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广州起义纪念馆

坐标23°7′37.6″N 113°15′32.60″E / 23.127111°N 113.2590556°E / 23.127111; 113.2590556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广州公社旧址
广州公社旧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分类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时代1927年
编号1-16
认定时间1961年

广州起义纪念馆,即广州公社旧址,为原中華民國国民政府廣東省會公安局,位于中国广州市起义路200号之一,是1927年12月時由中国共产党张太雷领导发动的廣州暴動而建立的苏维埃政府——广州公社所在。

历史

中華民國時期的廣東省會公安局。

1927年12月11日,张太雷等人乘省城內防務空虛,在广州发动“广州起义”,工人赤卫队攻打位于维新路(今广州起义路)的广东省會公安局,12日下午广州苏维埃政府在此宣布成立。張發奎等重奪廣州后苏维埃政府随即废止。虽然广州公社仅存三天,是歷史上中国大城市里建立的第一个苏维埃政府,被誉为“东方巴黎公社”。

广州公社旧址的文物牌

1949年解放軍攻占廣州后,公安局被广州市人民政府所接管,并于此设立广州市公安局。1956年,市政府把南楼辟为广州起义陈列室,对内开放[1]。1987年,广州市公安局移交了旧址的南楼、中楼及门楼等建筑给文物部门,后对旧址进行维修复原,成立了广州起义纪念馆。叶剑英曾为此题字“广州公社旧址”。因广州市公安局办公场所有限,直至2005年底,广州市公安局才向文物部门移交了余下的旧址北楼和拘留所[2]。2006年开始重新修葺纪念馆,在此期间在旧址北楼挖出炮弹手枪文物[3]。2007年重开。

纪念馆正门

尽管市公安局最后全部移交旧址,但现时其和廣州市國家安全局仍在广州起义纪念馆旁,与纪念馆共享同一门牌号。

旧址于1961年被国务院选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广州起义纪念馆隶属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

2023年3月,广州起义纪念馆旅游区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4]

门票和开放时间

  • 参观旧址原需门票,票价2元,2008年9月2日起,旧址正式免费开放[5]
  • 每周二至周五9:00-12:00 13:30-16:30;
  • 周六、周日开放时间为10:00-16:30;
  • 周一闭馆。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23°7′37.6″N 113°15′32.60″E / 23.127111°N 113.2590556°E / 23.127111; 113.2590556