甘必內附矣。”[6]朝廷於是封釋迦堅贊為“灌頂國師”。次年,釋迦堅贊遣鎖南藏卜赴南京朝貢,同年釋迦堅贊去世,丹薩替寺座主札巴絳曲繼任第悉。洪武八年(1375年),置帕木竹巴萬戶府,以帕竹首領為萬戶長。洪武十四年(1381年)札巴絳曲讓位于索南札巴(《明史》作鎖南札思巴噫監藏卜)。洪武十八年(1385年),索南札巴讓位于札巴堅贊(《明史》作吉剌思巴堅藏巴藏卜),自己出任丹薩替寺座主。札巴堅贊繼任後,平定了帕竹內部的動亂,在其後的大部分時間,各地相安無事,於是他將各宗的宗本由流任改為世襲,為帕竹政權後來的衰落留下了隱患。札巴堅贊在位的四十餘年閒,帕竹政權臻于極盛。

明成祖即位後,對帕木竹巴在烏思藏地區的實力有了更多了解,於是在永樂四年(1406年)遣使封札巴堅贊為灌頂國師闡化王。以後的歷任帕竹第悉,多使用漢語“王”的封號。帕竹政權下各宗(漢文史書稱爲“寨”)的宗本也被朝廷封為都指揮僉事,如牛兒宗(即內鄔宗,在今堆龍德慶區)、領司奔(即仁蚌宗,在今仁布縣)、公哥兒(今貢嘎縣)、答噶爾(今達孜區)等。同時,朝廷也大量冊封各派僧人領袖,使其互相牽制,避免帕竹政權一家獨大。永樂五年,封噶瑪噶舉派上師哈立麻(今作德新謝巴)為“大寶法王”。永樂十一年(1413年),薩迦派上師貢噶札西(《明太宗實錄》作昆澤思巴)入京朝覲,被封為“大乘法王”。

貢噶札西返藏時,明成祖令帕竹第悉將其佔領了五十餘年的薩迦寺歸還薩迦派,並派漢官到薩迦舉行隆重的交接儀式。[來源請求]

帕木竹巴的衰落與仁蚌巴的興起

仁蚌家族原是大司徒絳曲堅贊的家臣,本姓格爾。後因駐守薩迦寺有功,被札巴堅贊封為仁蚌宗(今日喀則仁布縣)的宗本,世襲此職,被稱為仁蚌巴。札巴堅贊有一弟,名為桑結堅贊(《明史》作桑兒結堅藏巴藏卜)。桑結堅贊有兩個位妻子,都出於仁蚌家族,其中一位是仁蚌巴諾布桑波的女兒。她們各生有一子:札巴迥乃(《明史》作吉剌思巴永耐堅藏巴藏卜)和貢噶勒巴(《明史》作公噶列思巴中奈領占堅參巴兒藏卜)。札巴堅贊去世後,桑結堅贊與札巴迥乃爭奪王位(第悉)的繼承權。在仁蚌巴和丹薩替寺座主索南堅贊的支持下,正統五年(1440年),札巴迥乃承襲闡化王位。索南堅贊死後,桑結堅贊企圖奪取兒子的王位,失敗後避居外地。但在正統十一年(1446年)札巴迥乃死後,桑結堅贊要求“借襲”闡化王位,卻也得到朝廷的批准,出現了父承子位的局面。此後帕竹政權陷入內部紛爭之中,父子交替上台執政,仁蚌巴的勢力則不斷發展,逐步架空了帕竹政權的統治。

甘丹頗章

成化五年(1469年)札巴迥乃之弟貢噶勒巴承襲父位後,帕竹政權分裂為支持貢噶勒巴與支持貢噶勒巴妻子曲貝桑姆(仁蚌氏之女)的兩派。貢噶勒巴在位時期,仁蚌家族用武力兼併了後藏一帶,前藏的貴族也紛紛倒向仁蚌巴。諾布桑波之子措傑多吉執政時,仁蚌巴控制了帕竹的統治中心澤當,甚至可以操縱闡化王的廢立。札巴迥乃之子阿格旺波(《明孝宗實錄》作阿吉汪束札巴,《明史》作班阿吉汪束札巴)在位時,各處衝突迭起,帕竹第悉僅能勉強維持局面。阿格旺波死後,第悉之位空出,仁蚌巴掌握了帕竹的實權,後來擁立年僅十二歲的阿旺札西札巴(《明史》作阿汪札失札巴堅參巴藏卜)為第悉,並讓他娶仁蚌氏之女為妻。阿旺札西札巴時期,帕竹第悉的權威有所恢復,但帕竹與仁蚌巴的衝突公開化,多次兵戎相見。在宗教上,原本信奉帕竹噶舉派的帕竹第悉與不同宗的格魯派(黃教)結盟,仁蚌巴則支持同一派系內的噶瑪噶舉派,政權衝突又導致了教派衝突。帕竹第悉與格魯派、仁蚌巴、止貢派、達隆派之間發生混戰。仁蚌巴一度禁止拉薩的格魯派參加祈願法會,改由噶瑪噶舉派和薩迦派主持。帕竹第悉則恢復格魯派的權力,並延請格魯派僧人根敦嘉措(後來被追認為二世達賴喇嘛)主持拉薩的祈願法會。根敦嘉措還接受了帕竹第悉贈予的住所,即今哲蚌寺內之甘丹頗章嘉靖四十三年(1565年),阿旺札西札巴才遣使向朝廷請封闡化王之位。

辛廈巴的崛起與帕木竹巴的消亡

嘉靖末年,阿旺札西札巴之子夏仲阿旺札巴繼任第悉。萬曆七年(1579年),札釋藏卜入貢請封,仍襲闡化王號。札釋藏卜死後,其子請求襲職,明神宗採納沈一貫之言,加稱其為“烏思藏怕木竹巴灌頂國師闡化王”。“其後奉貢不替。”[7]之後的帕竹第悉的事跡幾乎湮沒無聞。帕竹政權雖然名存實亡,但仍是經明朝冊封的前藏地區名義上的統治者。此時仁蚌巴的統治也開始衰落。仁蚌巴的屬臣辛廈巴·才旦多吉,趁仁蚌巴阿旺吉札領兵外出時,在三竹節(今譯作桑珠孜,即日喀則市)發動兵變,殺死了阿旺吉札之子,隨後成功抵擋住了阿旺吉札的反攻。才旦多吉死後,其子袞巴拉旺多吉進而控制了後藏的大部分地區,取代了仁蚌巴阿旺吉札的統治。

仁蚌巴一度架空了帕竹政權,但在名義上仍從屬於帕木竹巴第悉。而辛廈巴家族並不滿足於臣屬地位。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袞巴拉旺多吉的侄子彭措南傑自稱第悉,號為第悉藏巴,漢文稱之為藏巴汗。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彭措南傑進軍前藏,攻佔了澤當等地,企圖控制前藏。由於辛廈巴家族同樣尊奉噶瑪噶舉派,引起了格魯派的不滿。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格魯派引青海喀爾喀蒙古的軍隊入藏,聯同色拉寺哲蚌寺僧兵攻打駐守拉薩的藏巴汗軍隊。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彭措南傑平定了動亂,使前藏大部分地區也臣服于藏巴汗。現代藏學一般將1618年定為藏巴汗取代帕竹政權統治西藏地區的開始。但此時的帕木竹巴世系並未消亡,闡化王(帕竹第悉)的名號仍具有號召力。

崇德八年(崇禎十六年、1643年),“闡化王及河州弘化、顯慶二寺僧、天全六番、烏斯藏董卜……先後入貢,獻前明敕印,請內附矣”[8]順治康熙之際,統治後藏的和碩特顧實汗已死,五世達賴年邁,執掌權柄的第巴桑結嘉措多次冒用闡化王的名義遣使入貢,請賜敕印,被清廷察覺。此時,帕木竹巴闡化王已“久經殘破,廢為喇嘛”[8]

歷代帕竹第悉

帕竹政權十一任第悉受封一覽[9]
今通譯名 藏文原文 威利轉寫 明史譯名 生卒年份 受封情況
大司徒絳曲堅贊 ཏའི་སི་ཏུ་བྱང་ཆུབ་རྒྱལ་མཚན byang chub rgyal mtshan 1302年-1364年 元順帝至正十七年,受封為「大司徒」
第悉釋迦堅贊 ཇམ་དབྱངས་ཤ་ཀྱ་རྒྱལ་མཚན sde srid sha kya rgyal mtshan 章陽沙加監藏 1340年-1373年 明太祖洪武五年,受封為「灌頂國師」
第悉札巴絳曲 གྲགས་པ་བྱང་ཆུབ sde srid grags pa byang chub 吉剌思巴賞竺堅藏巴藏卜 1356年-1386年 明太祖洪武十二年,受封為「帕木竹巴萬戶長」
第悉索南札巴 བསོད་ནམས་གྲགས་པ sde srid bsod nams grags pa 鎖南札思巴噫監藏 1359年-1408年 明太祖洪武二十一年,受封為「帕木竹巴灌頂國師」
貢瑪[10]札巴堅贊 གྲགས་ཕ་རྒྱལ་མཚན gong ma grags pa rgyal mtshan 吉剌思巴堅藏巴藏卜 1374年-1432年 明成祖永樂四年,受封為「灌頂國師闡化王」
貢瑪札巴迥乃 གྲགས་པ་འབྱུང་གནས gong ma grags pa 'byung gnas 吉剌思巴永耐堅藏巴藏卜 1414年-1445年 明英宗正統五年,「嗣其世父為闡化王」
桑結堅贊 སངས་རྒྱས་རྒྱལ་མཚན sangs rgyas rgyal mtshan 桑兒結堅藏巴藏卜 1396年-1468年 明英宗正統十一年,「借襲闡化王」
貢瑪貢噶勒巴 ཀུན་དགའ་ལེགས་པ gong ma kun dga' legs pa 公噶列思巴中奈領占堅參巴兒藏卜 1433年-1483年 明憲宗成化五年,「襲其父王爵」
貢瑪阿格旺布 ངག་གི་དབང་པོ gong ma ngag gi dbang po 阿吉汪束札巴 1439年-1491年 明孝宗弘治十年「乞襲封闡化」,同年受封
第悉措杰多吉[11] གཙོ་སྐྱེས་རྡོ་རྗེ sde srid gtso skyes rdo rje 1450年-1510年 攝政者,未受封
貢瑪阿旺札西札巴 ངག་དབང་བཀྲ་ཤིས་གྲགས་པ gong ma ngag dbang bkra shis grags pa 阿汪札失札巴堅參巴藏卜 1488年-1563年 初擅封之位被廢,明世宗嘉靖四十二年正式受封
貢瑪卓尾貢波 འགྲོ་བའི་མགོན་པོ། gong ma gro ba'i mgon po 1508年-1548年[來源請求]

世系图

注釋及徵引文獻

  1. ^ 元史》百官志
  2. ^ 嘉靖四十一年諭怕木竹巴闡化王聖旨、《明史》西域傳
  3. ^ 明代作“丹薩替里寺”。
  4. ^ 其他三個支派為噶瑪噶舉派、拔戎噶舉派、蔡巴噶舉派。
  5. ^ 八派分別為:止貢派、主巴派(又作竹巴噶舉派)、雅桑派、達隆派、綽補派、修賽派、葉巴派、瑪倉派。
  6. ^ 《明太祖實錄》卷七十三
  7. ^ 《明史》西域傳
  8. ^ 8.0 8.1 《清史稿》藩部傳
  9. ^ 牙含章,《班禪額爾德尼傳》,353-364頁
  10. ^ 「貢瑪」(藏語གོང་མ་威利转写gong ma)是「主上」的意思。
  11. ^ 未被普遍承認。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三百三十一》,出自《明史

參考書目

  • 元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羅桑嘉措著,劉立千譯注,《西藏王臣記》,2002,北京:民族出版社
  • 《藏族简史》,本书编写组,1985,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